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作品:《摄政王(皇叔)》 “果真是这样啊。”姚书云苦笑着回过身去,眼底有落寞一身而过。
本王看着他一路消失在视野里,轻轻叹了口气,回到了府上。
片刻之后,白杉白桦扛着一条麻袋回来了,里面的人扭来扭去,拼命的折腾。
本王指指地面,示意他们将人放下,然后亲自为他松开了麻袋,看向了那且英俊,且风雅的男人。
那男人吐掉了嘴里的破布,在地上扭动了一下身子,问道:“王爷这是做什么,光天化日,强抢美男吗?快给我松绑。”
本王盯着他那双风流而多情的眸子,道:“别装了,瑆琅。”
他面上一僵,遂又扭动了一下身子,道:“王爷在说什么啊,小民怎么听不懂。”
“那你就继续躺那儿吧。”本王回身坐下来,交叠了双腿,道:“白杉白桦,你们先出去吧。”
“是。”两人一齐退了出去,走之前,白桦不忘踹了瑆琅一脚,道:“你小子,老实点。”
瑆琅撇撇嘴,抖掉了身上的绳子,摇身一变,换上了一身飘逸而华贵的黛青色袍子,那五官也变得更英俊了一些,往桌子的另一边一坐,问道:“仙界那么多人,你怎么就猜到是我了?”
“因为你最贱。”本王道。
瑆琅:……
他喝了口茶水,问道:“如何,这些年在人界过得可还好?”
“得过且过呗,”本王道,“我这六道神识,被封了四道,也跟活死人差不多了,试不到冷热,尝不到酸甜,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算一辈子。”
瑆琅道:“我瞧着你如今找回了三识了,剩下的耳识,不就在今日那个陪你一起听书的人身上吗。”
“是啊。”本王捏起了一枚大枣,把玩着说道:“可他的听觉,本王却不想要。”
“为什么?”瑆琅凑过来,挤眉弄眼的问道:“可别说是看上他了啊。”
本王苦笑着摇摇头,“你明知道,我如今不会爱上任何人。爱一个人该是一种什么感觉,我都已经忘了。”
“忘了也好,”瑆琅道,“省得你整日里患得患失,愁眉不展。”
“可我总觉得心里少了点什么,那种空落落的感觉,你可能不懂。”本王咬了一口大枣,道:“身体上明明会有欲望,可心里却没有爱,那种感觉让我很是恶心。”
瑆琅:“呵,你怎么在人间待得越久,反倒越是执迷不悟呢。我该说你死性不改,还是说你不撞南墙心不回呢。吃过一次亏,你怎么还惦记着世间的情情爱爱。”
“因为他可贵。”本王道:“世人都说道羡鸳鸯不羡仙,等着有一天你也爱上一个人,就会明白我今日所想了。”
傍晚,本王送走了瑆琅,回到了宫里。
彼时,燕玖正穿着一身柔黄色的衣衫,立在书房前,远远地眺望着本王来时的方向。
看到本王时,他微微一笑,三千世界的繁花,都抵不过他眉宇间一抹温柔的颜色。
他那么好,换做别人,也许会上前拥住他,手指穿过他的华发,抚上他如玉般的肌肤,然后低下头,吻上他温软的唇瓣。
可本王却只能僵硬的说一句:“微臣见过皇上。”
是了,本王并非是不想爱,而是不会爱。
是夜,燕玖缩在本王的怀里,仰着脸说道:“皇叔,我下午在御书房里打了个盹,梦到了一些小时候的事。四岁那年,我摔碎了你送给四哥的琉璃马,四哥哭着找你告状,然后你照着我的屁股,拍了好几巴掌。”
本王笑笑,“有这事?”
“有,”他说,“我当初之所以摔了那马,是因为嫉妒四哥。那马明明是我先看好的,凭什么皇叔就送给了他。”
本王:“可能是觉得你还小,容易把东西摔了吧。”
“凡是皇叔送我的东西,我哪一样没好好地收着,怎么会摔了呢。”他说着,从枕头底下摸出来一块洁白的石头,“还记得这个吗?我小时候有一阵子老是做噩梦,你给了我这块石头,骗我说是瑶池里的仙石,能驱散邪灵,安定睡眠的。我拿着它当护身符,一直压在枕头底下,后来听人说,这就是块普通的鹅卵石,沙滩上,河提下,随处可见的。”
本王:“咳。”
燕玖把石头又塞回了枕头底下,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你给了我这块石头之后,我睡觉就变踏实了,总觉得这世上再大的事,只要有皇叔在,就总会解决。”
本王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拍了拍他的后背,道:“你这起早贪黑的,也忙了一天了,早点睡吧。”
“嗯。”他往本王的怀里缩了缩,突然又抬起脸,道:“睡之前,你能不能亲我一下?”
本王面上一僵,道:“别闹了,睡觉。”
“就一下。”他红着脸,跟我讨价还价。
本王犹豫着,低头啄了一下他的嘴唇,道:“好了,睡吧。”
“嗯。”他眯着眼,一副满足的模样,嘀咕道:“今日不成就明日,明日不成就后日,总有一天,皇叔会喜欢上我的吧。”
本王顿了一下,轻声道:“会吧。”
☆、第63章
几日后,姚书云整顿好了行李,乘坐了马车,准备去浀州赴任了。
他的气色依旧是不太好,只是在他的鬼话连篇中,很容易就被忽略了。
本王递给了他两瓶酒水,道:“路上带着喝吧,去了浀州,可就没这么好的酒了。”
“唉,既无好酒,又无美人,这几年,可难熬喽。”他说着,摸了摸下巴,道:“要不我赶紧定下一门亲事,今日便带上一个姑娘,陪我一起去浀州吧。”
本王怔了一下,只见他眯起了眼睛,笑出了一脸的风流相,“开玩笑的,要知道下官对王爷可是死心塌地,忠贞不二。”
又来了……
本王跳上了马,准备将他一路送出城外。
虽说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可这段路,本王想着陪他走一走。
路上,他倒是没有再继续废话,也不知是不是身子不舒服,还是心情不郁,放下车帘子之后,就没有再露面。
身后,庄严肃穆的皇城越来越远,两侧的高墙大院也慢慢消失了不见。
放眼看去,阡陌交通,曲折悠远。
这姚书云要走的路,还长着呢。
姚书云挑起帘子,下了马车,掩着嘴咳嗽了两声,道:“就送到这里吧。”
本王下了马,拍拍他的肩膀,道:“自个儿多保重,若有需要,随时通知我,得了空,给我来封信。”
“好。”他笑笑,面上有些苍白,“你也多保重。”
“嗯。”本王点点头,还是有些不放心,“书云,你身子到底要不要——”
“不要紧的,”他说,“找大夫瞧过了,说是我前阵子积郁成疾,留下了心病,以后放松了心情,喝几副药调理调理,就没事了。”
“那就好。”本王收回了手,目光落在了姚书云腰间那块玉佩上,轻轻叹了口气,道:“早些赶路吧,夜里别是没地方落脚。”
“好。”他重又坐上了马车,一路没有回头,就那样走远了。
彼时,南方的天空如同火烧,如同血染,如同凤凰涅槃。
而姚书云的马车,在一片热烈而壮阔的颜色里,终于是消失了不见。
仿佛这个人,也离开了我的世界。
本王收回了视线,轻轻叹了口气。
回到城里之后,本王因为心情不郁,想着去月华楼喝两杯。
行至门口,遇上了一个站在街对面,拼命伸着脖子往里头张望的年轻人。
他看起来有些局促,想进却又不敢进,想走却又舍得走,挪着焦虑的步子走来走去,时不时的伸着头,往里头看两眼。
“小九?”本王愣了一下。
是了,那个和苏蓉一起逃难至此的少年,那个送了本王羊脂玉的少爷。
许久不见,他个头蹿高了许多,因为穿了一身干净的衣裳,人看着也精神了,是个很不错的帅小伙。
他听到本王唤他,愣了一下,急忙上前打了个招呼,“王爷。”
“嗯。”本王随口答应着,看了一眼穿梭在厅里的莺莺燕燕,打趣着问道:“怎么,小小年纪,就知道惦记楼里的姑娘了。”
“没有。”他闹了个大红脸,道:“我不是在看姑娘。”
本王:“哦,那是在看谁?”
他的脸直接变成了酱猪肝,结巴着说道:“看看看,看百里尘老板。”
本王:……
眼光倒是不错,本王心想。要说这楼里虽然美女如云,各领风骚,可全部加起来,也抵不过一个百里尘。
只是这小九才十四五岁的年纪,怎么就想不开了,放着大姑娘的不爱,非得喜欢一个男人。
要说这断袖之癖,它毕竟不光彩。
“说起来,你怎么会认识百里尘?”本王问道。
“这个,”小九挠了挠头,道:“去年年关的时候,我们兄弟几个实在饿极了,便顺手偷了一个少爷的钱袋,结果被人发现了,把我们抓起来好一顿揍。而百里尘老板刚巧路过,顺手救了我们不说,还给了我们一些钱。”
他说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还从来没见过哪个人,能把白色穿出那样的感觉,衣袂飘飘,翩然若仙,温润如玉,清雅如莲。那一天,我还以为自己遇到神仙了呢。”
本王搓掉了一身的鸡皮,道:“百里尘虽然好,可他只管收钱,不管接客啊,你要想着睡他,怕是很难。”
小九的脸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支支吾吾道:“我,我可没想要冒犯他,王爷休要胡说。”
本王揽过了他的脖子,道:“男子汉大丈夫,喜欢就是喜欢,畏畏缩缩的算什么,走,跟我进去。”
“别。”他挣扎着,往后退了一步。
本王看着他,“怎么,你这是打算继续躲在街对面,时不时地偷看他两眼?”
“不然还能怎样,”小九苦笑,“我和他本就是云泥之别,能远远的看他几眼,就已经很好了。如果叫他知道我对他生出了龌龊的心思,我怕连远远地看着他,都不能了。”
“龌龊?喜欢上一个人就是龌龊?”本王皱眉。
这倒是叫我想起了陵光,他问我:“天璇,你身为上仙,如何这般堕落?”
呵,本王终究还是不明白,爱上一个人究竟有什么错。
就算是让我重来一次,我依然会舍得一身剐,拼他个粉身碎骨,无所畏惧。
可本王即使想爱,却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小九他明明有,却选择躲在了黑影里,畏畏缩缩。
本王看着小九,顿时有那么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而小九虽然被本王盯得不太自在,却也没有闪躲,迎上了本王的目光,道:“我也不会一直这样下去的,我会努力赚钱,努力置办家业,然后再理直气壮地告诉他,我喜欢他,到那时,不管他接受与否,起码我都不会被人说成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