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范思哲的国中同学会-3
作品:《为了得到你》 隔天一早六点整,范思哲事先打电话告诉李喜欢,他马上要出门,也已事先使用app叫了一台计程车,便走到了李喜欢家的楼下,他刚到时就看见美丽未施脂粉的女孩开了门出来,真是太巧,了!他们竟又巧合的撞衫。无意间穿了情侣装,俩人相视互看着终于笑了出来。
心里真的甜甜的,怎么那么的有默契,根本不用林雨彤特意给军情,他们又穿了一样的穿着,而且是同样牌子的衣服,都是开学第一天去百货公司日系品牌uniqlo卖场逛时,范思哲在林雨彤的提点下买的。
此时俩人都穿着白色t恤,就是之前李喜欢说好浪漫的那件,迪士尼米奇联名款,然后配上一条黑色七分牛仔裤,因为这件裤子比较短,男生款又有出全长款,所以范思哲的长腿穿起来刚刚好,就是七分的效果,俩人打扮不小心就撞衫,意外成为情侣装,真是无巧不成书!也可说,是:「在上帝的永恆里没有巧合和偶然,只有命定!」事出,一定有必然的因素。
笑着笑着计程车就来了,俩人一起上了计程车,十五分鐘后,来到了台北高铁站的主要出入口,其它三位男同学已经到了,正等在前头。
三人看到他们远远的走来,有说,又有笑,又穿了同样的情侣装,于是鬼灵鬼精的林天添就开口的调侃道:「你们两个人是事先就说好的吗?还给我穿情侣装,洒狗粮、晒恩爱那么明显,看得我是又羡慕又妒嫉,你们这(狗粮),洒得可真是又多又满又饱……这么的高调,也不知道可怜,可怜我们这三隻没人爱的单身狗,都口水,流多久了?阿哲,你现在是要我们三个结伴一起去角落偷偷哭,当没人要的流浪狗,吗?呜呜呜……」随后林天添很夸张的假哭着。
「天添,你和陈婉妮也可以啊!狗粮你也可以洒。」范思哲马上堵了回去,谁叫他要欺负他的小乖乖李喜欢,害得此时李喜欢脸红到比草莓还要红,根本只能看地板。
「阿哲哈哈哈……阿添,见到陈婉妮只有流口水的分啦!他哪敢说什么话,不然,也不会为了追人家追到来读,同一所学校,又同一班级,却连话都还不敢和她说,上一句,哈哈哈……」丁喜乐适时的帮范思哲解围,还帮他吐槽着,不愧是林天添的高中同学和(麻吉),把林天添,掀得底朝天。
大家听到后,都一起哈哈大笑了出来,原来这就是林天添来读这个学校的秘密。哈哈哈……
「不要笑了!再笑车子就开走了,我们的车是六点二十六分的,只剩五分鐘了,赶快到月台去吧!否则要来不及了。」林义夫马上适时的提醒。
一行五人就这么带着快乐、开心又愉快的心情,连忙赶到南下月台去,李喜欢的脸也比较没那么红和尷尬了。
这三名男生眼力实在好,不愧是范思哲的好队友,刻意把双人座位留给范思哲与李喜欢一起坐,范思哲把早餐拿给了他们,才与李喜欢双双的入座。
高铁就是效率那么快,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就来到了花花县的高铁站出口,林雨彤已经等在那里了,接着他们一起走去坐高铁接驳车,一起回去花花市的樱花里。
二十五分鐘后,他们在马路边下车,公车站牌就在「里长伯」家,附近的便利商店外的马路边,徒步走了三分鐘,他们来到「里长伯」家的大门口,门口有一隻土黄色的狗,一看到范思哲,就马上高兴的摇着狗尾巴,扑了上去,范思哲看见它,正在跑过来,于是蹲了下来,摸了摸它的脖子和狗头说:「小黄你乖不乖啊!去叫王英雄起床。」
狗一听,就马上飞奔往「里长伯」家的后院跑了去,因为那里有一个狗洞,可以让它直接进屋找主人去,其实这隻小黄是五年前的小黄的儿子之一,以前的小黄已经出车祸死了。
范思哲领头一行六人,直接进了「里长伯」家的客厅,也就是:「樱花里,里民服务处。」
「阿哲你回来啦!」「里长姆仔」刚好正从厨房走出来,看见阿哲马上高兴的打起招呼笑着说。
「里长姆仔,您好!我带了同学回来。」范思哲说。
「喔……欢迎欢迎,你们和阿哲是同学厚,阿哲的同学你们好!坐,请,坐…」「里长姆仔」一说完,「里长伯」也从厨房里出来了,因为他正在厨房吃着早餐,听到声音马上放下碗筷,走了出来。
「里长姆仔,您好!」五个人异口同声的打招呼道。
「里长伯仔我回来啦!英雄起床了吗?我来拿我家的钥匙。」范思哲一看到「里长伯」走出来,马上和他打招呼。
其它五个人一听,也异口同声的叫了声:「里长伯仔,您好!」
「里长伯」马上招呼他们全部的人坐下,习惯性的就坐到了椅子上,拿起茶壶煮开水,泡茶,请客人喝。
「里长姆仔」一听到范思哲的话,马上就衝到楼梯口去,大声的使用一半国语,一半台语呼喊道:「王英雄麦搁,睏,仔,啦!日头,晒,卡,称,啊!啦!还不赶快起来,阿哲在楼下等你了,卡紧,落,来,啦!」「里长姆仔」的狮吼功,真的很厉害。
没多久后,狗狗小黄率先跑了下来,王英雄也接着睡眼惺忪的从楼梯走下来,边走边说:「阿哲,你怎么没事先打电话给我,叫我起床,害我连牙都还来不及刷,就跑了下来……」一下子看到楼下那么多人,王英雄只好马上变脸装傻,皮、皮的笑着,假装刚才好像没有说,过,那样的话,(奈耶加多人啦!)真丢脸!
「英雄我家的钥匙呢?」范思哲一看到王英雄,马上就说。
王英雄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来,拿给范思哲。「在这里,拿去!昨天我阿爸已经有请阿吉嫂去你家打扫过了,你等一下检查一下,然后拿清洁费给人家。」
「好的,这次多少钱?」
「阿爸,阿吉嫂说多少钱?」王英雄看向他爸「里长伯」询问道。
「一样啦!」「里长伯」对坐着的五个同学笑了笑之后,回答王英雄。
「里长伯仔,那我可以把钱寄在您这里,再麻烦阿吉嫂自己过来拿,吗?」范思哲问。
「当然可以!来~同学们喝茶,喝茶,别客气!」「里长伯」一边回答范思哲,一边招呼着大家。
「里长伯仔,那我先带同学们回我家去。」范思哲一说,完后,王英雄马上接着说:「阿哲,我吃完早餐再去找你玩。」
「好!你慢慢来。」范思哲一说,完后,就带着大家往隔壁回家去。
「你家,就在『里长伯』家的隔壁,啊?!」林雨彤率先惊呼的开口道,因为她以为还要再走一段路,没想到就在隔壁。
「呵~是啊!我刚才忘了告诉你们了。」范思哲有点靦腆的笑着道,然后按下大门摇控器的开关,白色烤漆电动铁捲门,缓缓的升起。
一入眼帘里的是白色烤漆的铝门,搭配雾面落地的铝门窗,看起来还蛮新的,应该是近期才换的。
范思哲用钥匙打开门,大家一进去就看见满满一墙的贺匾,和一个巨大玻璃橱柜的奖杯、奖状和奖牌,甚至,右边墙上还有一张显眼的照片,有裱框,是与现任总统被颁奖的合照,看到这一幕,五个人都露出了惊讶到叹为观止的表情,笑笑的,真是太厉害了!这么多的荣誉,就像是一道、道的光,瞬间照着每个人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惊叹!
林雨彤瞬间化成惊喜宝宝,大声地惊呼道:「阿哲这个人是谁?怎么和总统合照?」
「这是我阿公,是他去年得师鐸奖时拍的,我阿公以前是国小校长。」范思哲随口为林雨彤解答,口气里带着淡淡难掩的忧伤。
「哇~太厉害了!师鐸奖!教师的最高荣誉耶~喔!对了!那这些人呢?」林雨彤又再继续发问,手指着一张五个人的合照,照片中有一对中年夫妻和一对老年夫妻,和一位少年,每个人都穿得很讲究,男的西装笔挺,女的高雅美丽,也都和范思哲长得有点像,那个少年,一看就知道是范思哲少年的时候。
「这是六年前的照片,那时候我阿嬤还在,家人因为已经打算送我出国留学了,所以,就事先去拍了一张全家福的纪念照。」范思哲耐心的解答着,表情哀伤。
「彤彤,别问了!」此时李喜欢连忙拉了下,林雨彤的手臂道,要她不要再那么好奇了,因为她感受到了范思哲心里那股沉痛的哀伤,虽不明显,但不难看得出来,令李喜欢莫名感觉有点心疼,好想再次安慰他。
「阿哲我有点累了,你可以带我先去休息一下吗?我今天太早起床了,现在好想睡觉。」李喜欢不希望范思哲一直在这里看到这些东西,会更,触物伤情,而一直沉浸在失去亲人的创伤里。
「那我带你上二楼房间,休息一下。」范思哲对李喜欢说,然后又转头看向林天添他们三人说:「你们呢?有想要休息吗?」
「我想在楼下就好,我们随便看一下,有可能出去走一走,你带小欢,先上去好了,不用理我们。」林天添本来就有点(鬼精鬼精)的,当然看得出来刚才范思哲那股显而易见的忧伤,与李喜欢故意想引开范思哲的心意,于是顺口就又接着说:「彤彤,我们大家一起出去逛一逛吧!小欢今天太早起床,应该是累了,我们让她先好好休息一下,才不会吵到她。」于是,就拉着三个人往外面走,刚好在门口遇到王英雄,林天添马上叫住他,和他说一下刚才大概的情况,于是王英雄就说:「那么,让我充当导游,带你们去外面,走一走吧!」于是五个人就这么走了出去。
范思哲带着李喜欢来到二楼,来到他的房间里,李喜欢人生中第一次来到男生的房间,有点不自在,但又有点兴奋的心情,可心里却甜甜的,第一次来到喜欢的人的房间,那种感觉有种甜味,就像被人用蜜涂抹在心口上,那,甜滋滋的味道与感觉,令她好想更多的品味。
看着范思哲的房间,一进门就是一大片的落地窗,搭配灰黑色的遮光窗帘,一进门,左边摆了一张kingsize的双人床,特别的大,好像不是一般外面买得到的尺寸,上面铺着黑白两色对衬的,夏天床被套,床尾附近有两张黑色单人座沙发,中间放着一张玻璃面的小茶几,床头柜的后面仔细看,会发现是乳白色的隐藏式衣橱,会令人有错觉是一面墙,最旁边有个门通往衣橱去,才发现里面其实是个更衣室,更里面又有一间卫浴,墙壁是乳白色的,整个房间大约十五坪。
原来这是范思哲从小到大所住的房间,简约的风格,有着不凡的品味,坪数很大,一看就知道是个低调的有钱人。
「你的房间好大!」李喜欢一边参观着,一边看着他说。
「还好啦!从小就住在这里了,也没有特别的去注意。」确实,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你喜欢我的房间吗?」范思哲认真的看着她的眼睛说道。
「阿……」瞬间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心想:「又不是我的房间,我喜欢有什么用?」
「小欢,我突然很好奇你的名字,加上我的名字,如果连在一起,台语到底要怎么唸,你能教我吗?」范思哲有点靦腆不好意思的笑着,看着她的眼睛,突然就好像有一股魔力,令李喜欢心脏开始乱跳了起来,也理所当然的顺着他的话意说:「你甲意范思哲。」
「原来你,甲意我喔!早说,嘛!我麻甲意,你,既然我们互相甲意,那就交往吧!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女朋友,我就是你的男朋友!」他突地看着她甜甜的笑着,大声的宣告,然后理所当然的牵起她的小手,顺便趁她还搞不清楚状况的时候偷了香,吻在她的嘴唇上。
李喜欢瞬间像被触电一样,全身僵硬,脑袋无法思考,空空的、愣、愣的,心脏蹦蹦蹦蹦……的就像要逃出了心口一样,根本不是她能掌控的,她的初吻!就这样,被范思哲偷去了,可是她还傻乎乎的根本没有发现到,直到不知被范思哲吻了多久后,她才好不容易反应了过来。
她的初吻怎么在不知不觉间,就被偷走了啦!但她却没有不高兴,或是不情愿的感觉,被喜欢的人吻着,她的心口甜甜蜜蜜的滋味蔓延……
范思哲真的改变了,这就只是一个,吻,而且吻得比较久而已,之后他就放开了她被他吻得红红微肿的嘴唇,然后有点喘的,只是安静的拥抱着她的身体,俩人互相的拥着,享受着这种甜蜜的恋爱滋味,俩人很久都没有说话,不知过了多久后,范思哲终于开了口。
「小欢,我真的很喜欢你,刚才告诉你,要与你交往也是真心的,你……觉得可以吗?」
「哈……可以什么?」她被吻得还有点,呆,愣、愣的,傻、傻的,反应不过来。
「就是从现在开始我们交往好吗?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好不好?我希望你做我的女朋友,你觉得如何?」范思哲再次确认彼此的心意,一直拥抱着她没有放开的意思。
「好……」甜甜的声音轻柔、柔的,滋润着他们的心,那感觉比蜜还要甜,令两人,捨不得放开彼此的拥抱,恨不得,能就这样融进…彼此的心里,合而为一。
俩人突然涌起一股特殊奇妙的感觉,却令李喜欢心中响起了警铃,她突然意识到,俩人此时正在范思哲的房间里,那怎么可以!!!
她可是个从小到大就听从阿嬤教导的乖宝宝,阿嬤给了她很好的家庭教育,不对的事情,或是太轻浮的作为,都是和她的原则抵触的,她是个有智慧也聪明的女孩,绝对不会,令自己犯这种错误,后悔的事,可是没有药可医治的,所以她出了点力气,离开了他的怀抱。
「阿哲我们出去好吗?我想出去走走。」李喜欢仍是脸红、红羞涩的说道。
「好。」范思哲没有思索的就抓起她柔软的小手,理所当然的牵着她走出了房间,并走到户外去,他们手牵手散步在樱花里乡间的道路上,產业道路上一边是一望无际绿油油的稻田,微风吹动着稻叶,形成漂亮、美丽的绿色海波浪,真美!
另一边种了好大一片绿油油的柚子树,一看就知道已经过了採收的季节,地上有一些落果,树上只剩零星几颗比较晚熟的果实,还掛在树上显得孤零零的。
「小欢等明年柚子花开时,我再带你来这里散步好吗?柚子花的味道非常香,有种迷人的味道,我小时候就常常和王英雄骑脚踏车来这里玩,就只为了要闻柚子花开的味道,那味道闻起来很舒服,比任何的香水的味道,还要好。」范思哲仍是牵着她的手,望进她迷人微笑的眼睛,深情的注视着,他真的好喜欢,她这股非常自然,没有任何匠气的神韵,温柔又迷人,而且美好,使他更陶醉在这迷人的爱情里。
「好……」李喜欢温柔得就像一隻可爱又会撒娇的小猫,这声好,甜到令范思哲只想不断的回味。
如果不随便作坏,触犯她的底线的话,李喜欢就是一隻可爱的小猫般,令范思哲心里有满满的安慰,但,有人若触了她的底线,任何人也别想要把她当成软柿子吃,她是一个有原则,且明白自己要什么的女孩,好的坏的;能做的;不能做的,厉害关係在哪里?那个界线与本份,她都非常的清楚明白,这么有智慧的女孩,才只有十八岁,可见得,从小到大的家庭教育,阿嬤做得相当好,才能教育出这么懂事的女孩。
范思哲此时心里满满的感恩,感谢上帝令他遇到了,他一生的伴侣,他的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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