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作品:《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祝英台收了书,跟着梁山伯双双咽气儿从地缝里钻出来变了蝴蝶。
至于西.门.庆跟潘.金.莲...阿呸!那两货死的更惨。可见姑娘家是不能乱收人家东西的。更何况,澜卿的东西,是随便收的吗?
方婉之想到前几日被他拉到古玩店里强行挑选簪子的画面,忍不住狠狠打了个寒颤。
那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午后,方大姑娘照例端着一个海碗扒着大米饭往屋里走,一切都寻常的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一只脚还没来得及迈进茅屋,她便被皮皮连人带碗又塞回了车里。
车是好车,澜卿‘御用’的那辆。不多时,帘子一掀,她便看见了澜卿的脸。一身牙白金枝缎纹长袍,青竹鞋面的靴子,上车便懒洋洋的窝在车厢里盘起了文玩。这货本就生的排场,再加上这通身的打扮,着实让方婉之愣了愣神。
她端着个海碗瞅他,脑子尚在发蒙。
“今天不画了?”
他忙里偷闲的拿眼一瞟,从鼻子哼了一声。
“带你去买点东西。”吓的方婉之险些就从车窗跳出去了。
他带她买东西?她没听错吧?还是哪个大罗金身的罗汉下凡上了他的身,跑到红尘行善积德来了?
方大姑娘警惕的抓紧荷包。
“....我不买,我又不缺,买什么?”
澜卿看着她那一脸防白眼狼的样子,重重翻了个白眼,言简意赅的道。
“你看,我买。”
马车动起来之后便一路沿着山路前行,竟是个进京的架势。本来就不算长的路,没多时便进了官道。
车子在一处古玩店前停的挺稳当的,方婉之眼见着澜卿下来车,没好气儿的对皮皮说。
“把她从车上抠下来。”
什么出息,都恨不得长车上了,他又不吃人。
马车停靠的这家古玩店方婉之认得,是四九城里最大的一处古玩商号,名唤轻尘居。物件都是上等货色,成色也好,方正上下打点时都会含着眼泪来这里放一回血。
如今澜卿突然将她拉到这个地界让她挑东西,她真是连眼睛都不敢乱瞟。
屋里的掌柜的,是个五十岁上下的小老头,正在两个伙计的伺候下磕着瓜子,方婉之进来的时候还没想正经搭理,抬眼看见澜卿进门当场吓得就是一惊,落了满身的瓜子壳也顾不上,张嘴就是一句“您怎么过来了?”瞪着两个眼珠子迎上来就要行大礼。
皮皮眼疾手快先给挡了。
“今日只谈买卖,掌柜的把姑娘用的簪子都拿出来瞅瞅吧,要上等货。”
小老头闻言一阵点头哈腰。也不知道自家的主子爷怎么想到溜达到这儿来拿东西了,这轻尘居本来就是他的,想要什么物件还不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儿,这么亲自跑一趟....,身边还带了位姑娘?
王掌柜人老心可不老,张大了眼睛闭紧了嘴。知道什么话该问,什么话该烂在肚子里。眼观鼻鼻观心的的端着木托往方婉之面前一摆,恭恭敬敬的道。
“姑娘瞧瞧,可有能入眼的。”
方婉之在方家虽然算不得得宠,但也不是没有见识的。这木托上的东西值不值银子,拿眼一看心里就有数了。上下牙那么一咬,紧张的嘴唇都哆嗦了。
心里使劲寻思着,这货到底哪根筋搭错了呢?
方婉之心思百转千回不肯挑东西,其实连喻也没好上多少。
这真的是他第一次给姑娘家买东西,他娘死的时候他才九岁,还不到会挣钱的时候。身边又没个姐妹,对这种女人家的东西越发不通。
而之所以非要给方婉之买东西....
他低头抠着柜台上的小雕花。
就是想图个心安呗。
连喻自己知道,这次的吻跟上次的不同。上次是迫不得已,是权宜之计。刘礼看着憨傻,实际上十分精明,没那么一下子,他是不会相信的。但这次却是他一个人纯粹的臭不要脸。
姑娘家的便宜不能随便占,尤其这便宜占的这般不光彩,挺容易遭天谴的。所以也就没有了上次的自怨自艾,也不觉得自己是颗好白菜了,就想老老实实的给她买件像样的东西补偿一下。
连喻于情爱一事同旁的人完全不同,也或者说,是完全的不解。他亲了方婉之,亲了,但这只是一个吻,代表不了任何东西。他承认自己喜欢亲近她,就像他喜欢王守财,也会在它的猫脸上亲上几口是一样的道理。
他给方婉之买东西,他想买,是觉得自己欠了她的,东西给她了,便能舒服了,不然平日看着方婉之,他总有一种做贼心虚的不安。
连喻这厢是正正经经想图个心里清静,蒙在鼓里的方大姑娘却是完全的蒙了,惨白着一张脸站在原地好一会儿,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要说轻尘坊这样的地方,就是他爹来了也是伙计伺候的,如今老掌柜的都站出来了,还端端正正的让她挑。一张脸被吓的惨白惨白的。
她对澜卿说。
“回,回去吧,我害怕。”
黑白分明的一双大眼蓄了两泡泪,当真是给吓着了。
澜卿本来斜倚在轻尘居的柜台边上,见状茫然了好一会儿,随即一扯皮皮怒气冲冲的道。
“她说她害怕!都是你出的馊主意!”
要说这主仆二人,那都是没占过姑娘家便宜的人,谁也不知道事儿出了该怎么办。连喻‘偷香窃玉’之后的第一个晚上就拉了同样没有经验的皮皮商量,到底该给人家买点什么东西补偿一下。
虽然他也看不上皮皮的情商,但是有个人商量总比没人商量强。
如今商量出来的结果吓的方婉之直哆嗦,他就很自然的将错误全部归结在了皮皮身上。
皮皮说:“那是因为你形象不好,德行太差,换做旁人你看人家还哆不哆嗦。”
连喻几乎立时就要翻脸,想了一想,又觉得不是时候,转脸安抚方婉之。
“别怕。”
又觉得这话没有完全表达好自己的意思,径自从怀里掏出一把银票丢在柜台上。
“我有的是钱。”
连喻在外是很少如此露富的,为了防止有人问他借钱,他甚至在被封户部尚书的第一天就将官袍戳了好几个窟窿彰显他的穷困潦倒。此时的这一番炫富,他自认为已经很能表达自己内心的诚恳了,谁知方婉之看了之后两腿一软,直接瘫在地上哭起来了。
“你说!你到底是怎么了?你想怎么坑我?.......我没钱啊!!”
这一顿鸡飞狗跳很是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的最后,还是五十多岁的老掌柜出面,埋头挑了支不算太过张扬,价钱不高不低的簪子给送出去的。
给的过程自不必说了,惊恐,色变,硬塞。澜卿用他二十七年的人品证明了一个道理,人不能太抠,不然偶尔一花银子会让人以为他回光返照了。
回去以后,他窝在床榻上抱着猫对皮皮抱怨:女人真是个麻烦东西,你看方婉之,没事儿就死啊活啊的,我又没怎么她。
皮皮压根懒得搭理他,平铺直诉一句:“你偷亲人家了。”
“她不是不知道吗?”
皮皮忙着手头上的东西,还是那句话:“你偷亲人家了。”
连喻不吭声了,左手抱着王大壮,右手搂着王守财老老实实歇着去了。
对!他偷亲人家了....
☆、第十八章 我约了方婉之
方婉之将连喻送的簪子装在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
她不敢戴,总觉得那货早晚是要翻脸要回去的。她不相信他会无缘无故的送她东西。只是等了许久也没见着他翻脸,反而还多见了几回笑模样,越发让她有了一种白日见鬼的感觉。
连喻不知道方婉之的内心世界纠结成这样,总之他是很开心,至于簪子送出去了为什么不戴,他倒是并不在意。作画之后他偶尔也会带着方婉之上街溜溜猫。因为王守财不听话的时候,只有方婉之能吓住它,凶神恶煞的拎着它的脖子,一只手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它拽回家。
他好像并不厌烦她,偶尔也愿意跟她斗斗嘴,觉得生活不那么寂寞。
皮皮跟他相依为命了很多年,从来都是随侍在侧的。最近一段时间他却发现,连喻并不怎么愿意带他了。
万籁村举办春花节的头一天,他将自己收拾的体体面面的,拿着一件石青色的衣服进来问连喻。
“主子,我明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
连喻的品味一直不俗,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皮皮的衣服多数都是他挑的。然而今日连阁老却破天荒的没有给出意见。
低头顺着王守财的毛,他连头都没抬。
“我约了方婉之,你明天自己走吧,别跟我们一起。”
皮皮听了之后一怔,提着衣服半天没有动作。
“为啥?”而后后知后觉的一挠后脑勺。
“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嫌弃我碍眼了?”
澜卿闻言挺直接了当的说。
“其实我之前就有点烦你,跟方婉之没什么关系。而且现在都流行一男一女在一块儿溜达,咱俩总在一块容易坏了我的名声。”
皮皮觉得,连喻纯属是在放屁。
原先他孤家寡人的时候,死缠烂打的非跟他在一块儿,老爷子的禁卫里面,愿意跟着他从封地回来的,选来选去也只有他。连喻一身的臭毛病不说,还十分忘恩负义,谁会愿意伺候他?如今他长大了,知道想姑娘了,回头就翻脸不认人了。于是对他的措辞也是毫不留情。
“你不就是觉得我嘴不严,担心我把你偷亲方大姑娘的事儿给说出去吗?我是那样的人吗?你要不带我玩儿也行,给我五十两银子封口费。”
连喻直接从怀里掏了银票。
“给你一百两!你把嘴给我闭严了。”
他确实是担心皮皮说溜了嘴,尤其这货还喜欢无时无刻的调侃他。万一哪天说走了嘴让方婉之挠了他一脸花,他那簪子的钱不白花了。别看这东西一脸的忠厚老实样,实际舌头伸起来比谁都长。
连喻十七岁时比现在还要要脸,刚学会骑马总是有些兴奋的,一个不留神连人带马一块摔到坑里去了。他不愿意让人知道,对着唯一的目击者皮皮千叮咛万嘱咐要守口如瓶,结果他干净衣服刚换上,府里的人就都知道了。
他亲眼看着这货板着个棺材脸一本正经的对着府里嘴巴最大的丫鬟说:“你知不知道爷方才骑马掉坑里去了?不是跟高手打架,是掉坑里了,当然是真的。你听我跟你细说啊。”
现如今,此事已经过了整整十年,皮皮对于捡连喻的笑话狠狠嘲笑一番依旧乐此不疲。只是现在他得了他一百两,顾念情意,少不得要对他好一些,伸手在王守财的猫毛上摸了一把,皮皮抱着委屈说。
“我对你也不差啊,会做饭,会洗衣服,你跟人打架的时候也很少丢下你自己跑。你的仇家那么多,我要是不在,你早晚被人削成小薄片。”
连喻听后反问。
“你会溜猫吗?会说八卦吗?会上吊作死吗?”
他一连说了三个问句,看见皮皮挺傻的站在那里,显然是没明白过来。索性将王守财放到一边盘了腿,一前一后的晃荡着,认真解释道。
“你知不知道村东头的王二娘把媳妇的腿打断了?就因为人家第一胎生的不是儿子。还有村西头的王二麻子,就是满脸痘子得那个,做烧饼的时候还抠脚,下次可不能去他们家买东西了,还有牛二,牛二你知道吗?他........诶,你去哪啊?”
皮皮头也不回的埋头往屋外冲,觉得谈情说爱什么的实在太可怕了,他要回府里告诉那个大嘴丫鬟,他们家好端端的公子爷被爱冲昏了头,就这么成了一个热衷于小道消息的事儿爷了。
春花节其实不属于大堰的传统节日,正式说将起来,只能算是一个颇有民族特色的地方风俗。
大堰十二年的时候,雁南一带闹饥荒,许多驱车族人都北上了,其中就有一部分逃到了万籁村。
后来圣上拨了银子,抑制住了灾情,驱车族人却在这处远山环绕,林风凄凄的地方住出了感情。许多驱车族的小伙子都娶了村里的姑娘,也就安安心心的安营扎寨在这里住下了。
万籁村算不上富饶,谈不上贫瘠,老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都活的挺自在。民风也因着住在这里的驱车族人多了许多少数民族的豪爽,春花节便是驱车族人的一个延续了许多年得传统。
驱车族人爱花,尤爱春花,不拘什么品种。只觉得这种花朵于冬去之后开放,意喻生机盎然,满满生机,是象征新生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