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鱼目混珠

作品:《春风一渡(古言,剧情)

    御赐的珍珠拿来送人,尽管秦徵本人一点没所谓,郑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种做法不妥,十分不妥。
    别到时候连累了她家一起遭殃,郑桑想。
    午休到一半,郑桑一个鲤鱼打挺从榻上起来,开始翻箱倒柜。
    一旁的潇潇看不明白,问:“娘子你要找什么?”
    郑桑里里外外翻着妆奁,还是没找到,“我是不是有一对白珠,郑雅几年前送我的生辰礼物,放哪儿了你记得吗?”
    “有。”潇潇连连点头。
    娘子不喜欢雅娘子送的东西,怎么可能会收在妆台这种日常翻动的地方,潇潇帮娘子收到别的柜子最里面了。
    潇潇说着,就给郑桑找了出来,两年来第一次打开看的白珠。
    虽然比不上御赐的云珠,也是上品,不是行家根本看不出来,糊弄一下足够了。
    郑桑叫潇潇准备多一点茶点,揣好这对白珠,去了库房。
    贺礼在做最后一遍清点,确认无误,就可以入库了。
    “二娘子。”负责盘点的人见到郑桑,颔首叫了一声,继续埋头核对。
    “你们都辛苦了,”郑桑微微一笑,故意感慨,“哇,这么多人来给爹爹贺寿。对了,我听公子徵说他送了一份大礼。我看公子徵平时寒寒酸酸的,送起礼来倒是慷慨。不知道他送的是什么大礼?”
    他们相对一笑,嘲弄地摇了摇自己小拇指,“公子徵就送了一对珍珠,还没小人指甲盖大。说大话谁不会,娘子莫被骗了。”
    这世上,除了真金白银能够切实感受到价值,旁的一切,如果不由人说出来是珍品,对于不会分辨的人来说,很难界定价值几何,就只能套用越大越值钱、越亮越值钱这一准则。
    云珠产自齐国海滨,和江河之珠比起来,天生娇小,能有一女子小拇指大已经是不可多得的上品了。
    秦徵是个大老粗,分不清种类好坏,就当一对普通的珍珠送了出去,他们登记的人也不比秦徵强到哪里去,以为看起来小小的,怪寒碜的,就记了珍珠一对。
    那就更好办了。
    “那也很大了,这么大的珍珠我都没见过呢,我能看看吗?”郑桑双手合十在面前,做祈求状,娇娇地说,“就一眼。”
    他们这位二娘子真是平素没见过什么好东西,才眼界这么浅。清点的人想着,便从一堆大大小小的函盒找出一个不甚起眼的盒子。本来只是想打开给郑桑看一眼,没想到桑娘子直接上手接了过去,一脸高兴激动。
    桑娘子看着看着,突然想起来似的说:“我差点忘了,我奉命给你们带了点吃的,在外面,你们去拿进来吧。”
    趁他们都出去拿吃食的机会,郑桑赶忙背过身,把盒子里那对珠子拿出来,换上她自己的。等他们把东西拿进来,郑桑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偷天换日,十分自然地把珍珠盒子还给了库房的人,赶紧离开此处。
    呼——
    郑桑撩了撩头发,提着的心瞬间放下来,暗暗松了口气。
    眼看就要跨出门槛,不成想撞上郑夫人身边的嬷嬷正好也来库房。
    “二娘子来这里干什么?”嬷嬷奇怪。
    糟了,怎么遇上这个事多的老妈子。
    旁边的人已经开口替郑桑解释:“二娘子奉命给我们送吃的。”
    “奉命,奉谁的命?”老嬷嬷一听就知道有问题。郑桑奉的肯定不是郑大人和郑夫人的命,那还能是谁的命,她撒什么谎。
    “我……”郑桑支支吾吾的,一时不知该怎么脱身。
    “是我叫郑桑给他们送点东西吃的,”突然传来郑雅柔和的声音,笑意温顺从容,朝着郑桑款款而来,半开玩笑地问郑桑,“怎么去了这么久,害我来找你。”
    “啊……”郑桑有一瞬间不明状况,脑筋马上转过来,扯出一个笑,回答,“已经好了,正要回去呢。”
    “那走吧,我那双鸳鸯眼睛,还是要你教教我怎么绣。”说着,郑雅冲嬷嬷点了点头,便拉上了郑桑的手,一起回了自己闺房。
    郑雅的手柔软温暖,郑桑却感觉不到丝毫。她觉得自己被牵住的手,血液都停滞了。
    一到郑雅绣阁,郑桑抽回自己僵硬的手,用的力气太大,不小心甩出袖中放珍珠的盒子。盒盖摔开,珍珠从里面掉出来,在地上滚了两圈。
    郑桑连忙蹲下来收拾,其中一颗还是被郑雅捡起。
    温润圆滑,光泽明亮,莹白的珠身在光下折射出一圈淡粉色。郑雅想起她送给郑雅的一对白珠,和这个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点。
    郑雅仔细欣赏了一眼这颗珍珠,余光看见郑桑很紧张的样子。
    郑雅想起方才的事,问:“你去库房有什么事吗?”还为此扯谎,若不是她刚好路过,可能没办法这么简单罢休。有什么事的话,告诉她,说不定她可以帮得上忙。
    那群人不识货,东西和记录是对得上的,没人能发现已经掉包,而且这件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虽然郑雅帮了自己,但是郑桑还是不想说。
    见郑桑维沉默寡语,郑雅低眉一笑,把珍珠还到郑桑手中,“不想说就不说吧,如果母亲问起来,你就像刚才一样说是我让你去慰劳的就好了。”她相信郑桑不会做太出格的事。
    郑桑攥紧手里的珍珠,不情不愿地吐字:“多谢。”说罢,郑桑就准备回去,却被叫住。
    “既要谢我,”郑雅连忙喊着,拿出正在绣的鸳鸯枕,“帮我看看这对鸳鸯吧。嗯……我总觉得这只鸳鸯差一点意思,你看是哪里有问题?”
    郑雅并不是想拿这种小事烦郑雅,只是想把戏做全一些。郑桑手好凉,暖暖了再回去吧。
    但郑桑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呆,匆匆看了一眼,说:“眼睛往右移一点,会更缱绻多情一些。”说完,欠身回去。
    “诶——”终究是没留住,郑雅端着手里还没送出去的热水,不禁叹了一口气。
    郑桑去了秦徵住的地方,一路走着去的,积雪沾湿了她的鞋袜也浑然不知。
    秦徵还没有回来,郑桑就坐在台阶上等。
    不知等了多久,郑桑一路走过来的热气都散光了,手脚转凉,一道影子投到她身上。
    缓缓抬头,入目是秦徵笔挺的身影,披着白狐毛领的大氅,里头是玄黑肃穆的官服。郑桑第一次见他穿官服的样子。
    秦徵一进大门口,远远看着自己门前坐着个人,看身形像郑桑,近前一瞧,没想到真是,吓了一跳,“我的天,你这是闹哪出啊,离家出走?”
    郑桑没答,起身从台阶上下来,掏出怀里放珍珠的盒子,塞到秦徵手里,就准备走。
    腕子被拉住。
    郑桑回头,秦徵脱下自己的氅子,披到她身上。瞬间,温暖将她裹住。
    秦徵没看盒子里是什么,只见郑桑屁股上浅浅湿了一片,触碰到的手也是冷的,强硬地拉她进屋,“先进来把衣服烤干。”
    秦徵去向邻居借了炭,这样就不必等炭火燃旺了。
    两人围坐在炭火旁,郑桑木讷地盯着火亮的炭块,也不说话。
    秦徵这才打开看郑桑给他的盒子,原是一对珍珠。
    天下的珍珠,除非颜色、大小有明显不同,不然在秦徵眼里就都是一样的。
    无缘无故,郑桑为什么送他东西,转性了?
    秦徵瞧郑桑无精打采的,便打趣说:“你给我这个干什么?怕秦王问起,给我一对蒙混过关?”
    “这就是王上赐你的那对。”郑桑淡淡地说。
    “怎么在你这里?”
    “我用我自己的一对白珠掉包了……偷拿出来的。”偷,郑桑艰难而愤恨地说出这个字。不管怎么粉饰,她的行为就是偷。
    她愤怒于自己为了秦徵偷东西,险些被人赃俱获,他还嬉皮笑脸的,说:“那我岂不是算拿你的东西送你爹。你拿回去,就当给你了。”
    郑桑不接,没好气地说:“谁要你这对破珠子!”
    “王上赏的,你竟然说破?”
    “王上赏的你还送人!”郑桑吼道。
    郑桑果然心情很不好。
    秦徵浅叹一口气,问她:“发生什么事了,为这对珠子?”
    要她说了,她反而又消沉了回去,低头扯着氅衣上的毛边,矢口否认:“不是……”
    真的不是。
    她最为愤怒的、最为怨恨的,不是秦徵,不是那对珠子,而是自己被郑雅逮到。
    郑雅那么好,所有人都夸她,郑捷、郑夫人、府上的仆人,还有秦徵。
    而她,好像什么都比郑雅差,还做偷鸡摸狗的事。
    她,一定要胜郑雅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