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节

作品:《禽迷婚骨

    他把自己扔到我家的沙发上,整个人坐得四仰八叉说:“还不是为了查何连成的下落,顺便做了点私活儿。”
    我抬手在他后脑勺拍了一下:“少把这事儿往我这扯。”
    他呵呵一笑说:“好吧,其实是有人感兴趣白家的事,我在查某些资料的时候被白家的人发现了,现在可是捅了马蜂窝了。”
    “白家?谁对他们家感兴趣?现在白家只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把控着全家的经济命脉,另一个小公主也被何萧这头猪给拱了,还能有什么事儿?”我真心觉得奇怪。
    白家的下一代掌门人是白霜无疑,中间最多有点争斗,但以白霜的能力,那些子侄辈的能让她给秒杀。
    “这也有行规的,反正和你的事没冲突,把茶叶拿来。”他摊开了手。
    林原和我的关系是从五六岁开始的,那个时候我还是不很孤僻,我们两个的开始源于一场打架。院子刚下过雨,我们两个打成了泥猴子才被大人发现。
    他在我这里一点也不客气,这种不客气让我觉得很亲近。至少有一个人,在我面前不是带伪装的。
    我把茶叶递给他叮嘱了一句:“今年这个茶我手里只有这半斤了,你别给浪费了。”
    “放心,谢谢啦!下周估计就有何连成的消息了。”林原笑嘻嘻地把茶放进包里,转身就走。
    我送他到大门口看着他开着那辆小旧车离开,正准备转向在回去,一辆出租车停下来,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从里面走出来,几乎是一路小跑地来到了无名居的大门口问:“你好,这是无名居吗?”
    我抬头看了看了光秃秃的大门,有点郁闷的点头说:“是。”
    刚开始我这边没挂牌子,其实就是为了装得与众不同,说句难听的就是装逼,现在名气越来越大,去后面的胡同里散步都能遇到打听路的。
    我在想,是不是应该把牌子挂上去了。
    她一听说是马上从包里掏出一张卡片,对了一下门牌号,然后对我说:“那个,我是替我们老板来送东西的,能进去吗?”
    我下下打量了她几眼,忽然想到两个小时前林乐怡的电话,她让人给我送件东西,于是问:“你是林乐怡的员工?”
    “嗯嗯,我来送资料的。”她笑着问,“想见一见沈先生。”
    “我就是沈末,给我就行了。”我说。
    她本来笑着的,听了这话马上把手缩了回去问:“你怎么证明?哪有这么巧的事?”
    好吧,我确实被他的话噎了个跟头,沈末又不是什么名人,谁会冒充我,这丫头想多了吧。
    她说完看我没话说了,躲坏人一样绕过我往无名居的院子里走过去。
    我站在门口没动,看到她走进去不过五十米就被保安拦住,问她要找哪位,她说找沈末,然后保安抬头看到了我问:“老板在门口呢。”
    她再回过头,脸就有点红了,不过还是淡定地带着笑跑了过来,忙不迭地说:“不好意思,刚才你接得太快了,我有眼不识泰山,您不要计较。”
    小丫头嘴巴挺甜,还挺会见见使舵,她一边道歉一边从包里把文件袋拿出来说:“老板说您急用,让我必须尽快送过来。”
    我总不好真的跟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丫头一般见识吧,只好接过文件说:“谢谢。”
    她见我没说别的,松了一口气说:“谢谢沈老板大人大量,没别的事我先走啦。”
    “没事了。”我说。
    她挥着手转身就跑出了院子,看着她的打扮,我忽然想了一外,多久没见到穿着牛仔裤平底板鞋的姑娘了?
    给林乐怡打电话说收到资料时,我多嘴问了一句:“来送材料的丫头多大了?”
    “二十五。”她在电话里笑得暧昧,“怎么,你想老牛吃嫩草呀?”
    “胡扯什么。”我怔了一下忙说。
    打听别的女孩情况,我有点太八卦了吧。
    “别想了,这丫头现在有偶像了,除非你能像她偶像一样优秀,否则别想入了她的眼,现在的小姑娘心气儿高着呢。”林乐怡在那头说。
    “偶像?韩国的?”我问。
    “不是,是最近帝都新出来的一个投资公司的的经理人,叫程新的。你去看看财经类的报纸和杂志,他的消息满天飞。”林乐怡说。
    所谓帮人就是帮自己,我好奇之余去看了程新的报道,忽然觉得莫名的熟悉,几乎是一下子就想到了何连成的身上。
    他的崛起太迅速,让人猝不及防的就出现了,还被称为金融市场绞肉机,简直又暴力又直接。
    我想都没想,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林原。
    他在那边大声说:“兄弟,撞到一起了,最近别人让我调查的人就是他。”
    “别人?”我问,“谁?”
    “职业道德我还是有的,免开尊口。”林原说。
    我马上想到了一个人,然后脱口而出:“你现在的大客户是何萧吧,一边让你调查白家的情况,一边让你查突然起来的程新,对不对?”
    “我擦……别猜,猜中了我也不说。”林原挂了电话。
    他既然这么说了,我也就明白了。不由感叹一句何萧的动作真够快的,比我还要快一步,显然他在国外还是有一些势力的。
    程新的来历很快就查了出来,干净得无可挑剔。
    我想试着接近一下他,探探他的底线。
    他生活规律,跟苦行僧一样,唯一的爱好是在周末一晚上的酒吧,不带同事不带朋友,自己每个周末都去一家叫黑溏的酒吧喝酒到半夜,面对女人的搭讪毫不理会,自己一个人打车回公寓。
    我真没在他身上找到和何连成相似的地方,但是潜意识里却觉得他与何连成必定有着不小的联系。
    黑溏属于小众酒吧,但说句实话,姑娘确实很漂亮。
    他靠着吧台一头坐下,我与他隔了两个位置。
    一整晚上,前来搭讪的姑娘帅哥不少,他眼皮都不抬一下。喝酒的时候低垂着眼眸,嘴唇紧闭抿得刚毅极了。
    这与何连成轻车熟路游走于欢场完全不同,我陪他坐了一个小时以后,忽然觉得自己的判断错了。
    第020 小秘密
    如果他只是程新,我这一次的跟梢就没什么意义。观察了他一会儿以后,我觉得自己的直觉可能错了,低头要了一杯酒,准备放松的享受一下这个夜晚。
    等我再抬起头时,看到有一个女孩子背对着我,面对程新坐着,还不知在轻声说些什么。
    忽然觉得在这个女孩子撩头发的时候有点眼熟,然后我看到了她的侧脸,竟然是那天给我送资料的方慕晨。
    心里暗想,现在的女孩子还真主动。
    程新每周末都来酒吧不是什么秘密,稍微关注他一点的人都能找到这个规律。吵杂的音乐盖住了两个人的谈话声。
    但是从程新的表现来看,这个女孩子似乎认识他,否则他早就冷冰冰的向人扔出一个滚字了。
    程新在酒吧里完全是高冷范儿,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能在他身边的位置坐超过五分钟的。
    他身边的那两张椅子就像是冰冻起来一样,没人能坐得起。
    音乐声稍微小了一点,我听到了方慕晨的话:“你喝这么多会伤胃的。”
    语气里的温暖让我觉得有点心动,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个女人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过话吧。林乐怡最多会骂我,喝喝喝,茶多也一样伤身,小心犯胃炎。
    “你怎么又来了?没完没了是吗?”程新不耐烦地说。
    方慕晨一点也不生气,语气里多了点硬气:“好歹对你的救命恩人好一点儿,那天晚上要不是我,你就流落街头了,今天又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不请喝酒也就罢了,竟然还赶人?”
    程新抬头看着她:“我有求你帮过我吗?那天晚上我宁愿落街头,也不愿意你带我去酒店开房。”
    人的天性都是八卦的,我也不例外,听到“开房”两个字,不由自主就竖起了耳朵。
    “我又没怎么着你,开房也是把你拖去睡了一觉,弄得你现在苦大仇深,跟我非礼了你一样。”方慕晨的语气事了点怒气。
    我觉得自己这时候需要开口了,拍了一下方慕晨的肩膀说:“看不出来你还挺奔放的,要不要让我告诉你老板林乐怡,让她给你加钱?”
    方慕晨被我吓了一跳,转头看到了我,脸都白了。
    缓了几秒钟她才恢复了正常说:“我是下班时间,又不耽误工作,你别吓唬我。”
    程新此时也抬起头,一张脸都喝白了,看了我一眼,看了方慕晨一眼说:“这是你朋友?麻烦你把你朋友带走。”
    我一听这话乐了,笑问:“好歹人家姑娘也帮过你,就这态度,也太不男人了吧,怎么也要给个万儿八千的做为谢礼吧?”
    说完我问方慕晨:“你那天开房花了多少钱?还有,他一个喝醉的男人,有没有非礼你,要是有非礼,价格可以谈得更高一点儿。”
    这话不仅得罪了程新,连方慕晨都一起得罪了,两人都变了脸。
    程新鄙夷地看着我说:“如果只是为了钱,早说,拐这个弯做什么。”
    我一看方慕晨都快被说哭了,马上开口:“你别急,他既然有钱就算一下如果你不帮他,他都有什么损失,然后让他照着这个损失的数把钱给你,你们就两清。”说完我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傻丫头,对付有钱人可不能这么仁慈。”
    程新的脸色更臭了,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从钱夹里甩出厚厚的一摞人民币扔在方慕晨面前说:“这个给你,以后别再在周末来烦我。”
    方慕晨的脸又红了。
    我也是服了,小姑娘勇气可嘉,但是脸皮太薄。就算是看上一个男人,也不能用这么卑微的姿态去倒追的。
    听着他俩的对话,我几乎都可以脑补出他们之间的所有交集场景。
    程新说完,准备站起来换个位置。我一把按住他的手,同时拿起那摞钱给他推了回去:“你的一个晚上就值这么多钱,也真是够便宜的。“我目测是了一个人民币的厚诺:“一万块吧。”
    “那我用这一万买你今天晚上陪我喝酒。”我笑眯眯的笑。
    “神经病。”程新站了起来,看着方慕晨说,“你们两个是一伙儿的吧,故意来碰瓷的?”
    我刚准备说话,方慕晨就拉了拉我的袖子说:“算了,那天帮他是我自愿的,咱们走吧。”
    小女孩大概不想在偶像心里留下这么差的印象,想打退堂鼓了。
    “你都已经落了这么个碰瓷的名声了,不把事做出来太亏了。”我甩开方慕晨,看着程新说,“看你这打扮穿着,怎么也是个公司高管,按照你的自身价值来说,一个晚上应该也值三万以上吧。再说了,我们小姑娘也浪费了体力,把你扶进房了对吧,还有就是你如果那天露宿街头了,至少会感冒吧,感冒一耽误至少要体一周的假……”我一边想一边说,迅速算出一个数,“你给个三十万,我保证这姑娘不缠着你!”
    他抬头瞪了我一眼:“当我是傻子呢?这么明显的敲诈,我还给你钱?”
    说完他收起我推过去的钱装进口袋,转身就走,一副不屑于与我们说话的样子。
    就在这时有一个长卷发的,眼睛像猫的女孩走了过来,远远地向程新打了个招呼,他压住怒气一笑迎了过去。
    他们两个应该是真正的熟人,低声说着什么出了酒吧。
    方慕晨在程新出去以后,整个人都变成了霜打的茄子,趴在吧台上看着我说:“两个星期的努力,他终于肯和我说话了,然后会被你搞砸了。”
    “你是看上他了?”我问。
    方慕晨脸红了红,眼神有点迷茫地说:“其实也不算上吧,就是不由自主地想靠近他,然后和他说话,他看我一眼我都觉得幸福。别的,真没想过。”
    我呆了呆,没想到姑娘们和男人们的思维这么不一样。
    男人如果看上了姑娘,那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把姑娘弄到手。这姑娘怎么会觉得多看一眼都是幸福呢?真心不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