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作品:《你是长夜,也是灯火

    可惜点开来,顾璃劈头盖脸就是一句:“凛凛,你最近怎么了?”
    温凛这才知道,关于她的流言早在自媒体圈子里传开了。
    她下了那位混血小网红的脸,在场的几个博主各自交友圈都甚广,这个托那个,那个托这个,问了一圈下来,大致也知道了她是故事里的谁。调查到真相的人很失望,鄙夷地说原来是半斤八两。都分手这么多年了,还当众和前任的新欢过不去,吃相未免太难看。
    这些都是顾璃转述过的版本。温凛当然知道,原话只会比这个更难听。
    北上广六千万人口,说小不小,可隔着两个圈子调查出一个人的过去,依旧易如反掌。
    温凛奇怪自己听了并不生气。她只是有点悲哀地想,杨谦南这个人在她生命里,留下些踪迹也是好的,哪怕是戳脊梁骨的流言呢?
    辉煌一时的古城池,能留下些岩屑沙砾,也是好的。
    至于其他的风言风语,温凛只当耳旁风。
    她知道,她这些年走了不少捷径,从前攒下来的人脉一点也没放松,真要诟病起来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就连那位中年女客户让她喊一声干妈,背地里都有人笑她奴颜媚骨。
    顾璃惊讶她说起来的时候,语调那么戏谑——“从前当情妇,现在当女儿,你说我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只有顾璃始终站在她这一边,不管不顾地开骂:“你不要被这帮人带跑好伐?你认个干妈,又不是认干爹,她们那些人自己好几个sweet daddy叫得起劲,有脸说你没骨头?”
    温凛没有表态。
    顾璃看着对话框沉寂良久,正想再补几刀,眼前忽然冒出一句没头没尾的话——“璃璃,上海这个时节,有没有桂花酒卖?”
    她搜肠刮肚给她推荐了几个地方,反应过来的时候,话题已经被温凛不着痕迹地转走了。顾璃对着这个事实,愣了一会儿神。
    无论传言再怎么把温凛形容成一个厉害角色,顾璃心里总是觉得,她还是当初那个有求必应、没有脾气的凛凛。
    可是事实摆在眼前,到底不复当年了。
    人一旦试图在另一个人面前维持体面,关系就难免疏远了一层。连她也只能知趣地拿捏分寸,别别扭扭地劝:“凛凛……你真不要太拼了。”
    温凛表现得云淡风轻,所有纷纷扰扰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反过来劝她少熬夜,说:“我看你公众号推送时间,总是后半夜。”
    这是她认识的那个温凛。冷淡到好像全无深情,可是细微处全是她对你的关心。
    但也仅止于此了。
    满城风雨里,她们短暂地关怀彼此。可是更多的风雨,都要温凛独自去捱。
    queena从那天之后就没再联络过温凛,虽然彼此一句重话都没说过,却仿佛从未当过朋友。温凛甚至发消息给她道过歉,queena大方自如说原谅她:“没关系的宝宝,反正那天桌上也没几个熟人,闹僵就闹僵了,你不要放在心上。”隔天朋友圈就对她不可见。
    明明上礼拜她还亲密地记得她的喜好,说“这家的牛肋骨你喜欢,喊你来吃。”这礼拜却已经不由辩驳地划清界限。
    温凛觉得她和绪康白其实是很般配的一对,擅长温柔的冷酷,和不动声色的无情。
    至于绪康白那边,倒是毫不介意她们俩关系如何,之后照样和她来往。但已婚人士到底和未婚不同,一旦和对方伴侣闹掰,异性朋友就很难做下去。温凛碍于queena不喜欢她,警醒自己少往他们夫妇跟前凑,明里暗里推了好几场邀约。
    聪明如绪康白明显察觉出了她的不对劲,半是玩笑地问她:“就因为我老婆发你脾气,温总这是打算不理我了?”
    温凛没有回这条消息。
    她只是有时会想起从前,想起当年僻静胡同里,她背着杨谦南偷偷请绪康白吃饭,他一坐下就举起清酒,揶揄说“偷情胜地啊温总,敬你一杯”的狡黠模样。
    当初光风霁月,彼此都坦坦荡荡,所以敢开这样的玩笑。不过四五年,人事摧折,风雨潇潇。今后再想心无芥蒂地举一杯酒,却好像是奢望。
    这个相识七年的故人,她生命中的贵人,温凛一直觉得他不只是一个朋友。他们之间,有一种类似于“知遇之恩”的东西在。所以她总是带着点感恩和他相处,从他身上汲取一些微弱的能量。
    可惜现在连这份能量,她也不得不避嫌。
    所以她想要默不作声地退场,不要等到场面难堪的时候,彼此反目成仇。
    她也确实成功过一阵子。
    可惜生活总有比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棘手一万倍的问题纷至沓来,让她连表面的体面都做不到。温凛接到老周的电话时,内心竟然很认命——也许各人有各人的命。而她的命里,注定做不到姿态优雅。
    事情并不复杂。老周在电话里说,最近有会议在开,文化审查方面全网加严,他们做的某个线上视频方案,审批迟迟下不来。
    这个案子整个团队前前后后努力了一个月,好不容易要成功落地,却出了这种岔子。周正清惯常来找她商量,心想这个比他小十岁的姑娘门路广。他明面上总揽一切,但背地里许多弯弯绕绕,都是温凛在疏通。
    温凛踌躇半晌,还是给许久未联系的绪康白助手发了微信。
    这位助手跟着绪康白六七年了,和温凛也是好朋友。温凛趁周末提了两壶桂花酒,来她家拜访,对方热情地招待了她,还以为温凛找她谈心是因为和她老板娘的龃龉。
    助手姐姐是典型那种在上海有两套房、爹妈帮衬、没有野心的本地女,非常乐天知命,今年三十好几了,人却很活泼,好心地劝温凛:“你也不要太放心上了。该正常往来还是要往来呀。你不要怕queena发飙,我们身边人都不太搭理她的。”
    温凛静静倒酒,俨然把劝解都听了进去。
    顾璃推荐的这家桂花酒很清,但后劲似烧酒,冲得喉咙火辣如烧。
    半壶下肚,温凛忽然提了一嘴,说这两天这个会,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完。
    那位姐姐附和道:“是的呀,空气倒是好了不少,但是安检严得跟皇宫一样,恨不得丸子头都要捏一捏哦。”
    温凛闻言笑起来。
    她笑的时候很文雅,连睫羽都收敛成一束。所以对方也看不清她是用什么神色,状似无意地说——对了,孟先生这两天,是不是也在上海?
    第48章
    直到温凛踏入那家餐厅, 她都未能料到, 她会遇见杨谦南。
    孟先生的饭局设在沪上知名的空蝉, 温凛特地挑了一条白色刺绣裙,歪坐的时候会像一朵淡墨风荷,潋滟地铺在榻榻米上。
    她认识孟先生,还是因为绪康白。他做影视这一行, 惯常和□□的人打交道,有一次带她一起吃饭,坐主位的孟先生说一句古话忘了下文, 是温凛替他接了上去。
    身居高位的人并不在意这些虚的脸面, 遂夸她有古文底蕴。原本谦虚一句就过去了的事,温凛却摇了摇头, 笑道:“不是的。我记得这句话,是因为以前听您说过一次。当时也不知怎么的,就记住了。”
    孟先生知天命的年纪, 圆形镜片下眼袋软沉, 这才对她感起兴趣,说:“哦?你见过我?”
    温凛说在北京见过一次。只是好几年前了, 说出来怕您没印象。
    其实究竟在哪个场合见过,温凛自己也忘了。
    她回忆当年一场又一场的饭局, 最多的印象,是每次走出暖气充足的饭店,寒风袭面,杨谦南总会下意识把她揽紧, 和她一起赶着步子钻进车里;是他在回去的路上半醉半醒,嘴很碎地跟她讲饭桌上那些衣冠楚楚的人背后数不清的恩怨纠葛。
    有时甚至都称不上恩怨。温凛连他叔叔在健身房找来一个女秘书,这些不出格的小事,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所以她当然也记得,杨谦南跟她说起过这位孟先生,私下里并不很正派。
    那次饭后,孟先生找她聊过几句。话题倒没什么越轨的地方,但温凛掌握好分寸,把自己当学生对他毕恭毕敬。孟先生只觉得这个小姑娘不怎么知趣,倒也没留下坏印象。
    所以温凛这次问绪康白的助手要来孟先生的联络方式,说有事想向您请教,孟先生果然还记得她,颇亲切地对她说,我明晚正好要请几个小辈吃饭,温小姐不介意的话,不妨一起过来。
    温凛怎么能猜到,那几个小辈里,会有杨谦南。
    空蝉一共四间包厢,孟先生喜秋,他们这一间名叫“红枫明月”。和室椅上配的是深蓝色软垫,屋顶悬两盏日式红纸灯笼,光线典雅柔静。
    一屋子七个座位,温凛到得尤其早,先行坐在末尾。后来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年轻人,谁也没敢往主位旁边坐。孟先生姗姗来迟,一见她就招手,说:“温小姐怎么坐得那么远呢?来,到我左边来。这样说话方便些。”
    温凛恭敬不如从命,迎着满屋子神色各异的目光,逆着座次挪到最前面。
    甫一坐下,更显得她对面的位置空得刺眼。
    孟先生却没再招呼哪一个坐上来,过了一会儿拿起菜单,乐呵呵地问秘书:“谦南到哪了,还没来呐?”
    坐在下首的温凛神情僵滞,脸色更胜过当晚的天气。
    那天上海下了场大雨。
    沿海城市的暴雨,像西风狂卷珠帘,雨水漫成帘幕,一层一层地被掀走。杨谦南堵在交通瘫痪的过江隧道,心里不是没想过,要不甭去了。
    但孟先生是叶蕙欣的朋友。
    叶蕙欣算是个社会活动家,担任几个海外佛教机构的名誉主席,不管事,只管每年往里头捐钱。这次他来上海帮叶蕙欣办点事,孟先生听说之后,便说要尽地主之谊,招待他一顿饭。
    杨谦南拉开包厢门的时候,表情真没比温凛好多少。
    寂寂清室中,她敛着双眸,脸色微微发白,一条素绸裙子映着红彤彤的灯笼,像个待嫁的新娘。
    *
    人们回忆2016年的十月,总会说起那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诺贝尔奖,把文学奖颁给了一个歌手。
    bob dylan。
    温凛至今记得,他在北京开过一场演唱会,在工人体育场。
    那是2011年的4月,杨谦南带她去听演唱会,她因为身体不适,蔫巴巴地窝在他怀里。
    老爷子在台上唱着他盛名煊赫的那首《大雨将至》:
    “i've stepped in the middle of seven sad forests(我跋涉在一片悲惨森林)
    i've been out in front of a dozen dead oceans(我遇到十二片死亡之海)
    i've been ten thousand miles in the mouth of a gr□□eyard(我在坟墓中前进了上万英里)……”
    杨谦南在她耳边说,他已经物色好了合适的房子,等过几天捯饬捯饬,他俩就可以住进去。温凛问他在哪,他没告诉她,只说风景很好,很适合她养病。
    “那屋里还有个炉子,民国时候就用来煎过药。正好让你捡个便宜,每天给你煮药吃。”
    温凛气哼哼地坐起来,说你才每天煮药吃,你知不知道中药有多苦?
    而老爷子仍在安静地唱:
    “and it's a hard, and it's a hard, it's a hard, and it's a hard, (我感到那急剧的,猛烈的,呼啸的,疯狂的,)
    and it's a hard rain's a-gonna fall. (那瓢泼的暴雨就要落下。)”
    那是她在工体看过最简陋的一场演唱会,音响很差,布景是一块黑色的布,灯光是一盏白色的顶灯,七十岁的bob dylan抱着一把木吉他,嗓子沙哑残破。
    像那段日子,贫瘠的,琐碎的,未加修饰的,当时只道是寻常。
    而2016年的温凛,在上海无休无止的暴雨里,猝然与他重逢。
    大雨还在下吗,可她已经听不到了。
    她听见自己每一缕呼吸,听见杨谦南落座的窸窣声响,听见孟先生在和他寒暄着什么。可她听不见孟先生和她讲话,听不见主座上的人问她,温小姐喝酒吗?
    温凛下意识点点头,连场面话都忘了说。
    孟先生和杨谦南说了几句话,忽然想到了温凛,伸出手介绍,“说起来,温小姐还是你姑父的学生。你说巧不巧?”
    着蓝色和服的女侍者纤手在各人面前置清酒。衣袂半遮半掩,杨谦南唇畔的笑意若有似无,直勾勾地盯着温凛:“是吗?”
    温凛看着杨谦南面前一模一样的酒盅发怔。
    榻榻米包厢里只能跪坐,他们相隔矮矮一张深色实木长桌对望,竟然是这辈子最举案齐眉的时刻。
    她掩饰性地点点头。但杨谦南仿佛觉得场面有趣,故意问她,都学了些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