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节
作品:《大汉女学堂》 虽然,极端的聪明,但是总是给人一种蠢笨的感觉,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太好骗了,也太感情用事了,所以在这大部分的情况,钱汝君似乎都没有用到脑子,但是钱汝君的脑子似乎都用在分辨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那要如何跟一个好人交往,以及如何跟坏人隔离。
但是钱汝君又不想要得罪任何一个人,身为上位者,想要不得罪别人,似乎也非常的困难,身为下位者,似乎谁都不是可以得罪的人,必须小心翼翼的让每一个人都觉得他是友好的。
在这个天圆地方的地方,钱汝君带来的大帐篷与环境非常的相合,让后面的大汉车队非常的羡慕,想动手和不动手的人,纷纷开始提出自己的意见,甚至已经开始闹分裂了。
第六九三章 万人
“我们要不要来赌赌一下,后面的商队什么时候会打过来?”
远远的能听到吵架的声音,但是学堂岛学生认为,没有听到刀枪声,还不算到最后关头。
“这么多人要整合意见不容易吧?不过我看很多人都很心动,我们毕竟这么好看,而且素质又很平均。
很多人都觉得他们人这么多,我们没有什么抵抗能力,或许只能够投降。
投降之后我们这边又那么多漂亮的姑娘,对他们拥有非常大的诱惑力。真当我们是一对一的肉脚啊!”
学堂岛的男学生看了一下他们身边的美女,说实在的,美女看久了也就是那样,不过看久了身边的美人再去看旁边的丑女,会觉得旁边的人真的不值得一看。
只能够把她们当成人类,但是却没有办法,拥有欣赏的美感。
他们也知道身边的美女是难得的美女,所以每天工作都会显得特别愉快,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工作环境没有比他们更好的,每天都有着美女的陪伴工作再辛苦,只要欣赏一下美丽的风景,就非常不错。
这些美女有一些还是他们的女朋友,当然他们想要得到这些美女,当女朋友也非常的不容易,因为必须这些美女想着你勉强跟他们一起度日,如果要让他们跟一般女人一样做最好的选择,他们可能会找不到对象,所以他们之后退而求其次。
只要人的性格更好,就能够搭配在一起。
他们在最初选择的时候,其实有非常多冲突,一个人有三四个人选择,或者是一个人想选三四个人都有,但是,学堂岛学生一般来说比较不喜欢弄成三妻四妾,而且他们如果一女有两个老公,也会被人家耻笑,虽然他们已经是最为开放的一个群体,但是钱汝君的一些观念还是会影响到他们,例如钱汝君就不能够忍受,有非常多的人花心,认为配对太多,让人对人不够忠诚。
认为人和人的关系其实是最重要的,虽然学堂岛学生大部分,并不认为人就值得他们最高等的对待,但是对于学堂岛学生,还有公主他们,倒是愿意这样用心对待,因为他们认为学堂岛学生是跟自己一样的群体,跟自己一样的群体,如果在给差别对待,就对不起这个群体的人。
所以在群体里面他们的关系还是满和谐的,但是面对群体以外的人,他们虽然还是非常合善的样子,可是在大部分情况之下,他们并不会把他们当成跟自己一样的人,这是一种很古怪的感觉,反正他就是不会跟你变成一挂的,跟你讲完话,转过头之后,你就不会在他脑中停留。
除非你是本身是学堂岛的任务,你是她服务的对象,他会根据你服务的需求开给你许多的选择,但是这种选择只跟尊重没有什么关系的,因为这是他的任务,对他来说,完成这个任务比什么都重要。
当然在他完成任务的时候,你的心里会非常的开心,以为对方是付出友谊。事实上,这并不代表什么。
学堂岛学生是彻头彻尾的大汉人,并不会因为受到钱汝君的影响就变成现代人,所以他们的思维模式已经根深蒂固,是属于大汉的思维模式,何况他们在外面接触的都是大汉人,虽然受到钱汝君的影响,不过多数人的影响,还有他们彼此之间的意见,还是影响最多,而钱汝君影响最多的主要是道德规范之类的。
不过即使他们知道这样最符合现如今的道德,他们还是会不知不觉一直到大汉的道德来判断这些事情,好像他们生活在这个社会,就不免会受到影响,钱汝君即使想要加以改正,也只能改正,跟学堂岛比较有关系的地方,其他的地方就不好改正。
“我们进沙漠之前,要不要把他们解决掉,也好得到一些人手,在外面帮我们赶车子啊!”
“我觉得公主现在可能后悔了,因为他想到这些人可能会带来的麻烦,他就觉得应该带着我们走比较好,因为公主总是一时兴起,想做什么事情,然后才慢慢思考到这些人如果跟在身边,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你看我们的行程会怎么样受到停滞,虽然在说他们可以让人家搬运行李,但是这些对我们来说其实并不一定是必要的,因为我们的行李在空间里面呆着就好了,即使我们要用一般的马车把这些东西运出来,我们自己就能够驾车拉车,用不上它们了,至于抢劫犯如果想抢劫,那么就让他们来试试,看好了,让他们知道,青春美丽的人不见得是好欺负的。
我们可是违反一般人对人的评断标准我们真的是太强了,何况公主允许我们在真正危险的时候,可以把枪支拿出来使用,我们拿的可不是那种像军队那样长短的不同的枪支,我们的枪支非常的小巧,我们带在身上,他们根本看不出来。”
“天色要暗了,我感觉现在有点冷,我们准备在外面过夜,还是到空间里面呢?说实在的,我比较想进空间里面,不过有后面有些人在,我们似乎也没有机会进入空间里面休息,因为我们不能够给他们机会,把我们的秘密透露给别人知道,除非他们是死人,或者是成为空间里面的人。
但是我觉得公主是不会把他们带进空间的,因为公主带进空间的人都是他最亲爱的人,或者脑中失去记忆的人。
而且她不会把人全部留在空间里,该出来的时候还是会带出来,因为他认为进空间是一种奖赏,而不是一种惩罚,空间变乱了,公主也会非常的难过,可能比普通的难过更难过。”
“普通人想到沙漠,只会觉得沙漠竟然是没有水草的地方,那么一定是非常热的,好像温度在这个地方只有热,其实这是夜晚的时候,温度降得非常的快,这个地方由于空气湿度的关系,这个低温度也是忽高忽低的,在中午的时候,还有下午的时候,地面温度高到可以六十几度,但是到晚上却接近零度,如果是冬天的话,晚上的温度会变得更低,生活在这里的人会非常不容易,把他们身上总不能够穿着短袖,准备个毛皮大衣,我看他们身上的衣服几乎可以说都是多功用。”
“他们晚上如果没有帐篷可以用和必须靠身上的衣服来避寒呢,所以对他们来说,身上的衣服比什么都重要,当然如果他们有帐篷的话,他们会变得更幸福。”
“不过我们身后这群人也不是第一次来到沙漠,已经在沙漠度过的夜晚了警戒心必须提高非常多。”
“公主出来了,难道我们要利用夜间行进吗?在夜间,我们其实是可以透过月光看到景象,但是听到远方狼叫声可以知道,我们出来走夜路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你们也别想东想西了,你们就回到空间里面去休息吧,我一个人在外面应付他们就可以了,如果他们想要半夜来敲敲我们的门,我们就可以应付他们,反正我们随时可以把你们都召唤出来,我也想要看看半夜,听着狼叫声,坐在月亮之下,沙漠之上的感觉怎么样?反正这里还有这么多人陪着我。”
“公主,这些陪着你的人可不是好人呢,你要是在这里遇到什么意外,叫我们怎么办呢?”
“你们觉得意外可能发生吗?”
“那好我们在空间里面多做点警戒,免得公主要把我们召唤出来的时候,我们不方便被召唤。”
“你们要是不方便,我就不把你们召唤出来不就好了,你们只要有一千个人拿着枪支对付他们,难道还不能够把他们全部打垮吗?
这些人其实就是沙漠里的狼,不过我们还真的需要他们,所以你们能够给他们活命的机会,还是尽量给他们活命的机会吧!”
钱汝君知道人在不同的环境之下,有不同的面貌,就等于是对环境的融合,而不是屈服。
这样的人其实在正常时候拥有更多的可能,在这个世界里生存在不遇到钱汝君的状况之下,他们可以生存得非常好,当然,如果遇到钱汝君的情况之下,他们也不见得会生存得不好,光看钱汝君要怎么应付他们,钱汝君不喜欢,有任何人侵犯她,如果侵犯她,还能被她原谅,她认为就不应该,所以钱汝君给他们一次机会,如果他们不骚扰,而默默的走开的话,那么钱汝君也不准备动他们,但是如果这些人忍耐不住,对他们动手,那么他们最后会品尝到这其中最大的恶果。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平沙,古道,西风瘦马断,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看着远方的大漠草原和沙漠的边界,钱汝君忍不住吟出这两首来自于后代的诗,对于大汉诗歌比歌曲还更能够让他们发挥出感情,他们会用各种乐器来把这些歌曲传播出来。
钱汝君唱起来,学堂岛学生忍不住就想要在旁边帮她鼓乐,可是他们身上并没有乐器,所以一脸遗憾,这些诗词他们其实并不是没有读过,跟这个环境也不见得相合,但是意境在这个时候,他们可以听的出公主心中的寂静。
“公主唱的真好听。”
“听完了,你们再带进空间去了,等你们完全寂静下来,该开始他们内心的挣扎了,我也不能够在这个地方呆太久,总得继续前进。”
“公主,我们要往北走,还是往西走啊?”
“我们分手吧,带你们去见识见识什么叫做北极熊,我们应该往西北走,放心往西北走,只会经过一座叫乌拉山,乌拉山的高度虽然很高,但是由于两侧缓缓的倾斜上去,所以要上去并不会太难。
到时候再说,迟早总能够遇上的,用开车的方式,比起走路的方式快多了,何况我们现在往北走,绕过塔克拉玛干沙漠,还有准噶尔盆地,就会比较空旷开阔,不会有太多的人。
这两个盆地其实挺好玩的,小小的一个绿洲就能够成为一个国家,而且每个国家有不同的生活水平,其实带你们过去看也不错,但是我觉得跟人的接触多了,还不如跟大自然接触,因为人的毛病总是那么多,虽然他们的文化有一些值得亮眼的地方,但是整体看过去其实是乱糟糟的,除非你看到他们的文化是在文字,或者是收藏到他们的精品,要不然你到他们生活的地方其实不会太过欣赏。”
“他过惯了干净整洁的衣服,来到大漠之后,我们觉得这里的人再怎么样都非常的肮脏,不过也不能够怪他们,他们没有办法取得太多的水,对他们来说,珍贵的水自然是要拿来喝的,所以大部分如果住在河边的人还知道要跳下河里去洗澡,如果是住在绿洲远离水源的地方,还必须千里迢迢跑去洗澡,洗澡浪费的时间对他们来说太浪费了,他们必须用这段时间来替自己寻找到足够的食物,继续和缓的生活,要是没有办法找到足够的食物,他们的生活就会出问题,只有保持食物的延续性,生命才会有延续性。
话说回来,我们好像很少考虑到食物,我们耕种,其实也不需要花太多的力气,可是为什么他们耕种就没有办法获得足够的粮食,还必须想办法采集?
空间里,我们也不算耕种啦。
剩下的似乎都送到那个祭台上面去,但是那个祭台的很神奇,放上去,东西会不见。你们也有看见吧?”
“你们就不要在这里聊天呢,快点回去吧!我们等下搞不好就被公主叫出去了,因为我认为这些人绝对不会安好,发现我们没有动静,甚至没有防卫力量的时候,或许他们就会忍不住出手了。”
“嗯,我们必须把用得顺手的武器准备好。”
第九六四章 风潇潇兮
天冷了,天黑了。
暗夜中星星点点的火光,开始成为大地最美丽的风景。
也成为人们行动的指标。
当对方的营地出现了很多的火把,蜿蜒的向钱汝君的营地行动的时候,就知道他们出动了,他们最大的行动能力,开始想要包抄钱汝君他们。
“他们还是没能忍住。”钱汝君一声叹息。
独自一个人忍受沙漠里旷野的狼叫声,还有孤寂的风声,钱汝君眼前少见的摆了几壶酒,钱汝君要寻找男人喝酒的乐趣,但是钱汝君只感到嘴角蔓延出来的苦涩,还有身体晕陶陶的一种感觉。
不过这种酒精实在没有办法把她的身体控制住,她的脸只是变得微红。
钱汝君开始跳起舞来,在他跳舞的时候,他所所指的方向不断的有火光窜起,在对方的火光还没有来到之前,这个地方的火已经熊熊的升腾起来。
钱汝君的确不想要打击他们,因为打击他们就会使更很多人对塞外失去勇气,他们要面对的人也不能够让他们温和的对待。
他们必须保持着这种狼性,才能够在塞外生活。
钱汝君其实不太想看到他们,但是却知道只有这样的人,这样的力量,才有办法在这片土地立足甚至进步。
而少数的一两只进化的力量将改变这个地方文明的进程。
“对面的营帐起火了?”
“在沙漠里想要灭火可不容易,我们速度再快一点,看能不能抢夺到一点东西,要是烧光就惨了,他们怎么这么笨,难道全部都在里面最死了吗?怎么没有人逃出来?”
“不可能吧,就算是醉酒了,遇到这种火灾还是会被吵醒,没有可能所有的人都醉倒,他们还是要保持一点清晰的神经才行……”
“你说他们会不会是把我们当成保镖了,保证他们的安全,他们可不知道,我们今晚就想要打劫他们。
虽然有一些人反对不过,他们只是跟我们分开而已,倒不觉得打劫有什么不对的,只是觉得这些人背后的身份可能是他们应付不起的,所以只是一些小商家,大商家跟我们一样,基本上都同意了出门打劫这件事情。”
“不对,你看看在光影照射下有一个人的影子,这个人似乎在跳舞,该不会是献祭的女人吧?
有些人会献祭女人来获得不可思议的力量,他们不会想用这股力量来对付我们?”
“真的很难说,不过不管怎样我们必须加快速度过去,要知道他们所带的好东西,不可能就这样消失掉除非我们真的是见鬼了但是我们见到他们的时候是大白天,大白天见鬼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队里面有兔崽子,就曾经接近过他们,他说你对方的公子哥基本上可以当兔爷,女人真的是漂亮得无以复加,甚至听到他们在淘气的聊天,他们在讲的话都听不懂,不过却可以确认他们讲的是汉语,也就是说他们是我们大汉的人。
不知道是大汉哪一家勋贵的人,怎么会带着这么昂贵的东西,却只有这些人出来?”
“我突然想到一个传闻,同样有一群人,同样是男男女女特别的漂亮美丽而且成熟,而这群人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他们甚至训练出大汉最强大的军队,他们的领导者是一个女人,同样年纪不大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但你说她也应该二十五、六岁了,可是他看起来还十七八岁的样子。
据说十七八岁还比较勉强,碰起来有没有十五岁都是值得怀疑。”
“难道你说我们遇到金麦公主了,金麦公主传说是最强大的一支力量,皇帝北方的时候就是因为有金麦公主跟在身边,最后才能够取得这么大的胜利。
北方的银河城之所以能够屹立在那个地方,据说也是金麦公主收服了附近的匈奴人,并且改造了那个地方的匈奴人才,让他完全对我们大汉服服帖帖的。
这样神化的人物,怎么会跑到这样的沙漠地带呢?”
“你觉得这样神话的人物,哪个地方不能够去,他们最喜欢到其他人到不了的地方,因为人群对他们来说太渺小了。
我们这样跟着他们,搞不好他们就觉得非常的烦躁,早就想教训我们。”
“你不要吓我们,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动手,对方的帐篷也已经火起,我们没有退后一步的机会了。”
“不管他们是什么人,现在面临着一个事实,我们这个地方有一万多个人,就算有一些人不愿意出去,但是他们也不会看着我们灭亡。
我们人手至少有六七千个人,跟他们比起来我们的人数还是比较多,他们打不过我们的,何况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身强体壮的人,可没有一个人是弱鸡。”
不管私底下怎么样交谈,大的行动已经开始,他们也不可能停下来看一下状况,所以战争一触即发,只要他们遇到抵抗力量,将全面的展开行动。
他们冲啊冲啊却发现,在火光的映照之下,对面其实他们可以看得非常的清楚,但是根本没有人出来,只有一个女人在里面跳着一种很美的舞蹈。
当他们走到近处的时候却不知不觉,隔了一段距离停下来。
实在是太热了,他们很怕如果自己在更接近火将会被点燃,但是那个女人却在火中舞蹈,似乎根本不怕火。
“是金麦公主!”舞姿让人们的记忆被牵扯出来。
“是金麦公主!”
“金麦公主是皇帝御封的神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