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作品:《重生后我如愿嫁给了乞丐

    林纸鸢轻声喊道:“季明烨?”
    季明烨暴烈的眼神一放即收,最终在林纸鸢的呼唤中彻底恢复了清明。
    季明烨强自笑道:“没看清是么,我慢慢做给你看。”
    季明烨做了几次,又附加讲解,林纸鸢看是看清了,但她的心思已然没有在这上头。
    林纸鸢柔身问道:“可是今天不高兴吗?”
    季明烨一愣,遮掩着说道:“没有,就是想起了以前不开心的事情,吓到你了吧?”
    的确,林纸鸢被吓了一跳,如果不是万分确定季明烨不会伤害她,就刚刚那一眼,她便要拼死反抗了。
    他以前究竟发生过什么呢?他又是怎样变成乞丐的呢?林纸鸢刚想问话,就听季明烨说道:“你去睡吧,明天可要起个大早,我做完这个便来。”
    季明烨蹲下身发狠似得继续打磨发簪,林纸鸢嗫嚅了几声,默默的回了房。
    反正时日还长,以后再问吧。
    ***
    第二天,季明烨自去林镇长家牵了马车,林纸鸢准备好了一天的干粮,三人一同向大山进发。
    八目娴熟的赶着马车,季明烨坐在车厢里,从怀中拿出一根铁簪递给林纸鸢。
    那铁簪已被打磨成剑的形状,只是两刃无锋,只有末端颇为尖锐,整体呈现出暗黑色,映照着朝阳,倒也有几分美感。
    这是季明烨第一次送东西给林纸鸢,林纸鸢高兴的将头上另外一支嵌珍珠的银簪拔了下来,将铁簪戴在头上。
    感受了一下,林纸鸢笑道:“有些重呢。”
    “要不要再磨小一些?”
    林纸鸢赶忙摆手,十分领情的说道:“这样就很好,不用再改了。”
    季明烨端详了一下,忍不住笑道:“就是不怎么好看,你若是不想戴,我就给你做个小刀鞘,你放在怀里当个小型匕首用,也是一样的。”
    突然,八目在外面喊了起来:“嫂子,你看这个地方眼熟不眼熟?”
    林纸鸢探出头去一看,原来马车行驶到了春香原来住的庄子上,此时庄子旁围着许多官兵,似乎在测量土地。
    林纸鸢问道:“这庄子是苟举人家的,怎么有官兵在这里?”
    八目笑道:“苟举人的案子不是结了吗?白县令那种雁过拔毛的主哪能放过这种好机会。不光是这里的庄子,苟家所有的田庄全被白县令打着归还于民的口号查封了个遍,连苟家的祖坟都没放过,苟举人没地方安葬,被人用草席卷着丢到乱葬岗子去了。”
    苟家败落得彻底,再过一些日子,只怕连提及的人也没有了。
    林纸鸢看着路边被拔起丢弃的苟家界碑,心底涌出了一种大局已定,重获新生的感觉。
    林纸鸢回头看向季明烨,笑意更浓。
    扳倒苟家之所以能成功,离不开季明烨的参与,算上上辈子,季明烨已经救了她两次,还是非常靠得住的嘛。
    ***
    林镇长给的是家中最好的马,三人在上午便赶到了山脚下。
    这山生在大魁省与他省的交接处,山脉绵延将近百里,林纸鸢没怎么出过远门,这样的山脉在她眼里已经算是崇山峻岭了。
    三人稍事休整了一会,又将马车拜托给山脚下的农户,便开始登山。
    山上人迹罕至,连条成形的路都没有,季明烨和八目熟悉路线,脚步十分轻巧,林纸鸢不时就要被灌木拦住去路,所以落在了后头。
    季明烨回头看向举步艰难的林纸鸢,笑道:“你还好吗,要不要我背你?”
    林纸鸢正在和挂住自己裙子的荆棘做斗争,硬着头皮回答道:“不用,你们先走,我可以赶上来。”
    林纸鸢埋头解了半天裙子,刚一抬头,就发现季明烨和八目全没了踪影,她心里一慌,着急的喊道:“季明烨?八目?你们在哪?”
    林纸鸢立在原地,往前往后全然看不见道路,更别说人烟,想到季明烨和八目就这么把她丢下了,再次开口时几乎带了哭腔。
    突然,林纸鸢脚下一动,吓得她连连后退几步,一脚踩空,几乎摔下山路,就见季明烨从眼前的灌木丛中跳了出来,一把将她拉了回来。
    八目也从中钻了出来:“哈哈怕了吧,叫你逞强。”
    林纸鸢看着突然出现,笑容满面的二人,气得柳眉倒竖,在季明烨胸前用力的打了几下:“太可恨了你们俩,故意吓我。”
    季明烨边笑边蹲了下去,说道:“你穿着裙子走不快,胆子又小,强撑着干什么,你上来,我们还走得快些。”
    骂归骂,考虑到实际情况,林纸鸢还是乖乖的趴在了季明烨的后背上。
    和前世一样的触感,季明烨宽肩窄腰,下盘沉稳,背了林纸鸢半日,呼吸也没有急促,趴上去十分有安全感。
    林纸鸢晃荡着两条小脚,双手轻轻的搂着季明烨的脖子,脸上的绯红一点点蔓延上来,手却始终不愿意松开。
    三人登山的速度一下子快了起来,最后在日头过半的时候登上了山顶。
    果然,山顶是一片视野颇为开阔的草原,只有些低矮灌木,不远处有一片小小湖泊,湖边倒是有几颗参天大树。
    林纸鸢呼吸着山顶新鲜的空气,只感觉整个人的心境都开阔了起来。
    八目兴致更高,他指着湖边笑道:“大哥,你看,我们以前住的房子!”
    林纸鸢顺着八目的眼光看过去,却只看到了一堆烂木头,细看之下,才能辨别出人为的痕迹。
    林纸鸢惊讶的说:“你们以前在这山上住?”
    季明烨点了点头:“在这里住过几个月,后来就去林家镇了。”
    八目拍了拍周围的树木,说道:“以前这片湖不知道吸引了多少野兽过来,倒是省去了我们找猎物的功夫,可惜大哥来后不久,野兽也学精了,宁肯跑到别的山头去喝水,也不到这里来。”
    季明烨一把将林纸鸢托到一根结实的树枝上,说道:“你就呆在树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不要下来。”
    林纸鸢这才想起他们来的初衷,不禁紧张的说道:“真的会有狼来吗?”
    季明烨也上了树,就坐在林纸鸢的旁边:“这也说不准,但这里有水有草,我和八目都走了一年了,那些野兽也该回来了,反正来什么我们看什么,过一个时辰就下山。”
    林纸鸢抱着树干不松手,她现在只希望什么东西都不要来,就在这儿登高望远,看看山花之类的就挺好。
    大半个时辰过去,别说是狼,连兔子都没来一只,这片湖泊就像是林中圣地一般,无一物来打扰。
    八目摊了摊手:“没办法,估摸着是大哥当年做得过分了些,野兽之间一传十十传百,人家就是不上门了。”
    季明烨也有些无奈,林纸鸢倒是放下心来,反过来安慰季明烨,只说她今日玩得开心,看不到狼也没有什么。
    季明烨看了看天色,再不下山只怕今天就要回不了家,他只好在树下随意捡了两根好木头,带着八目和林纸鸢下山而去。
    刚离开山顶,季明烨突然蹲下了身子,在地上细细查看。
    有所发现后,季明烨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指着一个方向说道:“不原路返回了,我们从这边走。”
    林纸鸢自然是无有不从。
    走了不到一会,林纸鸢突然闻到空气中似乎隐隐透着一股血腥气,而那股气味的来源,就在前方。
    她刚想提醒季明烨,就看到季明烨抽出腰间的短刀,大步向前走去,一把将面前的灌木丛拨开。
    灌木丛后,是一头断了气的野鹿。
    它的喉骨被咬断,肚子被野兽吃了大半,鲜血已经浸染了大半个地面,难怪会散发出那样浓郁的血腥气。
    林纸鸢虚惊一场,刚要开口去叫季明烨,就听对面的灌木丛中突然传出几声沉闷的,带着浓重威胁意味的低吼。
    一头足有四尺来长,体型庞大,毛色发亮,凶相毕露的野狼出现在他们面前。
    野狼龇牙咧嘴,犬齿之间血肉模糊,它前身低垂,后身拱起,摆出一副准备扑杀的架势,紧紧的盯着他们三人。
    林纸鸢终于明白了狼与狗的差别。
    不仅明白,她感觉自己的魂魄都要从脑门上飞出去了,她听到自己牙齿开始打颤,连带着身子都抖个不停。
    野狼又嘶吼了一声,也就是这一声让林纸鸢回过了神,她飞快的看了一眼周围,这头野狼毛色发黄,藏在灌木丛中极难发现,她怕周围还有其他狼。
    在确定只有眼前这一匹狼之后,她飞速的横过去,挡在了八目面前,同时对着前方的季明烨大声疾呼:“快跑啊!”
    她的话音未落,野狼便蹬开后腿,身体凌空,向季明烨飞扑而去,季明烨几乎立刻就被野狼扑倒在地。
    一人一兽在草地上飞速的翻滚了好几下,林纸鸢便看到野狼张着血盆大口,就要向季明烨咬去。
    “季明烨!”林纸鸢撕心裂肺的呼喊出身,不管不顾的跑上前去,对着野狼的后背,拿簪便刺。
    八目被林纸鸢挡在身前的举动弄得一愣,一时没得及抓住林纸鸢,就那么看着她不要命一般扑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