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作品:《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肯定不是。”
大堰第一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智商技不如人,难免钻牛角尖似的窝在房间里想主意。当然,他还得拉上一个张良,因为那样即便他想出来的主意不甚体面,也能推说是二人一起的杰作,不算自己完全的傻。
如是几天,他找了无数次的连喻,也说了无数次的主意。当然统一的没有受到反驳,只是认同的时候,会夹枪带棍的奚落一番。是的,刘凌听出来了,连喻是在奚落他,他想要翻脸,可是人家态度好,说的又都在理,想翻也翻不起来。
方婉之也明白连喻的意思。
他要让刘凌自己开口让他出主意,这一趟皇差出的不容易。刘凌即便再傻,那也是皇子,是王爷。他不认同的事情,连喻不能自作主张,那叫逾权。朝中党派明争暗斗了那么多年,之所以连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完全是因为连家从来懂得分寸。
有才干是真,然而懂得如何敛去锋芒才是最关键的。
连喻知道怎么做官,更明白如何做生意。
刘凌和张良跑了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了,他这是要银子呢。
又是一日晌午,二傻睡醒了之后十分开窍的拿了一箱子银子走到了后院。
阿桃在溜猫呢,凶神恶煞的让王守财在院子中多走几步路。
最近这货越发的胖了,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晒着肚子仰躺在地上,像一只翻了壳的王八。
连喻搬了小塌在树下纳凉,隔三差五也要听到几句唠叨。
大致是在说,他将王守财惯的没了样子,几乎要吃成一头小猪。连喻依旧是没脾气,懒洋洋的窝在塌子里抽空喂了颗拨了皮的葡萄给她吃。
刘凌和张良对视一眼,进门之后很有眼色的跟阿桃也打了声招呼。
两货最近跑后院跑的很勤,方大姑娘也习以为常了,拿眼往他们身后的大箱子一瞟,明白了。
笑眯眯的端了盏茶让他们坐下谈,自去屋里陪着王守财玩儿去了。
方婉之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如何掌握分寸,该她管的事儿,如王守财的手贱,以及连喻的住行,不该她管的事儿,如花果村,如朝堂,她一概不管。
屋外一直传来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方大姑娘也没出耳朵去听,她自来相信连喻会将事情处理的很好。约莫是一个时辰之后吧,她听到连喻在院子里唤她,说是自己渴了,要喝茶。
她便去后厨取了他带过来的茶叶,那是上好雪雾香茗。至于其他两个茶盏,她抓了点茶叶末子随手丢到里面。
连喻说了,雅人品茗,闻香浅缀。刘凌跟张良那个两个大老粗,再好的茶也是牛饮,分不出什么好坏的。
方大姑娘一面将茶在托盘上放好,一面忍不住自嘲。
这抠外人省自己的做派,倒是越发随了连喻的性子了。
恩,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想完之后颇有些开心,笑眉笑眼的将茶端出去,脚步轻快的很。
☆、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一更】
方婉之出去的时候,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
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想笑,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
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就乐了。
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
他歪头挑了眉眼,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
叶随风动,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方婉之见了,伸手替他摘下。衣袖微微滑下,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
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连喻对方婉之说:“我晚上要吃好的,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
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
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任性样。
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
连喻说:“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多了炒不过来。”话里话外挺明显的,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该走就走吧。
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已然是一本正经。
她说:“奴家确实做不好人多的饭,白知县不是说晚上要炖鸡?您二位正好也补上一补。”
鸡能跟血燕比吗?
二傻大眼瞪小眼,却统一的都没吭声。因为不能比他们两‘夫妇’更为厚颜无耻。
晚饭的时候,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经很胖了,那么胖,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她都觉得无言以对,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
“我们这个是公的。”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端的一派淡然。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早已习以为常。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他撂了筷子,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
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是沉沉重重的一块,占据了很大位置。
他将箱子挂了把锁,锁好以后拿了钥匙放在方婉之的手里。
一句话也没有,一个字儿也没吭。拿起床边的王大壮跟方婉之告状。
“王守财挠的。”
方婉之也不接这个话茬,只掂量着手里的钥匙问他。
“让我收着?不怕我把钱卷跑了?”
连喻见没转过去,也就不转了,扯着大壮脑门上被王守财抓出的两根线头说。
“大堰能卷了我银子的,都跑不远。”
方大姑娘心里笑开了花,面上只做平常,一蹦一跳的蹦跶到他近前问道。
“为什么给我收着?”
当管家婆吗?那得说出来才算。
连喻就很深沉的抱着王守财坐到后院,抬眼数星星去了。
他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钥匙给了她,就是想要给她,至于为什么给,他还没有想明白。
人之于情爱总难免头脑发热,他不想自己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有些事情须得想清楚了,十分的透彻了,才对的起付出的情和一生的意。
连喻二十七岁了,早已过了懵懂青涩的年纪,即便长得再嫩,内心还是住着一位年过不惑的长者,他不愿意轻易说喜欢,只想用陪伴证明爱。
两人一猫,一墙之隔,方婉之也没追出去,只是抿着小嘴握着手里头的钥匙,莫名觉得踏实极了。
她想,自己是不着急的,左右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们来日方长。
次日清晨,四人一猫都起了个大早。
一人穿了一件普通村民的衣服,连喻则在自己脸上覆了一层面具。
他们要混到铁锹寨中详细了解一些当地的情况。
彼时,刘凌和张良两人也都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统一的盯着连喻脸上的面具看了好一会儿,傻傻问他。
“我们需不需要也戴一张?”
连喻一边整理领口的扣子一面抽空看了他们一眼,言简意赅的回了句。
“用不着。”
他们长得本来就是掉人堆里拨不出来的了,再想找这样的面具都难。
铁锹寨的大门其实并非常年关闭,相反的,他们很愿意大敞着门扉让外头的人进来观看。那样他们就可以传教,就可以增加信徒。外头颠沛流离的更好,无根无据最容易被打动。
刘凌带着禁卫到雁南的时候,正赶上花果村三年一次的大典,其后又将兵带到了山下驻扎,因此除了雁南知县和城里不信锹神的百姓,都不知道朝廷来了人。
可是一点动静都没听到,连喻也是不信,临行前,他有意无意的扫了一眼白晏沉,神情似笑非笑,所说的则无关痛痒,无非是让他留在雁南县城,没有吩咐不得轻举妄动。
白晏沉自然答应的老老实实的,含着硕大的眼泪目送他们上了山。
再说此间花果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村,一目了然的竹楼,一目了然的街道,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远居山林的那一座铁锹阁了。
连喻等人混杂在人群中,一身破旧的粗布麻衣,倒是得了不少的好招待。
当地的百姓告诉他们,锹神很厉害也很亲民,对待我们就跟自家亲信一样。只不过养蛊这个东西,自来要远离人群。毒虫一类不跟人亲近,沾染了就容易得病,所以我们给他建了这栋铁锹阁。而且养蛊容易反噬,锹神替他们除了无数的鬼,挡了无数的灾难,上天是要惩罚他的,因为有违了天命。
方婉之于套话一事向来无师自通的出类拔萃,蹲在人群之中一口一个大爷大娘,笑眉笑眼的问。
“我们外乡人对蛊术知之甚少,只恍惚听得早前几个年头是有人极其信奉的。后来好像就没人提了。”
大爷听后重重点头:“我们花果村那是出过大祭司的。这一片的百姓都信奉他。可是朝廷的人看不惯,就派了兵给砍了脑袋,原先的教众也都分崩离析,死了好些人,之后也没人敢在提养蛊的事情了。”
另一个蹲在旁边的也跟着附和。
“可不是,要说这些年啊,咱们村里也平静了好些年头,但是不知道怎么突然就闹了鬼,还有被鬼魂覆了身的,大家伙都怕的不行。刘桂花家的汉子就是这么不明不白的死的...可怜她刚过了三十就守了寡...孤儿寡母的,多可怜。我们那个时候怕极了,私下想来,定然是那位死了的大祭司和教众觉得大家伙都不信奉他了,这才回来报复的。”
“报复?”
方婉之明显感觉周遭上了年纪的人都沉默了,莫名觉得,或许他们对这位已故的故人是畏多于敬的。
老大爷在旁磕哒了两下烟袋锅子,叹息道。
“我们有心给他立座神殿,但是怕朝廷的人来查。那山脚的白知县也不准我们立。可巧锹神来了,一身的道袍,是个中原人的打扮,又会养蛊又会抓鬼,这可下是把我们给救了。对外宣称,我们都说这是位真人...真人就不用掉脑袋了。”
方大姑娘对此皆报以笑容,她觉得,花果村的村民实际上都是很朴实的。虽然她知道他们会这般热情的招待她跟她聊天,或许是因着想让她也信奉罗盘儿,也或许只是为了倾诉。
但是他们给了他们饭吃,就因为听说他们是从外乡逃难过来的,连点磕巴都没打,都取了家中最好的吃食。
她嚼着手里的半块馍馍问老者:“您村子从什么时候开始闹鬼的?锹神又是怎么施法抓他的?”
而且怎么就那么巧。惯常不闹鬼的村子,无端就闹了鬼,这鬼闹了,锹神就来了?
她现下不想跟他们讲道理,讲了对方也听不进去,只是打听。
“那刘姐姐家的汉子,也是被鬼杀的?”
老爷子就一拍大腿。
“正是被鬼杀的,那鬼真凶,覆在他身上直接让他自己拿刀抹了脖子。刘寡妇都快哭瞎了,锹神来了之后也只让他最后的神智清醒了一下,随后就咽了气儿。说起来这都怪朝廷里的人,当年杀了那么多教众,人死后的怨气都化成了鬼。鬼是没有正邪之分的,又跑来祸害我们老百姓。现在村子里也闹鬼,锹神出面帮我们抓,我们就拿银子孝敬他,这都是应该的。你没瞧见他的驼背,那都是驱鬼驱成那样的,....我们就该孝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