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不应该是“好爱你,程改改”吗?!
    他却说了当日同盛杉一样的话,“知道我有整幢公寓楼,和高尔夫球场,一家医院,两家炼油厂,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就使劲浑身解数要泡到我吗?这下好了,你连肾都给了,其他女人的小意温存,我以后怎么再看上眼?”
    “为什么看不上?”
    “因为每次一用肾的时候,我就会想到……”
    “好了好了!打住打住!”
    为什么我每进一次医院,就有人跑来给我讲颜色笑话?!我是个有伤口的girl好吗?虽然这次是微创,但我还有原则啊!我并不想听他以后怎么使用这颗肾,我只想求他救救我。
    “救救我吧,叶公子。”
    迎上他难得错愕的表情,我继续神伤,“先前你不在,我模模糊糊听见了医生和护士的谈话。原来我不仅酒精中毒,外周血红细胞容量也急剧减少,骨髓造血环境和身体里的造血原料还表现异常,低于正常范围下限……”
    “简而言之,就是贫血。”
    他手一摊,打断我的滔滔不绝,导致我特别心虚。
    “哦,这样吗?那估计真是一天没吃饭的缘故吧?所以要麻烦你救救我啊,帮我去超市买点吃的。”
    “要什么?”
    “薯片、牛肉干、八宝粥、坚果、饼干、巧克力、海苔、方便面、肉脯、鱿鱼丝、花生、冰激凌、果冻、果汁、浪味仙……当然,如果方便的话,希望回来的时候还能看见你手里有一袋肯德基。”
    我劳心劳力说了长串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一圈,叶慎寻只回我两个字,“不行。”立刻逼得我想下床暴走。
    “不行?这是你对救命恩人应该有的态度吗?我哦,一青春年华大好文艺女青年,说不定哪天走狗屎运,还能成为风靡万千的巨星作者,你知道我这颗肾值多少钱吗?难道比不上一袋零食和肯德基吗?你你你、好气哦!”
    说着就要捶墙,主治医师正好来查房,“感觉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
    医生一慌,“哪里不舒服?!”
    “胃不舒服!”
    得知我是没零食吃才这样讲,医生一颗心落地,循循善诱,“是我嘱咐别让你吃垃圾食品的。”
    因为大病初愈这个词儿,在我身上已经不适用了。毕竟我这辈子,都得扛着这大病,忌口不解释。至于不遵医嘱的后果,我已经见识,这才闭了嘴,没继续耍混,略微不满地吃掉半小时后,沛阳送进来的粥。
    住院那段时间,我下定决心要趁热打铁,叫叶慎寻也做做我的奴隶。
    免得他过了震惊期,忽然醒悟:靠,不就一个肾吗?我一声令下,还怕没女人排着队献上?于是我用尽力气,作尽了一辈子的死,生怕以后再没机会。
    例如吃饭时,要他给我调电视。
    被使唤的叶公子瞄我两眼,竭力控制住脾气,“看什么?”
    “奇葩说!”
    “哦,你说。”
    “……”
    总之生病也不要我好过是不是!别拦着!我要去死!
    后来,叶慎寻解释,吃饭看电视对消化不好。我一弱不经风的女子,本来就只有一个肾,再得点儿其他什么毛病,这辈子还指望嫁出去?
    因他嘴里那句弱不经风,我勉强接受了这说辞,哼哼道:“好吧,那你抽时间载我出去散心,闷死了快。”
    说完,赶紧用眼角余光打量他的反应。要是表情不耐,我立马呵呵哒讲开玩笑啦。好在他还有良心,知道滴水之恩,该涌泉相报。
    翌日,叶慎寻载我去祥和里附近转了一圈,那里的空气像与世隔绝过的,弥漫着纷乱杂陈的自然香。
    途中我诗兴大发,吟诵了些乱七八糟的句子,还恬不知耻地偏头对身旁人说,“你瞧,我就是传说中行走的诗人。”得来斩钉截铁一句,“麻烦你下去走。”
    对不起,是在下自取其辱。
    后来,经过之前的车祸现场,我忽然想起什么,指着地上隐隐痕迹问他,“你不准我和慎星见面的决定,还算数吗?”
    叶慎寻想也未想,“我没不准你见他。我的原话是,要你赔了车再见面。”
    ……那和不许见面有什么区别?!
    哦,有区别的,现在我可是有钱人。他既然与我妈合谋,应该早知我账户里有x千万,这才定下个模棱两可的规则?
    正想着,沛阳突然来电,如临大敌地说,“老爷子到医院来了。”
    叶慎寻掌着方向盘的手突然一闪,表情瞬间凝重。
    我两回到医院,休息区处,老爷子正用碗盖儿拨茶水,后面立着冷汗涔涔的沛阳与老宅保镖。
    上次因慎星走丢匆匆去叶宅,我没来得及招呼,此时便踌躇地叫了声,“爷爷。”
    语毕,叶慎寻和当日的盛杉表现无二,也是脚底几近踉跄,膛目结舌地看着我。
    那是我第一次读懂他目光里的所有内容——
    闹了半天,原来你不要我这只绩优股,是因为我两流着相同的血?!
    所以,血型和肾的匹配才会如此无缝连接?!
    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几年后得知,她竟是我的亲生妹妹……
    我连去天涯发帖的标题都给他想好了,保管十万流量+,回帖上万。恰逢此时,叶老爷子盖了茶杯应声“嗯”,怜爱地冲我点了点下巴,“要是累了就回房休息,别跟着他瞎折腾,身体可不是小事。”
    叶慎寻委屈极了,明明要折腾的是我,却要他来挡刀。
    但他即将挨的刀并不冤枉,叶舜山此番主要就是抓人来的。
    听说前几日的ktv事件,我休克后,脑袋撞到音响,还见了一点血,叶慎寻迁怒四方,连业务也大手一挥,不要了。为此,互联网小开他爸胆战心惊,求见叶忻好几日,没见到,辗转到叶宅门口站了几个时辰,要老爷子出面说说情。
    偏偏,老爷子刚到医院,便听见沛阳在给市里的人通电话,“对,你给网监那边递个话,随便找个由头查了……”话没完,老宅佣人假意咳嗽两声。沛阳回身,方知大祸临头。
    谁人不知,叶舜山极讨厌仗势欺人的作为?明明叶慎寻自己挑起来的事端,其余人不过配合演戏。临到了,他气人家戏演过了,真是耍横界鼻祖。
    “叶家怎么会出你这蛮横子!”
    说着,拐杖飕飕地敲上男子的背。
    叶慎寻挨了这一下,发现来真的,赶紧躲。可叶舜山曾经也是练家子,硬朗无双,手速也极快,指哪儿打哪儿。叶慎寻不敢叫他追得太厉害,干脆停住脚,又硬挨了几下,才趁其不注意夺了拐杖,飞速跑到沛阳身后,将拐杖往对方手里一塞,寻找替死鬼。
    一时间,画风略歪。
    叶舜山:“小子,还给我!”
    叶慎寻侧脸瞧助理,定定地,“你敢拿试试。”
    沛阳苦着脸,端着拐杖的手不知该提起还是放下,最后只差给两位祖宗跪了。
    旁观的我实在看不过眼,走到叶舜山身边象征性劝了几句,“算了爷爷,拐杖打人挺疼的。不如,试试这个吧?”
    刷地,我从背后抽出角落找来的一截钢管,叶慎寻顿时气得脸青白黑,遥遥指着我威胁,“程改改,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话落,叶舜山更气,顺势接了我手里的钢管指着他,“魂淡,你过来,我保证打死你。”
    哈哈哈哈哈……
    火上浇油完毕,我内心弹出无数条弹幕,看叶慎寻长腿往我方向来,头顶警铃大作,赶紧开溜。
    逃跑时,叶舜山拔高的责难若隐若现传进耳朵。
    “你好歹也年长五六岁,从小却只知欺负人家!”
    骂得好!
    额,从小?
    后来,我不知两爷孙说了什么,自己兴致勃勃跑回病房刷剧。
    某频道正在放一部老旧的偶像剧,《绿光森林》。大致讲说,在一个名叫绿光森林的地方,帅酷男主角尚年幼时,曾对一个叫苏菲的女孩许下承诺:“你是我的公主,我会永远保护你。”刚承诺完,男主角不得已要回城堡,可长大后,依旧寻寻觅觅他记忆中的公主。
    这位叫苏菲的小公主,有位恶毒的姐姐还是妹妹什么的,冒充了苏菲的身份,得到了留在男主身边的机会。
    我正看得起劲,连瓜子都忘了磕,恨不得砸掉电视拍醒男主。“你是不是瞎?你的苏菲在旁边啊!你说过她是你的公主,要永远保护她!”可为什么,到最后所有的大风大浪,都是你给的。
    所以说,思维太丰富了也不好。看个电视,也能脑补。
    叶慎寻推门而入时,我正发呆神伤,手里还捏着一把葵花籽。他徐徐而来,表情慎之又慎,微俯身,将我右手心里的瓜子一把夺走。我正要翻滚同他理论,他温热的掌心忽然握住我的,定眼打量,好像我手心里,握着绝世珍宝。
    我被过于近的男性气息吓到,一动不动,缩着背将他打量。男子方低头便寻到什么,睫毛忽然快速地颤了颤,声音发哑,似自言自语。
    “真的,是你。”
    那里,赫赫立着一颗暗红色的,掌心痣。
    二十二年前,我的母亲,曾带我造访过叶家,就在我父亲意外去世后不久。
    她想求叶舜山收留我,却被提醒说,若我长在叶家,魏延便知我行踪。按照他的脾性,能做出什么斩草除根的事,谁也料不准。于是,她只能狠心一下,将我扔到鸟不拉屎的祥和里,任我天生天养。
    那时的叶慎寻也不过五六岁光景,正是胡闹的年纪。齐悦英抱着我登门,被请去叶舜山的书房,将刚满周岁的我交给叶家保姆,却叫六岁的叶慎寻一眼看上,将我当作玩具抱走。
    据说儿时的我皮肤好到天怒人怨,白白嫩嫩,大眼玲珑,睫毛卷翘,整个翻版的sd娃娃,只是略微圆润了些。
    小叶慎寻趁保姆不注意,偷偷将我抱到院子,放在秋千上,和裤衩儿伙伴们玩过家家。
    设定里,他是富可敌国的小王子,我是命中注定要嫁给他的公主。秋千上,刚满周岁的我好像能听懂台词般,还直冲着他傻笑。
    可问题来了,在场的王子不止他一个呀?
    玩在一起的都是富家公子,个顶个儿地不认输,其中一胖胖的肉团子站出来,指着我奶声奶气,“你说她只能嫁给你,凭什么?”
    叶慎寻霸道属性天生自带,黑咕噜的眼睛转了转,瞅到院内的老槐树木桌上,还没做完的算术题课本。那摊开的课本中央,躺着把小圆规,立马计上心头。
    “凭她身上有我的记号。”
    说完,风驰电掣拿来圆规,真当我跟没血没肉的洋娃娃般,将银白色的尖锐,猛扎向我右边手掌。
    小婴儿的肉嫩易破,他不讲章法的一针,我顷刻血流如注,震天响的哭声引来保姆和我妈,以及还健步如飞的叶舜山。
    彼日的化痕技术还没如今这样发达,包扎以后,伤口处结了痂。等到痂脱落,我的掌心从此有了一个暗红色血口。针眼大小,看起来与痣无异。
    所以,佛祖从来没在我身上刻下什么诅咒。为我留下痕迹的人,是叶慎寻。
    之前,他曾恍然见过我的手心,却与所有人一样,以为那是天生的痣。尽管他也知,我是齐悦英的女儿,却不清楚齐悦英的丈夫,正是叶舜山的关门弟子。更不知,齐悦英便是当年找上叶家门的年轻女人。那时的她还素颜朝天,眉目并未被现实操练得锋利,着一身长裙,仙气飘飘,还在他挨打的时候,露出过哭笑不得的表情。
    没错,那也是叶慎寻记忆中,挨的第一次打。
    当日的叶舜山用尽办法要他道歉,小叶同学倔着脑袋,横横的,就是不道,嘴里振振有词,“我有什么错?她本来就要嫁给孙儿,我不过留个标记而已!”一时间,原还气急的我妈,不知该哭该笑。
    大概,这也是她选择向叶慎寻抛橄榄枝的缘故?
    命运安排我们重逢,在时光里,在人海中。兴许多年前,我们就为彼此的人生留过一把逃生的钥匙。无奈当时的我,尚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