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7)
作品:《穿成女主的早逝未婚夫(GL)》 此时的褚曦看上去似乎有些醉了,带着些醉酒的娇憨。可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听闻斐说到一半不说了还有些不满,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你,你什么?
闻斐伸手扶住了她,也不知是怕她醉酒跌倒,还是其他:阿褚,你是不是醉了?
喝醉的人是没有自己醉酒的意识的,褚曦的逻辑甚至还很清晰,她皱着眉有些不悦的反驳:就,我就喝了一口,一口而已,怎么会,怎么会醉?说完似乎怕闻斐不信,还辩驳道:我从前在家中,喝酒,也能喝一壶的
喝一壶是真的,但那是贵女喝的果酒花酿,和北地的烈酒完全没有可比性。
闻斐明显感觉到褚曦依靠过来的重量加重了,她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不过这事真怪不得褚曦。于是她一弯腰直接将人打横抱起,打算将人抱进内帐躺着歇歇,今日还能不能回城就再说吧。
褚曦没有拒绝,乖乖巧巧让她抱了,只是等闻斐试图将人放下来时才发现,自己的衣襟被媳妇紧紧拽住了。她试图将掰开褚曦的手也不成,两人纠缠了一会儿,她索性一翻身直接躺在了褚曦身侧陪媳妇躺会儿,或者直接睡个午觉也没什么不行的。
可显然,喝醉的人并不那么老实。先是翻滚进了闻斐的怀里,过了会儿就直接压到了闻斐身上。等闻斐抬眸去看,对上的就是褚曦略显迷蒙的眼眸。
心里就像是被羽毛轻轻扫过,闻斐看着半醉不醉的褚曦,忽然就有点心动。
两人算不上老夫老妻,但成亲也有小半年了,许多事也不必太过拘束既然心动了,闻斐便没克制,微微一抬身便直接吻上了褚曦红润的唇瓣。
褚曦口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酒气,也不知是不是被那点酒气影响,没一会儿,闻斐竟也觉得微醺。以至于衣裳都脱了个七七八八了,她还被褚曦压着,完全没有翻身的余地。接下来的事更是迷糊,仿佛只是一个眼神的撩拨,惯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主动权,今日便全交给了对方。
最后的最后,闻斐一面咬唇忍着没有发出声音,一面望着帐顶脑海里只剩下两个念头:她媳妇真的一口酒就喝醉了吗?还有幸好这里是常驻的军帐,至少床是够结实的。
作者有话要说: 闻斐(怀疑):你真喝醉了吗?
褚曦(眨眼):你猜?
第167章 十四
北州的冬天很长, 但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知不觉之间。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庭院里厚厚的积雪便都化了,枯萎的枝头也重新冒出了嫩芽。
春光明媚, 拂面的春风犹带着料峭春寒, 憋了一冬的人却再也忍耐不住,纷纷换下厚重的冬衣,迈着轻快的步伐踏出了家门。
闻斐这几日很忙,她仍旧练着兵, 不敢有丝毫懈怠。而练兵这事,冬日有冬日的练法, 春日也有春日的练法, 于是她开春后一连在军中忙碌数日, 全是为了此事。
所幸经过一个冬天, 褚曦也早熟悉了北州的生活,没有她的陪伴也并没有妨碍什么。相反趁着闻斐忙碌的空档,她倒是把将军府好好收拾打整了一番。
这一日闻斐回府时, 正见着褚曦指挥仆从, 将一口大缸挪到庭院中。缸里装着水, 还种了莲花养了鱼,看着十分雅致, 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这缸里的东西能不能越冬?
闻斐往那水缸中望了一眼, 还是将这话咽了回去,只上前几步问道:这才开了春, 哪里来的莲花和鱼?
褚曦闻言便答道:今日出门刚巧在街上遇见,便使人买了些回来,也不知养不养得活。说完才想起什么一般,扭头看向闻斐, 又问她:你今日怎么这般早就回来了,这还不到申时呢。
这些天闻斐总是早出晚归,今日也不例外,天没亮她就不见了人影。褚曦原以为要到天黑才能等到她回来,结果还没到晚饭的时间,她竟提前回来了。
说起这个闻斐倒来了精神,也不去看那水缸里的鱼了,转而兴致勃勃问褚曦道:阿褚,你喜欢马吗?
褚曦没料到她忽然问这个,眨眨眼,不解的看向她。
闻斐于是又问:你想要匹小马驹吗?
褚曦一听,眼眸不由得亮了亮小动物总是可爱的,女孩子尤其喜欢这些,褚曦自然也不例外。更何况北州乃是边境之城,紧邻草原,地广人稀,马儿几乎是不可替代的交通工具。若只在城中活动便罢了,但凡出行,总少不了要骑马。于是拥有一匹独属于自己的小马,在北州也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
念及此,褚曦忙点头应道:要的,我要亲自养大。不过现在哪来的马驹,我没听说府里哪匹马怀了小马啊?
将军府里养了不少马,而且全是好马。有些是陛下赏赐的御马,有些是舅舅所赠的良驹,还有些是闻斐自己花高价买来的宝马。毫不夸张的说,这些马一天一匹都够她轮小半个月的,带出去打仗足够替换,分给媳妇骑她也不心疼。
只是战马精贵,产子便会使母马体力下降,所以闻斐从不拿自己的战马配种,这会儿她马厩里的马也是清清白白,根本没有小马驹。
她指的是别的:没有,府里的马都好好的,只是近日西边来了支商队,听说带着血统良好的小马驹,我就想问你要不要。说完微顿,又道:不过听说西域血统的宝马都格外高大,你若是不喜,开春之后草原上的野马群也该活动起来了,我带你去套几匹回来也行。
听她一本正经的说完,褚曦真不知该气还是该笑,眼珠一转说道:好啊,我还没见过套马的呢,正可以见识一番了。
闻斐闻言不疑有他,高高兴兴答应下来:行,我这就使人留意野马群的动静,等查到踪迹,我便带你一起去。
看她答应得毫不犹豫,褚曦自己反倒是迟疑起来,顿了顿问道:这,野马好套吗?会不会很危险?
说来动物都有护崽的本能,要在野马群里动马驹,更是难为。
闻斐却摆摆手,不甚在意的模样:没事,我军中有套马的老手。说完还解释了一句:我手下多是骑兵,但朝廷供给的马总不太够,他们就自己去套马。收获好的时候不仅套的马自己够用,还能卖钱,可是赚了不少。
褚曦一听不是她单枪匹马的亲自动手,也放心许多,又兴致勃勃说起自己喜欢什么样的马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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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马需要等商队,套马更要等野马群,所以两人这一等,便是小半个月过去了。直到褚曦几乎要忘记这事的时候,野马群的消息才终于传了回来。
闻斐一大早又去了军营,不过还没到晌午她就又打马回来了,一进门见到褚曦便拉了她往外走:走走走,野马群找到了,咱们现在赶紧去。
军中最不缺斥候,哪怕现在北蛮被打残了,可驻守边关的将士依旧不敢有丝毫懈怠前两年北蛮就被闻斐打的七零八落了,可去岁不还是集结了人马南下吗?那时起,闻斐就深刻意识到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道理,如今驻守北州练兵也十分警醒。
斥候是日日都往外派的,寻找野马群其实算是顺便,到今日才有了消息。
褚曦猝不及防被她拉走,脚下还有些踉跄,闻言眼眸微亮,踉跄的脚步也跟着追上了:在哪里?远吗?
闻斐脚下未停,拉着人直接出了门:你跟我来便是。
说话间两人出了门,闻斐直接翻身跃上了马背,然后一伸手将褚曦也拉了上来。她双手环在褚曦腰侧,抓着缰绳一夹马腹,马儿立刻哒哒跑了起来。
褚曦已经习惯和她同骑了,当下寻了个舒适的位置,直接窝进了闻斐怀中。
迎面扑来的春风犹带凉意,但身后之人的怀抱却如记忆中一般柔软又温暖,纵使不想着马驹的事,就这样出去跑一场,也是让人心中畅快的。
北州城里并不禁止驰马,两人骑着马很快出了城。而后一路驰骋,翻山过河,约莫跑了大半个时辰,终于来到一处高山之下。
那是草原上难得的高山,如今四下冰雪消融,但那山巅远远望去还是一片雪白景色。野马群就在山下,啃食着山脚下刚刚发芽的嫩草,饮着山间雪水融化形成的溪流,摇头晃尾,看着好不悠哉。
二人自然没有直接出现在野马群面前,闻斐熟练的寻到了一处缓坡,刚带着褚曦过去,便见那缓坡之后冒出几颗脑袋:将军,你来了?
褚曦看了一眼,发现都不是熟悉的面孔,并不是闻斐身边的亲卫。
闻斐见了,便低声与褚曦解释了两句,道这都是套马的好手。而后跳下马背,也没闲话,问那几人道:怎么样?有没有把握?
这几人观察马群有段时间了,甚至不止是今日,早前斥候带回蛛丝马迹他们便上了心,已经一连追踪观察了数日,当下纷纷拍着胸脯保证道:将军放心,没问题的,包在兄弟们身上。
闻斐听罢,没什么不放心的,于是指着远方的野马群,扭头问褚曦道:阿褚,你看你想要哪匹马驹?
野马群冬日也是要迁徙的,否则寻不到食物,只有饿死一途。可迁徙本身就是一种淘汰的过程,但凡身体不够健硕,都已经淘汰在了迁徙的路上。马驹也是一样,如今还能出现在他们眼前的,都是优胜劣汰后的胜者,所以选哪一匹都没有关系。
既然如此,褚曦到底是女儿家,自己的小马驹自然要选个漂亮的。
凝神观望一番,褚曦一眼就相中了马群中一匹白色的小马。或者说白马也不尽然,春日的阳光洒落在白马身上,将它的皮毛映成了浅金色,远远望去漂亮极了。
这样的马若是作为战马,并不十分适合,因为它太过耀眼了。战场上会吸引敌人的目光,夜袭时那一身皮毛在黑夜中更是无处遁形,除非它优秀到足以让人忽略这些不足,否则这匹马就只适合招摇过市,而不是被带上战场。
不过褚曦喜欢,作为她的坐骑那就没问题了,左右她也不会上战场。
褚曦远远指着那匹浅金色的小马,双眸亮晶晶的,带着些期待问闻斐道:阿斐你看,那匹马驹如何?
闻斐顺着她所指看去,也是一眼就看到了那匹耀眼的马驹。她微眯起眼凝神观察一番,仔细看过马儿体态,点点头赞道:很漂亮,也是一匹好马。
得到她的认同,褚曦便认定了这匹马。闻斐和人商量了几句,就回头叮嘱道:阿褚,你在这里等着,一会儿我就给你把马驹带回来。
说完这话,闻斐便带着人下了缓坡,偷偷向着那野马群摸了过去。
褚曦远远的看着,原以为套马这事是要交给那几个熟手去做,她也不怎么担心。谁料摸到近前几人观察一番,率先跳起来发难的还是闻斐。
她并不是冲着那匹浅金色的小马去的,相反一跃而起,选中的是马群中最为健硕的那匹头马她忽然发难,一跃便跳上了头马的马背。野马和驯养的马不同,它们背上光溜溜的,没配鞍鞯也没有着力之处,很容易就会从马背上滑落下来。所以跃上马背的闻斐毫不迟疑,率先抓住了马鬃,紧接着俯身便抱住了马脖子。
这一下猝不及防,原本还在悠哉悠哉吃草的头马,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等它反应过来就觉背上鬃毛一痛,紧接着脖子也被人紧紧箍住了,马腹还被人用力夹着,十分的不舒服。
头马顿时惊怒交加,嘶鸣出声的同时一蹦三尺高,健硕的马蹄四下飞踹,直将身边的同伴都惊得远远躲开了。
原本平静的野马群霎时就乱了,只还不等野马们反应过来解救头马,四下里原本埋伏的那些人也在这时一跃而起,纷纷向着自己选定的目标扑了过去。
野马是一种桀骜的生物,想要骑在它的背上,就得先让它臣服于你。
褚曦在远处看得惊险,只看着马蹄高扬,马背上的人被发疯般的野马颠得上上下下。她几次惊得险些冲上前去,但被颠得高高抛起的人总能像秋日落叶一般,又轻飘飘的落回马背上她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套马这般凶险,还不如在商队里直接买匹小马驹回来。
可现在后悔显然晚了,套马的人伏在马背上,使尽手段也要驯服手下的野马。
这是一场较量,并且没有回头的余地。要么人驯服了野马,获得一笔财富。要么人被抛下马背,将要面对的就是数不清的马蹄,被踩个肠穿肚烂也不稀奇。
褚曦远远看着,越看越是紧张,紧握的拳头指甲掐在肉里也未曾发觉。
所幸闻斐也并不做没有把握的事,她既挑中了头马,便有信心驯服它,更何况身边还有同伴帮忙牵制着马群她起初伏在马背上,紧紧的抱着马脖子,任由马儿跳跃颠簸也不曾松手分毫。等到头马去撞击其他的马,她便灵活的跳跃而起,躲开冲击。及至头马迫不得已开始原地打滚的时候,她便更加从容的闪躲,总不会被马压倒。
终于,头马折腾的累了,意识到再也摆脱不了这人,便筋疲力尽的抬眼看看她。而后轻嘶一声,呼哧带喘的躺倒在地,一副认命模样。
闻斐其实也累坏了,不过最终胜利的是她,所以她的脸上依旧扬起了灿烂的笑。
她站起身,拍掉手心里扯下来的马鬃,目光一扫,很快就在野马群中找到了那匹惊慌失措的浅金色小马。
离得近了,看的便越发清楚,这匹马驹果真不是什么白马,而是难得一见的浅金色皮毛。阳光洒在它身上,耀眼的很。就是小马驹的胆子不太大,看着闻斐向自己走来,下意识退后了几步,带着些许畏惧。
只是闻斐刚驯服了头马,整个马群都将臣服于她,小马驹即便害怕也没处躲去。所以它退缩了两步又凑上前来,还主动拿脑袋拱了拱闻斐,以示讨好。
闻斐顿时笑了起来,摸摸小马驹的脑袋,然后带着它回去见媳妇。
阿褚,看,你的小马驹。刚走到缓坡下,闻斐便抬起手臂,冲着坡上的褚曦招了招手,笑得一脸阳光灿烂。
缓坡上的褚曦直到这时,才将提起的心重又放了回去。
她居高临下的看着闻斐,春日暖阳散漫的落在她身上,映出她头上沾染的草屑,也让褚曦看清了她满身的狼狈可无论如何,此时的闻斐在褚曦眼中,却比她身旁那匹金色小马更加耀眼。
褚曦于是提起裙摆,从缓坡上奔了下去,直直扑进那人张开的怀抱之中。
第168章 十五
褚曦给她的小马驹取了个名字叫朝阳, 因为朝阳是金色的,带着无限的希望。
开春之后天气一日暖过一日,冬眠的松鼠也苏醒过来, 只是原本吃得圆滚滚的身子因为长时间的冬眠消耗, 重又变得苗条起来。它依旧很活泼,每天被关在笼子里就上蹿下跳,不过或许是熟悉了褚曦的缘故,在褚曦撸它尾巴的时候, 它没再试图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