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医手记之证词(出书版) 第7节

作品:《女法医手记之证词(出书版)

    黄四海的一生,钱倒是赚了不少,却没有一个真心对待他的人,让人不胜唏嘘。
    沈恕看看情绪激动的黄莺和林梅婷,说:“警方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并没有冤枉无辜。”他亮出一沓整齐厚实的文件,“这是在黄莺家里找到的,她为了这起案子,已经筹划很长时间,搜集了大量材料。”
    黄莺一见到沈恕手里的文件,立刻跳起来,骂道:“不要脸,到我家乱翻东西。”忽然又醒悟过来,“不对,你们怎么找到这些材料的?”她转向廖络,说,“你这个白眼狼,出卖我!”
    廖络心里有愧,不敢直视黄莺,也不敢说话,低着头缩到角落里。
    沈恕说:“廖络和黄四海的关系虽然不和睦,却没动过害人的念头。‘白眼狼’这个称号送给你更合适,看看你对你的亲人都做了些什么。”他向林梅婷展示一张证书似的东西,“这是你和黄四海的离婚证,你和你的家人从没向我们提过,直到看见这本证书,才知道你们的夫妻关系早在七年前就已经结束。”
    林梅婷的脸色变得苍白。黄四海生前屡次背叛,林梅婷在心灰意冷下和他协议离婚,并没有对外张扬,连子女都没有告诉。两人甚至还生活在同一套房里,只是住在不同居室。而这本藏在橱柜最底层、她已多年未动过的离婚证书竟然会出现在沈恕手里,而且据说还是从黄莺家里翻出来的,让她异常吃惊,甚至隐约感到一丝寒意——身边一直有一双眼睛在窥视,她却没有丝毫觉察。
    沈恕又亮出第二份材料,竟是一份纸质已经泛黄的报纸,看起来颇有些年头。沈恕指着报纸的日期说:“这是十一年前9月11日的《楚原日报》,保存得相当完好。这也是在黄莺的保险柜里找到的。报纸上面有一则消息,只有一百多字,对于黄家来说却很重要,这是黄四海刊登的启示,声明与黄燕断绝父女关系。”
    我留意到藏在人群里的黄燕锁紧眉头,不解地看着黄莺。许文有则低头缩肩,一副规矩而瑟缩的模样。而林梅婷满脸愤怒地询问黄莺:“你费尽心思保存这些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
    黄莺低头不语。沈恕对林梅婷说:“再给你看一样东西,你就能明白她为什么要搜集和保存这些材料。”他取出一个印有医疗机构名头的大信封,抽出里面的文件,“这是一份dna鉴定书,证明居住在黄四海名下别墅里的男孩,虽然名义上是黄四海的私生子,其实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黄四海有个外室和私生子,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林梅婷和黄四海离婚,恐怕也是受到这件事影响。但是谁也没想到,那孩子竟然和黄四海并没有血缘关系,这么多年,黄四海白白替别人背了黑锅。沈恕话音刚落,葬礼现场又是一片哗然,人们交头接耳,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黄莺。
    沈恕对惊诧的林梅婷说:“这几份材料都货真价实,盖有政府部门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黄四海过世后,唯一具有合法继承权的只有黄莺一人,他名下的数千万资产,将全部归黄莺所有。”
    有些反应慢的人直到沈恕挑明真相才恍然大悟,不禁对黄莺谋杀生父的说法又信了几分,脸上都现出鄙夷和憎恶的表情,对黄莺指指点点。有人按捺不住,开始破口大骂。
    沈恕不由黄莺分辩,继续进攻:“你虽然把这些材料隐藏得很好,却瞒不过和你朝夕相处的家人,所幸他是一名法警,不仅有强烈的正义感,也有着足够的警惕性。他虽然和岳父关系不够和睦,却分得清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所以主动和警方合作。而你能够了解琥珀胆碱的特点,恐怕也是由于廖络的缘故,因为这是执行注射死刑的药物。”
    案子办到现在,沈恕第一次明确向嫌疑人说出“琥珀胆碱”这四个字,黄莺身上一震,眼神明显有几分慌乱。
    沈恕说:“你对我们说你名下的公司营利能力良好。实际上我们了解到的事实恰恰相反,你公司的财务状况早已入不敷出,负债远大于净资产,你不仅欠着银行巨额贷款,甚至还欠有地下金融机构的高利贷。为偿还债务,你已经用尽了一切手段。”
    黄莺不忿地昂起头,沮丧中带着几分不屑:“那又怎么样?就凭我生意处于低谷,就凭我保存了几份家人的重要文件,你们就认定我是杀人凶手?你们有直接证据吗?难怪人家都说楚原市的警察好大喜功,草菅人命!”她在穷途末路之际,还妄想逞口舌之利,逃脱法律的严厉惩罚。
    沈恕笑笑说:“好大喜功、草菅人命这八个字评语,怎么也安不到楚原市刑警队身上。我们侦办的每一起案子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良心。”他亮出一个证物袋,里面装有一支针管和针头,“这是我们两个小时前在你父母家的下水道里找到的。我们此前做了大量工作,在化粪池里发现几十支针管,逐一化验,并没有找到我们所需要的。就在大家渐渐灰心的时候,有人提出,卫生间马桶通往下水道的是一个回形针形状的管子,而这支针管太轻,很可能藏在‘回形针’的弯曲处,没能被冲进化粪池。就在你们赶往殡仪馆的路上,警方在下水管里找到这支针管和针头,幸运的是,因为没沾上粪便,检验工作非常顺利。不仅在针管里检测出琥珀胆碱的残留,更在针管壁提取到一枚较完整的指纹,经核对,那是你左手食指指纹。你是左撇子,作案时用的是左手。证据俱在,你对警方的工作还有质疑吗?”
    沈恕还没说完,林梅婷嘤咛一声,晕倒过去。就在人们手忙脚乱地照顾林梅婷时,黄莺的脸色由红转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精神萎靡地瘫倒在地上。
    9
    三个月后,楚原市和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黄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莺不服,上诉至楚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维护一审判决。
    此为终审结果。黄四海遗产归属之争,另案处理。
    第三案 犯罪指南
    1
    2013年7月5日早晨。
    楚原市刑警队。
    冯可欣是个侦探小说迷。
    他的这个爱好让人费解。一般来说,每个人的业余爱好和职业都有所不同,这样才能起到调剂身心、休养生息的效果。如果一个厨师回到家后还热衷做饭,一名老师面对爱人也诲人不倦,一个警察时刻对家人保持警觉和猜疑,这是很令人沮丧的事情。
    可是冯可欣把工作和业余爱好完全混淆在一起。他热衷于侦探小说,古今中外的侦探小说几乎读了个遍。从包公、施公、宋慈到福尔摩斯、柯南,以至于民间三教九流、胡编乱造的涉案故事,都读得津津有味,还美其名曰博采众长,泰山不让土壤,河海不择细流。
    不过他的这个爱好在警队里几乎没有共鸣。只有沈恕偶尔饶有兴致地和他探讨几句三流小说作者瞎编的、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离奇案件,而其他人一听到冯可欣提及侦探小说,不是找借口走开,就是故意和他抬杠,指出小说里的漏洞之处。这让可欣很受打击,有一种曲高和寡、知音难觅的幽怨。
    这天早晨没有案子上来,队里相对清净。沈恕的心情似乎很好,和可欣隔桌相对,胡吹乱侃国内外的侦探作品,或交流心得,或批评不足,煞有介事的样子。别人搭不上话,就各自忙着手中的活计,间或心不在焉地听一耳朵。
    可欣正在谈论时下流行的美剧《犯罪现场调查》,说剧中的推理不够严密,证据链不够充分,编剧的功力有待提高,最好先到楚原市刑警支队来取取经。老管就笑他好为人师、不知天高地厚,沈恕替他辩解说:“可欣的分析有一定道理,别小看这些文学作品,在特定时候,小说也有现实指导意义。想当年——”
    沈恕的话没说完,正接电话的许天华摔下话筒,吼一嗓子:“指挥中心警情,青年公园里发现一具尸体,有明显外伤,怀疑是他杀,要求刑警队马上出警。”
    沈恕一拍桌子站起来,对天华说:“你在家值班,我和可欣出现场,有新警情上来第一时间联系。”
    2
    2013年7月5日上午。
    青年公园命案现场。
    沈恕的车快,我到现场时,他们已经拉好警戒线,将围观群众清理到外围以保护现场。
    现在是上午9点,正值上班高峰,公园里大多是晨练的老人,挤在警戒线外面跷着脚往里张望。
    青年公园位于市中心地带,占地面积很大,免费开放。园内有水池、假山、草地、树林和长廊,是市民休闲避暑的好地方。
    发现尸体的地方在长廊尽头,一座假山后面。假山另一侧是一条较窄的柏油路,供游园的人们行走和慢跑,但禁止车辆通行。
    是一具男尸。看样子有五十来岁年纪,头发灰白,穿一身蓝黑相间的彪马牌运动服,脚上蹬一双白色耐克鞋,均有八成新,看质地都是正品,死者经济条件应该不差。它的肤色青中带黑,双眼紧闭,嘴唇乌青,微微张开,牙齿上沾有发乌的血迹,嘴角及脖颈处沾有呕吐物,看外表是中毒死亡。它双手紧紧抓住心口的衣襟,表情扭曲,像是死前经历了巨大痛苦。
    它的左下腹部插有一支箭状利器,插得很深,仅露出一小截尾巴,像是不锈钢材质,在晨曦中闪耀着寒光。看利器插入位置,略低于左侧肾脏,不足以致命,受害人临死前应该挣扎了一段时间,因外伤和中毒双重折磨而死亡。
    从柏油路到尸体倒卧位置,有一条明显的血痕和拖曳痕迹,可以确定死者在柏油路上遇害,然后被拖到假山后面隐藏。
    从尸体僵硬程度和尸斑判断,其死亡时间为昨晚9点至午夜之间,除左下腹的利器创外,未发现其他外伤。
    经过辨认,插入尸体左下腹的利器是弩箭,通体用不锈钢打造,三角箭头非常锋利,有很强的杀伤力。我把弩箭装进证物袋,留着回到法医室后进行化验以确认死者中的毒是否来自这把弩箭。
    死者身上的衣服口袋里除去一串钥匙外别无他物,无法查证其身份。我完成现场勘查后,一边除下手套一边对沈恕说:“基本可以确定是中毒死亡。我怀疑射中死者的弩箭上有毒药,所以虽然弩箭未中要害,却足以致命。从尸体的表面特征来看,死者所中剧毒可能是毒鼠强,这种药在市场上不难买到,它能迅速摧毁人的中枢神经系统,随弩箭进入人体血液后,有见血封喉的毒害作用。”
    沈恕点点头表示赞同,指着地面上的血痕和拖曳痕迹说:“被害人身穿运动装,可推测他在案发时正在柏油路上跑步,而凶手手持弩箭躲在假山后面,等被害人靠近时近距离射击,射中他左下腹部。被害人倒地后有过短时间挣扎,但很快气绝身亡。凶手把他拖到假山后面以隐藏尸体。案发时间段天色已晚,公园里游人很少,但不排除有目击者,我们要花些工夫寻找目击证人。假山后这块草坪下面是湿土,也许会留有凶手的脚印。”
    我说:“已经检验过,没有什么收获。现场被破坏得很严重,围观群众在这一块草坪上多次踩踏,除脚印外,还留下许多毛发、织物纤维、痰唾之类的痕迹,现场已失去勘查价值。”
    沈恕看一眼在警戒线外围观的人群,侧过头去向市局宣传部负责摄像的小杨嘱咐:“把围观群众都拍进镜头里,面部尽量清晰些,要防范凶手返回作案现场查看动静。”又向维护现场秩序的青年公园派出所民警李羚说:“报案人在哪里?带过来问问情况。”
    最先发现尸体并报案的是民政局退休干部李德存,六十六七岁,微胖,戴一副金丝边眼镜,脸盘浑圆而有肉,笑眯眯的,看上去像极了庙里的弥勒佛。他穿一身宽松的白色运动服,右手提一柄刷着银粉的木剑,威风凛凛的。据他说,他是楚原市老年大学的太极剑教练,每天早晨7点半准时在那座假山后面的草坪上练剑,还有二十来个退休老人跟他学剑,要等到7点50分以后才陆续上来。今天早晨他在草坪上才开始吐纳,就注意到假山下面仰卧着一个人,当时公园里晨练的人不少,但是离这里都较远。他壮着胆子走过去察看,见那人皮肤发黑,七窍流血,已经死透了。“七窍流血”是李德存的主观描述,和事实并不相符。这倒不是他故意撒谎,根据刑侦心理学理论,案件目击者在情绪紧张的状态下,常常会自行脑补一些案情细节,这也是警方对目击证人的证言并不完全采信的原因之一。
    李德存说,他知道青年公园不太平,前几年就曾有一对情侣在园内遭到劫杀,当时媒体都报道过。所以一见到这具尸体,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向警方报案。只是其他晨练老人比警察先到现场,都拥过来看热闹,并不听从他的劝告,以至于案发现场遭到破坏。我怀疑后面这句话也是李德存编造的,围观群众远远多于练太极剑的人数,很可能是他大呼小叫地招呼来的,不过后果已经是既成事实,再纠结这点也没什么意思。
    李德存非常健谈,手舞足蹈地讲了十来分钟,却没有多少有用的信息。沈恕及时打断他的话头,让警员记录下他的联系方式,表示感谢后让他离开。
    眼下当务之急是查清死者身源。警方拍摄了死者面部相片,稍加修缮,使其更接近活着时的样子,然后分发到市内各派出所,请他们协同查找。沈恕又派人走访市内的体育用品商店,对伤人弩箭的品牌、来源和销售渠道进行调查取证。
    寻找目击证人也是案情突破的关键。办案刑警由冯可欣带队,兵分四路,对青年公园周围的监控录像进行筛查,同时走访大小商家,尤其是饭店和露天排档等在案发时间段内还在营业的商家,以及在青年公园里健身和游玩的市民,逐一排查,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
    鉴于案发时间在晚上,而有健身习惯的人通常保持在固定时间段内运动,进行排查的警员必须从现在起一直工作到深夜,确保不遗漏潜在的夜间出行的目击证人。如果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恐怕今晚的睡眠就要泡汤,必须二十四小时连续工作。这是刑警工作的常态,紧急和突发情况太多,不确定因素太多,长时间的排查和蹲坑太多,对警员的体力、智力、心理素质、抗压能力,都是巨大的考验和挑战。
    3
    2013年7月5日下午。
    楚原市公安局。
    回到警局后,我对这具无名尸体进行了解剖,最后证实其致死原因为毒鼠强中毒,而毒药就涂在射中被害人腹部的弩箭上。剂量很大,足以置三个成年人于死地。
    至此案发过程已经很清晰。如沈恕在现场所分析的,当晚10点左右,青年公园里光线昏暗,人际稀少,凶手躲藏在假山后面,手持涂有剧毒药物的凶器,等被害人靠近时,凶手突然射出冷箭,虽然准头有偏差,未能射中要害,但弩箭上的毒药迅速融入血液,导致被害人在短时间内丧失意识、气绝身亡。凶手随后将尸体拖到假山后面隐藏。
    办案人员讨论案情后一致同意,凶手系有备而来,作案目标明确,作案手段残忍,在凶器上涂毒,显示其必杀之心,所以凶手极有可能是被害人的仇人,作案前曾经跟踪过被害人,对其生活习惯有所了解。
    沈恕赞同这个侦破方向。
    可是被害人的身份在案发二十四小时后仍未能认定,这有些出乎意外。从被害人的穿戴和手脚的保养程度来看,他生前肯定不是无业游民或流浪人员,而应是一个有稳定职业和家庭的人士。从他遇害到现在已经超过三十六小时,其家人却仍未报案,非常不符合常理。
    在案发现场附近调查走访的警员也两手空空地陆续返回警队。青年公园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占地面积较大,有四个门进出,其中三个都临着马路,门前很干净,没有商家,马路上的监控视频也照不到门口。只有一道门正对着一个露天市场,非常杂乱,卖蔬菜水果、日杂用品和廉价衣物的摊位全挤到一起,有两个烧烤大排档就在门前几米远的地方。但是这些商家都表示在案发时间段内正忙着生意,而且市场里的生面孔太多,人员流动性大,没注意到有可疑的面孔出现。
    凶手既然是有备而来,事前多半已经勘查过地形,会尽量避开人多眼杂的地段,而选择相对清静的园门出入。这使得寻找目击者的工作更加烦琐而希望渺茫。
    查找弩箭源头的突破口也被堵死。行内人鉴定本案中的凶器是一种市面上流行的十字弩,杀伤力很强,但监管宽松,在体育用品商店、私人摊位和网站上都能轻易买到,购买者不需实名,也不需出示身份证件,要想通过弩箭锁定凶手,无异于大海捞针。
    十几人忙活一整天,几个侦破方向却都最终走向死胡同,这让大家难免有些沮丧。而冯可欣听闻案情分析会上达成的侦破思路后,提出不同意见,使得案情愈发扑朔迷离:“不是仇杀,我认为这是随机杀人。”
    “什么?”大家都很震惊,“随机杀人?”许天华更是不留情面地讽刺他:“可欣,你是不是看多了外国侦探小说?那些书随便看看,解闷就好,不能当真。”
    沈恕没表态,用眼神鼓励冯可欣继续说下去。
    可欣嗫嚅着:“这个案子的所有细节,都和一本侦探小说里设计的情节相符合,所以我怀疑凶手是模仿作案,随机杀人。”
    许天华压根儿不信:“是巧合吧?模仿作案,随机杀人?太戏剧化了,又不是拍电视剧。”
    可欣显然对自己的想法也没有太多自信,说话结结巴巴的:“也不排除巧合的可能,但是巧合到完全一致的程度,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沈恕鼓励他:“是哪本书?说出来大家共同参考一下。”
    可欣的脸有些发红:“书名叫《让死者闭眼》,作者是楚原市人,三流写手,不过那本书编得还不算太离谱。青年公园这起命案基本就是它的翻版。”他见大家看着他的目光仍是半信半疑,索性说,“这本书的电子版可以在网站上找到,你们自己看看吧。”
    可欣坐在电脑前,握着鼠标指指点点,打开一个网页,招呼大家来看。
    警员们勉勉强强地凑过去,有阅读速度快的,也有慢的,十几分钟后,嘈杂声渐渐沉寂下来。据许天华描述,他一边阅读,一边感觉到寒意刺骨,只觉得这起案子说不出的诡异。《让死者闭眼》的出版时间是两年前,可是青年公园命案几乎就是它的翻版。案发地点、时间,被害人的年纪、性别、装束,以及凶器和凶器上涂抹的毒药,完全一致。
    约二十分钟后,沈恕说:“这本书太长,全部读完要三四个小时,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可欣,你给大家介绍一下书的内容。”
    冯可欣见同事们的脸上不再有嘲讽,都换上或迷惑或震惊的表情,就增加了几分信心,说:“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系列凶杀案,共有三起命案,作案凶器都是弩箭,箭尖和箭杆上涂有毒鼠强。作案地点分别是公园、校园和居民小区。第一个死者是一名中年男子,夜间在公园里跑步时遇害。第二名死者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在校园内的小树林里遇害。第三名死者是个作家,女性,擅长写惊悚和推理小说。”
    许天华忍不住插话说:“又冒出来一个作家,故事里还有故事。”
    可欣说:“可不是,听上去有些玄。书的最后揭开谜底,原来凶手是第三名死者——女作家的丈夫,因为有了外遇,想和女作家离婚,女作家说什么也不同意,他就想出连环杀人的办法。他伪装成女作家的书迷,仿照女作家一部作品里的情节,连续随机杀死两个人,转移警方注意力,最后又如法炮制,杀死女作家。由于他把外遇隐藏得非常好,又在表面上和女作家恩爱有加,谁也没怀疑到他。”
    许天华问:“可是他最后还是暴露了?”
    可欣苦笑说:“按照小说里的情节,凶手把每个细节都设计得非常巧妙,这起案子始终没能侦破。作者是从‘上帝’的角度揭开谜底,以满足读者好奇心的。这本小说并不怎么高明,但是不按常理出牌,给人的印象还是挺深刻的。”
    许天华嘘一声说:“真是胡编乱造。凶手既然在楚原犯案,倒要看看他能不能逃过警方的天罗地网。”
    沈恕一拍桌子,赞同说:“就是。我也不信这个邪,从来没有不露破绽的凶手,没有不留痕迹的犯罪。”
    4
    2013年7月6日。
    楚原市和平区街道办。
    冯可欣提供的这个线索,彻底颠覆了警队此前制定的办案计划。也多亏了他这个涉猎广泛的侦探小说迷,否则一个三流作者的三流作品很难引起我们的注意,更不会把我们的侦破思路牵引到这上面来。
    青年公园命案和《让死者闭眼》中的情节惊人一致,很难让人相信是巧合。警员们都同意凶手是模仿作案。这种只在文学作品里出现过的案情激起了大家强烈的热情和兴趣。大凡优秀的刑警,都有见猎心喜的特点,尤其是大案、要案、奇案,明知艰难也不却步,必侦破之而后快。
    《让死者闭眼》的作者刘晓晓,在和平区胜利街道办工作,是单位聘用人员,负责日常的文案写作和文件整理工作。
    她见到我们颇有些错愕,不知道市局的刑警怎么会找上门来。她和另外三个人合用一间办公室,条件有些简陋,除去每人一台老式电脑外,大量的文件夹和档案袋都在桌面上堆着,像是要把人淹没似的。
    刘晓晓看上去三十四五岁的样子,貌不惊人,头发枯黄,穿着很朴素,个子不高,却很壮实。单看外表,无论如何也和侦探小说作者联系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