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作品:《[七五]我是陈世美?!》 第十四章
重新回到学堂,天气变的冷起来了,大家也换上了相对厚实的衣服,在县城里能上的起学的,一般家境都还算可以。
只是天气冷起来,坐在位子上,就比较销魂了,十一月外头的风呼呼的吹,屋内燃起了一个火盆,但是门是开着的,有多少暖和的热气,都被开着的门带走了……
不像他们家,火炉都是陈霖他爹打的,大家一起的地方,按照陈霖的要求,在墙上挖洞,然后垒了一个烟囱,屋内则是一个壁炉,还是陈霖画的,然后让他爹给砌起来的。
陈子忠手艺还算不错,当初在外求生活,还真的是做过不少活。
有了这个壁炉,家里头烧上木柴也不会冷,当然了,也是买了不少的木炭。
因为有烟囱,屋内倒是闻不到碳燃烧的味道,相对也安全一些。
其实每个房间,屋内也有一个小炉子,上头是可以烧水的,想要喝点热水,不必去厨房,下头在燃烧的火苗,可以取暖,让整个房里都暖洋洋的。
小炉子是陈霖让他爹弄了模具,然后将铁水烧化了以后,铸造而成,同时还配有烟囱靠近窗户,烟囱连通到外面,减少了一氧化碳中毒的几率。
陈霖是知道,一氧化碳中毒有多么可怕,以古代的医疗,根本不可能治愈,就是现代,也不好说。他外公就是一氧化碳中毒,最后脑死亡无法挽救回来的。
这也是陈霖的遗憾,那时候他还只是个高中生,并且是在外地上学,没来不及孝顺外公,便已天人两隔了。
天气一旦开始下降,冷的贼快,上蒙学的时间也开始延迟,也就比较暖和的时间里,先生让人背诵,对上蒙学的孩子,先生要求基本就是没要求。
对陈霖就更加宠溺了,每次看他咬牙坚持练习书法,就恨不得给学堂里加碳火,可惜,这些碳火数量是有限的,每天只能用一点,自己加那先生又加不起,只能作罢。
一眨眼,就差不多到了冬至,这时候就要祭祖,陈子忠就带着媳妇闺女还有儿子回到了村子里,家里头每一个人都穿上了崭新的衣服,祭祀先祖更是家里头最好的鸡鸭鱼,猪肉羊肉更是不能少,因为家里本来就养的那些,给祖先供奉的,又怎么能寒酸呢。
这也相当于告诉祖先们,他们的后人过的很好,然后才是轮到他们自己吃饭。
陈霖之前让他爹找人打造的铜锅,也终于派上了用场。
火锅!
用的还是牛油锅底,主要还是之前运气好,遇上了摔断腿的牛,医不好了,就被他爹抢着买下了半只,就是这么豪气。
家里头做了两个铜锅,一个给爱吃辣的,一个则是清汤锅,给娘亲这样的孕妇,还有祖母这样上年纪的。
就是桌上的蔬菜种类少了点,到底不是现代,早些时候,陈霖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温室培育,不过以现有的手段,要做大棚还是很困难的。
他这么折腾,也就弄了点自家吃吃的蔬菜,他爹本事也挺大的,居然还弄到了来自扬州菘菜的种子,也不知道他家祖父是怎么折腾的,种出来的有点奇怪,大概是跟别是蔬菜弄在一起,长的混了?
反,反正吃的没毒,那味道还似曾相识的感觉。
陈子忠都忍不住感叹,论种菜,他爹是真的十分有天赋。
能吃上这么多新鲜的蔬菜,真的是幸福感满满,要都吃肉,还有什么乐趣?
换了别人家,怕早就要说他们不知足了,整个陈家村,顿顿能吃肉的家庭,也不超过五户。
不过自从陈子忠开了养殖场,家禽的价格倒是不贵,鸡蛋就更是多,而且养殖场招的都是陈家村的,知根知底的比较方便。
毕竟谁家勤快,谁家懒,一个村子的人都非常的清楚。
“这也太好吃了吧。”吃货白梦上线,因为一年难得能吃上一回牛肉,陈霖他二婶简直吃的两眼放光,因为还在喂孩子,所以她不能吃辣锅,不过,清汤锅也足够吃的她鲜掉舌头。
那个火锅,陈霖选用的是潮汕牛肉火锅,味道鲜美,当然了,主要还是这牛肉,来之不易,吃起来那就更加了不得了。
陈家自打开了养殖场,他两个叔叔对杀鸡宰猪更是熟悉,陈老大买回来的半头牛,三兄弟就按照陈霖的要求切下来,他们都不知道,牛身上的肉,可以有这么多的称呼的。
陈霖表示,害,他以前也不知道,这不是潮汕牛肉火锅,多吃几回,点的多了,不就都知道了。
什么吊龙,嫩肉,匙柄,匙仁,三花腱,五花腱,肥拼,反正就是好吃,吊龙是在牛背上的那块位置,嫩肉则是在臀上,匙柄前腿上半部分,三花腱则是前腿下半截。
陈霖最喜欢的是匙柄,肉质细腻又不会很油腻,哦,好的,古代的牛也没有养的这么肥的,都是干活的牛。
也足够他们一家开开心心的吃上一顿,陈子忠虽然买了半头牛回来,可架不住村里头也有人好一口牛肉,无畏陈家三兄弟的黑脸,死活从他们这匀了一点过去。
就这么缩水只够他们全家吃一顿的了,十八个人吃的,绝对光盘,牛骨头还被用来炖汤,至于其他的猪肉鸡鸭鱼,当然也是不放过的,菜吃的多了,主食吃的就少了,明早还能做个泡饭。
冬至往亲戚家送东西也是一部分,陈子忠家亲戚不多,大伯家送了半头猪,其他堂兄妹家一家送了一条猪腿,也足够让他们笑的合不拢嘴。
至于他在省城的老泰山,提早日子,就找运送的镖局送去了,估摸也该到了。
到了晚上,陈子忠搂着老婆躺在热乎乎的炕上,只觉得自己十分的幸运,要没有当年咬牙出门,他或许到现在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农民,哪有今天这好日子,摸了摸那微微凸起的肚子,在这里,孕育了一个新生儿。
“摸什么呢。”罗秀雅轻拍了一下某人的毛毛手说道。
“秀,你真好。”陈子忠顿时傻笑起来。
“说什么呢,一把年纪了,还肉麻上了。”得亏黑灯瞎火的,这老夫老妻的,竟然还……脸都要红了。
“要没有你,我就没有这个家,看咱们的闺女一个个都多好看,蛋蛋也聪明伶俐,生完这个,我们就不要了,我去城里找大夫给我扎了。”陈子忠是真心的感激,同时也下定了决心。
“我愿意给你生孩子。”罗秀雅转过身来,抱住对方的腰身。
“我知道,可我不想你再受这样的苦,蛋蛋出生的时候,我就该这么做了。”陈子忠也是放松了警惕,想着陈霖都这么大了,也没再怀上,结果好嘛,一放松警惕又怀上了。
看着罗秀雅年纪大,怀孕变的吃力起来,还有儿子陈霖对她的紧张态度,就连陈子忠也跟着紧张,这也是他为什么坚持要住在县城里的缘故。
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陈子忠都想一家人去省城里,那的郎中必定比县城的要好。
相比爹娘相拥而眠,陈霖梦里就比较精彩了,当初那狐仙没再见,梦里倒是又看到了小狐狸,毫无妖怪节操的打滚求抱抱。
同时还有其他的小动物,不过陈霖只注意到毛茸茸的小狐狸了,那小尾巴,几个月不见,好像长长了一些,之前也就比兔子尾巴长了一丢。
还是那雪白的毛毛,手感贼好。
虽然是在梦里,依然是语言不通,没办法,当初那狐仙已经修炼成了人,自然能说人的语言,小狐狸还是个宝宝,年纪太小,不然也不会傻乎乎的被人类的小鬼欺负。
早上醒来的陈霖一脸梦幻,啊……梦里那手感,真的是太好了。
是不是,养条小狗什么的?
算了,算了,养宠物,以乡下的习惯,养到最后都是进了肚子里,又不像现代那样,当自家孩子这么养的。
过完冬至,陈霖的生活还是一成不变,之前回乡下过节,倒是看到了小堂弟,先前不是长的像个小猴子嘛,如今已经被养的白白胖胖,一笑起来,那小眼睛就只剩下一条缝,可可爱爱的。
他二婶也终于不嫌弃孩子丑,俗话说的话,生出来丑,养养就好了。
到底是来之不易的宝贝儿子,嘴上说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陈老太倒是有点嫌弃,总觉得小孙子不如大孙子小时候乖巧听话。
那不是废话嘛,陈霖魂穿,一出生就被陈老太带着,也就饿了或者尿了才会哼哼,哭是不可能哭的,他不要面子的吗?
要不是婴儿时期无法控制自己,他连哼都不会哼一声!
这不就显得他与众不同了嘛,陈老太看长孙就是哪哪都好,小孙子,实在是太能哭了,模样也不如长孙好看。
陈老汉则无所谓,好看不好看,那是自己能决定的吗?
爹妈长相就摆在那里了,白梦是还算不错,可能跟罗秀雅比吗?
他们家乖孙,完全集合了爹娘最好看的位子长,怎么可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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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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