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作品:《[二战]藏私》 弗朗茨的伤很重,动完手术还需要住院,照顾的任务落到了白蓁蓁身上。茶楼那边肯定是顾不上了,辞职的时候,弹琵琶的周小妹泪眼汪汪,攥着她的手依依不舍,白蓁蓁这么一走,店里又只剩下她一个姑娘了。
弗朗茨不喜欢吃布兰琪做的饭,哪怕她的厨艺甩了白蓁蓁几百条街。可白蓁蓁平生最不喜欢做饭,刷锅洗碗都很麻烦。偏偏躺病床上的那位嘴巴刁到不行,一口就能尝出来是不是她做的,想蒙混过关都找不到机会。
“你知道为什么我能尝出来吗?”
他咕噜咕噜喝完了一整罐鸡汤,骨头渣子都没剩下,嘴唇上还印着一圈金澄澄的汤渍,白蓁蓁递了张手帕过去,“为什么?”
“因为你们水平不一样”
布兰琪有着媲美大厨的手艺,放的调料每一勺都控制在合理范围,卖相味道基本没的挑。白蓁蓁的技术没有那么高,意识流做菜,普通的还好,一涉及到复杂程序的,比如炖汤,做出来的成品就像她本人一样花里胡哨。味道嘛,有时候过咸,有时候过甜,有时候过重,有时候又过淡……但他还是喜欢,情不自禁地喜欢。最喜欢她一边絮絮叨叨地埋怨,一边三餐准时送来医院——勤劳的像只小蜜蜂,可可爱爱,没有脑袋。
小蜜蜂最近闷闷不乐。虽然他的伤口在一天天好转,但她眉间的忧郁自始自终都散不去。弗朗茨望了一眼窗外的景致,光秃秃的枝桠不知何时发的新绿,一派生机盎然。今年的春天来的晚,到底是没迟到。
“在想沃尔纳吗?”他问。
白蓁蓁郁闷地点了点头,快五月份了,沃尔纳还是没有消息传回来。每次看着地图,她都会不自觉地想他现在在哪儿,苏联的春天应该也到了。
“不要担心,他没事的”
他跟沃尔纳,就好比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外表相似却又不似。他了解沃尔纳,像了解自己一样。信件,遗书,铭牌,要么就一样都不留,要么就统统留在同一次。
“你不生气吗?我在你面前想他”
“不生气啊”弗朗茨笑着回答。
“因为我知道如果今天躺在这里的人是沃尔纳,而在外头没有消息的人是我,你也会一样想念我的”
他早看出来白蓁蓁喜欢沃尔纳了,她在面对沃尔纳的时候生气都像撒娇。但这不代表着他就必须窝角落里伤春悲秋。弗朗茨敢笃定在白蓁蓁心里,自己的地位同样不可动摇。
他说的没错,在白蓁蓁心里,弗朗茨跟沃尔纳一样重要。她将他们看做联系,她跟这个陌生年代之间的联系。换言之,他们俩就是她攥在手里的全部。
她今天出门前刚洗了头,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弗朗茨很喜欢,闻着令人安心。闭上眼的时候,再看不见苏联的冰雪和冻骨。
“晚上我想抱着你睡觉”
“可我会压到你伤口”
她可没法控制睡着后的自己,蹬被子滚下床这都算基本操作。医院的床又不大,要是把弗朗茨好不容易结痂的伤口嘣裂了就得不偿失了。
“你的力气没有那么大”
说着弗朗茨就把她拖上了床,那灵活劲丝毫看不出还负着伤。
“你是不是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哪能那么快,我都伤到肺了!”
他特意扯了病服扣子证明给她看,敞开的胸膛上缠着厚厚的纱布,透着隐约的血红。白蓁蓁这才半信半疑地钻进了被子里,弗朗茨跟只八爪鱼似的瞬间黏了上来,下巴搁在她头顶。那感觉挺窒息的,白蓁蓁担心他的伤口被挤到,刚想劝他松一点,就听见他的声音响了起来,几近彷徨。
“我梦见过一只纯白山鹿,孑然一身涉过平原,撞百年的冰,寻百年的春,样子荒唐又愚笨,醒来后看见了月下沉睡的你”
白蓁蓁埋在他怀里,黑眸里思绪万千,沉默半晌后才闷闷地问,“你想说什么?”
“东边有白梅落雪,西边的枫叶似火,北方遍地草原,南方石楠盛开,四季统统不在冰层以上,漂亮的鹿角该用溪水呵护,腐朽的春花救不出来便弃了它”
别在岁月的残响里执拗地磨破一双精致鹿角,寻一份得不到的殊途同归。你是晶莹剔透的梦中人,眼底缚尘也比冰底的春光夺目。
六月十七号,是沃尔纳离开白蓁蓁去东线的日期,也是他回来的日期。他不是从东线回来的,是从柏林回来的。在能看的到铁艺门的地方,他停下来,把胸襟处别着的素花拆了,他刚刚参加完一场葬礼。
傲慢,孤僻,怪异的海德里希夫人去世了。她始终没有学会如何做一位合格的母亲,如何将自己的孩子看做继续活下去的凭依,就连临终,留下的只字片语都透着规劝。
“我不希望你把戒指交给那个东方小女孩,她是这世上最不适合嫁给你的姑娘,你们从来不般配。”
从第一眼见到白蓁蓁起,梅丽尔就知道,那个外表看着柔柔弱弱的东方姑娘,肆意妄为的样子就是自己远去的年少。她不喜欢看见她,就像她不喜欢回忆起当年闲庭信步,漫步在花园里的自己,她也曾像白孔雀一样骄傲。
骄傲的人通常自私,偏执起来最为可怕,会把自己困在原地,十年二十年都不做出改变。她是这样,她能保证多年后的白蓁蓁也是这样。
“你该娶的,不是能陪你赴死的人,是有勇气独活的人。倘若执意要娶,某一天又不负责地阵亡在前线,我的现在,就是她逃不开的未来”
他的母亲这样说完,轻轻阖上翠绿色的眸,与满院子凋谢的玫瑰一同睡去,再不醒来。旁人在葬礼上谈论起她,既羡慕她受尽宠爱的前半生,也感叹她悲观厌世的后半生,早在二十五年前就尘埃落定了。
隔了一整个三百六十五天,沃尔纳他回来了!担心自己看花眼,白蓁蓁谨慎地站在原地,认了两三秒才敢跑过去,跑过千万人海和车水马龙,准确无误地扑进了他的怀里。
“我都要以为你死在苏联了!”她大声埋怨着,在沃尔纳怀里待了好久才出来。大夏天,也没嫌热。
“我今天找到了你的戒指”
她求夸奖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墨绿色的天鹅绒上躺着一颗鸽血红宝石。是沃尔纳按照她的意愿从蕾丽莎那里带来的。
“我想拿去改一下,你要不要陪我去?”
这枚戒指在蕾丽莎手里的时候,白蓁蓁一眼就能相中,真正落到自己手里以后反而兴趣缺缺,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能戴一次。今天难得拿出来,却发现指环做的略大,不太合她的右手尺寸。
‘倘若执意要娶,某一天又不负责地阵亡在前线,我的现在,就是她逃不开的未来’
母亲冷淡的声音在心里响彻,沃尔纳看着那枚戒指,鲜红的鸽子血在无限扩大,扩大到最后,凝固成了母亲郁郁寡欢的二十五年。他身为她引以为傲的孩子,二十六年的生命里竟从未见过她笑过一次。
“不要改了”
沃尔纳说,他不想看见白蓁蓁把这枚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那枚戒指最后被他带去首饰店里切割加工,第二天白蓁蓁的首饰盒里多了一条精美的锁骨项链。依旧是白金打造,指环从中间断开,海德里希的德文拼写中间,垂着一颗色泽鲜艳的菱形宝石。她勾着项链在阳光底下晃来晃去,十足疑惑。一样的东西,一样的人戴,做成项链还是做成戒指,区别很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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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应该清楚不少了吧?我也不想写的太深奥,但是每次动笔,脑子它都有自己的想法,我确实是在发刀,而且不止一把,骄傲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