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节

作品:《成了反派心头宠

    从海浪里起来,我还是我, 可我又不是我,准确的说,我穿越了,穿越到另外一个和我同名同姓的姑娘身上, 她有和我同样的名字容貌, 也很同样喜欢弹钢琴, 难道, 世界上真的存在平行时空?可若真是平行时空,为什么父母不是原来的父母。
    或者我真的在海啸中遇难了,老天不忍心我英年早逝, 让我换了个身份活着?
    那我的爸妈怎么样?另外的世界会有新的沈珠代替我吗?没有我,他们会伤心的。
    我想他们。
    3月25,天气,多云。
    很烦, 这个身体的爸妈让我去相亲,我才十八岁呢, 就算这个身体大了两岁, 也才二十岁啊, 才读大二!!!!相什么亲!!!!!!
    我完全不想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可是不去会有家庭矛盾,尤其是身体原主人和父母的关系本来就很差。但他们关系差,我觉得原身父母要负很大责任。
    爸爸沈奇外面小三小四坐一起都可以搓麻将了,标准的给钱就是爹,钱到位了,父亲的工作便完美的不可挑剔。母亲林芬有钱万事足,只有有钱美容逛街打麻将,别的事都不是事儿。这个沈珠的父母和我父母相比,物质好上千百倍,但我还喜欢我的父母,我爱他们。我不在了,希望那个世界依旧有个沈珠,代替我陪着他们。虽然这样想,会有些嫉妒别人占据了我的位置,可他们开心,我应该也会开心的。
    当然,我也会好好生活,做好这个沈珠。
    做好这个沈珠也不难,因为她父母都不了解她,而且她在外很高冷,独来独往,和她交好的朋友没有几个。而且,她大学专业也学钢琴,这对我简直是太轻松的事了。
    要是她学经济数学,恐怕我要疯了。
    虽然有不好,但要朝着好的方向努力呀。
    加油^0^~。
    3月27,天气,小雨。
    …………
    今天去相亲了,相亲女主肤白貌美大长腿有才华有气质,嗯,这样夸自己虽然有点脸皮厚,但我写的是实话,嘿嘿。
    至于相亲的男主嘛,大帅逼!!!!!
    不过我这样的人当然不是看脸那么肤浅,所以,我深度观察了他的内在,他很会照顾人。去之前,爸妈一直说他身价几何几何,我还认为是老大爷款,挺着圆滚滚啤酒肚,眼睛鼻子挤在一起,没想到,出乎意料的帅啊。
    而且我,我的心脏像小鹿乱撞样怦怦乱跳,我可能,可能,对他有那么点点的一见钟情!
    他穿黑西装黑皮鞋,眉眼恰到好处的沉稳,看到他的那瞬间,我出现前十八年人生中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情绪。
    毫无疑问,是心动的感觉!
    可惜相亲过程很尴尬,一个大包厢里,我看着他,一直傻笑。当时我的脑子一定被浆糊糊住了,什么也想不起来,完全没有表现出我的优点,笑的像地主家的傻姑娘,唉,他肯定认为我是个傻乎乎的花瓶!!希望他能看清我傻乎乎外表下优秀的内在!
    虽然表现不好,不过我还是希望他也对我有好感,那就太好了。如果没有,那,那我就去追他,希望能追到手吧,嗷呜!
    下次一定要好好表现^0^~,沈珠珠( ̄(●●) ̄)。
    4月1号,天气,多云。
    愚人节快乐!!!
    哈哈,不仅是节日快乐,更快乐的是我收到花,百合花。
    他是不是想和我百年好合哇?嘿嘿,有点羞涩,可是他送我花时,这是我第一个冒出的念头。第二个念头是,我们,有戏!
    今天学校有晚会,晚会上第十四个歌唱节目是我的,前天给他发短信,邀请他来看表演,其实我没报多大希望,自那天尴尬的相亲后,他再也没有联系我,而且他那么忙。爸爸说,他现在是迟式集团产品总监,我上网查过,迟式在这个世界是鼎鼎有名的大型企业,他虽然是富二代,但却是不输他爹的富二代,很厉害的,聪明能干人超棒!
    不过我还是厚着脸问他去了。
    没想到,他居然说好!!
    !
    我确定肯定以及一定,那瞬间我听见了烟花爆炸的声音……
    嗯,好开心开心,开心的我想站起来转圈圈。
    不过今天有点小插曲,学校晚会是七点开始,我的节目在中间,八点半左右能上场,可到了八点十分,我送他票的位置都空空荡荡,八点二十分倒是有人了,可那是被其他的学生坐了。
    我以为他不来了,今天特意化的妆,穿的漂亮小裙裙,花了好多时间全都白费。如果知道他不来,化妆打扮的这两个小时还不如去练耳弹琴呢。
    初恋,好忧伤呐。尤其我可能还是单恋。
    八分钟后,我上台了,我唱的歌叫《七月上》,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当唱到就让我走向你,走向你的窗的时候,我看见了在人群中闪闪发光的他!!!!
    迟渊来了。
    他站在演艺厅靠墙的走廊上,目光正在看着我,他来了!后半截我按着扑通扑通的小心脏,努力抑制自己极速发展的荷尔蒙,才能不把这首民瑶歌唱成重金属欢快风。
    唱完歌后回到后台,我认真打量了镜子里的小美人,确定美的无可挑剔后,深吸口气,红着脸去找他。
    学校的路灯很亮,他在出口处,双手插兜,听见脚步声,慢慢的转过头,他今天没穿西装,是件黑色的套头卫衣,看起来同样俊极了。我怕他等久了,连忙小跑几步想快点到他身边,跑几步后又怕不够矜持,步子便慢了下来,立志走得最美,最好让他多见倾心。
    看他的时候,我也努力克制自己眼睛里不要有那么多的小星星,要矜持,不能让他继续觉得我傻,不过越走近他,我脑子开始乱想,第一句打招呼要怎么说呢?
    你好,好久不见,哇,我还以为你不来了,是不是工作太忙了,我是不是打扰你了……,念头像是打架一样在我的脑子里闪过,然后他先说话了。
    “抱歉,今天公司出现突发意外,来晚了,我努力不会有下次。”好好听的声音,像是大提琴的弦。我抬头看向他,在灯光下,他五官俊朗的像是笔尖最细微的狼毫精心勾勒而成,完美到无可挑剔。
    我看呆了。
    久久才回过神,后知后觉地说,你来了就好,来了就好。说完才反应过来语气中那股望穿秋水的不矜持感,以及蠢兮兮的语气,顿时心里拔凉的,为什么每次在他面前都会失态!
    “幸好来了,不然错过这么好听的歌,会遗憾的。”正不知道怎么挽回形象时,他忽然笑着我。
    我立刻道:“你喜欢吗?”继续毫不矜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