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作品:《重生之半老徐娘》 汪老二摊了摊手,一副已经习以为常的神情,“先认识我的人在见到我哥之后也会这样的,而且可能会感觉更惊悚一些。”
徐素云试着按照汪老二所说的设想了一下,颇以为然地默默点了点头。
一旁的汪夫人笑了,嗔怪地拍了拍汪老二的手臂,道,“哪里有这样说自己哥哥的。”
汪老二朝汪夫人眨了眨眼,“亲爱的婶婶,您就别口是心非了,其实您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汪夫人垂眸沉默了一会儿,“唔”了一声,然后抬起头眼里透着笑意地道,“好吧,你又说对了。”
三人登时都一齐笑了出来。
汪老二这天来了之后就留在了小木屋住了下来,白日里陪着两个老头散步钓鱼游湖看景,到了傍晚就开着车载着大家去当地有名气的小餐馆品尝各种美食,如此过了两三天。
在这几天的相处之下,徐素云觉得汪老二除了跟汪老大是同卵双胞胎长得很相像之外,其他地方似乎都是跟汪老大反着来的。
比如说神态吧,汪老大就给人一种威压很强,霸气侧漏滴赶脚,而汪老二表太温柔哦,同样都是一双银灰色的眸子,一个素古井深潭,一个素春风和煦中的阿尔卑斯湖。
几乎可以说汪老大他就是那传说中的面瘫帝,脸上总是没有什么表情,——或者说得温和点,是脸上不容易看出他的心思,是高兴还是生气,是在思考还是在发呆,这些在他脸上是别想看得出来的;而汪老二面部神经的发育就明显比他哥强多了,在餐桌上说笑话逗三个老人家开心的时候,那可是表情丰富得很。
再比如说性格吧,汪老大讷言,心思深沉不可捉摸,而汪老二就蛮善谈的,至少这几天的相处,汪老二就把汪老头和汪大叔夫妇逗得很开心。
徐素云可从来没有在汪家大宅里见过汪老大会主动去逗汪老头或者汪小盆友笑,他总是惜字如金,见面就是点个头,——说来这个工作狂人也依然保持着在汪家大宅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风格,偶尔见到他和汪老头、汪小盆友一起出现在餐厅,三个人也是安安静静地吃饭,不会像汪老二在场这般谈笑风生。
由此也可以看出,就像汪夫人所说的,汪老头的四个儿子里面,汪老二应该是最温和最贴心的一个了,或者也可以说,汪老二的性格应该是最像汪老头的一个,健谈、风趣、体贴,不过他身上却没有汪老头那种身在高位运筹帷幄的王者之气,显得更亲切随和、平易近人,这个大概是跟他的职业是个救死扶伤的医生有关系。
话说这一天,他们一行换了正式的礼服,汪老二也没有开他自己那辆越野车,而是五人分别乘了两辆很正式的代表汪家身份的豪车来到了某座古堡参加一个露天酒会。
这是徐素云第一次亲眼见到“活生生的”古堡。这座古堡位于海边的一处悬崖峭壁之上,临危而立,气势雄伟而庄严,完全没有故事里和电视上的那种阴气森森。古堡前面有一片很宽阔的草坪,旁边还有一座百花齐放的大花园,站在初夏灿烂的阳光下,望着古堡两翼巍峨的塔楼,她想象着如果那上面再有一位美丽的金发公主站在那里倚着窗户眺望远方,那就更像是童话里的情景了。
真是可惜这一趟旅行汪小盆友为了要上家教课没有跟着一起来,不然她就可以借此场景好好地向这个总喜欢老气横秋的小家伙讲解一下神马是美丽的童话,曾有一次这个小家伙听她提起青蛙王子美女与野兽就一脸地不以为然,嗤之以鼻地说她“幼稚”,让她当时无语凝噎了好半天,一直惦记到现在。
酒会就在大草坪上举行,白色的帐篷,身穿黑色礼服拿着手杖的绅士,带着各色华丽礼帽或者撑着蕾丝阳伞的淑女,哇塞,咋一眼看过去,就好像是一下子穿越到了中世纪。
直到今天,徐素云才知道原来汪老头和汪大叔他们这一趟的欧洲之行还不是纯粹的度假,顺路还要公干的。
不过说公干又不是很正式的那种,起因就在于这两个老头不知道是不是觉得有些闲得慌,忽然就起了想要捣腾红酒生意的心思,收购欧洲各大葡萄酒农庄的名贵藏酒,然后在h岛整一个私人酒窖,专做那些名流豪门的生意。
按说这样的酒窖在h岛也不算少了,生意竞争都算激烈,刚开始徐素云实在不明白连她这个不懂生意的外行人都懂得这门生意不好做,但为毛汪老头和汪大叔这老兄弟俩肿么就素介么地起劲要一门心思地去做呢?
后来她在和汪夫人闲聊的时候问起,才算是稍微搞清楚了那么一些些。原来这门生意虽然不少人做,但真正做得很好的却没有多少,有部分原因,就在于做这门生意的人不是个个都有门路进到最好最靓的货。
现在欧洲这边出产好红酒的农庄有不少都是掌握在那些曾经的贵族手里。这些古老的贵族们虽然有一些已经渐渐没落了,但另外一些比较有长远眼光的则开始将手里那些从祖先那里一代代传承下来的财富拿去投资做起了生意,这些生意当中有一些就比较为世人所知,比如私人的博物馆,比如古堡的旅游开发,再比如就是那些和他们的家族一样古老的葡萄酒庄园所出产的名贵红酒。
能进到好的红酒虽不容易,却也不算太难,但是,最好的窖藏却不是轻易示人的,一是因为酿酒的年份和气候等各种复杂关系,最好的红酒来自于天时地利人和,所以出产量也可能不会很多,物以稀为贵,二来,好的东西自己享用都不够,何况这些古老的贵族们还总有一点点古怪的脾性和藏私的本能呢。
汪老头那位已经过世的妻子就是欧洲的一位女伯爵,如今她娘家的生意大部分都是由汪老二在打理,一直以来,汪家和这些古老贵族们的交情保持得还算不错,仗着这些人脉和交情,所以当汪老头想起要插手红酒这门生意的时候,他完全是已经有了□成的把握了。
说到汪老头的妻子,徐素云记得当时和汪夫人闲聊的时候还曾笑说,汪老爷子和他的伯爵夫人听着就像是小说中骑士和公主的爱情。结果汪夫人倒是挺直接,微笑着拍拍她的手背,道,“哪里是骑士与公主,应该说是落魄小子和公主才是。”
那时徐素云才恍然想起自己曾经听汪家大宅里的程婶提起过汪老头的发家史。
话说汪家虽是豪门,却也不算世家。汪老头的父亲当年只是内地的一个行商,不算豪富,却也有些家底,后来为了逃避战乱,他把家产全都变卖换成了金块,然后带着全家人一路辗转到了h岛,只不过他到了这边后似乎不太走运,先是遭遇了流氓地痞的敲诈,后来新家又发生了一场大火,于是一生辛苦积攒的家财差不多都付诸东流,遭逢巨变人的精神也垮了,一病不起之后熬了不到两年就一命呜呼,留下孤儿寡母三个,而没多久,汪老头的母亲也因为病体沉疴也离开了人世。
那个时候汪老头还是个小年轻,而汪大叔还是个小正太。父母双双去世,原本小康的家也一下子变得一贫如洗,身为长子的汪老头为了养活幼弟,就开始在外面四处做活,去工地拉过砖石,去米行扛过米袋,后来在港口当码头工人的时候,他就遇到了一位因为落单而遭到几个地痞调戏的欧洲贵族小姐。
年轻气盛又曾受过地痞欺压的汪老头当时是路见不平一声吼啊,冲上去就……呃,遭到了那些地痞的一顿胖揍……汪老头救美没当成英雄却成了狗熊,不过好歹是拉着那位贵族小姐跑了出来,结果人家贵族小姐竟然还对他一见钟情了!所以说,这个叫做“感情”的东西还真是奇怪!
后来为了躲避那几个地痞的报复,也是走投无路了,在贵族小姐的极力劝说和邀请下,汪老头带着汪大叔和她一起登上了开往欧洲的邮轮。再后来,汪老头靠着努力奋斗,——当然,不排除人家贵族小姐暗中帮了些小忙,不过总体上还是汪老头凭着一己之力在人生地不熟的欧洲硬是站稳了脚跟。再后来,就是他和贵族小姐的感情也渐渐水到渠成,虽然难免狗血地曾遭遇到一些门第世俗的阻挠,但最后两个人还是排除万难修成了正果。
再再后来的故事就很容易想象了,汪老头衣锦还乡回了h岛,凭着对商机的敏锐嗅觉,投资做了地产和酒店的生意,风生水起,一步步就有了现在在h岛商界叱咤风云的汪氏。
话说回来,汪老头做生意的头脑和手腕还真不是盖的。从一些路边八卦和商业杂志做的人物专访上的了解,另外还有自己和汪老头这么久以来的相处,徐素云觉得,其实汪老头就是属于那种老狐狸似的人物,而且还是成了精的那种。
比如从他从来就不会做无缘无故的事情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这个老头子做事有时候看起来好像很随意,但其实往往跟某些似乎不太相干的事情有着某种隐隐约约的联系,待到所有一切浮出水面之后,才让人察觉那些无厘头的事情竟然一环套着一环,环环相扣,让他达成了目的,——当然前提还得是他乐意让你去猜出来,他要不乐意,你除了觉得他又好像忽然来了什么兴致之外,根本就不知道他其实暗地里是在谋划着什么。
就好像现在,她还以为跟着老板出来公费旅游呢,结果,才没乐呵两天呢,发现自己还是来继续跑腿打杂的,顺带兼职一下陪衬花瓶。
“是累了吗?”汪仲麟穿过草坪上的人群走了过来,笑着问她道。
“哪里,这才来了没多久。”她笑着答道,摇晃着手上盛着红酒的高脚杯。
“累了就休息一下,不用一直陪着我们,反正这也是一个挺随性的小型酒会而已。”汪仲麟接过她手里的高脚杯,温和地道,“刚刚不是还胃疼,这个就别喝了。”
她有些无奈地笑了笑,道“你和大少怎么就是这么性格南辕北辙的一对双胞胎呢,看见和他几乎一模一样的人这样体贴和气,我到现在都还感觉很不习惯。”
汪仲麟轻笑,“你这是在变相地说我哥哥的坏话。”
“不敢不敢!”徐素云连连摆手,赶紧撇清关系,“我绝对没有那个意思!”
汪仲麟笑笑,转移了话题,“接下来的几天你可是还有的忙了,剩下的那些需要去商谈的家族由我自己出面,我父亲和叔叔就准备把监工的活计交个你,他们还有婶婶要继续美好地度假。”
啥?言下之意,就是她还要再继续当花瓶?
不待她反应,汪仲麟又接着说道,“对了,我父亲还让我们忙完这边的事情之后再一起跑一趟内地,那边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去处理一下。”
“嗄,内地?”她愣了愣。
“那边有我父母的联名基金资助的一些工程项目,我父亲希望我们能够过去看看看那边的进展。”汪仲麟解释道,“本来我自己去跑一趟也是可以的,可是毕竟我一直都在国外呆着,不是很熟悉国内地方的一些事务,所以还是会需要你的帮忙。”
听起来,那就是要跟当地的一些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意思咯?
汪老二你确定你没说错?让她去帮忙?!
难道她又要开始重复她那悲催的被赶鸭子上架的命运了?
老徐顿时一头黑线。
徐素云森森地赶脚,她其实在汪家就是属于游击队的一个存在,汪老头指派她去哪儿干活,她就得奔赴着往前冲。
比如最早的把她丢到米国去伺候断腿汪老四,从保姆、复健陪练到临时经纪人,让干啥还就得干啥,不会也得硬着头皮上,然后现在她就又来充当花瓶,说着好听,还监工呢!看来接下来的几天都得跟着汪老二在各个古堡和葡萄庄园间转悠了,虽然谈生意的时候用不上她,可是总这么陪着在旁边干笑也是很累的好么,尤其她还只是英语还行日语会几句却完全听不懂法语德语这些的啊喂……
也不知道汪老头是怎么考虑的,她既不会谈生意,汪老二忙这活也不需要跑腿打杂,让她跟着他一起忙活能干啥?难道真的是当花瓶?
保姆、情报员、娱乐圈临时经纪人、社交花瓶,她可真是多才多艺、一人多用哈,接下来竟然还让她去挑战公关!
徐素云内心里的小人在不停地挠墙,拜托乃棉两父子,难道伦家就像素那种很懂和政府官员打交道滴人咩?!好心乃棉也要看看伦家像8像素那块料好么?!伦家要素那种八面玲珑去哪儿都吃得开滴神人,伦家犯得着出来当保姆么?!乃棉干赶鸭子上架介种事表老干得介么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好么?!挑战伦家滴能力极限么?!掀桌!!!
默默无语地暗自神伤了半天,她明媚忧伤地四十五度角抬头,抽抽嘴角道,“那什么,你不是平时都挺忙的吗大医生?怎么最近都在忙这些事情?”
病人不用管啦?手术不用做啦?学术研讨会不用开啦?
“我是好不容易才特地把这一段时间空出来的,”汪仲麟耸耸肩,“我父亲过年时就让我赶紧回来先把手头上的事务理一理,好留出这段空当出来帮他办些别的事。”
徐素云:…………
刚刚她还说神马来着?刚刚她还说什么来着?!昂?!汪老头这个成了精怪的老狐狸,他从来就
不会干那种兴之所至的事情,神马都是一步步算计着谋划好的!
枉她过年时还挺同情他一把,觉得他虽然有四个儿子却个个都是工作狂人大过年的把一糟老头子孤零零地留在了家里,敢情这还都是他自己一手安排造成的!
害她还冤枉了从汪老大到汪老四这几个,腹诽他们只顾事业不顾老人,尤其是汪老二,她当初还觉得他平时忙碌不怎么常回家看看就算了,居然大过年的年初三还没过完就跑了,着实是过分,没想到,他竟然是让汪老头给指使走的!
哼,她算是想明白了,合着自己也是被汪老头给算计进去的了,刚开始还以为自己就是个照顾下老人的家庭保姆呢,结果这一步步的,自己都快成十项全能了都!
身兼多职却只领一份工资!
——打倒万恶的资本家!!!
看见徐素云的反应先是目瞪口呆,然后接着神色阴晴变化有些古怪,汪仲麟不禁失笑,调侃道,“怎么,跟我在一起会让你这么地为难么?”
“不,”徐素云慢慢地抬起头看着他,语带幽怨地缓缓道,“我是在想我可能什么忙都帮不太上,而且,我更担心还会给你添乱。”
让她跟地方政府跑公关,这难度挑战可真是大了去了兄弟!
汪仲麟一派轻松自如地笑笑,道,“父亲和叔叔都说你很能干,什么都不会难倒你的。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行,你就别妄自菲薄了。”
闻言,徐素云顿时无语凝噎。
兄弟,乃表介么单纯好么,乃被乃老爹和老叔给忽悠了知道么!
神马叫做“什么都不会难倒你”,汪老头和汪大叔乃棉两个太过分了!介种高帽子是能随便给伦家戴的么?!哼,敢情原来赶鸭子上架这种活计才素乃棉滴老本行是吧?!
虽然对新安排的工作是如此滴怨念,但一个星期以后,徐素云还是不得不打包好行李,跟着汪老二一起上了飞机。
这一路可真是辗转,下了飞机上高铁,下了高铁换长途巴士,下了长途巴士又转乘破烂小中巴,就在徐素云想着接下来他们是不是还要再搭个拖拉机甚至牛车驴车神马的时候,他们总算是到了目的地。
还好,还不算是在荒山野岭的一处穷乡僻壤,据汪老二说,这里就是他们汪家的祖籍老家。
汪老头夫妻两人的联名基金在这里资助兴建了镇医院大楼、一间敬老院和一间希望小学。工程不算特别大,但因为资金到位,监管得力,这些项目都已经完成得七七八八了,基本上进入了收尾,就待内部装修、购置相关设备和安置人员入驻了。
汪老二看着温文儒雅,又总是笑眯眯的,但其实不愧是汪老头的儿子汪老大的孪生弟弟,做事情的手腕还是挺果决挺雷厉风行的,而且那些官场老油子们在他面前还不敢太大声喘气,被他似笑非笑的眼神一扫,连阿谀奉承的话也不敢说了,关于资金关于工程的一应事情,通通都钉是钉铆是铆,监管的单位把账目都弄得清清楚楚的。
汪老二在那里也没怎么地,也不过就是没有像和汪老头他们在一起时那样谈笑风生,但也还是挺和气的,笑容也不会欠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旁边几个作陪的小吏们都不太敢找他搭话,这时才突出了一旁杵着的老徐的作用,她顿时就成了汪老二和他们之间的一道缓冲,有什么事,都是通过她来相互转达。
老徐觉着自己之前是多想了,也太高估自己了,原来跟着汪老二到这里她才不是做神马公关工作的,而是纯粹的一个传声筒呢!
看着貌似开始给人一种敬畏感的汪老二,她又莫名地想起了深沉冷漠的汪老大……
——哎呀最近素肿么了?!难道汪老二这个强烈对比的存在会更加刺激她对汪老大曾经的印象和回忆?打住!
不过汪老二从出现到现在,会让她串联着回忆起来的人,除了汪老大之外,就是那个和他的温柔和熙更相似的长腿叔叔。
此刻徐素云坐在一棵大树的石凳下,远远看着前面崭新的希望小学校舍前被一群孩子包围在中间笑容温和亲切的汪老二,就不禁想到了记忆中第一次在福利院见到长腿叔叔他那在阳光下望着孩子们温柔笑着的明澈眼睛。
要说对之前那一段还没有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情缘没有感觉到遗憾,那就太假了。
曾经的小小心动是真的,曾经的对爱情的向往和憧憬也是真的,曾经的想要任性一回跟着感觉走、和世俗眼光顶一顶的勇气也是有过的,但是,这一切都是昙花一现,出现得太过短暂。
回头想想,对于这份过早夭折的感情,他们应该都有错。也许是她太理智,也许是他太心软,两个人都显得不够有勇气;也可能是他们彼此也都还不够投入,情感还不够深刻,所以总是过多地为他人的感受去设想,过多地去考虑了那些可能会出现却还没有出现的屏障,于是就这样轻易地放弃了自己难得的心动。
可是现在想想,原来他们彼此对对方的心动和喜欢其实并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么深。可能那只是一种属于男女之间荷尔蒙的短暂吸引,正好他是她一向自以为的喜欢倾心的类型,正好她在某一刻获得了他的某一种感动,于是他们便以为那就是爱情了。
真正的爱情应该得有一种飞蛾扑火般不顾一切的壮烈的吧?奋不顾身地往前冲,哪怕前面是荆棘密布刀山火海,也是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不能怪长腿叔叔在自己的家人面前退缩了,其实她也不敢去想象自己真的能够在各种世俗目光各种冷嘲热讽中□不倒。
话说回来,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两个人之间的相遇能够重新设置,那要是她先遇到的人是汪老二而不是长腿叔叔呢?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
天知道呢,假设的事情是说不准的,再说了,这样假设也没有什么意义,别说人家汪老二看不看得上她了,真要是时光倒流,她还不如直接选择不要重生从一个风华正茂的女青年变成一个半老徐娘,或者再更加直接一点,不要在那天搭乘上那部注定悲剧的电梯让自己一不留神就呜呼哀哉。这样她就依然还是那个她,也没有现在这些事情了。
何况经过和长腿叔叔那一段,她现在对感情这种捉摸不定的玩意儿有些望而却步了。她从来都没有拍过拖,而生平第一次的心动却是有这样一个悲剧的开端然后草草收场,连回忆一下都感到没劲透了,说她胆儿小也罢,说她软弱也罢,反正这种累心的事儿她是暂时不想再来一场了。
也许像她这样的人就不适合那种天雷勾动地火般的热烈感情,细水长流对她来说可能更靠谱感觉更稳当些,找个看得顺眼的人,从朋友开始一步步发展,彼此了解到了一定的程度然后顺其自然地开始谈恋爱,恋爱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水到渠成地结婚成家,多好,简简单单,一点也不费心劳力。
这么说来当初的马大叔应该是一个好对象吧?稳重成熟,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自己那时拒绝了人家,认为彼此完全不合适,会不会行动有些太过武断想法有些太过绝对了呢?
但是现在才这么想也太迟了。前一阵子她才和江小妹通过电话,人家说,马大叔貌似已经被那位麻辣女教师倒追到手了,因为江小妹某一次正好在校门口撞见麻辣女教师笑得一脸幸福甜蜜地上了等候在校门口的马大叔的车,远远隔着车窗,她还看见麻辣女教师很大方地在马大叔的脸上啵了一下。
所以怎么说呢,感情这种事情,真是说不准的,你喜欢的人说不定其实就并不是真正适合你的那个,而喜欢你的人却未必会一直站在原地等你。
就在徐素云脑子里天马行空的时候,包包里的手机一阵狂响,她赶紧拿出来一看来电显示,诶?钱伯?
疑惑着按下接听键,那端立刻就传来了钱伯的声音,没了往日的淡定悠哉,火急火燎的,“阿云,大少胃出血入院了,老爷他们旅游进了深山暂时联系不上,你跟二少赶紧先回来一趟吧!”
☆、第四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