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
作品:《咸鱼穿进末世文[穿书]》 “泡面肉肉吃不了啊,诶,肉肉上哪儿去了?这两天都很少看见它。”
想到自己的心肝宝贝,江妙妙挣扎着爬起来,走到门边放声喊它。
往常在饭点时,只要她一开口,对方不管在做什么,绝对三秒钟内撒丫子出现在她面前。
可今天奇了怪了,江妙妙喊到破音,也没发现它的踪影。
陆启明察觉到不对劲,拖着疲惫的步伐走过来。
“还没找到它?”
她没说话,心里担忧得很。
虽说末世里动物也被丧尸吃光了,可这么久过去,难保又出现豺狼虎豹什么的。
他们旁边就是山,万一有野兽藏匿其中,肉肉岂不正好成为它们的美餐?
两人放心不下,打着手电筒到处找。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陆启明在果园里发现熟悉的身影。
“妙妙,它在这里!”
江妙妙忙跑过去,只见月色下,肉肉正给一条黑狗舔毛呢。
黑狗看起来野性重,非常警惕,见到陌生人就要走。
她立刻拉着陆启明蹲下,做出无害姿态。
对方愣了愣,停下脚步。
肉肉立刻摇着尾巴缠上去,恨不得将对方带回家。
陆启明无语:“好个小胖子,原来是偷偷溜出来泡妞。”
江妙妙倒是可以理解。
肉肉已经四岁了,相当于人类的三十多岁。
以前是没条件,工作太忙。如今天天吃了睡睡了吃,可不得抓住机会脱单么。
话说它这新朋友真漂亮,皮毛油光水滑,黑得发亮,体型瘦削紧实,尾巴跟鞭子似的,肌肉蕴含着强大的爆发力。
相比之下,整天吃饱就懒得动的肉肉,简直是个死肥宅,也就剩一张脸看着还算可爱了。
对方看起来对它没什么兴趣,她这个当老母亲的,可不能不帮忙。
“去。”江妙妙小声指挥陆启明,“回家拿个罐头来。”
“现在?”
“是啊,不然人家就走了。”
陆启明起身往家走,嘴里嘟嘟喃喃。
他很快回来了,江妙妙打开罐头,放在地上。
肉肉闻到熟悉的味儿,立刻跑过来要吃。
突然想起新朋友,不舍地让开了点,显然要跟对方分享。
黑狗非常警惕,即便肉味儿让饥饿的它蠢蠢欲动,依旧忌惮两人不肯过来。
江妙妙拉着陆启明又往后退了点,它观察他们很久,见没有敌意,才猛地一下蹿过去,几口就把罐头吃光了。
一口都没分到的肉肉:“……”
漂亮是真漂亮,凶悍也是真凶悍啊。
黑狗吃了他们的东西,态度明显缓和许多,开始打量二人。
江妙妙尽量摆出友善姿态,甚至伸出手想摸摸它。
陆启明提醒,“小心点,万一它咬你。”
“嘘。”
她维持着那个姿势,黑狗权衡许久,走过来用脑袋蹭了蹭她掌心。
第二天,他们又带来些鱼肉。
第三天是蛋炒饭。
第四天是面条。
第五天,肉肉成功把新朋友带回家,住进它的狗窝里。
农庄再添一员,江妙妙痛并快乐着。
痛是因为要干的活儿太多,快乐则是如果可以不干活儿的话,这种生活完全是她梦想中的神仙日子。
陆启明洗完澡,穿着老头衫进来,看见她坐在床上发呆,一个猛虎下山扑过去,在她脸上亲了口。
“想什么呢?”
江妙妙道:“咱们以后真的一辈子都这样吗?”
“你腻了啊?腻了我们明天就走,把农庄卖掉拿笔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我都陪你。”
陆启明几乎是毫无犹豫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