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作品:《夫贵妻不闲》 “哦,所以你是特地千里迢迢的赶回来陪我过个年再回去呗?”林羽璃无奈的叹了口气,“我要跟你一起去。”
见赵云琛还欲说什么,她赶紧急声道:“我保证不会给你添乱!”
“你的病情在这里还能得到控制,北宛苦寒,不利于你身体的恢复。”赵云琛道,“所以阿璃……”
“所以我为了控制病情就得待在这荒无人烟的鬼地方?这跟坐牢有什么区别。”林羽璃叹了口气,凝望着赵云琛,正色道,“没有了自由的生命,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别胡说!”赵云琛声音微沉,“我会找到彻底根治你的办法。”
“我听夏子恒说,我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林羽璃有些无奈的叹道,“这是什么怪病啊!”
“其实,确切说来,这并不是病。”赵云琛想了想措辞,这才道,“因为你的父亲是西疆皇族中人,你的血脉会不同于常人。”
“怎么个不同法?”林羽璃有些懵逼,唏嘘道,“就是会冻的要死这种?”
“差不多,表现出来的症状就是畏寒。”赵云琛的眸色有些深邃。
“这……好厉害的遗传病啊!”林羽璃真是欲哭无泪了。人家什么家族遗传是多么多么厉害的血脉,她这遗传了个怕冷的病?有这种病的家族怎么还敢四处撒种!简直可气!
“没关系,你在此处好生调养着,等把寒气暂时压制住了,就没问题了。”赵云琛淡声安慰道。
其实他并没有完全告诉她,她的这种血脉越纯,她表现的则会越畏寒。而这种纯度越高的血脉,对于她本人来说并不是好事。虽然这种血脉会给她带来无上的荣耀,但同时也会带来灭顶之灾。
上一个血脉如此精纯的正是她的亲生父亲,现任西疆的王。当初他被送来大鸿做质子的时候,大约是血脉尚未觉醒。
而等他在大鸿生活了几年之后,也同样的出现了林羽璃这种情况。于是便把西疆皇族给带来回去,成为西疆的王。
西疆的王虽然有着无上的荣耀,但同时,他失去的东西却比这个要多得多。因为他们需要献祭,终其一生,他们都不能离开西疆。
每年都要由大祭司取其心头血来饲养西疆的圣物,以压制它的暴虐,使西疆人民免于受其所害。同时它们也可以为西疆提供庇佑,保佑他们长久的安宁。
因着这一牺牲,献祭之人平时生活的却是相当滋润的。他们虽然是王,真正掌权的却是大祭司,终其一生,他们都会成为饲养在华美牢笼里的宠物,直到生命的消亡。
西疆的历代皇族,这种血脉的传承可谓一代不如一代。最初的时候,他们一代人里会有许多个血脉精纯的人,而大祭司会挑选最为优秀的那一个登上王座。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血脉的纯度已经越来越低,为了保证血脉的纯正,西疆便规定了需在王室之间通婚。
甚至为了更好的延续血脉,会有兄妹之间通婚的习俗。往往那样生出来的孩子智力会有所欠缺,甚至身体也会有缺陷,但他们的血脉纯度较旁人的高。
所以对于大祭司来说,也是乐见其成。反正他们不过是他饲养的宠物,没有什么真正行事的权力。
近百年来,西疆的皇室不堪压迫,也同大祭司的势力展开过斗争,但无一例外的都以失败告终。
因为大祭司掌控着他们的命脉,为了更好的控制他们,在他们尚未出生的时候,便已经对他们的母亲下了蛊。
几次的争斗,导致皇室的人数骤降,连西疆的国力也衰微了许多。所以才有了向大鸿运送质子,以保西疆安宁的事情。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上一次送出的血脉纯度那么低的质子竟然会中途觉醒了血脉,而且他和外族女人所生的孩子也完美的继承了他的血脉。
这件事让西疆人重新看到了希望,所以,他们也开始试着把珍贵的皇族人和外人通婚,甚至还会和别国联姻。
如果他们生下的孩子没有什么精纯的血脉,那么他们便可以平安的成长,跟普通人一样。
但若是血脉精纯,则会被他们千方百计的弄回西疆,留作培育下一代精纯血脉的种子。
而此时,拥有精纯血脉的林羽璃,就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她的血脉纯度甚至超越了她的父亲,这让大祭司很是兴奋。
所以可想而知,林羽璃一旦回去,必然会被当做实验对象,那么她的命运,她的一切都将毁了。
因着她的这种血脉,以及西疆皇族之间血脉的感应,所以无论林羽璃躲在哪里,他们都能轻而易举的找到。
拥有这种血脉的林羽璃,对于西疆那些人来说,就好像是在一片黑暗里的探照灯那么显眼。
现在夏子恒把她带到这个地方,此处山谷底下有个热泉,因而才能保证这里终日高温不消。在这些热泉的帮助下,林羽璃可以压制住那种精纯的血脉,让她暂时断了同西疆那些人的联系。
赵云琛大体上和她说了这些信息之后,林羽璃懵了足足有一分钟才把这庞杂的信息消化干净。
开什么玩笑?也就是说,她一下子变成了两个国家的通缉犯了?而且还一个比一个厉害,一个比一个生猛!她觉得自己此时就像一只群狼环伺的小绵羊似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所以,你需要暂且留在这里,因为一旦离开,你的处境会很危险。”赵云琛叹道,“以我的能力,根本护不住你。”
“这里就安全了?”林羽璃看了看这一片苍翠,安全是安全了,但是还不是跟圈养着一样吗?
“这里是夏子恒找的地方,相对来说,是安全的。”赵云琛正色道。
“夏子恒找的地方就是安全的了?”林羽璃表示有点怀疑。
“旁人或许不行,但他行。”赵云琛说着,微微一笑,“因为他曾经和你是一样的人。”
“几个意思?”林羽璃惊诧道,“他也是西疆的?”
“确切的说,他的生父是西疆的皇族,只是有一次在夏家商队途经西疆的时候,阴差阳错之下,和他母亲发生了关系。”
第二百二十章 为他人做嫁衣裳
赵云琛的面色有些微妙的尴尬,他一个大男人,在背后毕竟谈论别人的家事,还是有些别扭的,更何况,那还算是家丑!
“我天!他爹也被绿了?”林羽璃惊呼一声,而后发现自己的关注点有点偏,遂清了清嗓子,正色道,“原来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赵云琛忍俊不禁的笑了笑,无奈道:“既然他都有压制血脉的方法,那你也一定有。不管有多难,我一定会找到这种方法的!”
“那么麻烦做什么,直接问夏子恒就是了!”林羽璃浑不在意的道。
“没那么简单。他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才控制住的,而且个人情况,体质不同。适合于他的,未必适合于你。”
“这可真就麻烦了!”林羽璃愁眉苦脸的叹道。
毕竟谁也不喜欢被人整天惦记着,还是那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惦记!
原本她的志向只是成为夏子恒那样的豪商而已,怎么这么难啊!看夏子恒现在满世界的溜达,一副很是逍遥的模样,原来也有这么不为人知的身世啊!
而后林羽璃想到了夏子恒那高强的武功,她眼前一亮,抓着赵云琛的手,激动的道:“云琛,你有没有什么武功秘籍之类的,让我学学,等我练成盖世神功,凭他什么大祭司,还不是跟碾死个蝼蚁一样简单?”
赵云琛无奈的摇了摇头,叹道:“别说我没有,就算有,习武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何况,你的根骨不佳,不是习武的材料。勉勉强强学一些强身健体还算可以。”
林羽璃,“……”
这也太打击人了吧?不过赵云琛说的好像也没错,这几个月以来,虽然她自认习武很勤奋了,但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进展。大概她真的不是那块习武的材料吧!
想到这些,她有些失落。然后她又想起来之前的几次,每次赵云琛跟她发生了关系,都会让她喝避子汤,原来是怕她将来会生下个和她一样的孩子,会变成那些人的目标。
本以为变成个女人已经够悲催的了,现在还要变成个被人惦记的女人。真是郁闷啊!
赵云琛所谓的抓回去做实验对象,会不会就是不停的用来怀孕生孩子?就像西疆王那样,做种马?
其实如果她是个男人的话,她倒是蛮乐意做种马的。但现在,呵呵……
“好吧,我会好好的待在这里的。”林羽璃乖顺的道,“可是要多久才能成功压制血脉呢?”
赵云琛摇了摇头,他并不知道。之前的这些还是从夏子恒那里,包括他的调查结果得知的。
毕竟那些可谓是西疆皇族秘辛,再深入的内容,不是那么轻易能探查到的。
林羽璃垂头丧气的抱着头,赵云琛告诉她的这些消息让她的心情很是糟糕,这种郁闷已经盖过了与他久别重逢的喜悦。
他终归是要离开的,现在就等于放个小小的年假而已。而她则真的变成了等在家里盼夫归的深闺怨妇了,怎么绕了一大圈,还是要回归这种苦逼的日子呢?
“乖,一切都是暂时的。”赵云琛摸着她的脑袋,柔声安慰道。
林羽璃虽然心中惆怅,但也不想这短短的几天都在这种抑郁的心情中浪费了。且不管以后如何,现今正是过年期间呢!要开开心心的才行!
夏子恒从离开此处开始就发现了有条尾巴跟着自己,不过他也不慌,只是不紧不慢的找到着人早就准备好的马,而后骑马飞速的离开了这里。
来人若想进去怕是不太可能的了!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赵云琛!而赵云琛之所以能进到谷中,则是因为里面有个林羽璃!
他在临行之前便已在两人身上下了特有的蛊,这样两人无论相隔多远,终究还会走到一起。因为两只蛊虫是相互吸引的,正是这种吸引力,指引着他,轻而易举的找到林羽璃。
回到住处,夏子恒百无聊赖的来到林羽璃之前住过的地方,取出棋盘,自己与自己下棋。
心里堵得慌,这种郁闷简直无处宣泄。更郁闷的是,他发现他对其他女人根本提不起什么兴致来。唉!怎么有种阴沟里翻船的感觉呢!
现在他既没有下棋的心境,也没有下棋的棋友,索性温了壶酒,仰躺在卧榻上畅饮了起来。
忽而外面传来了一丝响动,夏子恒神色一变,然而片刻之后,他又恢复了那吊儿郎当的模样,冷笑道:“来都来了,外面怪冷的,进来暖和一下啊!”
下一刻,门被打开,裹着一袭锦裘的封绍钰不紧不慢的走了进来。
夏子恒淡淡的瞥了他一眼,嗤笑道:“三皇子大驾光临,夏某有失远迎!这大过年的,夏某忘了准备年礼,还望三皇子不要怪罪!”
封绍钰面上一如既往的没有什么表情,他缓步来到夏子恒对面的位置坐下,看了看棋盘上的残局,随手捻起一粒棋子,淡声道:“是不是觉得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
夏子恒瞥了他一眼,没理会他,灌了口酒,又道:“你大老远的跑来,不会就是为了挖苦我吧?”
“自然不是,孤有事想请你帮忙。”封绍钰放下棋子,认真的望着他。
“帮什么忙?”夏子恒嗤笑道,“你的忙可是不好帮,太难了,我可不做!”
“不难,只是要带她回西疆。”封绍钰正色道。
回答他的是夏子恒的冷笑,他放下空了的酒壶,换了个姿势,讽笑道:“还以为你和那些奴性的人不一样,原来也是甘心做巫羡的走狗。”
“你不可能把她困在谷中一辈子。”封绍钰淡声道,“巫羡已经注意到她了,抓她回去,是迟早的事。与其这么被动,不如主动出击,先下手为强。”
巫羡就是西疆的大祭司,每一代大祭司都叫巫羡,这已经是一个代号了。巫羡在西疆就代表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用宗教控制着民心,让他们甘心为其卖命,甘心听从他的指挥。
西疆的兵力并不强壮,人口也不算多。但这么多年以来,除却他们动荡的时候,几乎没有周边的哪个强国将他们攻陷,就是依靠着那些所谓的圣物和皇族人的鲜血。
封绍钰对于这种愚民政策,和依靠一堆没有智慧的怪物来控制国家很是反感。更何况,他身为皇族中人,还不得不如一只宠物似的被人控制,饲养。
他自然更想摆脱大祭司的控制,改变这扭曲的不成样子的国家。
他的理想夏子恒是知道的,当初他能从大祭司那变态手里全身而退,也多亏了封绍钰的帮忙。因而,此时听说他竟然也要把林羽璃带回西疆的时候,他才会觉得诧异和痛心。
“整个西疆,皇族的血脉,或许只有你们两个不受巫羡的控制。”封绍钰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便一眨不眨的望着夏子恒。
夏子恒的脸色一僵,而后嗤笑道:“我好不容易从中脱身,可不想再去淌那趟浑水了。我记得上一次反抗的人,都死的挺惨的。”
当时巫羡为了震慑皇族,便把为首造反的那些捆在架子上,任由他养的虫子将他们蚕食干净。
那些人哀嚎了整整三天才彻底的死去,而后他们只剩下了一副沾着血肉残渣的骨架。那些骨架又挂在祭坛高处整整一年,直到他们风化的再也挂不住……
每一个观刑的人都对那件事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甚至后代每每听说此事,也会吓的簌簌发抖。
从那以后,果然没再有太大的动乱。但皇族人并未因此臣服,他们配置了毒药置于口中,若是失败,立刻便服毒自杀,以免遭受那种残暴的酷刑。
“你以为,你能逃得掉吗?”封绍钰的声音带着几分冷意,亦或者是自嘲,“只要是皇族的人,只要巫羡还存在,那么谁也休想逃得掉。”
夏子恒知道封绍钰的话并非是危言耸听,巫羡的力量不恐怖,恐怖的是他控制的那些东西。
曾经有北宛不信邪,派了数万人马去攻打西疆,还没等进入他们的地界,便被一片铺天盖地的虫子蚕食了干净。
若是有人去那片黄沙地上看一看,或许还能看到当年那些兵马的骨骸,甚至那片地方,传说每到夜晚还会响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那正是那些兵马死前的哀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