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作品:《隔壁有只猫》 初沫抱着膝盖。
“初沫沫,我要去国外一段时间。”
“因为不知道怎么和你说,所以选择了这样的方式。”
“对不起,别生我气好不好。”
“你能等我吗?”
“喜欢你。”
初沫手里的纸条被她捏的变形。
骗子,大骗子,拿捏的我拿捏的死死的,你怎么就那么确定,一言不合的离开我就会等你呢?大骗子,我不会等你的。
......
机场,江初临打开手机,上面有几十个未接来电,和消息。
江初临闭了闭眼睛,旁边的小女孩儿看了一眼江初临。
“是姐姐发来的?你不看看?一会儿就要登记了。”
江初临把手机关机放进了口袋,没有点开任何一条消息。
他怕自己会忍不住,忍不住回到初沫身边。
多活几年的希望能怎么样,他现在只想待在初沫身边。
江初临怕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小不忍则乱大谋,他现在,不能心软。
女孩看了一眼江初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过也没有兴趣问。
......
三年之后
“初沫!晚上收留我吧。!”安乙乙下班去了初沫家里,可怜兮兮的趴在沙发上。
初沫从厨房里把饭菜端出来,无奈的说到。
“又和之夏吵架了?”
初沫叹了口气,“你们这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可怎么办啊。”
安乙乙嘟了嘟嘴,“什么怎么样啊,反正他不认错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
安乙乙这样一说,初沫倒是有些好奇。
“他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啊?”
安乙乙...她支支吾吾的半天,还是没有说出来,只是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脸可疑的红了起来。
“啊呀,反正就是很过分的事!”
初沫懵懵懂懂的点头。
安乙乙从沙发上爬起来,“不管,反正我晚上要住在这里。”
初沫无奈,“好,那我给你找个被子。”
因为安乙乙经常来自己家,初沫给安乙乙特意备了一床被子。
安乙乙和初沫躺在床上,安乙乙问道。
“他还没回来吗?”
初沫摇了摇头。
“这个大骗子,走了之后就走了,连什么时候回来都不说。”
三年的时间,一开始江初临还会给初沫发自己那边的风景照,可是无论初沫怎么问他在哪里,为什么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了,江初临却总是不说,一段时间之后,江初临伸直了连联系也不和初沫说话了,手机也打不通,好像整个人就从世界上消失了一样。
初沫一开始会很不习惯,做饭的时候会多做一个人的分量,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叫江初临的名字,回到家下意识的看着门口有没有江初临的鞋子,当这些事情都看不到江初临的时候,她会给江初临发一条消息,但是她也知道,江初临不会回复自己。三年的时间,初沫渐渐习惯了没有江初临的生活,她完成了浅忱的小说的动漫。
当江初临走的几天后,浅忱也发了消息,让她好好画画,自己要退圈一段时间。初沫找团团,要到了浅忱的全脸照片,虽然上面的人有些模糊,但是初沫还是能看出,浅忱大神,和自己认识的那个男人,是一个人。
初沫带着复杂的心情完成了漫画,因为小说本身人气就很高,所以初沫的漫画一出,就受到了很多人的注意,加上初沫的画风好看,所以很快就成了漫画大触,她又接了一部自己很喜欢的小说改编,现在算是一个职业的画手。
安乙乙最后还是和秦之夏在一起了,初沫当时很惊讶,没想到事情居然这样转折,不过初沫还是很替安乙乙开心的。
生活似乎越来越好,只是少了自己的最美好的一件事。
安乙乙和初沫在被子里追剧,门外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初沫和安乙乙对视了一眼,想不到是谁。
初沫刚想去开门,安乙乙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安乙乙看了一眼,挂断,电话却又响了起来。
再挂断。
一条消息接着就发到了安乙乙手机上。
安乙乙看了一眼,叫住了初沫。
“我去开门吧。”
初沫???
安乙乙咬着嘴唇,“是秦之夏。”
初沫!!!
安乙乙“那我回家了。”
初沫...说好的不认错不回去的呢?
安乙乙要疯了,她没想到秦之夏居然找来了初沫家,昨晚上的事情也不能在初沫家说。
安乙乙开了门,果然是秦之夏在门外,一脸无辜带着笑意。
“好了,我错了。别气了,回家了?”
安乙乙瞪了秦之夏一眼,“回去收拾你。”
秦之夏举手投降状。不过回家之后谁“收拾”谁就不一定了。
安乙乙朝着房间里喊到“初沫我走了哦!”
初沫“好。”她穿着睡衣,不方便出去的。
门被关上,初沫无奈的摇摇头,把安乙乙的被子收了回去,看了一会儿电视剧,迷迷糊糊就要睡着的时候,却忽然又听见了敲门声。
初沫睁开眼睛。
难道是乙乙又回来了?
初沫没多想,直接开了门。
谁知道门外的不是安乙乙,而是个男人。
初沫被吓了一跳,没看到男人的脸,条件反射的后退了一步。男人却上前一步,关上了门,把初沫推到墙上,直接吻了上去。
“唔。”初沫挣扎,却被控制住了双手。直到一吻之后,初沫没了力气,男人却把脑袋搭在了初沫肩膀上。
熟悉的声音响起来,让初沫瞳孔都颤抖起来。
男人说“我好想你。”
初沫听见自己的声音都是颤抖的。
“江初临?”
语气里是十足的不确定。
消失了那么久的人,怎么一下子就出现在自己面前了呢?
江初临听见初沫的声音,心都疼了起来。他抱紧了初沫。
“是我,我回来了。”
初沫忽然疯了一样的捶着江初临,江初临抱着初沫,任由她打着自己。
“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对不起。”
“我真的好想你,你什么都不告诉我,走了不说,你是浅忱不说,肾没什么都不说。”
“对不起。”
“我这么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江初临沉默了一下,又亲上了初沫。
“我也是。”
......
番外
人们都说即使是恋爱中的男女也有相看两厌,呕气吵架的时候,可是,初沫和江初临好像偏偏是一对奇葩,即使初沫偶尔闯祸,惹得江初临跳脚,可是他转身还是任劳任怨的处理某女留下的麻烦。初沫就更不用说,她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江初临身上的缺点!这还让初沫郁闷了好一阵。
直到有一天,两个人你侬我侬的去商场,初沫去了卫生间,回来后远远的就看到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和江初临“言笑晏晏”。在确定了那个女人只是比自己穿的“开放”了一点之外自己几乎全方面压制人家后,就飘到了眼底已经出现了些许不耐烦的江初临身边,大秀了一段恩爱。气的“花枝招展”险些踩断高跟鞋。
等到又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江初临一低头就看到初沫审视的看着自己。
心想也是,看到自己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说话,怎么也会吃醋吧!
萧大人的心里充分得到满足,刚想安慰初沫一下,就看到需要安慰的那位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一脸“我发现了你的小辫子”的神情。
“江初临,我终于发现你的缺点了!――惹桃花!”
江大人:……夏日的阳光似乎并不刺眼,一个少女坐在窗前,微风吹起她的发丝,脸上带着恬淡的微笑,她的手边,书桌上,一杯浓茶正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古老优雅的音乐从一台老式留声机里发出,一切都像染了岁月的民国的厚重芳华。就在这时,床头的闹钟忽然间发出了一阵奇奇怪怪的嘻哈风音乐,少女回头看了一眼时间,那恬淡的神态忽然变得灵动起来,抛开手里的书,随着书在空中划旋出的弧度,少女飞快抓起桌子上的手机钱包,和一个保温盒。咣铛一声,门被关上,书砸在了床上。
房间里又溢满了古老的音乐声。
忽然,床上的被子蠕动了几下,一条胳膊从被子里伸出来,拿开了正巧砸在他头上的《男神攻略》,又蠕动了几下后,被子里又伸出了一颗顶着毛茸茸短发的脑袋,脑袋的主人睡眼惺忪的环顾了一下,嗯,被打翻的浓茶,被掀翻的桌椅,还有自己头顶的这本书。无奈的摇了摇头,又把那颗脑袋缩回了被子里。
不用想也知道,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让他林冷风的姐姐林暖瑟如此失态,他叫萧林森。
“林森,一起去吃饭?”
坐在前排的刘志宁回头,对那个正在收拾书包的男孩说到。
萧林森抬了抬头,英俊的眉忽然细微的皱了皱,他好像沉吟了一下,点点头。
“好。”
a大和s大是全市数一数二的好学校,唯一不足的就是,a大的食堂的饭菜实在有够惊悚。
大到老鼠蟑螂,小到蚂蚁米虫,全部在食堂的大锅里被好心人事给爆了出来,从此以后,a大的食堂就已经变成了老大妈们闲来无事八卦打牌的好地方。学生们只好到外面去吃饭。
“林森,怎么了?每次吃饭的时候都看你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该不会是有恐龙女在围追堵截你吧!哈哈哈……”
这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萧林森,a大有名的男神,学习好,长的帅,家室背景都不错,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人家从来没和任何女生有过绯闻消息!这样的男神,想要当他女朋友的人已经排到北极去了!
刘志宁就是一个停不下来说话的人,白白的他妈给他的名字里起了一个宁字。好在这个人心眼不坏,和萧林森还算处的来。
额,如果可以的话,倒贴这个词应该更适合他。
听了刘志宁的话,萧林森刚想说些什么,忽然就停下了脚步,好看的眉头又皱在了一起。
刘志宁也好奇的向萧林森的方向看去,然后……就傻了!
对面的马路,是隔开s大和a大的死亡马路,这条路人群湍急,发生在这条路上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但是,这不是让刘志宁呆愣的原因,而是对面那个对着他,哦不,是对着萧林森挥手的那个一脸阳光的少女。
刘志宁无意识的推了推他身旁脸上带着不悦的萧林森,说到。
“她……不就是那个……”
“我先走了。”
看着萧林森已经穿过马路的身影,刘志宁张大了嘴巴。
他没看错,那个应该是s大的哲学系系花来着吧!叫什么来着?林暖瑟?
刘志宁摇了摇头,看着已经走过马路的背影,有些感叹道:“a大的校草就是强大,连s大的系花都沦陷了!怎么我这个自命的系草就无人问津了呢?”
“林森!林森!”
萧林森皱着眉头走过马路,居高临下的看着林暖瑟,目光清冷。看着面前比自己矮了实在不少的林暖瑟忽然伸出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清冷的声音没有那么疏离,很好听。
“林暖瑟,你玩够了没?”
因为身高差的原因,林暖瑟抬头看着萧林森,睁大本来就很大的眼睛,眼里带着很不赞同的神色。
“我说了我要追你的嘛!快看,我还给你带了午餐哦!”
萧林森无奈的揉了揉有些发痛的太阳穴,鬼知道这个从外国回来的小青梅到底在搞什么!
萧林森和林暖瑟从小就是邻居,两家关系特好,理所应当的,萧林森和林暖瑟也就特别熟识,林暖瑟的弟弟从小身体不好,林妈妈怀着他的时候,林暖瑟的爸爸去世,林妈妈受到打击不小,林冷风就成了早产儿,小小的暖瑟就在妈妈出去上班的时间照顾弟弟,萧林森的妈妈就让林森去帮忙。诚然那时林森也不大暖瑟几岁,但是偏偏性格成熟稳重,暖瑟很赖着他,也常常有本事惹他生气。直到他高三的一天,他的邻居,林暖瑟和她的妈妈,弟弟忽然消失,原本温馨的房间里什么都不剩,一如之前这栋房子里冷冷清清。
时光荏苒,一转眼就过了四年,四年的时间,萧林森已经成了a大的男神人物,也不是那个会和小女孩较真的少年,原以为他和她一辈子不会再见面,甚至他已经快要忘记这个从小肥嘟嘟的女孩。
可是,谁能想到几天前,他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忽然看到餐桌前坐着一个长得精致漂亮的女孩。女孩也看到了他,站起来和他礼貌的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