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作品:《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

    程朗温柔到能滴出水来的“声音”,轻轻柔柔地印在程尘的意识里。
    程尘只觉得自己的意识体要完蛋,不是被蒸发就是被电死,连绵不绝席卷而来的潮水终于淹没他最后一点思维。
    幽蓝的无垠意识海中,一团毛茸茸的金色光芒,与另一团金红的光亮交织在一起,难分彼此,灿若晨曦。
    小绿静静地趴着,小王子甜甜地笑着搂住了它,仰望天空中绚烂的光芒。一只毛茸茸的大绿尾巴卷上来,悄悄挡住小王子的眼,非礼勿视。
    程尘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某人的怀里,浑身酸软,汗出如浆,衣服已经皱得跟咸菜似的。
    “滚开!我特么让你滚开,你没听到吗?”程尘恼羞成怒,绝不承认自己是肉体无法负担精神上太多太多的快那啥咳咳咳!
    大狼的眼睛亮得惊人,像是有星星掉在了他绿盈盈的眼睛里,闪啊闪,亮晶晶。
    他笑嘻嘻地伸出舌头舔舔小肉包的脸,嗯,咸咸的,这个口味也挺不错。
    “你当自己是小绿么?!”程尘脸红得简直要爆炸,特么太无耻了,这个非人类居然,居然……不得不说,这种精神上的“交流”滋味比人类的肉体交流更让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完全向对方敞开的意识,全无任何遮拦的心神,甚至连所有的潜意识都明明白白地摊开,交融在一起,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能存在任何误解与错过。
    并不是说程尘能看到程朗的每一个念头,而是能彻底地体会到程朗心神的执念,最深的眷恋——他只为一个人类的灵魂而心动,为这个人类牵引所有的心神,可以生生压抑,甚至抛却基因带来的本能吞噬欲望。
    程朗拥着心爱的小肉包,凝视着他的眼,说:“我心悦你,程尘。”
    程尘的脸又无法克制地渐渐烧了起来,他眯起眼,咬着牙,猛地一拳往那俊脸砸上去,一拳又一拳,怒吼道:“特么让你装傻白甜,让你大半夜坐我床边流口水,让你吓得我心都凉半截,让你滚开停下还要酱酱酿酿……特么今晚分房睡!”
    不敢招架,又怕躲开会让某个腿软的家伙摔了,程朗很快成了苦脸的国宝。
    即便如此,他还是坚决捍卫自己的福利,绝?不?分?房!
    程尘瞅着那熊猫眼冷哼,你要是半夜饿了,把我嚼巴嚼巴吃了呢?
    程朗微笑着摸摸他的眼,说:“即便是在我最懵懂的时刻,我也知道,这颗珍贵的小肉包虽然有最好吃的馅,但是只能舔舔,绝不能吃。吃了,就再也没有了。
    宁可我死,也不能吃。
    现在,我们的神魂已经有了契结,我有任何的恶意,你都能感觉到。”
    程尘凝神体会他说的什么契结,片刻之后,脸又红了,怒吼道:“你特么恶意大发了!牲口,滚啊!老子不行,呃,不对,今天老子说什么都不干了!”
    “行行,您是传世大师,您说了算。”程朗忙讨饶,紧紧抱着小肉包,“我帮你洗个澡,我们说说话,有什么心思别憋着。”
    程尘翻了个大白眼,把自己一百多斤摊在大狼强健的双臂上,精神上的惊吓绝望,继而突如其来的极致欢愉,给肉体带来的极度疲倦,他真是有些吃不消了。
    洗白白后舒舒服服躺在床上,程尘一脚踩着大毛腿,气势汹汹地开始盘问。
    “说,你是什么东西?!哪儿来的?”
    程朗忧伤地眨眨美丽的绿眼睛,低声道:“我是人类啊!至少肉体上99.999%是人类的基因,精神体上,碎片化的信息不足,我自己也没办法判断。”
    安大师呲牙威胁:“禁止克隆!”
    他静了静,问出自己心头最大的疑问:“为什么今天想起要坦白?”
    程朗搂过自己的少年,轻轻吻吻他软软的发顶,凝视窗外,轻声说:“如果可以,我希望能永远埋葬这些肮脏的秘密。不让你有误会的机会,也不让你承担太多压力。”
    程尘一肘子杵到他肚子上,满意地看到那张成熟俊朗的脸皱成一根苦瓜。
    “你记住,如果你把我当成同行不弃的伴侣,永远别用什么‘为你好’的借口,隐瞒一切。我希望,我们能彼此坦诚地携手走下去——尽管你可能不是个‘人’,我也不知道能和你同行多久。”
    “我记住了。”得到这个无比珍贵的承诺,程朗的眼在笑,绿得如同一汪春水。
    片刻后,他克制着自己亲亲抱抱的强烈欲望,将下巴抵在少年的头顶,凝重地说道:“我们有九个,彼此之间有微弱的感应——所以,我总能找到你。在第一次看到那个朱朝风时,”
    他厌恶地皱起眉,“我就有种特别难以遏制的厌恶感,但当时并不知道是血脉的牵引,我还以为是这个畜生胆敢强迫你的缘故。我也能感觉出,他初醒的……强大,某种精神意识上的感受。
    在吸收了那只白僵囚牛的‘神血’后,这种牵绊和遥感更加强烈。他在不断地变强大。
    直到今天,我看到‘漏’再次大规模出现的消息,其实心里早有答案,这个鬼东西和‘神血’有必然的关联。如果我再置之不理,逃避而不面对,朱朝风吞噬了所有‘龙子’之后,不仅仅会是我个体的消亡,接下来的,也许就是人类的末日。
    为了你,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整个人类,我必须要站出来。
    做那只最后胜利的蛊。”
    程尘支起身体,看向这个略显沧桑的男人,突然扑过去,狠狠吻住他,用牙撕咬他的唇,让彼此的血肉混在一处,咸腥而性感无比。
    他脸色嫣红,桃花眼春意盎然,哑声道:“我的男人,果然有种。”
    程朗x火难耐,但是看着少年软趴趴,连声音都哑了,也只好恶狠狠地搂着,闻着让他安心的熟悉味道,轻抚呆毛。
    程尘被撸着,舒服得差点喉咙里冒出呼噜声,他晃晃脑袋,抵抗着扑面而来的睡意,挣扎着问:“你和交图那孩子在搞什么鬼?”
    “噢!我只是理性分析,以理服人,他非常高兴并且自愿地将神血反哺给我,并且将魂石给了我。”
    “……什么东西?”程尘听到奇怪的东西,又清醒了些,那个黑黑的小石子?果然,那个奇怪的孩子也是龙九子之一么?心里隐约的怀疑得到了证实,就像是楼上砸下的另一只靴子落了地。
    “怎么说呢?”程朗有些苦恼怎么解释这个概念,“‘神血’与人类肉身和灵魂结合后,会向更适合环境,更先进的进化方向调整内含的基因,总会有一些不适合的东西,需要排出,它虽然没什么用处,但是蕴含着非常强大的魂力。”
    他伸出手,从兜里掏出魂石,五彩缤纷的非常漂亮,一共有四颗。
    “怎么有这么多?我好像只看到交图给了你一颗。”程尘有些吃惊,目眩神迷地看着这些流光溢彩,泛着神秘光泽,蕴含强大力量的“小石子”。
    程朗拿起一颗黑色的,说:“这是交图的。”
    白色的是囚牛的,绿色的是他自己的,而粉红色的,是他今天刚刚从程尘意识海里吸出的“神血”排出而凝结的。
    “我需要集中所有能收集到的‘神血’之力,才能抗衡‘嘲风’。算上今天你那里收到的,我一共有四份。而嘲风那里,我能感应到,他也几乎有这样同等强大的魂力。所以,决胜的关键,在于取得最后一份‘神血’的魂力。”
    “最后的‘龙子’?”程尘蹙眉苦思,“有线索吗?”
    程朗缓缓说道:“你还记得越氏白山上的祭祀吗?”
    程尘恍然:“饕餮!”
    第111章 饕餮
    越氏的宗地在白山, 祭祀饕餮用的是吸饱阴灵的越氏血脉。
    “那个宗地有古怪,洞里的那些图腾完全不像是远古人类的手工作品, 倒像是……非常精密的,远超这个时代的工业制品。而且那东西, 似乎是以‘血’或者说dna认证的。”程尘想起越氏宗地的古怪图腾, 一时遗忘的许多问号也跑了出来。
    “他们祭祀的饕餮究竟是什么东西?如果按你的说法也是龙九子之一,这个时间线就有问题了,你要知道,越氏的宗祭已经延续了几千年,那个饕餮出现的时间点只会更早。”
    程朗想了想, 扯过张纸, 画了一条长长的线, 在线上画了一个黑点:“这是饕餮。”他指着黑点说, “远古时代出现的饕餮,应该也是个失败品,否则就不可能有后续的这些龙子。它是什么样的,是什么人制作的,现在都不可考。”
    程尘赞同地点头。
    程朗顺着线, 在线上离黑点较远处又画了个小圈,“四十几年前,李求知和还真老道有过接触,他们一起弄出了‘囚牛’白僵。但囚牛在生前,已经是个19岁的年轻人,以年龄推算, 60多年前,‘囚牛’出生,应该是还真老道一个人制造的作品。毕竟李求知今年才60出头。
    李求知通过还真道士,或者还有什么其他的途径,得到了神血,他接手还真的研究,也许是自己另辟蹊径,制造了第三个神血作品,就是我。”
    他面无表情地指指自己,在线上画了第二个小圈。
    “我的年龄应该在3740岁左右。”程朗更忧郁了,平时不觉得,一算年龄……说起来都是一把泪。
    程尘心头也有些闷痛,又忍不住有点想笑,抬手轻轻抚平大狼眉间的皱。
    “那一段记忆,我到现在几乎还是空白,但是可以推断,他为了‘培养’我用了许多手段,甚至将我送进守护者,以命相搏,想要有某种结果,最后失败。所以他放逐了我,并且使我在精神上受到重创,毁灭了原生的精神体,或者说魂魄。
    然后,从意识最底层诞生的,新生的空白的我,遇到了灵魂之光犹如火炬一般醒目而温暖的你。”
    程尘听着他琼瑶阿姨般的台词不禁莞尔,想起了当日破衣烂衫,追车狂奔的邋遢流浪汉。
    两人相顾一笑,心生暖意。
    程朗又在线的后半截,画了三个圈。
    “27年前,朱朝风出世。17年前,你出世。8年前,俞交图出世。”他又画了几个虚圈,“剩余的几个,我完全感应不到它们的存在,也许是距离过远或是其他原因?但根据已有的几个情况来推断,它们应该都是结合了华国的血脉,不会距离太远,很可能已被朱朝风吞噬,李求知也选择了他,所以……”
    他将笔指向了最初的原点——饕餮。
    “这是初始,所谓的‘龙九子’,也是由此而起,或许那些命名都是还真老道和李求知借用饕餮古称派生而来。我们需要得到足够对抗朱朝风的力量,也需要从它那里入手。”程尘清晰明了地总结陈词。
    “不能惊动越氏,得悄悄的来,毕竟是他家的宗地,关于你的这些事,绝不能声张。”程尘仔细地盘算着行动计划。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更何况这个 “龙九子”,是混淆了所谓“神血”与人类基因的产物,人类对于这样的物种接受度如何,程尘绝不想轻易让大狼去尝试。
    说实话,如果他本身不是个异世来客,又没在长期的相处中与大狼情深谊重,神魂结契的话,作为人类的立场,对这样的陌生不明生物,肯定是敬而远之,甚至会畏惧惊恐,绝不敢这样平和相处。
    而李求知对朱朝风搞的这些事,胆大包天到用皇家和陈氏的唯一的血脉——皇储殿下来混入“神血”,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肯定是在做试管婴儿时瞒天过海干下的。这种丑闻更不能公之于众,李求知与朱朝风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蛊的争斗在黑暗中,它的诞生也必将在无人知晓的黑暗中。
    再上白山寻找饕餮,不知道会遭遇什么,俩人也只能尽可能充分地准备。
    至于那些护卫们,在“漏”威胁着人类,人心惶惶之际,程尘要做的就是写一张“压力太大,世界也很大,我要去散散心”的留言,离家私奔出走,给他们一个错误的引导方向。
    虽然有些对不住勤恳尽职的同志们,但是“龙九子”的事太过重要而秘密,也只能先这么干了。
    ※
    初冬的白山对人类极度不友好,零下十来度的一片苍茫雪山,把安大师差点冻成死狗,幸好他有非人类的好伴侣。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又吞噬了几份“神血”,增强了肉体的进化速度,现在大狼也就是形体还和正常人类差不多,体质、力量、敏捷等等身体数据方面,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super狼!
    扛着程尘这只完全被包裹在羽绒和保暖衣里的大茸球,居然还能健步如飞,要不是雪太深,有点妨碍大狼“起飞”,程尘觉着他俩完全可以cos一把蜘蛛侠,在林海雪原间嗖嗖嗖!当然,他也就只能本色出演被蜘蛛侠扛的角色。
    程朗原本并不想让程尘来冒险,龙九子之间的战斗,就该在他们之间解决。但是程尘给出了参与的充分理由:
    越氏宗地的“饕餮”,最大的可能就两个地方,一个是祭台青石坪那个饕餮石刻处,另一个则是山洞里的可疑的图腾。
    不管哪处,越氏千百年来都是用血脉开道的,即便程尘用《哪吒闹海》割血还亲,将主脉之血还回了越氏,从基因层面来说,用他的血来探路,还是比程朗硬来靠谱得多。
    更何况,程尘的意识海里还存在着连大狼都不知其所以然的“星图”。
    直觉地,程尘坚定地认为,这个“星图”与“龙九子”有关,他甚至怀疑,他的穿越是否也是受了某种力量的牵引,而不是偶然?!
    交图那孩子——龙之九子,曾经在画中清晰地画出了他意识海中的“星”,这绝不是什么巧合的偶然。曾经的自欺欺人,也只是因为恐惧未知。
    皑皑白雪,茫茫山间没人引路,哪怕曾经去过一次,要找那个小小的山洞,还不能惊动越氏中人,如果没有“超能力”,这简直是个不可能的任务。
    好在程朗在吞噬了另三份神血之力后,对于其余“龙子”的感应,敏锐得出奇。
    在白山脚下,他们刚刚踏上征途,程朗已经感受到了压抑而黑暗的同族威压。上一次陪伴程尘来越氏宗地“认祖归宗”时,根本没有这样强烈的感受。
    程朗闭上眼,就能感受到如同黑色火焰般的“妖气”蒸腾在那个山头。
    “饕餮”吗?
    他睁开眼,嘴角划过一丝冷酷的笑意,眼眸沉静如冰。
    花了三个多小时,他们循着程朗的感觉,依着当初上山的模糊记忆,接近了山腰。广阔的青石平台虽然被白雪掩盖,但那熟悉的形状,以及与周围野貌格格不入的人工痕迹,清楚地告诉他们,目的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