打真军 第134节
作品:《打真军》 送出去的戒指被珍爱,求婚被当场答应,这本该是多幸福的事,可是戒指不能常戴,求了婚却没有婚礼、没有证书,总觉得意难平。
凌笳乐躺在床上看着他,“怎么了?老气横秋的你。”
沈戈笑着亲了亲他的无名指,“乐乐,想要婚礼和结婚证吗?”
凌笳乐眼里亮起两小撮火苗,随即那火花便被他压下去了,轻笑道:“不需要,我对那些东西没有执念。”
婚礼请谁呢?可以请小李和小雅,可以请师哥,但是对师哥不公平,可以请宋城,但是似乎没有那么熟,好像也可以请妈妈,但是先要向妈妈出柜,暂时还不敢和爸爸说,但是妈妈在爸爸面前瞒不住事……哦对了,还可以请沈戈的经纪人,就是感觉有点儿怪怪的,人家心里肯定也不乐意……有点儿没劲。
结婚证就更没什么意思了,去拉斯维加斯弄一个倒是挺方便,但是回去了又不认可,跟假证似的,白费工夫。而且他现在坐长途飞机都坐怕了。
他反手握住沈戈的,“我们不搞那些形式主义,就我和你,就挺好了。”
沈戈微微苦笑,“感觉那次求婚跟玩笑似的,什么用都没有。”
“瞎说!”凌笳乐当即反驳他,支起身子看着他,“怎么可能没用?我觉得挺好的!”他想了想,干脆坐直了身子,摆出严肃的模样:“我刚才说错了,改一下,我觉得形式主义也挺好的!”
他受沈戈影响,也学会列举一二三四,“首先,什么叫有用啊?你怎么跟那些学生家长似的,老问那种问题……老爱问孩子学芭蕾有用吗?能帮助长个儿吗?能提高气质吗?能帮助以后找工作吗?真是的,孩子跳芭蕾高兴不算有用吗?你求婚我高兴不算有用吗?”
沈戈被教育了,诚恳地连连点头:“有用有用,乐乐高兴就是最有用。”
“其次,你不求婚我怎么有戒指?没有戒指我们每天晚上视频的时候说晚安得多单调?我那天视频里亲你戒指把你高兴成什么样,我都看出来了。”凌笳乐挑着眼角哼他一声,“你高兴不算有用吗?”
沈戈点头:“算,也算!”
凌笳乐掰着手指头,“再次,我记性这么差,那天的舞剧那么好看,和我师哥他们玩得那么开心,那晚的雪还那么漂亮,要是没有你的求婚给我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我肯定就把那些好东西都忘了,就好像从来没发生一样,多可惜呀!”凌笳乐回想起那晚两人走在落雪的夜里,眼里显出难以言喻的美好神情,“我觉得那天的雪我能记一辈子。”
沈戈心头一动,忽而看向窗外,“我回来的时候外面下雪了。”
“是吗!”凌笳乐惊喜地问道,他从小就喜欢雪,可惜北京的雪似乎一年比一年少,而自从那天,他比小时候更喜欢雪了。
两人一起走到窗前,将窗帘拉开一条缝,看到蓬松的雪花经过他们窗前,落到路灯的光线范围内,一反射上灯光就忽然变大了,晃晃悠悠地落到地上,与之前的先行军汇合。
两人趴在窗台上看了会儿雪,沈戈问他:“这天的雪漂亮还是那天的雪漂亮?”
“那天的!”凌笳乐毫不犹豫地回道,说完又忍不住笑了。沈戈和他一起笑起来。
“我也这么觉得,而且我觉得那天的雪我也能记一辈子。”沈戈望着窗外的雪,静静地说道,“我好像有点儿明白别人为什么那么喜欢过生日了,还有周年纪念、还互送礼物什么的。”
“生活好像确实需要点仪式感。你有没有觉得人的记忆很有意思,不是线性的,而是带节点的,节点多,以这个节点为中心,向前后辐射出去,就可以联想起很多往事,但如果没有这个节点……”他忽然顿住口,无奈笑道:“我怎么又这么说话了,是不是有点儿枯燥?”
凌笳乐崇拜而爱慕地看着他,“你继续说啊,我听得懂。”
沈戈让他看得有些脸热,“要是没有那些节点,就好像失去地标,记忆就会迷路。我以前觉得人们搞得那些什么庆祝啊纪念啊,都很浪费时间,形式主义,没用——”他笑了一下,“嗯,我知道这么想不对,你刚才已经教育成功了,我以后再也不把‘有用’挂嘴边了”
“人确实应该刻意地搞一些印象深刻的事,在自己的生活里设地标,给以后的记忆指路。不然数年如一日地过下去,回头一看全是模糊的,太可惜了。”他此时不会刻意地去想,之所以会觉得遗忘可惜,是因为快乐的时刻实在太多了,让他生出珍惜之意。
凌笳乐是真的听懂了,他颇感兴趣地问道:“你记性这么好也会忘了以前的事吗?我以为就我这种脑子回忆以前是一团模糊呢,一年就能记住几件事——哎?要是现在让你回忆……嗯,五年前的夏天发生了什么,你想得起什么有意思的事?”
沈戈脸上显出些尴尬,“五年前的夏天啊……”
凌笳乐眨眨眼睛,认真地等着他说,还有些纳闷,以为自己看错了,他觉得沈戈耳廓外缘有点儿红。
“五年前的夏天,我刚上高一,能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啊,就是学习呗……”
凌笳乐怔了怔,很不给面子地大笑起来。
他们没把屋里调得太热,两人穿着内裤看了会儿雪,觉得有些冷了,就钻回被窝。他们都犯了晚睡拖延症,舍不得就这么睡过去,说不完的话,移不开的视线。
“我是不是特别不浪漫?”沈戈自我检讨,“我觉得这是我的短板,我得培养一下自己。”
凌笳乐瞪圆了眼,“你还不浪漫!你还想要多浪漫!”一说到这儿,他这才想起自己还忘了一项重要的仪式。
刚捂热一点儿的被窝再一次被掀起,凌笳乐光着脚“蹬蹬蹬”跑去客厅,又立马跑回来,手里抱着一个漂亮的铁盒子,看起来像是装饼干或者糖果的那种,画满了圣诞树和红鼻子麋鹿之类的圣诞图案。
“这是什么?”沈戈不信他是要睡前吃甜食。
凌笳乐钻进被窝,把铁盒子打开。原来是那顶黑帽子。
沈戈把帽子拿起来,端详几眼,有些意外地问道:“你还把这个拿来了?”他知道凌笳乐一直把这帽子挂在床头的墙上当装饰,视频的时候看到过,还觉得他审美挺个性的。
“我去哪里都带着它——哎!你别抠那个钻!”他把帽子从沈戈手里“救”下来,爱惜地检查几遍,确定上面的钻石无恙,才嗔怪地瞧他一眼。
沈戈无辜地举起双手:“我不是抠它,我就是看看……那是我粘的,我还不知道吗?那胶结实得很,我当时这两个指头粘到一块,怎么分都分不开,还是用小刀给割开的。”
凌笳乐笑起来,“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说幸好手上皮厚,割掉一层也不流血。”
他将帽子极小心地挂在床头,对那上面的星座怎么看都看不够,感慨道:“要是你这样的还叫不会浪漫,那全世界都没有会浪漫的人了。”
沈戈望着他此时的神情,似乎明白了什么,“去哪里都带着它吗?”
“嗯。”
“一直都这样?”
“……嗯。”
沈戈心里一时酸一时甜。他轻轻地碰触那帽子上精心摆放的钻石,“这么一说,我可能真的懂浪漫。送你一个星座,让星光伴你入眠。”
“!!”凌笳乐睁大眼睛瞧着他,心想他怎么一张嘴就是诗?
“怎么了?”沈戈和他对视两秒,忽而奥妙地笑了,“你是不是卡歌词了?想把我刚才那句写进歌里?可以——”他拉起凌笳乐的手让他手心朝上,自己在那手心上轻轻一打,“授权!”
凌笳乐大笑着扑进他怀里,“我男朋友是神仙啊!”
沈戈顺势抱住他躺回床上,另一只空闲的手抬高了,关上床头灯,“睡觉!”明天两人都要早起呢。
这天夜里,凌笳乐做了个很有意思的梦,梦见沈戈穿着很像天兵天将的衣服,踩着一大团云彩从天上飞下来,落到一群人面前,而他自己就在人群中。
当了神仙的沈戈手里拿着一把巨大的金色的弓,肩膀和膝盖都镶着巨大的钻石,腰带上也有笔直的三颗,反射着璀璨夺目的光。他拉满弓,箭头上是一只绣球,向众人宣布:“谁能捡到我的绣球,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人们都摩拳擦掌,蠢蠢欲动,凌笳乐排在最后面,正着急呢,就看到沈戈在偷偷冲他使眼色。也不知怎么的,他莫名就明白了,沈戈是让他往后跑呢。
凌笳乐毫不犹豫地转身,撒腿狂奔。箭带着绣球飞出来了,身后的人群很快反应过来,轰隆隆地追过来。
凌笳乐使出吃奶的劲儿,把自己从小练出来的弹跳功夫使出来,一把将绣球扑进怀里,高兴地大喊:“我的了!我的了!”
沈戈在睡梦里感觉到身边有人抱着自己的胳膊乱动,半梦半醒间翻了个身,将人搂进怀里,还拍了拍,含糊道:“乖,睡了……”
梦里的凌笳乐被神仙沈戈搂在怀里,满足地嘟囔个不停:“我的了,我的了。”
第133章 老夫老妻
沈戈开始羡慕那些有家室的上班族了:早晨在爱人的注视下离家,结束一天的工作后,在下班的路上、打开家门的瞬间,知道家里有人在等他。他不知道别人是如何抵挡住这种幸福的诱惑的,他只知道他自己,每天从出门的那刻起就已经开始感到不舍。
说来真是不可思议,以前在剧组住宿舍那会儿应该不能算数,其实他们真正共处一室的时间并不长,况且这里是酒店,户型、装修,到处带着“临时”的标签。可他们就是在这异国陌生的酒店里住出家的感觉,还是那种已经稳定运行多年、处处显露出温馨与和谐的家。
他们两人的生物钟几乎是一样的,只是沈戈对时差更敏感些,在柏林的这段时间会先醒。他一开始觉得凌笳乐睡觉轻,醒后不敢乱动,后来他发现凌笳乐没有那么容易被吵醒,终于敢翻个身,先侧过身看他一会儿,再静悄悄的起床洗漱。
之后过不了多久,凌笳乐的闹钟就会响了。
凌笳乐起床后会先洗个澡,这样可以帮他的身体苏醒过来,为接下来的训练做准备。为了早晨宝贵的时间不被荒废,沈戈通常会在他洗澡的时候回避,顺便利用这段时间处理一下手机里积攒的信息。他依然忙,有关电影节的,有关王序《汗透衣衫》的,有关新电影,有关公司新决议的……郑经纪不再单纯把他当一个手底下的艺人,而是把他当成未来的合伙人,如果沈戈能开成自己的工作室,郑经纪也将受益。
凌笳乐洗漱后就开始热身了,这时屋里会响起悠扬的音乐。
凌笳乐就在客厅热身,沈戈坐在他旁边的沙发上。沈戈回完消息后抬头看了一会儿,说道:“随便一伸胳膊都那么好看?”
凌笳乐微微扬着下巴舒展双臂,看着已经起了范儿,但其实还没完全醒盹,被这样一打扰,略显错愕地转头看向沈戈:“啊?”
沈戈笑着摆手:“你继续,你继续,我不给你捣乱了。”
他也有自己的早课,现在外面太冷,而凌笳乐又坚决不肯出门,沈戈就把晨跑改为室内运动。配着那样轻缓的音乐,让他觉得自己的健身动作都变得优雅起来了。
比起他刚刚对凌笳乐的微小打扰,凌笳乐对他的打扰才是破坏性的。
他先做完几组俯卧撑,然后做起卷腹运动。凌笳乐那边热身完了,走过来欣赏他的腹肌,看了一会儿就忍不住蹲下摸摸,一边摸一边赞叹:“好平啊,太厉害了。”
那只手在他正在集中发力的部位轻柔抚摸,把他那几块肌肉都摸酥了。沈戈暗自咬牙绷着劲儿,在心里计数,想着先把这一组做完再找他算账。
凌笳乐像是完全不知道自己这轻触给沈戈带来怎样的困扰,竟又撩起他的t恤,往上卷了卷。躺在瑜伽垫上做计数运动的男人就是砧板上的鱼,除了咬牙绷住别懈劲儿,没有任何办法。
指尖在他的腹肌上挨个轻点:“哇,六块……你腹肌的形状真的太完美了!两边完全是对称的,真好看……我见过有的人练得不好,左右都不一样……”那指尖由轻点换成轻抚,像是要把他腹部的汗抹匀,“要是往上面抹点儿油,用灯光一打——”
“呼——”沈戈猛地吐出一口气,上身重重地落回瑜伽垫上,凌笳乐立刻站起身要跑。
原来他是故意的!
沈戈蹿起来逮住他,将人按到地上,“你个坏蛋!”
沈戈咬着嘴唇挠他痒痒,一副又爱又恨的模样。他这下可是毫不留情了,连咯吱窝和脚底板都不放过。轮到凌笳乐变成那条鱼,痒得全身剧烈扭动,从脖子扭到脚趾头,一边大笑一边尖叫着求饶。
“我错了!我错了!”他眼泪都笑出来了,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着好话:“饶、饶命!你肌肉、那么好看,我忍不住嘛!”
这类好话从凌笳乐嘴里说出来,对沈戈永远有效。他收了手,撑在凌笳乐上方,笑着地看他一副劫后重生的模样:呼呼急喘着,脸蛋红扑扑的,发际线处已经渗出细密的汗来。沈戈发现自己的呼吸也有些急促。
这样看下去,又得有两个小时消失不见了。
沈戈起身,向凌笳乐伸出一只手,“彻底醒盹了吧?”
凌笳乐握住他的手借力站起来,抖抖胳膊腿,眼睛都笑弯了,“是哦,比热身都管用。”
“那以后每天早晨都挠一下?”沈戈作势要将手往他腰侧伸。
凌笳乐吓得夹起胳膊往后跳出一米,“别、别!”
闹完了,精神更清爽了,身体也调节到极佳的状态,早课继续。
凌笳乐的音乐换成节奏更轻快的钢琴曲,开始正儿八经地练起动作,擦地、半蹲、小跳,等等,这些最基础的动作他从小到大已经做了无数遍,如今练起来依然一丝不苟,每个动作都要重复两百遍。
两百,这是他给自己设的数字。十六岁以前,老师和妈妈给他定下的数字是一百,他现在想要拾回曾经失去的,就要比从前更努力。
沈戈的早课则相对轻松很多,是他几乎从未间断过的发声练习。他虽然学的是导演专业,但是好的导演必然是懂表演的,而他对自己一向要求甚高,现在没有戏拍,就更得注意台词功底的保持,口腔、声带、腹部,哪里都不能放松,否则就会退步。
如果是外行,听到这样的发声训练一定会发笑,说不定还会把对方当成神经病。沈戈对着墙壁练了一会儿,回身找水喝,发现凌笳乐那边已经停了,正偷看他,见他回头,竟有些慌张地转身掩饰。
“我这边会干扰你吗?要不我去浴室?”沈戈问道。
凌笳乐忙摇头。
沈戈去桌边喝了半杯水,问凌笳乐:“要不要一起?”
凌笳乐下意识要拒绝,沈戈比他更快开口:“来吧,就像之前在剧组的时候一样,我自己一个人练没意思。”
凌笳乐犹豫着,迈出第一步,之后的几步就容易许多。他用毛巾擦擦头上颈上的汗,对沈戈说:“我都快忘了。”
沈戈笑着冲他招手:“来,我教你。”他扶住凌笳乐的腹部,“试一下。”
凌笳乐有些生疏地“啊”了几声。
“响亮!注意腹部用力!”
“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