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
作品:《夫贵妻不闲》 第二百二十三章 去往西疆
林羽璃义愤填膺的瞪着他们,他们面无表情的回视着她,丝毫没有出卖朋友和亲妹妹的自觉。指望他们升起愧疚之心是不可能了,林羽璃心道,要死也得做个饱死鬼!
张口狠狠的塞了个水饺,里面的汤汁登时流了出来,端的是鲜美,就是太烫嘴了。林羽璃没形象的塞了几个,这才腾出空来问一旁慢条斯理吃饭的夏子恒道:“那个山洞怎么回事?还有熔岩湖?为什么我进去毫发无伤?”
“我以为,凭你的‘聪慧’能猜得到。”夏子恒浑不在意的道。
林羽璃试探道:“是因为我身上的衣服?这什么材料做的?”
“你果然够聪慧!”夏子恒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气死人不偿命的继续道,“反正你这么聪慧,不如再猜一猜啊!”
“我猜你个头啊!快说!到底是什么做的?”林羽璃怒上心头,口气也开始暴躁了起来。
“莫不是刚才吞了火了?脾气怎么这么大?”夏子恒嗤笑道,“还是因为赵云琛走了,你由怨生恨有火没处发?”
林羽璃,“……”
她简直不想跟这个家伙说话了!好在封绍钰给她解答了疑惑,他说这种衣服是用火鼠毛制成的,火鼠就是生活在火山或者说是岩浆里的老鼠。
里面还掺杂了千年冰蚕丝,其坚韧不易断,关键是穿在身上可以调控温度,既不会让人觉得太冷,也不会觉得太热。不夸张的说,便是她落进那个熔岩湖里,也是可以全身而退的。
听完他的描述,林羽璃第一反应就是,有没有这么夸张?而后她又想到,按照封绍钰的脾性,他说的,八成都是真的!这种宝贝,该多贵啊!
而后,夏子恒睨了她一眼,冷笑道:“知道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大的代价了吧?不但不感激,反而还对我发火!”
林羽璃皮笑肉不笑的望着他,毫无诚意的回了句:“谢谢啊!”
“没诚意,不收!”夏子恒道,“要知道,要不是怕你乱跑,跑到那些山洞里面,被烧的渣都不剩,我不好跟你男人还有你哥交代,我才懒得费这个心力!”
“还不是为了把我送到西疆献给那个大祭司。”林羽璃愤愤道。
“送到西疆是真,倒不是为了献给大祭司。”夏子恒道,“你以为待在这里可以保你一辈子么?今日我能得到这冰蚕丝和火鼠毛所制的衣服,那么明日敌人也能!连赵云琛身上穿着的都是这种材料的衣服,不然你以为他何以全须全尾的来来回回?到时候,他们找到了进来的方法,踏平此处就不费吹灰之力了,你还不是死路一条?”
林羽璃没说话,他说的很有道理,她简直无言以对。
“去了西疆,至少你性命无虞了!”夏子恒道,“你的血脉非常的稀缺,甚至是数百年来纯度最高的一个。凭着这一点,巫羡也不敢轻易的动你!哦,巫羡就是西疆的大祭司。”
之后夏子恒又给她列举分析了许多利弊,林羽璃一一记下了,但面上依旧是一副不怎么在意的模样。
他所谓的民族大义之类的,她并没有相同的感觉,即便是大鸿,她也没有什么归属感。
她一直把自己看做是个外来人员,尽管同赵云琛扯上了关系,但对她来说,她还是没法把自己完全的融入到大鸿之中。
所以,她逃离大鸿的时候毫不犹豫,便是赵云琛忽然变成了北宛的人,她也毫不在意。因为在她的心里,她认定的始终都是那个人而已!
还有封绍钰,他是不是西疆人她也没在乎过,她只知道他多次救过她。尽管现在知道那一次次的救命之恩可能只是出于不纯的目的,但她到底还是感念他的救命恩情的。
罢了罢了!不说那些为了西疆皇族,或者为了西疆人民,为了世界和平之类的虚话了。她又不是超人,没有拯救世界的情怀!
她随他们去西疆,只是为了还封绍钰和夏子恒的恩情,并且,听他们的意思,她其实也是能够帮助赵云琛的!
她想到他身上的斑斑伤痕,还有新近添上的伤口,有些离着要害部位很近,有此可知,他此时的日子必然很是难熬。
她想要帮他,却又无从下手,也许此时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她可以去试一试。
年后,林羽璃一行便踏上了去往西疆的道路。说实话,在马车上,嗑着瓜子聊着天,顺道欣赏着沿途的风景,林羽璃丝毫没有即将步入险境的自觉。亦或者,她知道前路凶险,但此时能做的也只有及时行乐。
旅途漫漫,而冬日的风景也是千篇一律的单调,很快林羽璃就闷得慌了,偶尔想着出来骑骑马,那冬日的风简直就跟刀子似的在身上胡乱的拍。
经过几次之后,她彻底绝了在外面吹风的念头,转而捣鼓起来了扑克牌。
有了这个东西打发时间,旅途瞬间变的愉快了许多,等他们踏入西疆地界的时候,这才发现,几乎已经人手一副扑克牌了。
果然这个时代的百姓生活的太无聊了,娱乐项目又少,高雅的对于底层百姓来说又太奢侈。倒是这扑克牌成了老小咸宜,不分阶层的娱乐项目!
他们是随着商队进城的,进来的相当低调。林羽璃以为,所谓的西疆就是自己认知中的西域,事实上这里并没有那么远,也没有那种大漠孤烟直的盛景。
西疆的王城,确切的说应该在靠近西南的方向。所谓西疆,也只是相对于大鸿的京城来说,比较靠西而已。
而王城的风土人情说实话跟大鸿相比也差不到哪去,也没有她想象中的异域风情,说实话,林羽璃有点微妙的失望。
进城之后,林羽璃一行并未急着进皇宫。他们这一路西行,待从杭州晃晃悠悠的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春天了。
这里地处西南,春天来的比较早,所以王城中,无论是景象还是气候,都是相当的怡人。
更重要的是,城里也相当的繁华。林羽璃憋了这么久,终于可以上人群里溜达溜达了,不为买买买,哪怕去沾沾人气,也已足矣!
封绍钰作为皇子,太过显眼,因而从进城之后就没再和他们一起,他先回了皇宫。
林羽璃的日子却是前所未有的滋润,每天就是吃吃美食,打打扑克,来了兴致再提笔写上那么一两段,日子简直不要太美好!
来到王城,另一个重要发现就是,此地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植着曼陀罗花,这种花随处可见,若是加以利用,想来又是一笔不小的商机。
之前在大鸿皇宫的时候,虽然跟太后提过要用此种花入药,她也说了让太医院研究去了。
但之后就没了下文,或许是那些花太少,不够实验所用,或许是太医院的那些人医术不济,总之,她所希望看到的麻药没有问世。
而此时,守着这么一大片曼陀罗花,她怎么也得抓紧机会才是!于是她又向神通广大,见多识广的夏子恒求助,他表示包在他身上!
毕竟他手下能人甚多,会医术的更是不在少数,而很快,经过大夫们通宵达旦的研究,林羽璃希望看到的“麻沸散”问世了!
大夫人对于这一发现很激动,林羽璃也很激动,但不管多么激动,暂时这配方还是需要保密的。因为这不只是商机,以后还要用来对付那传说中为非作歹的大祭司。
管你多么牛叉的人物,我一包蒙汗药下去,看你倒不倒!一把不行,就两包,两包不行再加量!
这年头所谓的能防百毒的东西,其实都有夸张的成分在里面,再者说了,即便防的了毒也防不了这些麻醉药。
不晓得对付那些大祭司所谓的圣物管不管用,林羽璃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好东西,林羽璃自然是要跟赵云琛分享的,这种药利用得当了,简直比真刀真枪的厮杀管用的多。
传信的任务交给了夏子恒,林羽璃附带了一张加密的秘方,全是汉语拼音写成,上面的剂量则用阿拉伯数字。这种东西,即便落到了旁人的手里,那也是废纸一张。目前知晓这些字母和数字的,也只有林羽璃赵云琛附带着夏子恒而已。
夏子恒从发现了她会这种奇怪的字母开始,便想方设法的从林羽璃那里学习了过来。等学成之后,他表示林羽璃很不仗义,不早些教他这些东西。
以后有了这个,他的账本也完全无需加密了!甚至有些东西的秘方也可以用这些东西搞定了,简直是除了算盘以外,最为省心的发明了!
第二百二十四章 觉得和你投缘
在林羽璃每日吃吃吃,玩玩玩的逛荡了近一个月的时候,这天,她正在一个小摊上,吃着他家辣到怀疑人生的米线时,对面却坐下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一开始她也没在乎,她都辣到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了,哪还有闲心管旁人。再者说了,这个小摊的生意很火爆,说不定是个来拼桌的顾客而已。
米线很快被林羽璃吃完了,她又开始喝汤,喝了一口就被呛得咳嗽了起来。对面的男人满脸纠结的望着她,看着她那满碗的红油,唏嘘道:“不辣么?”
“你觉得呢?”林羽璃好不容易顺过气来,嘴角还圈着一层红油,脸色通红,双唇微肿,那模样看上去相当喜感。
林羽璃坏笑道:“你可以尝试一下!”
“好!看你吃的这么香,想必很好吃。”男人温润的笑了笑,随即也点了一碗米线,西哩呼噜的吃了起来。
说实话,他一看就是那种不喑民间疾苦的富贵人家公子,他的穿着或是气度,亦或者那白白净净的模样,都不像是个会在这种地方吃东西的人。
林羽璃看他文雅又不失速度的吃着那碗红彤彤的米线,再看他被辣的脸色微红,满头大汗的模样,不由深吸了一口气。他吃这么快,那胃能受得了?
要知道,林羽璃这胃可是在这里的美食圈浸淫了一个来月才渐渐适应这种又辣又麻的口味的。他初来乍到的,不怕把自己辣死了?
“老板,来一壶甜酒!”林羽璃招呼道。
甜酒很快上来了,林羽璃取了两只杯子分别给他们两人倒上。
“这种甜酒是老板自家酿的,很爽口,配着这种特辣的米线,最为合适!”林羽璃把酒杯推过去,淡声道,“你初来乍到的,多喝点,免得把胃给辣坏了。”
“谢谢!”男人端起甜酒一饮而尽,而后满意的舒了口气,“果然喝了这甜酒,那种辣意少了许多。”
“是吧!”林羽璃洋洋自得的道,“我可是行家啊!”
说着,林羽璃再次给他倒了一杯,三轮下来,酒壶便空了。林羽璃既然已经吃饱了,也就懒得继续在此逗留,遂付了钱,跟那人打了个招呼便走了。
走出没有多久的时候,忽然觉得背后有人跟着自己,林羽璃猛然回首,却见刚才那男人笑的一脸腼腆的望着她。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林羽璃纵使心中不喜,面上也得客气客气的。她朝他笑了笑,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而后便悄悄的加快了脚步。
等她再次走出几百米之后,再回头查看的时候,终于没有了那男人的身影,她舒了口气,回过头来,却见那男人一脸好奇的望着她道:“姑娘你在找什么?”
“你……你怎么在这?”林羽璃戒备的望着他,虽然他笑的一派纯良,但冲着他跟踪她的这种行为,她便不敢轻易的信他。
“我一直跟着你啊!你走的挺快的。”男人笑道。
林羽璃,“……”
跟踪人还敢这么光明正大的说出来,是欺负她脾气好,还是这人脑子二缺?
“你跟着我做什么?”林羽璃皮笑肉不笑的道。
“觉得和你投缘,想交个朋友。”男人依旧是一副笑盈盈的模样。
说实话,就这句简单粗暴的搭讪,若是换个人,只要身上那种气质稍微差点,那绝对会让人反感,将其化为登徒子一列了。
可偏生眼前这个男人,不,确切的说,应该是少年,他也就是十八九岁的年纪。
他的眼中一派纯真,真的是那种纯粹的如同小孩子般的眼神。被这种眼神包围着的林羽璃,即便是有火也不忍心发,不然就像是在欺负小孩子似的。
“萍水相逢而已,交朋友就算了!”林羽璃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道,“咱只是同桌吃了顿饭而已,彼此不熟悉……”
“所以才想和你交朋友啊!”男人道,“朋友不都是从不熟到熟悉的么?”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特么哪有这样交朋友的?他整个一个跟踪狂魔啊!跟着她半天,就说为了和她交个朋友?咋地?吃顿饭还吃出感情了?
男人没理会她的无奈和纠结,顾自笑道:“对了,还没自我介绍一下呢!我……他们都叫我巫羡,你也叫我巫羡好了。你叫什么名字?”
“无限?无线?”林羽璃脑子一时没转过圈来,不过她也懒得管他叫什么了!不过是个陌生人的名字罢了!
于是她道:“你好无线,我叫路由!”
“路由……”巫羡咀嚼着这个称呼,忽而展颜笑了起来。他这一笑,恍如春花初绽,恍如春风拂面,恍如美酒入喉……
总之,林羽璃觉得竟然有了点微醺的醉意。真是个白莲花般纯净的美少年,除了跟踪她这一点有点烦人之外!
林羽璃皱了皱眉,心中思索着脱身的办法,而对面的巫羡,眼中露出了几分惊诧,他敛了敛双眸,而后又微笑道:“路由,你要去哪?不如我送你,可好?”
“不用了,不用了!”林羽璃指了指头顶,嬉笑道,“你看天色已晚,咱们快赶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啊!不然晚了的话,遇到坏人就不好了!”
巫羡看了看头顶高悬的太阳,眼中露出几分伤感,“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林羽璃的眼角不受控制的抽动了一下。娘啊!这娘炮是在对她撒娇吗?
这标准的小女儿语气是什么鬼?她不就是吃了顿米线吗?怎么还沾上这个麻烦甩不掉了呢?他属什么的?牛皮糖的吗?怎么这么黏人啊!
她简直要崩溃了!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她绝对不会去吃那碗米线的!馋死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