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作品:《春意浓浓》 奚少君看她笑得傻气,难得调笑她:“快阖上嘴边,小心灌了冷风,肚子疼。”
翁季浓赶忙捂住嘴巴。
第44章
“你们姐俩倒是凑巧。”宜阳县主看着翁季浓和奚少君一起进屋打趣道。
翁季浓和奚少君笑着微微欠身行了福礼。
宜阳县主“哎呦”一声,和厅内已经落座的几位夫人抱怨:“每次就数她们最规矩,快坐快坐。”
招呼着她们俩坐到她身侧去。
旁的夫人们自然知道顺着她的话讲,什么贤良淑德,端方懂礼的好话一股脑儿往她们身上堆。
宜阳县主拉着她们一起商定了三日后满梅园的宴会,日子紧迫,来不及写帖子,也为了能筹集更多的善款,宜阳县主放出风声,不拘丈夫品阶,自身有无诰命,只要能来赴宴的都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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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语气低缓:“死伤惨重,目前报上去的人数就有三千余人。”
翁季浓听到这个惨烈的数目,难以置信的捂住檀口,震惊了半响,急急地从软塌上下来,趿拉着绣鞋就要往内室跑。
元琛捏着她的手腕,把她往回拉:“去做什么?”
“去里面拿东西。”
绣鞋踩在地衣上发出一串儿闷闷的脚步声,由近及远,再由远及近。
翁季浓蹬掉绣鞋,重新爬上软塌,把手里的紫檀木小匣子放到软塌上摆着的小几上。
翁季浓一边调整着坐姿,一边同元琛说道:“公中出两万两,我自己再拿一万两。”
元琛瞧瞧她,有些不满:“都从公中走。”
翁季浓掐着手指给他算:“虽然咱们家过了个年,库房满了不愁银子花,但马上还要修宗祠呢!”
按照元琛的品级,元家的宗祠可以建四庙,规格不小了,所要花费的银两自然也多了。
元琛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家最有钱的还是翁季浓。
翁季浓打开她的小匣子,里头装了一半的小金瓜子,金葫芦各种小玩意儿。
每个都只有她的一个指甲盖大,精致小巧。
“哟!私房钱吶!”元琛手掌伸进匣子捞了一手掌。
“没有,”翁季浓拍拍他的手,让他放回来,“这是以前新年去各个长辈家拜年时,长辈们抓给我们玩儿的,攒着攒着就这么多了。”
元琛瞧了瞧,果然都是些哄小孩子玩的样式。
翁季浓摸摸匣子,还是有些不舍,这可是她从小攒到大的:“我留着也花不出去,索性也都捐了吧!”
元琛看出她的纠结,试探地问她:“要不捐一半儿?”
翁季浓有一瞬间的犹豫,闭闭眼,忍痛割爱:“算,算了吧!”
元琛被她逗笑,帮她合起匣子:“去年不是给了你金锭吗?你要是想再多捐些,拿那些就好。”
翁季浓想起那又大又实的金,眼睛亮了亮:“还有吗?”
元琛偏头看她,黑眸微瞪。
他哪里知道!
翁季浓讪讪地笑了笑:“哥哥全给我了啊!我明日让春芜看看。”
应该是还有的。
元琛这才哼了一声。
翁季浓笑嘻嘻的转身勾着他的脖子。
“叭叭”两声清脆的亲吻声。
元琛笑着受用她的讨好,余光瞥了一眼她腰后被她拱起的小几,忙说:“别动,后面的案几要翻了。”
结果他刚说完,翁季浓就直起身了。
下一刻,屋内响起一声:“咚——”
小几翻倒在软塌上,随即而来的是乒铃乓啷东西摔落的声音。
更重要的是小几上还摆着账本和笔墨。
翁季浓眼睁睁地看着黑乎乎的墨汁儿染上了她的衣摆,软塌的垫子也遭了殃。
元琛朗声唤侍女进来,自己拎着傻眼了的翁季浓去了内室。
翁季浓落地,嫌弃地提着黑黑的衣摆。
“别弄手上。”元琛帮她开衣柜找衣服。
慌慌张张地换完衣服,翁季浓凑到元琛跟前:“快问问,有没有墨味了。”
元琛这才看到自己帮她挑的是件坦领寝衣,颈下露出纤细的锁骨和一片白嫩嫩的肌肤,圆润的胸口挤出一道浅浅的沟。
元琛配合地嗅了嗅,哑着声儿:“香喷喷的。”
翁季浓怕他糊弄自己,撸开袖子,抬起雪白的胳膊凑到鼻下,鼻尖一抽一抽,仔细的闻了闻。
元琛揽住她的腰,刚想做些坏事。
秋梨就进来了,手捧捧着托盘,哭丧着脸:“夫人,这账本有一半儿都被染黑了。”
翁季浓一听,忙走过去:“我看看。”
元琛看着自己虚空了的手臂,挑挑眉梢。
“能擦掉的,婢子都擦过了。”秋梨可惜地说道。
夜晚,烛火昏暗,翁季浓黛眉蹙起,走到烛台下也还看太清楚,只是勉勉强强可以看到一些。
元琛眼力在军中都训练出来了,稍微用点心就看清楚了:“等我空闲下来,帮你誊写下来。”
“哥哥,你还在练字,事情又多,等以后寻个日头好的时候,坐到院子里也能看清。”翁季浓无意识地说道。
元琛听她说起练字,黑了脸。
年前送去翁家的节礼,翁季浓父母收到后很是高兴,当即写了回信。
但是随着信件过来的,还有一本字帖。
翁季浓见他没有说话,转头一瞧,心尖儿一突,恍然回想起自己方才的话。
把账本递给秋梨,给她使眼色。
秋梨忙退了下去。
翁季浓弯弯眼睛,笑着勾起元琛的胳膊晃了晃:“哥哥,我阿耶也是为着你好嘛!”
那本字帖是翁季浓父亲翁子晔的手笔,她父亲一生顺畅,家世才情都是数一数二的出众,难免会孤傲狂妄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元琛这个大都督在他眼里也只有女婿这一身份。
翁子晔看到元琛在翁季浓信中添加的字,心里满意他的重视,但又有些瞧不上他的字。
又也许是翁婿间特殊的别扭,翁子晔挑了本字帖给了元琛,意思不明而喻,并在信中还特地和他聊了当下局势,逼得元琛不得不回信。
元琛为了面子,偶得空闲,也会偷偷拿出字帖,练会儿字,暗暗叫着劲,只是为了不让翁子晔小瞧他。
他原以为自己做的隐蔽,结果不曾想竟然被翁季浓发现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元琛咳了一声,坐到妆匣前的杌凳上,靠着案边儿看她。
冷着脸,看起来很是能唬人,不过要是他面庞再白一点,就能看到他此刻变红的面颊。
翁季浓眼睛咕噜噜转了转,她决定还是不要说实话了,软着嗓子说:“前几日收拾书房的时候看见的。”
翁季浓哒哒迈着小碎步跟上去,主动坐到他腿上,细软的胳膊吊着他的脖子,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他。
翁季浓自己觉得元琛的字虽谈不上多工整,但他又不是文学大家,字能看懂就好了嘛!
若是以前的翁季浓,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她以前最喜欢才情好的小郎君,字写的不好看,绝对入不了她的眼。
翁子晔的眼光是极好的,送来的字帖正巧合了元琛的审美。
那字帖是前朝一位名将的字,气势刚健,苍劲有力,正适合元琛练。
这方面元琛也不得不佩服自己这位岳父。
但元琛自觉在翁季浓面前丢了他大丈夫的面子,自然要从旁的地方找回来。
手掌托着翁季浓的腰:“刚刚撞着了?”
翁季浓没有反应过来,他突然转移开的话头。
不过见他不再揪着字帖不放也松了口气。
笑眯眯的说道:“不疼的,只是轻轻碰了碰。”
“我看看。”元琛亲了亲粉白的耳垂。
下一刻翁季浓就被他握着腰掉转了方向,纤细的背脊落到元琛眼里,元琛带着薄茧的手指轻轻拂开她的秀发,滚烫的吻落到她的后颈上。
翁季浓偏头缩了缩敏感的脖子,有些呼吸不过来,手指搭在他紧扣她腰身的大掌上,想要推开他。
元琛看向妆匣前,有一盒翁季浓忘了收起来的胭脂,胭脂旁还有一只小毛笔刷。
……
许久之后,翁季浓软着腿,从净室出来,站在妆匣前,撩起衣摆,露出她的腰肢儿。
盈盈一握细腰中间有一道从上顺延下来的背沟,翘臀上方陷了两颗腰窝,撩诱勾人,但白皙的后腰这会儿红彤彤的一片,腰侧还印着两个手掌印。
翁季浓转着头,姿势别扭地转头望着铜镜,面庞绯红,羞目含情。
元琛只穿着一条寝裤就走了出来,看见她的动作,有些心虚,走过去,低声说:“字都擦掉了。”
元琛看着那块泛红的皮肤,和她的掌印,眉头微跳,她细皮嫩肉的,根本碰不得,稍微用点力,就会留下印记。
“哥哥干嘛非要用那个在我身上写字儿。”翁季浓看不见,可不就是随着他说。
那胭脂不易脱妆,是她外出参加宴会时才会涂抹的,很难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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