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
作品:《[综+剑三]我是你妈啊!》 而且那根本不是历史好吗!
对于秦朝的灭亡嬴政最开始确实觉得不能接受,但是后来也淡定了,当年苏云霜给他说过秦二世而亡,如今他一手建立的帝国能够传承千年成为历史上时间最长的一个朝代,这已经很值得骄傲了。
更别说现代的很多东西都是学秦朝,他当年定下的隶书直到现在还在使用。
自己在两千年前所做的事情,直到两千多年以后依旧被后世所效仿。
这确实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了。
除了灭秦朝的叫后周这一点比较让嬴政膈应以外,对于其他的大部分事情,嬴政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也就接受了。
他毕竟是有着一个帝王的心胸和气量的。
看看秦朝走到末路时候的样子,别说后周了,换了嬴政自己他也想造反把这朝代给灭了_(:3ゝ∠)_
然而就算能够理解历史的结局,但不代表嬴政可以理解目前的所谓历史专家和历史教科书_(:3ゝ∠)_
简直心塞塞。
“朕不想上学了。”
学的都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当初如果不是苏云霜一再劝说,他根本不会同意去!
眼看着嬴政表示心塞塞不开心,苏云霜当然也就顺着嬴政来了,总归嬴政也不是真正的小孩子了,上学什么的,一方面是她当初的恶趣味,另一方面其实也是想让嬴政多了解一下现代社会而已。
“既然如此的话,刚好说兵马俑坑对外开放了,我们去参观吧!”
嬴政:“……”
还能不能好了!
然而对于苏云霜来说,她确实挺想去看看的。
她之前并没有去看过,而后来穿越了……好吧,在看到之前她就死了。
这次有机会去看看也不错啊。
“我之前都只见过你给我看的图纸还有模型什么的,总归这次去看看实物嘛。”
虽然秦始皇陵的主体部分并没有挖掘,但是至少有兵马俑可以看也很好啊。
嬴政叹了口气,终于还是点头:“你要看便去看吧。”
总归那东西做出来本来就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苏云霜。
可就在苏云霜和嬴政去看兵马俑之前,苏云霜收到一个消息。
“我之前发表的关于先秦时期文字研究的论文……获奖了?”
是的,怎么说当年苏云霜也是摆脱了文盲帽子,至少是七国文字认起来都无障碍的人,对比起现代的很多人来说在先秦文字研究这方面确实很有发言权。
由于后周几代帝王对很多历史文献的破坏严重,现在想要辨认当年的文字已经十分困难,然而苏云霜本来就认识嘛,写文章的时候只要会扯,并且能扯的看起来很有道理就行了_(:3ゝ∠)_
“对了,他们问我,这次再兵马俑的发掘过程之中也发现了一些当时铸造的器物,上面有不少是带铭文的,问我能不能去帮忙辨认。”
嬴政:“……”
一点都不想让苏云霜去怎么破_(:3ゝ∠)_
好吧,不去就不去,苏云霜对这个也不是很在意,总归她又不想给世人讲什么历史真相。
“真要都说了,先不提有没有人信吧,就说我自己,关于扶苏字霸天其实是我取得这种事我才不要说出来呢!多丢人啊。”
嬴政:“……所以让朕背锅就不丢人了吗?”
而且你也知道这很丢人吗!
“虽然字是我取的,但是难道这不是你给扶苏定的吗?你要是不满意当初干嘛不换一个?”
苏云霜表示这锅坚决不能要,就算是她自己的锅也要甩出去。
“你看现在的那些穿越文里面,主角不说其他但都是据说文学素养比较高的,去了之后就是为了补你没文化的问题啊,而且只要是穿越文基本都会干的一件事情就是给扶苏改字。”
基本剧情套路是这样的……
嬴政:很好,皇长子扶苏成年了,就字霸天吧。
穿越者:陛下你觉得字xx怎么样?
没文化的嬴政顿时对这个字惊为天人:好,这个字比朕自己想的好,就用这个了。
……总之,大致就是这么个画风_(:3ゝ∠)_
对于苏云霜的话,每次都对穿越者取的字惊为天人的嬴政沉默半晌就说了一句话:“……我们去看兵马俑吧。”
别提这一茬了行吗?
万万没想到,当年只是坑了一把儿子,而多年之后终于坑到了自己头上_(:3ゝ∠)_
善恶到头终有报,不信抬头看,历史饶过谁!
☆、第109章 无责任番外[6]现代篇2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是世上最顶尖的剑客,相比较而言,虽然叶孤城被称作剑仙,但更像剑仙的那个应当是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一生为剑,一生也只有剑,心中所思所想也仅仅是剑而已。
叶孤城则不同。
叶孤城知道,他和西门吹雪不一样,西门吹雪可以心无外物,但他不行,他是白云城的城主,这就注定了他要浸染于尘世之中。
真正的不染凡尘,他做不到,也不可能做到。
父亲留下的基业和一整个叶家都要靠着他来维持,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是不得不凌驾于剑之上的。
但有一点是同样的,他们同样爱剑。
尤其是当年与西门吹雪一战叶孤城突破之后,到了那一刻叶孤城才明白,其实什么叶家基业,什么白云城都是借口,当剑至极境,那就不仅仅是剑,而是道。
西门吹雪的剑道孤高而寂寞,叶孤城则更多一份责任。
然而这改变不了什么,反正到了现在他们两都别想练剑了。
叶孤城恍惚记得自己死的时候西门吹雪也是时日无多了,两个老头子,比了一辈子的剑,直到死也没能真正分出胜负。
叶孤城死后被系统弄来的现代,虽然说重新回到二十岁来一把第二春什么的听起来很不错,但现实是,在白云城的时候,叶孤城要练剑有专用的海滩,白云城的城主府里也有宽敞的大花园。
而现在,他和苏云霜一起住在市区的小区里。
呵呵。
练个毛线。
叶孤城已经很久没能真正的练剑了,虽然到了现代他失去了一身深厚的内力,但剑术到了他那种程度,其实内力反而成了不重要的外物,再说了,他只想练剑又不想找个西门吹雪那样的对手比剑。
可叶孤城没说话。
在所有人当中叶孤城一直维持了一个非常高冷的形象。
苏云霜要开茶楼的时候叶孤城还有的忙,然而等茶楼的情况走上正轨,叶孤城又开始想自己的剑了。
苏云霜自然也发现了不对劲,可她也不能让叶孤城在小区里练剑啊,至于说家里那就更不可能了。
想了想,苏云霜说道:“要不你去公园里吧,地方大,路也不远,除了是公共场合没什么其他问题。”
然而公共场合就是最大的问题,只不过此时的叶孤城还不明白这个道理。
第二天一大早,拿着苏云霜特意为他定制的龙泉剑,叶孤城兴冲冲的就去公园了。
到地方一看,果然,地方大风景好,而且公园是免费开放哒。
叶孤城找了地方就练剑去了。
至于说来来往往其他晨练的人,叶孤城并不在意。
练剑的时候,心中有剑就足够了。
直到……
“小伙砸,练的不错啊!”
叶孤城这边刚一停手就看见旁边有个老大爷笑呵呵的看着他。
虽然平时高冷了一点,但是对于老人家叶孤城还是尊重的。
老大爷看了看叶孤城手里的剑问道:“你也是来晨练的?以前没见过你啊,要是见过你这样的年轻人,我肯定有印象。”
刚好准备稍作休息,于是叶孤城回答道:“刚搬过来不久。”
老大爷哦了一声,想了想又说道:“小伙子啊,不是大爷我说你,你刚刚的练法不对啊。”
然后也不等叶孤城说话,大爷就说了:“我一早来散步的时候就看见你在这里练剑了,可你这动作也太猛了,而且我没看见你做准备活动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你知不知道这样是很容易受伤的啊,年轻人身体好也不是这么折腾的啊,万一受伤了多不划算,本来是来锻炼身体的结果变成伤身体了,你说这多不值啊。”
叶孤城沉默了一下,还是没忍住问道:“何为准备活动?”
虽然觉得这小伙子说话有点怪,但大爷还是很热心的解释道:“就是在你进行运动之前要先做的活动,可以舒展身体防止受伤,刚好我等会儿也要练剑了,我做一下你跟着我学啊,以后自己练剑之前也做一遍。”
叶孤城点头,虽然他没明白练剑和这个准备活动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更没看出这老大爷是什么剑术高手,但是在练剑的事情上叶孤城还是很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的。
再说了,这里是现代社会,时间过去了大几百年,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先进的方法呢?
“先是扩胸运动,很简单的啊,看好……接下来是踢腿……弯腰……”
踢踢腿呀弯弯腰,大爷做的兴起,叶孤城看的嘴角直抽。
然而……
“小伙子你也别光看着啊,来,一起做,很简单的,要对自己身体负责啊。”
叶孤城:“……”
就在叶孤城不知道要怎么面对这位特别热心的大爷的时候,大爷的老朋友们都来了,叶孤城一看都是老头老太太,差不多有十几个人,且每人带着一把剑。
这是要一起练?
才这样想着,叶孤城就看到之前那位热心大爷,被其他大爷大妈称作老周的说道:“今天许老师有事要晚点来,我先带着大家练一遍啊。”
大家当然没意见。
于是叶孤城就看到一个老太太把带着的设备放在一边开始放音乐,然后一群老头老太太站好位置开始跟着老周练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