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作品:《人鱼饲养日记》 “穆然博士?”
这时候,穆然博士的病房突然闯进来一个人,他结结巴巴地对穆然博士说,
“那个,鱼人的尸体……”
穆然博士不耐烦地看着他:
“怎么了?”
“它肚子里有胚胎,还活着。”
这句话还没说完,穆然博士已经掀开被子,猛地冲了出去。
由于两条鱼人的尸体是最为珍贵的实验材料,所以当两个鱼人尸体被送过来的时候,整个实验室里面的人并没有立刻去解剖它们。
很多研究员在争论鱼人尸体究竟该给谁解剖,再加上那时候穆然博士脑震荡,整个实验室里面没有能拍板的管理者,顿时乱成一团,直到昨天,所有研究员才勉强同意,把两具尸体拿出来解剖。
可这么一解剖,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在捕捉鱼人的时候,研究员们就已经知道,两条鱼人为了领域性问题分开了。
去往贫民区的鱼人更为强壮且狡猾,它直接把自己变形成为了白衣裙女人的样貌,凭借着孱弱的美貌女子样貌,吃掉了不少男人。
另一只则比起来要弱得多,它被迫去了富人区。
由于富人区安保措施严密,它一直未能筑巢,最后它被发现在温喻的泳池里面。
后一具鱼人尸体在最开始的时候,所有人为它变形后的上半身而感到疑惑,分不清它到底是鱼人还是人鱼,直到问了拍卖行的老唐后,才确定这具尸体是鱼人的。
本来按照所有研究员的设想里面,由于这两条鱼人的基因链不完整,所以,它们在进入繁衍期之后,会有筑巢的举动,但是从理论上来讲,这两条鱼人都不可能筑巢成功,更不要提繁衍了。
但是,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在贫民区发现的那条鱼人的肚子里面,竟然有一团活着的“肉团”。
这一点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个伪装成白衣裙女人的鱼人,会选择跟男性去情趣旅馆了。
它竟然在模仿人类情侣,并且尝试交配。
母体已经被温喻九枪打得面目全非,死得不能再死,但是没想到,母体肚子里面竟然有一个能感受到脉搏的肉团,这让所有人感到惊喜且惊慌——
喜的是,竟然有活下来的子嗣。
慌的是,鱼人的生命力竟然如此强悍。
所有人不敢想象,如果这两条鱼人的生殖能力如果是正常的话,最后人类的下场会是如何。
等穆然博士赶到时,那个肉团已经被小心翼翼地剥离下来,放到了营养液里面。
这本来应该尘埃落定,可是剩下的研究员们还是一个个脸色不太好看。
那个肉团,被剥离开来,放到一边盛有营养液的玻璃容器里面,研究员们的本意是打算让肉团暂且在营养液里面先活下来,然后他们可以另派人手去制作一个人造子宫出来。
可是让人没想到的是,仅仅把肉团放到了营养液里面后,那个肉团,立刻就被唤醒,它开始疯狂地吸收营养液,并且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
等穆然博士看到肉团的时候,肉团已经开始把上半身进化出了一个极其像是人类的雏形,下半身双腿并在一起,不知道以后会是一条鱼尾巴,还是两条腿。
但进化到这一步后,肉团又停止了。
穆然博士看了几眼玻璃缸里面的粉色肉团,他按捺下激动的心情,开始翻看过去记录的数据。
五分钟后,穆然博士下了决定:
“给它注射血清。”
他顿了顿,又猛然否定:
“不不不,那个方法估计没用,把那特的细胞拿来,直接注射细胞。”
在旁边等候的助理一愣,他弱弱地问道:
“我们只剩下一点点那特细胞了。而且,这个肉团这么小注射细胞,不合适吧?要是身体排斥了的话……”
“听我的,注射细胞。”
穆然博士抬起头,感叹道,
“如此快速的分裂和成长,一定能跟那特的细胞融合。”
助理皱皱眉,但最后他还是执行了穆然博士的命令。
他其实有点不太明白,为什么穆然博士会那么兴奋。
就算这个肉团活下来的话,也不过是成为了第二个“温喻”,并不稀奇。
第66章
兰斯站在厨房里面,他举着一个锅铲,一脸迷茫。
勤务兵……真的是保姆吗?
兰斯觉得,自己真的是勤勤恳恳,为了温喻什么都做好了。
连晚上睡觉,他都要陪在温喻身边暖床。
真的字面意义上,用体温暖暖被窝的那种。
暖床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包括做饭呢?
做饭也就算了,为什么之前卡尔在的时候可以点外卖,而到了他们两个之后,温喻就非得他做饭呢?
“今天吃什么?”
温喻从后面走过来,他亲了亲兰斯的脸颊,问。
“培根,加鸡蛋。”
兰斯有气无力地说道。
然后把锅子里面煎到两面金黄的鸡蛋挪出,放到碗碟里面。
同时,他的心也在滴血。
穷奢极欲,真的是穷奢极欲。
昨天晚上,跟温喻讨论了半天,兰斯才搞清楚现在社会的物价。
在这里,就算是富人区,也不是想吃肉就吃肉的。
由于末日环境变化,外面的生存环境并不足够人类生产粮食,所以,人类被迫在温室里面,用人造环境来培育粮食和牲畜。
久而久之,就导致物以稀为贵,天然的肉类特别贵,所以大部分人都吃的是合成肉和各种罐头,想稍微提高点生活水平,人们才去买新鲜蔬菜水果和肉。
这边靠海,所以鱼肉稍微便宜点,但也不是谁可以天天吃鱼。
这一点,不由得让兰斯唏嘘——
难怪当初那三个巡逻兵死活揪着中年妇女不放,说不定在他们眼里,那块培根肉是好几千的大钞集合体。
而现在,由于兰斯已经可以从泳池里面出来了,又当了温喻的勤务兵,所以温喻直接放飞自我,他任由兰斯在家里帮他安排一切,也不管兰斯搞不搞得清楚物价。
然而这种信任和刻意的放纵,并没有达到温喻想象中“兰斯十分高兴”并故意“恃宠而骄”的地步,相反的,等兰斯意识到物价之后,反倒让兰斯开始计算起怎么省钱来。
每天看着自家小兵矜矜业业地替自己砍价,温喻表示,倒也是一番乐趣。
今天,两人在餐桌上吃早饭,早饭很简单,培根加鸡蛋,外加一杯白开水。
兰斯一边吃,一边开始计算,如果他当勤务兵的话,按照现在这个生活水准,他的工资够他活几个月。
“你在想什么?”
温喻一抬头,就看见坐在他对面的兰斯愁眉苦脸的,每吃一口培根,那个咬牙切齿的样子又心痛的样子,简直就像是在啃什么百元大钞。
“好贵啊。”
兰斯吐槽,“我的实习工资根本就撑不住啊。”
温喻:“……”
思考了一阵后,温喻从怀里拿出一张卡,递给兰斯,特别霸气地说:
“这是我二十几年存下来的工资,够你花。”
从他看的一些《恋爱指南》来看,向伴侣表示自己的家底丰厚,更容易增加求偶率。
兰斯瞧了一眼卡,他并没有接下,而是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温喻,如果我干到你的位置,那我拿的工资会是多少啊?”
温喻抽了一下嘴角。
这个问题不好答。
因为要是他把价格报高了的话,他有点担心他的小鱼会一心开启事业线,而不是回大海。
吃完早餐之后,温喻要带着兰斯去巡逻。
这一次和以往不太一样,是温喻带着兰斯“走”一圈,而不是之前让卡尔带着兰斯,开车溜一圈就好。
这种打算,兰斯是举双手赞成的,他觉得自己的脚没一开始那么脆弱了,他也很好奇自己的脚现在能承受多少。
“这块地方那么大,要是我实在是受不了怎么办?”
兰斯好奇地问道。
温喻想了想,歪歪头:
“我背你回来?”
“好啊好啊好啊。”
兰斯两眼放光,但是下一秒,他抠抠酒窝,有些不好意思,
“这样是不是不好啊,你不是长官吗?”
温喻沉吟:
“对,我是长官。”
他抬起头,对兰斯严厉说道:
“勤务兵兰斯!”
兰斯被吓了一个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