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被迫养娃记[互穿] 第144节

作品:《七零被迫养娃记[互穿]

    许沁说,“他偷懒耍滑的时候,你怎么不劝着,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还有事儿,你先回去吧。”
    此时正好有微风的设计师过来找她,林霞只好失望的走了。
    许沁下班回到家,没想到林霞比她早到了,正在一边喝茶一边水果等着呢。
    “大姐,姐夫的事儿没法改了,你还是回去吧。”
    林霞自然不肯,而是说起以前的事儿,说许沁刚结婚头两年,总是去她家蹭饭打秋风,比林红去的次数还多呢。
    尽管公婆不高兴,但每次她都是拿出最好的饭菜招待的。
    不管咋说,她帮过许沁,现在她有难处了,都是一家人,许沁不帮忙就是不对。
    许沁笑了笑,说,“大姐,你要是这么算的话,这份人情,早就还完了呀,这些年,每年过年回去,不说吃的用的,就说衣服,我每家送了多少?”
    “如果正常去买的话,需要多少钱,你不会心里没数儿吧?”
    林霞把这茬给忘了,面上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可说出来的话还是十分不中听,“许沁,你这么快就让人把你姐夫开除了,是不是根本就不欢迎我们啊?”
    “你要是不想让我们在北京,你早说啊,这么做至于吗?”
    许沁把手里的茶杯重重的放到茶几上,“没错,我是不欢迎你们,你们说是来逛的,却来了就不走了,也不提前说一声,这么做,把我当一家人了吗?”
    “你要是也不想在公司干了,随时都可以走。”
    “我绝不拦着。”
    林霞没想到弟妹这么不给面子,气呼呼的走了。
    原本她以为,换一个环境丈夫就能变好了,没想到还是不行,而且就她自己,干得也不是十分开心。
    也就说得好听,什么保洁,其实不就是擦桌子扫地打扫卫生吗,连厕所也要打扫,她以前也不是没有工作过,是在供销社当售货员,可比这体面多了。
    再加上,和大哥大嫂住在一起,也不是特别融洽。
    以前在公婆家里,生活开销一点不用她操心,现在可倒好,买个菜大嫂都斤斤计较。
    林霞回去后,不用说,对着刘大山好一顿抱怨。
    刘大山说,“这北京哪是咱们待的地方,咱们还是回去吧?”
    林霞想了一晚上,第二天跟着丈夫买了火车票回老家了,但他们的两个孩子刘莎和刘庆都留在了北京。
    九月份暑假结束,四丽跟着大哥二哥,每天骑着自行车上学下学。
    高中课程比较重,即便聪明如四丽,也比以前忙碌了,每天放学都学到晚上十点多,周末也很少看闲书了。
    但变化最大的还是三刚。
    以前,他每天完成了学习任务,绝技不肯多学一分钟,现在可不这样,晚上比四丽熬得还晚。
    周末更是一大早就起来背书了。
    十月底的期中考试,三刚史无前例的考了个全班第二名。
    班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专门表扬了他,还说了,要是按照他这个势头儿,明年肯定也会高分考到四中。
    *****
    不知不觉间,又是三年过去了,大国上了军校,二强考上了清华,四丽比北大数学系录取了,唯有三刚,还是个苦逼的高三生。
    不过,根据他的成绩,清北没希望,但他心仪的航天大学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这天中午,四丽拿着饭盒去食堂打饭,排队买菜的时候,后面有个女生忽然拍了她一下,她猛回头。
    “哎呀,四丽,真的是你啊?”
    眼前的女生又高又苗条,五官也挺秀丽的,四丽认真的的打量了两眼,终于想起来了,“你是秋芳姐?”
    胡秋芳点点头,“对,是我,不过,我现在也姓林,我叫林巧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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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五章
    四丽笑了笑, “那你跟我堂姐重名了。”
    这么多年,胡秋芳成为了林巧巧之后,并没有和梦里一样, 受到很多人的宠爱,相反,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是真疼她的。
    亲妈自不必说,自从让武连方把她重新送回到城里, 这些年一次都没看过她,至于养母周金书, 虽然供她吃喝上学, 但平时的态度也很冷漠。
    胡秋芳没办法,只能把对这个世界的恨意全都藏起来, 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学习, 如今终于得偿所愿,考上了北大。
    前两年周金书生病,她作为养女没少照顾,还包揽了所有的家务, 周金书母子和两边的亲戚朋友对她的态度都好了不少。
    尤其考上北大之后, 就更是如此了。
    就连一向视她为空气的周家外公,也和颜悦色的跟她说了挺多, 最后还塞给她即使块钱。
    现在,周金书的儿子林志明已经从传媒大学毕业了, 分到了海市电视台工作,工资待遇还挺高的,每个月都会寄给她生活费。
    周金书也偶尔会给她寄一些衣物。
    按说起来, 林巧巧不应该有什么不满意的了, 可她并非如此, 她心里特别不满,她觉得林志明挺小气的,每个月就给她寄十块,周金书置办的衣物,都是小县城的水平,拿到首都来,有些不够看了。
    一个字:土。
    其实这不是她第一次看到四丽了,也真是挺巧,北大校园那么大,就是能是不是碰上,第一次是在图书馆。
    本来她在角落里和同学一起看书,没想到四丽一走进来,立即就成为了焦点,很多人都抬头看她。
    她同学还挺艳羡的说,“这个女同学长得可真漂亮!”
    胡秋芳也笑着点了点头,但她又仔细看了两眼之后,越看越觉得特别熟悉。
    西山村的记忆对她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遥远的都快要忘了,可毕竟还在,需要的时候一下子就记起来了。
    胡秋芳认出来,这是林婶婶的小女儿,林四丽。
    她记忆中的林四丽,才两岁多,但已经是不折不扣的美人坯子了。
    果不其然,如今出落得异常漂亮,白瓷一般的皮肤,眼睛灿若星辰,乌油油的黑发沉甸甸的梳在脑后,一笑还有可爱的梨涡。
    而且不但漂亮,身上穿的裙子一看就很贵,手里拎着的包也是。
    林婶婶那么有钱,自然不会亏待了亲生女儿。
    四丽打好饭,找了一个空位坐下,胡秋芳也很快跟过来了。
    “四丽,我记得,你比我还小两岁吧?”
    四丽笑笑,“对,秋芳姐,我大名叫林茉莉,你喊我茉莉就行了。”
    胡秋芳说,“茉莉,好听,你也别叫我秋芳姐了,叫我巧巧。”
    四丽点了点头,“好。”
    “茉莉,按照正常的进度,你应该上高一吧?”
    四丽满打满算,今年才十五岁,一般的确就是顶多高上高中。
    “对,我小学和初中都跳级了。”
    其实这一点胡秋芳早就推断出来了,心里的恨意更加一层。
    命运真是不公,四丽有幸福的家庭,有疼爱她的父母和哥哥,长得那么漂亮不说,竟然还这么聪明。
    要知道,她为了考上北大,可是用了别人至少两三倍的苦功。
    胡秋芳笑着说,“茉莉,你可真厉害,我早就听别的同学说了,说咱们学校,最难考的就是数学系了。”
    其实倒不是特别难考,只是考进来之后差别就大了。
    有的人,高考数学能考将近满分,但已经是极限了,有的却是因为考卷限制了真正的水平。
    简而言之,就是普通用功的聪明学生和接近天才之间的差别。
    当初,胡秋芳本来还想报考数学专业的,是班主任好心给她提了建议,改成了别的。
    四丽笑笑,“也没有吧,巧巧姐,你学得什么专业啊?”
    胡秋芳说,“经济系。”
    一边聊天一边吃过饭后,四丽和胡秋芳都在水龙头下冲洗饭盒,胡秋芳说,“四丽,周末你有时间吗,宁县今年共有六个人考上了北大,商量好了要聚一聚,你好歹也算是宁县人,要不,你也参加吧?”
    其实,四丽很小就跟着爸妈来到了北京,小学都是在这边上的,在青县生活的时间很短,也就一年多的时间。
    胡秋芳怕她不答应,又半是请求的说,“茉莉,你既是宁县人,又是北京人,我们对北京都不熟,你就进一下地主之谊嘛。”
    其实,四丽很小就跟着父母来到了北京,小学都是在这边上的,在宁县生活的时间特别短。
    而且她记事儿特别早,具体细节想不起来了,但还记得妈妈再三嘱咐过,不要跟胡秋芳一起玩儿。
    虽然时过境迁,现在她们又都考进了北大,但她相信,她妈妈不会没有任何缘由这么做的。
    其实四丽现在倒不算忙,高中时期的数学竞赛已经结束了,大学阶段的她暂时还没有报名,周末倒是有时间。
    但她还是一口拒绝了,“巧巧姐,不好意思,我周末早就安排了别的事儿,恐怕不能去了。”
    “抱歉啊。”
    本来老乡聚会就是胡秋芳随意杜撰出来的,被四丽拒绝了也在她的意料之中,她笑道,“没关系,那就下次吧。”
    四丽是走读的,回到家后把这事儿告诉了许沁。
    “妈,您猜我今天碰到谁了,胡秋芳,您还记得吗?”
    许沁皱了下眉头,“当然记得了。”
    当年四丽岁数太小,就连大国二强和三刚都未必清楚,吃过晚饭,她特意把四个孩子都叫到厅里。
    把事情的全部经过详细的叙述了一遍。
    大国第一个问,“妈,这么说,胡秋芳的奶奶,很大几率是她毒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