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给我下药了 第17节
作品:《前夫给我下药了》 只要可以握住权势,尊严、人格、名声又算得了什么。一个人连自己的东西,自己的人都守护不了,谈那些虚的有什么用?只要像福王一样,可以把这世间的一切都踩在脚底下,就算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周围照样有恭敬逢迎的。
可以说,权势就是尊严,是人格,是名声。所以挡在他路上的人,都得死。
但太子朱启洛刚愎自用,只相信那些从小在身边的近臣,不会重用一个一无所有的布衣,所以梅令臣又把目光投向了内阁首辅张祚。张祚的女儿张雅南不知从何处知道他,总是差人暗中讨要他的墨宝。他故意漏了一张草书,被张雅南的婢女捡到,果然到了张祚手里。
梅令臣知道张祚看到那首《军中行》,定会来找自己。
“天兵偶不利,王气黯然收。六龙守沙漠,谁负为报仇。”
张祚果然对他青眼有加,收他为学生,明里暗里相护。张祚是首辅,一定会保太子的。所以这封信,只要能出西州,必定能到太子的手上。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了,不好意思,其实真正的剧情,可能到了京城才能展开,现在铺垫中。
本章是在下一盘大棋的男主来发红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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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相处几天下来,苏云清发现这个幕僚真是神奇的存在。
她没见过这么爱吃甜的男人。明明饭都吃不了几口,但只要有甜食,他都会吃点,而且比她们两个女的吃得还多。
其次是身份成谜。苏云清问他姓名,他只说自己姓梅,家中行六,此外就不肯多说了。苏云清寻思着,就算他家中清贫,出生时父母没有起个好名字,但是读了书,总会给自己改个正儿八经的名字,否则入官场不是给人笑话吗?但人家不说,她也不好追问。
其实梅这个姓在大昌还算少见,但苏云清却知道不少。她的伯祖父苏东阳的政敌叫梅正禹,听朱承佑说他是个文学造诣非常高的人,喜欢研习各种碑文字帖,尤以草书见长。成宗时,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梅草”,曾风靡一时,后来随着他身死,也渐渐失传了。
因为伯祖父和这位梅首辅陷入国本之争,黯然从朝堂退下,苏家势力去掉大半。若苏家还如成宗朝时一样鼎盛,她那可怜的父亲,也不至于被人诬陷致死。
再是她前夫,好像也姓梅。在京里做着不大不小的官,似乎还挺得太子器重的。也亏了他的福,她记忆全失,一无所有,在异乡重新开始。
苏云清觉得自己的人生大概跟姓“梅”的八字不合,对这个姓确实没什么好感。
而且出行的路上有个大闷葫芦简直要憋死人。食不言寝不语也就算了,路上无论她说什么,此人就光听着,可能根本也没在听,反正他绝不会多说一个字,好像嘴巴里装着金汤。最初因为那张好皮囊而莫名生出的些许好感,就在他满脸冰霜和沉默不语中,消失殆尽了。
大概是后半程察觉到她开始赌气不说话,情绪也不高,梅令臣又主动开口:“苏小姐可知道西州原本的版图是如今的三倍有余?”
苏云清闭着眼睛,耳朵却竖了起来。心里默念,我听不见,我不说话。
梅令臣继续说:“西州之北本也是大昌的土地,但土默特部壮大之后,年年驱兵南下,侵蚀边境,大昌将士不得不退到了同府。当年土默特部的大汗放言要一年内取西州,隔年直捣京城,所以激起了大昌无数男儿的热血。他们奔赴前线,保家卫国。土默特部的骑兵非常强悍,同府将士的尸骨累如城墙。直到潘将军出现,才守住了国土。”
苏云清听得入神,忍不住问道:“为何土默特部一定要争同府?”
“同府地势易守难攻,犹如天堑。一旦失守,西州就会彻底沦陷。而大昌失去西州,犹如门户大开,再也没办法阻挡土默特部的铁骑。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守住同府。”
苏云清听完,万千感慨。潘毅被俘之后,他的儿子立刻又补了上去。潘小姐着急救父,同样因为同府不容有失。不是潘家人特别不怕死,他们只是扛起了守护国门的重任,纵然身死也无所畏惧。这是令人感佩的大爱大义。
一路北上,因为连年战乱,城池越来越少,镇子也越来越小。道路泥泞,房屋简陋,沿途的百姓衣裳褴褛,他们这辆在寿阳毫不起眼的马车,简直变成个稀罕物。途径一偏隅小村,很多孩童还跟在后面看热闹。
苏云清看他们各个饿得面黄肌瘦,想起跟他们差不多年纪的苏聪,心中难受,让采蓝把剩下的一些干粮拿下去分了。她自己也要下马车,梅令臣本想阻止,后来没说什么,跟着下去了。
苏云清走过去,坐在一群泥孩子中间,问道:“你们几日没进食了?”
“三日!”
“两日!”
“一日!”
孩童稚嫩的声音此起彼伏,童音仍是天真,却听得人心酸。苏云清摸了摸身边一个小丫头的脑袋,她的头发打结了,应该很久没有好好梳洗过,用来绑头发的头绳脏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
她越过埋头吃饼的孩子们,视线与人群之外的梅令臣重合。她好像明白,为什么他要讲那些话了。如果同府和西州失守,寿阳,太仓,还有更多的地方会出现这样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孩子。
止战之殇。
梅令臣看着她毫无不适地坐在一群脏孩子中间,心情复杂。以前她也是个善良的姑娘,但决计做不到这样。她一定会嫌脏,给了干粮之后,就速速离开。他似乎不该再把她当成从前江宁织造府的大小姐,而是一个全新的女子。
这一路上,他刻意保持距离,不过分亲近,就是不想她再勾起过去的回忆而痛苦。
只需再给他一些时日,他定可以把那个噩梦彻底结束。
这时,一个老妪摸索着走到苏云清的身边。苏云清看她好像双目失明,连忙把位置让出来,扶她坐下。
老妪说:“好心的夫人,多谢你们了。孩子们许久没有吃顿饱饭,只是不知道,这顿吃完,下顿在哪里。”她听村子里的人说是一对夫妇带着一个婢女来了,就理所当然地这样称呼。
苏云清也习惯了,客气道:“举手之劳,不用客气。不过你们这样,官府不管吗?”
“村里的男丁都被征去当兵了,剩下我们这群老弱妇孺,一年交不出几个税。他们就把田地,山林全都收去了,前阵子同府被袭,官员是最早逃掉的。我们留下的这些人里,有些还是潘将军冒死护着,从同府撤下来的。”
周围的人连连叹气,老妪接着说:“原来潘将军守同府的时候,带着士兵来帮我们开垦荒地,让军中的幕僚来教孩子读书。潘将军是个大善人啊,现在他生死未卜,我们也很担心。如果可以,我这把老骨头,恨不得去替他啊。”她说着,就捶了捶自己的胸膛。
潘毅果然深得民心。
“您放心,晋安王在寻潘将军了,一定会把他救回来的。”苏云清安慰道。
“是吗?”老妪颤抖地握着她的手,“你怎么知道?”
“我们是从晋安王所在的寿阳县来的,他已经动身了。”
老妪又问:“听说你们要去安平镇?”
“对,这里过去,不到两日的路程了吧?”
老妪点点头,“是啊,不过那里不太平,你们可要担心。听说有北边的鞑子混进来了,前些日子,还扣下一个商队。不知道是要杀人,还是勒索钱财。好多人都从那里逃出来了……阿萍,你说是吧?”
一个瘦小的妇人应声道:“是啊夫人,我就是从安平镇过来的。那群鞑子也不知道藏身于何处,每日到镇上挨家挨户地敲门,索要吃食。我们都怕了,赶紧逃出来。你们几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还是不要去了吧?万一……”
苏云清没想到跟他们聊着,还能有意外的收获。鞑子?难道是土默特人?她灵机一动,让采蓝去马车上拿了纸墨过来,画了一会儿,给那个妇人看,“嫂子,你帮我看看,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妇人仔细辨认了一下,恍然道:“有的有的,他好像是那个商队的,因为都是外乡人,我就特别留意了。商队出事后,我还在镇上的客栈里见过他。当时还觉得奇怪,他怎么没被抓走。”
苏云清在心中冷笑,好你个柯世钊,果然是个吃里扒外的烂东西。她原本就心存疑虑,为什么是柯世钊写信回家求助。如果整个商队都落入了歹人的手里,也应该是以苏纶的名义来谈条件。显然是柯世钊贪生怕死,把苏纶出卖了,还帮着歹人想办法讹诈苏家。
苏云清忿忿地回到马车上,对着柯世钊的画像恨得咬牙切齿,不解气地拿笔在他脸上画了个大乌龟。
梅令臣后上来,捡起她丢在一旁的画像,忍不住笑了下,问道:“这样就能解气了?”
“你知道我在气什么?”苏云清反问。
“大概是家有内鬼,祸起萧墙?”
苏云清倒吸一口冷气。此人不该做幕僚啊,应该去路边摆摊算命!不过没两下子,也入不了晋安王府。虽然苏云清对他总是臭脸,喜欢甜食,性子沉闷等等各种不满,但也不能否认,人家确实很聪明周到。这一路上的安排,几乎没让她吃什么苦。
梅令臣看着她的表情,抖了抖衣袍,淡定地坐下来,“等在安平镇找到他,我替你出气。”
苏云清才不信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做什么,还不如让采蓝打柯世钊一顿来得实在。
两日之后,他们一行人到达安平镇。果然如那小村的村民所言,安平镇非常凋敝,沿街的房屋全都上着门板。偶有行色匆匆的百姓路过,也是低头只管自己赶路,不敢多管闲事。
采蓝把马车停在客栈门口,苏云清要下马车,梅令臣抓住她的手臂,“他既然在此等候多时,一定特别警醒,你这样贸然进去,可能会打草惊蛇。不如交给我。”
苏云清觉得这是她的家事,不想交给外人来处置。何况她还有一个采蓝,看着也比梅六靠谱多了。于是直接跳下马车,拿着画像进去问掌柜:“此人在何处?”
掌柜见她气势汹汹,摇了摇头,不敢回答。
“说!”采蓝拔出剑横在他的脖子上,凶神恶煞地喝到。
掌柜吓得双腿发软,颤抖地指了指楼上,说不出话。
楼上总共就四间房,其余三间门都虚掩着,只有一间从里头反锁。采蓝一脚踹开,屋里的桌上还放着酒菜,窗户大开。
梅令臣跟在后面进来,走到窗边看了一眼,道:“追。”
采蓝立刻从窗户跳出去了。
苏云清心里直犯嘀咕,采蓝几时开始听这个人的命令了?
梅令臣转身对苏云清说:“你留在这里,我去把人带回来。”
“先生不跟我一起等着吗?”苏云清的言外之意是:反正你也帮不上什么忙,别添乱。
梅令臣没接话,径自出门下楼,沿着街边往前走。身边不停传来脚点瓦片的声音,就像无数飞鱼跃出水面。飞鱼卫盯上的猎物,绝对跑不掉。
少顷,梅令臣循着声音进入一个暗巷,采蓝和飞鱼卫围着一个男子,他身穿绿袍,面容周正,大概二十几岁。那人跪在地上,举手道:“各位好汉饶命,各位好汉饶命。”
梅令臣缓缓走过去,用眼神示意慕白等人去暗巷附近守着。
柯世钊见他们退开,又想逃跑,采蓝用脚勾起身旁的一块木板踢过去,砸到了柯世钊的腿。柯世钊惨叫一声,狼狈地向前扑在地上。
梅令臣走到他面前,蹲下来,手里把玩着一把锋利的匕首。那匕首的锋刃闪着银光,看起来格外锋利。刀锋处好像还有干涸的血迹,发出幽暗嗜血的腥臭味。
“再乱动,我就挑断你的脚筋和手筋。”
柯世钊吓得抱住头,“我不动!饶命!好汉饶命!你我无冤无仇……”
“我是跟苏云清一起来的。”梅令臣低头看他,“苏绍在哪里?或者这么问你,土默特部的人,在哪里?”
柯世钊愣了一下,“我,我不知道。”
梅令臣二话不说地把匕首插了下去,柯世钊立刻惨叫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很快就能得偿所愿了。然后就开启了火葬场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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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柯世钊只觉得一道寒光在眼前闪过,脸颊像被破开一样疼。他捂着脸坐起,看到那把匕首插在地上,锋刃沾了血迹。他这才看清眼前的男人,面如冠玉,眼神冷若冰霜。
男人姿态悠闲地站起来,浑身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柯世钊见过比他更高,更壮的男人,但从没有人像他一样,让人感到窒息。
“我的手再偏一寸,你这半边脸就被削下来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柯世钊叫起来,浑身都在发抖,“你要怎样!”
“他们是不是在等晋安王?”梅令臣俯下身说,“晋安王没有来,但我带了福王来,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兴趣谈谈?”
柯世钊本在骂骂咧咧的,听到这句话,目光倏地望过来。似是探究,又似犹疑。做生意的人需得耳听八方,他自然知道这福王是何许人。
当今皇帝子嗣虽多,留在身边的只有三位。一位是太子,他的生母出身卑微,自小寄养于皇后膝下。据说天顺帝成年后一直无子,太子是长子,还在王府的时候就请封为世子,后来登基,自是顺理成章地为太子。
另一位是郑贵妃所出的福王。福王在天顺帝登基那年出生,郑贵妃又颇受宠爱,枕边风一吹,天顺帝一度有废太子的念头,但被几个老臣死谏拦下了。郑贵妃母家强势,在前朝内庭,姓郑的几乎都是说一不二的。因此巴结福王的朝臣比巴结太子的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