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作品:《七零小幸福》 “我来搬就成了,那边还有几盘没卖完的脆肠和酱瓜,红姐你去收拾收拾,等会儿我给带去孤儿院。”
万多禄二话不说就接过那铁缸,朝后厨房走去,张红抢不过他,只能照他的说法那般去整理今天没卖完的卤味。
一口香卤味店的生意能这么红火,也离不开店里用料讲究,所有卤味都保证是当日生产,确保新鲜的这个卖点。
猪肉是从闫家猪肉铺买来的上好猪肉,大块大块的猪肉运到店里的时候从来都是不避开人的,晚上店铺关门,所有卖不出去的卤味也全都打包好,送去市里那家孤儿院。
这年头的人不一定讲究这个,可是光看这卤味店的做法,就觉得这是一个可靠的,有爱心的人家开的店,老买主更加认可他们,新顾客也愿意来店里尝试,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张红在打包卤味的时候留了半叠脆肠和半叠小菜,加上刚刚她在后厨炖的一碗热腾腾的白菜粉条,就是她和万多禄两人的晚饭,今天老板和老板娘不来店里吃,不用留太多的菜下来,不然吃不完。
“骑自行车小心点,我给你烫壶酒,晚上喝暖胃。”
现在天气渐渐冷起来了,他们住的是楼房,不能烧炕,用煤炉也是小心翼翼的,睡觉前喝两杯烧酒能暖身活血。
“好嘞,谢谢你啊红姐。”
万多禄朝着站在店门外的女人笑了笑,感叹对方真是一个细心又体贴的好女子,真不知道对方那个丈夫眼睛是有多瞎,这么好的女人不要,连两个孩子都丢下了。
他庆幸自己的二姐夫不是这样没良心的人,即便考上了大学依旧把乡下的妻子儿女接到了市里来。
其实张红长得不算难看,五官甚至可以说是秀气的,要不然李衢山当年也不会看上她,只不过嫁人后,终日在地里操劳,那过于粗黑的皮肤掩盖了那点姿色,加上住在乡下,没有打扮的习惯,家里有点钱都紧着丈夫和孩子,终日穿着丈夫的衣裳改做的衣服,连那出挑的身段都给压下了。
张红生过两个孩子,身材相较于年轻姑娘跟丰腴了些,又因为常年干活的缘故,腰身并不臃肿,现在她每天待在店里也不用出门,皮肤略微白了一些,加上眉眼间的忧愁不见了,相较于刚出现在江师大的那个农村妇人,漂亮了不止一筹。
在她身上能看到华国乡村姑娘的所有美德,淳朴、善良、踏实、知恩图报,如果她没遇到李衢山这样的男人,或许在她的家乡,她依旧能过着平凡却温馨的小日子,和自己的丈夫和和美美,教养自己的孩子。
万多禄感叹了一番命运对张红的不公,想到自己现在还是个光棍,又一声讪笑。
不过他觉得未来的日子是充满希望的,他现在每个月三十的工资,除了偶尔给娇娇甜甜他们买点零嘴,每个月他起码能攒下二十五,到时候他替三个哥哥多还一部分,这欠债马上就能还清了。
至于红姐,她能接两个孩子来身边,供他们读书,将来的日子一定也是红红火火的。如果有那个缘分,遇到一个不在意她结过婚,带着孩子的男人,就红姐这品性,日子保准也差不了。
万多禄卖力地瞪着自行车,踩着夕阳朝孤儿院骑去。
冬天虽冷,可是想着未来的日子,似乎心里头暖洋洋的。
第61章 好吃(捉虫)
万金枝和凌国栋这些日子有点忙,原本开卤味店之前他们也没想过生意会这么火爆,尤其是临近年关的时候,时不时就有大老远跑来店里买卤味的,一买就是十几斤,跟屯年货似得。
在家人的集思广益之下,店铺也与时俱进,推出了一些烧腊,保存的时间更长,还有专配烧鸭和叉烧的酱汁,有酸甜口的,也有甜辣,麻辣味的,解腻又好吃,尤其是凌甜研发的那个酸梅酱,一经推出,店里烧腊的销量增了好几截,每日光是搭配的酱料就能卖出一小缸。
不少住的远的顾客都反映了,希望他们这一口香卤味店能在城北城南也开上几家,不然每次都跑城中心来,也怪麻烦的,尤其这年头交通也不那么便利,就是家里有自行车来回还得骑个四十多分钟呢。
万金枝和凌国栋这些日子就是忙着选铺子以及相看工厂,铺子还算好选,文革结束后,当初被没收的房产有一部分归还给了当年的屋主,市面上售卖的房产不多,却还是能找到的。麻烦的是工厂的事,别看上头积极鼓吹个体户,鼓励个人办厂,真要开厂的时候,各类手续就能把你麻烦死。
紧赶慢赶,在今年结束前卤味厂的事估计是没影了,正好万金枝夫妇也没打算在靠近年关的时候把一家子都累的每个亲近的时间,事情准备的差不多了就暂时放在了一旁,打算等过完新年,再着手处理工厂和新店的事。
“猪肉得提前订下,明年要是在城北和城南开店,猪肉的需求量就不是长和街那边的猪肉铺供应的上的了。”
万金枝打着算盘,计算着明年自家几家店预估的猪肉需求量,凌国栋每天晚上给她开小灶学习还是有必要的,至少她这字越写越好看了,算盘也打的更溜了。
“还有现在快过年了,咱们家预选准备的腊肉腊肠还不够两三天卖的,还得提前订一批猪肉,过年了,家家户户都舍得花钱吃点好的,看看咱们家这个月的收益。”
万金枝就和一个小财迷似得,算盘打的啪啪啪:“明天我去长和街的猪肉铺看看闫老屠在不在铺子里,如果他在的话我直接就和他签一个订猪肉的条子。”
凌国栋正好给媳妇剥了个橘子,一瓣瓣果肉晶莹剔透的,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不仅仅是猪肉的事,我看咱们还得考虑一下蔬菜的进货渠道了。”他往媳妇嘴里塞了一瓣橘子,之前店里需要的蔬菜少,他还能拿家里大院子种的蔬菜糊弄过去,开了分店,蔬菜的需求量一下子增大,就不是他们家这个院子能供应的上的了。
他隐隐觉得海叔和兰婶似乎对此已经有些疑惑了,家里的三个孩子娇娇最细心,也就是时间短,等时间长了,她一定能察觉到不对。
“也是。”
万金枝也意识到自家夫郎这身本事是越少人知道越好的,只不过现在村里的那些地也没听说能包出去啊,这让万金枝犯了难。
凌国栋又往媳妇嘴里塞了一瓣橘子肉,自己将剩下最后一瓣果肉吃进嘴里。
“不用想着包地的事,我看城北那儿的自由集市办的挺热闹的,每天都有不少郊区的农民带着自家自留地吃不完的蔬菜来买,到时候咱们就去那儿买就成了,买来的蔬菜我再处理一下,和我自己催生的蔬菜,没有太大的口感差异。”
凌国栋的方法解决了当下的难题,实际上现在农民也在想着借改革的春风让自己的日子好过起来,他们或许没胆子做生意,可光是将自留地的蔬菜拿进城里来卖,不少农民都是乐意的。
自由市场蔬菜的价格比回收站给的高,市区周边的农村百姓都是一个村子三三两两组队来的。他们卖的蔬菜也比供销社的新鲜,虽然价格高了一两分,城里的居民也愿意去自由市场买,近一年,市里的自由市场越来越火了,就万金枝知道的,他们院儿附近休息在家的老大妈就喜欢跑大老远去自由市场买东西,买肉也不去供销社了,专去闫家开的那个猪肉铺子。
“咱们上个月净赚了两千七,这个月还加卖了烧腊腊味,估计收入比上个月更高点。”
万金枝看着店铺的收支,心里美滋滋的,这都是她这个妻主管理有方,你看看,小半年的功夫都能买三个车轱辘了,过不了多久,小轿车就离她越来越近了。
“媳妇,你忘了咱们新买的铺子花了多少钱吗,算下来,咱们还在亏本呢。”
凌国栋很残忍的戳破了万金枝的美梦,别看这账面好看,实际上为了买新铺子和开卤味厂的事,他还往里头搭了几条人参呢。
“你懂什么,那铺子不也是家业吗,将来都是给闺女和儿子的。”
万金枝瞪了小夫郎一眼,男人就是头发短见识也短,这么明白的道理都看不懂。
这房子铺子可都是硬通货,尤其前年政策出台,知青都一个个回城了,城里的房子不够住,那些私人住宅的价格一天天眼看着它增长。
当初凌国栋买下自家的这套三合院花了两万多,现在一年半过去了,又涨了小一千,一般工人家庭得挣一年,不吃不喝才能攒下呢。
万金枝在买房这件事上尝到了甜头,她现在衡量自己是不是一个出色的妻主都不看自己能买得起几只手表了,而是看自己给家里挣了几套房,至于小汽车,还在奋斗中。
“不过也不怪你。”
万金枝拍了拍夫郎的肩,他一个男人也不需要那么有见识,不是还有她在吗,反正不会让他吃苦的。
凌国栋看着尾巴翘到天上去的媳妇,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他会不明白吗,刚刚只是想要逗逗媳妇罢了,没想到媳妇在他的培养下变精明了,没有以前那么好哄了。
“昨天教你的十道题学会了没,咱们的约定你可别忘了。”
凌国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身后掏出一本练习册,把炕桌上的那些账本都收了起来,将练习册放到万金枝面前。
“那个,我累了。”
万金枝挠了挠头,今天光顾着算账呢,压根就忘记复习昨晚学的知识了。
“那就当你弃权,今天还是我在上面。”
万金枝晕晕乎乎的就又成了下面的那一个,看着小夫郎扑哧扑哧卖力的小模样,想了想还是算了,反正再等一会她就又能成上面的那个了。
看他那么努力,就让他多开心一会吧。
自诩女尊史上最包容的妻主的万金枝抱着小夫郎的脑袋,美滋滋的想着。
*****
“闫家小哥儿,我要一块猪五花,给我挑肥肉多一点的,别割太多,一斤就成了。”
闫家的猪肉铺一大早就很热闹,跟凌家的卤味店一样,现在临近年关了,来肉铺买肉的人也变多了,有些财大气粗的一买就是十斤,拎着一大块猪肉离开的时候,走路都是带风的。
能吃得起十斤猪肉,有钱人啊!
闫肃过完年就十六了,可那个头看上去比一般成年男性高壮多了,一米七八左右的身高,结实精装的身材,大冬天,他就穿了一件薄薄的棉布衣裳,袖子高高挽起,露出结实的手臂肌肉。
他系着一条皮质的围兜,一手拿着一把剁骨刀,割肉的动作很麻利,行云流水一般将顾客需要的猪肉部位割下,放到秤上一秤,斤两所差无几。
“闫老屠,你这儿子有你八成本事了。”买肉的人竖起大拇指对着坐在一旁抽烟的闫雷霆称赞道。
“这小子还有的学呢。”闫老屠意思意思谦虚了一把,面上的笑怎么都掩盖不住。
“这孩子还读书呢吧?”平日里也没见到这孩子来肉铺帮忙,倒是休息日和假期每日都能见到他。
“读,今年初三,还想复读一年,这臭小子说什么一定要考一中,你说说我们老闫家什么时候出过读书人了,念不好书回来养殖场帮我不是挺好的吗,可惜这孩子死犟,我这老子的话在他面前没什么分量。”
闫雷霆将烟蒂捻灭,扔到一旁的铁桶里,看着一旁板着张脸的儿子,心里的无奈就别提了。
“爱读书你还抱怨,我家那个用棍子打他都不愿意再去重念一年,就等着接他爷爷的班,有这么个儿子你该偷笑啊,等哪天给你考个大学回来,还是长你们老闫家的脸面。”
那人利落的给钱接过闫肃递过来的用油纸包的肉,鼓励地看了一眼闫肃。
“别听你爸的,读书好,长见识,明道理,你这孩子是个有想法的。”
边上的人也觉得闫家这儿子不一般,闫肃板着脸切着肉,他们都想错了,他真没想那么多,他考一中就是奔着喜欢的小姑娘去的,就算念大学,也只是为了讨老丈人开心。
闫肃有点惆怅,几个月又过去了,他的小姑娘知道他的名字了没?
余光往边上一瞧,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闫肃整个人都紧绷了起来,腰板挺的更直了,手上的剁骨刀剁起猪腿骨来也更加威猛有力。
凌甜还是第一次跟着妈妈来猪肉铺,今天她妈是来找猪肉铺的老板谈订猪肉的事的,至于她,则是为了亲自来铺子里挑选一块上好的猪五花肉,今天是寒假的第一天,她想给家里人做一道正宗的东坡肉。
今天的阳光正好,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没有了前几日的寒冷,阳光洒在那精壮的小麦色肌肤上,抬手,挥下,力量与美学的完美结合。
少年的容貌俊美,眼神坚毅,额头隐隐有些汗迹,晶莹的汗珠从额角滑落,流入衣领消失不见。
“砰——砰——砰——”
健壮的手臂一下下挥下,闫肃觉得自己的表现好极了,有爸爸说的男人的味道。
凌甜忍不住看迷了眼。
那个猪肉看上去好好吃啊!!!
肉膘光亮,瘦肉的颜色呈现新鲜的嫩红色,尤其是猪肉一块块割下来被放到秤上的瞬间所表现出来的弹性,凌甜敢用自己上辈子挑选五花肉的经验发誓,这绝对是上好的散养猪没错了。
至于切猪肉的人,已经不在凌甜的视线范围内了。
第62章 向外
“老板,我要猪五花,就这块,给我割两斤就成。”
凌甜眼睛就没从自己看中的那块肉上离开过,等轮到自己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指着那块肥瘦适中的五花肉说道。
闫肃一听老字,心中的雷达警报都快叫的爆表了,他只比甜甜大了四岁八个月零三天,其实并不是很老。
他爸说了,他们闫家的男人就是发育期长得有点着急,等过了这个阶段,尤其是别的男人五六十老的不能看的时候,他们还是硬挺挺的壮汉。
凌甜可不知道这个常常来他们家卤味铺子买猪头肉的小哥冷面之下情感如此丰沛,看着对方一直不动手,忍不住小声催了一句。
她已经认出来对面站着的是谁了,如果有一个人每天准时来你家开的铺子买东西,还一直高冷的除了给钱找零没有多余的一句话,对于这样的人你都可以印象深刻。
加上他们现在还同在一个学校,不经意间总是能撞见的,虽然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是对方这张脸,凌甜确实已经认熟了没错。
闫肃一边想着怎么才能让他的甜甜姑娘以后在称呼他的时候去掉那个老子,一边总算麻利的切起了肉来。
“给,一共两块四。”
闫肃一刀下去切了很大一块肉,没有过秤就直接用油纸包着系上麻绳交到凌甜的手中。光用肉眼看,这肉绝对不止两斤,恐怕得有三四斤的分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