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作品:《酌鹿

    漆门斑驳,廊柱倒塌,从地上四分五裂的“周府”匾额中,多少能看出昔日的风光。不知是不是活人的气息惊扰了屋内魍魉,在两人踏入院中的瞬间,铃声便消失不见。
    林信拿出客栈摸来的小铜镜,一根指尖划了小口的手指便伸了过来,握住那只微凉的大手,有些舍不得用。快速画完符,将那根手指含进口中吸了吸,还给沈楼,“你的手怎的还这般冷,应该去买件狐裘的。”
    灵力使用过度会扯动神魂,沈楼平日能不用就不用,像这等运转灵力暖身的奢侈之举,定然是没有的。
    “无妨。”沈楼轻轻搓了搓指尖,握成拳头藏在掌心。
    林信拿着阴镜四处查看,通常无人居住的空宅阴气重,相当于一个天然的聚魂阵,容易吸引死魂飘过来。然而,看了一圈,这宅子里竟空无一魂!
    沈楼以前来过,凭着记忆到正堂中翻找鹿璃。当初他来的时候,周家还是富丽堂皇的模样,尚未被那些亲戚搬拿。
    桌椅凌乱,满室狼藉,屋顶破了个大洞。月光漏进来,照着开裂的香案,一片惨白。据那位疯疯癫癫的媳妇说,蛊雕就是从这里冲进来吃了她丈夫公婆的。
    一阵大风吹过,房顶上的尘土灌进来,沈楼抬袖遮挡,忽听得林信小声惊呼,立时提气跃出去。
    “唔,沙子进眼睛了。”林信难受地眯着眼,方才正瞪大眼睛看镜子,冷不防被风卷尘沙吹了个满头满脸。
    “我看看。”沈楼捏住他下巴,给他吹眼睛。
    林信被吹得不停眨眼,忽而瞥到阴镜之中有东西闪过,“快看一眼镜子!”
    沈楼低头,看向镜面,骤然瞧见了一缕幽魂。那应当是个女人,保持着生前的模样,长发整齐地编成许多小辫,垂在身后。
    “嘘——”林信揉揉眼,示意沈楼别出声,从旸谷上划出一丝存储的魂力,轻推过去。
    魂轻如尘,这小小的力量便足以让她转身。那女子也当真转了过来,露出一张眉目清晰的美人脸。眼窝深邃,鼻梁高挺,懵懂茫然地望向远方。
    封存在眼底深处的记忆,像凌汛的河水,突然炸开一道口子,带着千军万马的气势,奔涌而出。
    “娘!”林信失声叫道,伸手要去抓她,被沈楼拦住,“那是我娘的魂,我认得!”
    沈楼攥住他双手,看看那与林信有七分像的脸,“莫碰她,这是残魂。”
    残魂,就是神魂的一部分,比寻常游魂要还要脆弱,一触即散。
    林信这才冷静下来,静静地看了片刻,“我娘的残魂,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或许,就是蛊雕出现在大荒的原因。”沈楼蹙眉,残魂是不可能留存太久的,必须有灵器承载。
    大荒,蛊雕,残魂,周家……
    原来如此!
    阴镜上的符里消失了,林信惶急地要再画,被沈楼攥住手,径直拉到堂屋去。
    “那媳妇说,蛊雕就是从这里下来的。”沈楼指着那大洞说。
    “这洞如此小,哪里能过蛊雕,仅能容下兽头而已。”林信着急要去看娘亲,并不想看屋顶的破洞。
    “没错。”仅容一只兽头,那就是有什么东西吸引了蛊雕,让它迫不及待地一头扎下来。沈楼说着,用虞渊挑开了断裂的案几,露出一块青石砖。月光直直地打上面,透出几分不寻常。
    林信看看沈楼,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走上前去,扒开砖上的尘土,敲了敲。空的!
    拔出吞钩撬开地砖,露出了数根血红细线,借着月光,可以看到细线之下放着个樟木盒子。
    “当心!”阻止林信试图割断红线的行为,沈楼仔细看着那些诡异的红线,分明就是那日伤到林信的咒术。
    “那盒子里,一定是……”话没说完,突然被沈楼捂住嘴,夹抱着跃上房梁,藏在阴影之中。
    数到灵光自空中而来,落在院子里。
    “应该就是这里。”
    林信一惊,语调虚虚,带着点天然的怯懦,不是钟随风是谁?
    钟随风走进来,身后跟着数名身着白衣的蛮人。那些蛮人很是急切,叽里咕噜地说了一串。
    林信听不懂蛮语,转头问沈楼。沈楼单指点在他手心,快速将蛮人的话写出来。
    “你确定在这里?那么宝贵的东西,怎么可能放在这么破的地方?”
    “六年前蛊雕来过这里,”钟随风指了指房顶的圆洞,忽然发现地面被人翻动过,立时快步走过去,瞧见红线完好,顿时松了口气,“先说好,我把此物献给大巫,北漠得封我做贵族。”
    “那是当然,你是大巫的追随者,大巫会给你想要的一切。”那蛮人很是虔诚地说。
    钟随风结了个复杂的手印,划破手指滴了一滴血下去,那红线立时如蚯蚓般蠕动起来,攀附到钟随风手腕。
    樟木盒子被拿出来,里面装着个小小的银环,银环之上串着一只玲珑剔透的铃铛。
    “叮叮——”不摇不摆,无风自响,清音袅袅。
    那几个蛮人,见到这铃铛,立时齐齐行礼,兴奋得手舞足蹈,“这是圣女的角铃!没错!”
    重画的阴镜里,兰苏的残魂正懵懂地绕着那角铃,她一靠近,铃就会响。绕一会儿,又飞到林信附近,懵懵懂懂地伸手,似乎想摸摸他。
    “我们快些走吧。”钟随风没有把角铃给蛮人,而是揣在自己怀里,当他们走出这间屋子,伸着手的残魂就像拴着线的风筝,飘着被拽走了。
    林信目眦尽裂,不管不顾地跳了下去。
    “代国公,这是要上哪儿去?”剑气在钟随风身前的地面上划过一道深深的裂痕,林信用剑尖指着这群人,莹莹光点缓慢地从这些人身上逸散,落到旸谷剑上,消失不见。
    “林信!”钟随风下意识地往后倒退了一步,“你怎么在这里?”
    听到林信这个名字,那些蛮人纷纷拔刀,口中呜呜啦啦地说了一串,群情激奋。
    “把角铃交出来,爷饶你们不死。”林信懒得跟这些人废话,反正也听不懂,直接动手。一剑砍翻离他最近的一名蛮人,踩着他的肩膀旋身而起,灵剑在空中挽了圆,绞向蛮人的头颅。
    钟随风祭出灵剑,转身欲逃,被沈楼横剑拦截。
    “钟二叔,欲往何处去?”
    看到沈楼,钟随风吃了一惊的同时,禁不住缩了缩脑袋。他是真的资质不好,若非生在钟家,就只能当个普通修士兵。对沈楼这种天纵奇才,有着发自根骨里的畏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钟随风:为什么你的台词跟他一样?
    楼楼:竟然被你听出来了!我还特意改得雅致了些
    信信:这叫心有灵犀
    楼楼:这叫夫唱夫随
    钟随风:……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想打人
    第63章 草蛇(九)
    沈楼出剑快且稳。不拔剑就得等死, 明知自己打不过, 钟随风还是硬着头皮上了。
    鹿璃的灵光,在漆黑的夜晚尤为显眼。钟随风拔剑,招式中规中矩,刚刚出剑,就被沈楼轻巧地避开, 而后以极其刁钻的角度反攻回来。沈楼根本不出大招, 只是飘忽不定地戏耍他, 好似是要把他留给林信来屠杀的。
    走也走不了, 打也打不过, 钟随风急出了一头汗。“清阙侄儿,我与你父亲交情甚笃,咱两家本就不分彼此。今日之事与你无关,你放我走, 北漠那边……”
    “有关。”沈楼淡淡地打断了钟随风的狡辩,挥剑速度分毫不减, 将钟随风牢牢困住, 并推着他远离林信的战圈,以免妨碍林信吸魂。
    “嗡——”旸谷剑因为吸收了魂力, 而呈现出一层淡淡的蓝,剑身化作万千残影,收割蛮人的头颅。
    这五个蛮人,灵力不弱,但也算不得一流高手。五人越打越虚, 而林信的剑分明没有鹿璃,却越战越勇。魂力如月下萤火,星星点点,呈旋涡状源源不断地汇聚到剑身之上,宛如上古大妖张开了巨齿獠牙,将所有的一切吞噬殆尽。
    “当当当”终于明白自己不敌林信的蛮人们,合力齐齐出剑。纵剑如蛟龙劈山,横剑如怒海奔涌,纵横交错,织剑成网,牢牢将旸谷剑卡在中间。
    林信因为几人的合力,膝盖弯了弯,咬牙硬抗住了五人的力量。
    蛮人得意地笑起来,叽里咕噜地说了句什么,其中一人突然变换剑招,直朝林信的胸口而来。
    剑尖在林信眼中化作一道银光,稍稍侧身,妖刀吞钩骤然出鞘,咔嚓一声砍断了那人的脖子。蛮人的头颅咕噜噜飞了出去,不等其他几人看清,那弯刀已经划到了面前。
    “呲——”血柱从脖颈喷出,飚出三尺高,吞钩所到之处,接连漫起血雾。
    “咚咚咚”四具尸体倒地,林信甩掉吞钩上的血珠子,唰啦一声合刀入鞘,带着浑身煞气,一步一步地朝那边走过去。
    “啊!”那边钟随风响起了惨叫声,竟是被沈楼砍伤了一条腿。
    沈楼缴了钟随风的灵剑,让他跑不掉,未及说什么,一道极强的威压盖顶而来,正是闻声赶来的钟戮。短兵相接,没有丝毫的停顿,立时与沈楼战作一团。
    两人都没有鹿璃,单比剑。钟戮的剑,是杀人的剑,快而简单,直取要害;而沈楼,在不需要大量使用灵力之时,反倒不受拘束,将天下第一的剑术发挥到极致。
    钟随风这才发现沈楼根本没有鹿璃!
    “别乱动。”一把长剑随意地搁到了钟随风肩上,林信脸上还挂着蛮人的血,偏要摆出一副好商好量的表情,“要说的事有点多啊,要不先说说你拿了我娘灵器的事?”
    钟随风哆哆嗦嗦地掏出那只角铃,“我只是想要一条生路罢了,这东西是蛮族的宝物,给他们能换一份安稳日子。“
    林信一把将角铃夺过来。破空之声在耳后传来,林信直接回剑,翻身躲开,剑身与钟戮的短剑相撞,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噗嗤!”虞渊的剑尖没入钟戮的肩膀,捅了个对穿。
    钟戮嘶吼一声,挪动肌肉,生生将剑推了出去,自己则横剑挡在钟随风身前。
    “住手!”一瘸一拐赶来的钟无墨,扒着周宅破旧的门框勉强站稳,待看清了院子里的死尸与活人,极其缓慢而痛苦地皱起眉头,“二叔,为何?”
    “小墨,他们两个要杀我,你快来帮忙!”钟随风语带惊恐地说。
    “为何?”钟无墨只是站在门口,执着地问。
    “什么为何?”
    “都这时候了,还装?”林信嗤笑,替钟无墨将未尽之语说出来,“为何要通敌叛国?为何要困杀沈楼?为何故意把他们兄弟两个送去宫中?”
    “一派胡言!”钟随风白了脸,“这些年我想尽办法要把他们接回来,怎么可能故意把他们送去宫中?”
    “那当年,是谁把我和沈楼引去荒园的?”林信潇洒地左脚别右脚,斜倚在沈楼身上。
    钟长夜刚死,为了稳定西域局势,秘不发丧。年幼的沈楼却被钟家的侍卫引去了藏尸的地方,差点被钟戮剁成肉泥。那个引错路的侍卫,最后也没有找到。而当时的莫归山,正是钟随风掌家!
    当年林信也怀疑过钟随风,但一则这人上辈子毫无建树,再则也想不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如今知道钟随风勾结蛮人,一切也就有了答案。
    如果按照他们的原计划,秘不发丧,让钟有玉继位,就没有钟随风什么事了。只有把事情闹大,让面临危险的玄国公世子将所有人都引来,消息飞快传到京城,才能借皇帝的手带走兄弟俩,让“懦弱无能”的钟随风掌权。
    完全得到西域的权柄,才能放心大胆地与蛮人打交道。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钟家,我问心无愧。”钟随风终于收起了哆哆嗦嗦的声音,语调平静,只是依旧不怎么硬气。这人似乎天生如此,即便十分清楚的事,说出来也带着几分不确定。
    “勾结蛮人,为了钟家?”钟无墨用木棍支撑,拖着断腿挪进院子里。用鹿璃换黄金,引蛮人入中原,怎么看也不像是对钟家好,反倒让钟家日渐衰败。
    沈楼看看他,眸色微沉。当年的事,钟有玉那个傻子定然是不知道的,但钟无墨就不好说了,话少的人心思重。
    “蛮人用二两金换一两鹿璃,这是多好的生意,”钟随风绑好受伤的腿,撑着站起身,“钟家需要这些黄金。现在看着衰败,等有玉继位,把库房打开,西域就能再起来。”
    “金矿呢?”钟无墨一惊。
    天下四域,各有各的营生。最有钱的莫过于拥有鹿璃矿的南域;东域毗邻东海,有珍珠、鲛绡、宝石;北域虽然没什么特产,但兵强马壮,各地平乱都要从北域借兵,譬如这次沈楼出兵狄州,钟家就是要给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