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打不过,快跑

作品:《重生之我是一个渣男

    叶红袖和叶家两兄弟彻底傻眼,才发现姜缨一直隐藏着实力,她竟然是武王境中段!
    而且还这么年轻。
    说话都带着一股娇气。
    打娘胎里开始修炼,都没有这么快吧。
    别说。
    姜缨还真是从娘胎里就开始修炼的。
    烈火划过长空,破开灰黑迷雾,姜缨瞬间就到了无头男子面前,一个娇柔,一个高大。
    形成很明显的对比。
    都是用的长枪,不过姜缨是七尺,无头男子是九尺。
    轰!
    无头男子机械的抬起九尺长枪,往姜缨飞来的方向一戳。
    两杆长枪僵持在了半空。
    啊!
    姜缨娇声怒吼一声,“燎燃破空!”
    她身上释放出一股相当浓烈的火焰,几乎化为实质,传递到枪头上,形成烈焰之势。
    顷刻间把无头男子和骨马覆盖。
    待烈火褪去。
    赵远他们看到,这无头男子和骨马竟然没有丝毫的损伤,甚至骨马被火焰这么一烤。
    变的更加明亮了。
    “滚,出,去!”无头男子不知道从哪里发出的声音,就像是打雷一样,震得人耳朵都发麻。
    御马一个冲锋,迎向了姜缨。
    这明显就是战阵。
    轰!
    姜缨被这一冲撞,整个人像是一个火球,倒飞出去了有千米,止住身行又飞了回来。
    “异火回枪!”
    姜缨的枪头发红,火焰刚刚升起,就被拖到了身后,但是可以感觉,枪头那恐怖到极致的温度。
    她的速度越来越快,忽然之间,就像穿越了一段距离,凭空拉进了几百米。
    一枪之抵在了无头男子的胸口。
    却没有穿透进去,被无头男子的红甲给抵挡住了。
    姜缨再发一股力。
    红甲开始融化,继续下去,还是能够捅穿的。
    但是需要太长的时间。
    无头男子已经抬起了长枪。
    姜缨不敢继续去捅,长抢一挑,把他连人带马给送了出去,再追上去去捅。
    战场很快移动到了千米之外。
    众人虽然看不清他们身影,但那里几乎是雷声不断,火焰时而高涨,覆盖百米。
    时而浓缩成一条线或者是一个点。
    姜缨不止是修为高,战斗经验似乎也很丰富,明显经过训练的。
    虽然都是武王境中段。
    但是比凉州的赫昌还有那个渣男,要强上不止一分。
    这样持续了三分钟。
    众人眼睛都看酸了。
    忽然火焰猛的高涨,覆盖了周围千米,其中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直接冲他们而来。
    离近之后,姜缨从火焰中飞了出来。
    浑身还有些炙热,发着淡淡的荧光。
    “打不过,我们快跑!”姜缨很是直接的说道。
    她武王境中段的实力竟然都打不过,这无头男子到底什么级别的?
    赵远不敢多想。
    “这边?”
    带着众人回身就往侧面跑,绕着死亡之海的中心转圈,他还没打算放弃,所以没有离开结界的打算。
    叶红袖带着她的两个兄弟也跟着,只要是一个聪明人,就知道现在跟着姜缨才最安全。
    要是独自走,怕是会死的更快。
    这个无头男子也够坚持,追了他们一整夜,直到天黑才放弃。
    太阳一出来,浓雾就散了。
    终于可以休息一会。
    “艾玛,累死我了!”苏希儿一屁股就坐在了沙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身上全是汗水。
    早晨的阳光下,似乎还会反光。
    “那个家伙根本没有弱点,是我见过最硬的东西,其实实力不会比我高。”姜缨喘息道。
    她的烈焰枪只需要轻轻一碰,就能把一米厚的钢板捅破,全力一击,能够打通几座山。
    但却只能在红甲上留下一个很浅的痕迹,就连那骨马也是一样的硬。
    而且还不怕火焰。
    真不敢想象,那个无头男子的防御力有多高。
    “我们不如白天睡觉,晚上赶路,这样就安全了。”叶凌天建议道。
    太阳一出来,无头男子就不追了,很可能他白天不能出现,这个提议看似没错。
    赵远还是有些担心,一个不怕火焰的怪物,难道真的会怕太阳?
    就像农场主的故事,农场主每天都会在中午十一点给火鸡喂食,火鸡中的聪明鸡发现这一现象,就告诉所有的火鸡,每天中午十一点都会降临食物。
    这样一直持续了大半年,到了感恩节那天,中午十一点没有食物降临。
    农场主把毫无防备的火鸡做成了烤鸡。
    所以。
    可以昼伏夜行,但是白天要是放松了警惕,以为不会有任何危险,结果可能会很惨。
    但是现在确实需要休息。
    “好像洗一个澡。”苏希儿随口说了一句,正准备起身做早餐。
    沙子里突然出现一只手,一把将她扳倒,然后一个身影从沙子里出现,用刀抵住了苏希儿的脖子。
    你看,这危险不久来了。
    姜缨和那无头男子打了一架,又跑了一夜,实在太累了,所以把天眼给收了。
    怎么也没想到,沙子里竟然藏着一个人。
    这人长着一头金发,眼睛是蓝色的,应该是西方国家的,而且还是贵族一类。
    他们极为注重血统,眼睛和头发是标志。
    在炎夏,只有猫狗会注重血统,因为价格不一样。
    “把你们的水和食物全部给我。”金发男子说道,他嘴唇都干裂的,饿的冒绿光。
    但这不是绑架小猫的借口。
    “给他!”赵远淡漠道。
    把带在身上的水瓶,还有干粮什么的,全都扔到了他面前,反正空间戒指里大把的有。
    金发男子还有些警惕,一边用刀低着苏希儿脖子,一边去捡地上的东西吃。
    吃了一会,看赵远他们没有任何动作,稍微放松了警惕。
    嘴里似乎还在抱怨什么。
    但不是用的炎夏话,听不太懂,但肯定有骂人的话。
    就在他的刀离开苏希儿脖子一寸多远的时候。
    嗖!
    赵远毫无预兆到了他面前,一脚先把他踢开,手上一招,多出一把断刀,反手一削。
    一颗金发蓝眼的头颅飞起,滚落在了沙地上。
    “此人心性好冷!”叶红袖嘀咕了一句,赵远这般的果断,稍微让她有些诧异。
    似乎对于他来说,杀人就和喝水一样轻松。
    其实。
    赵远就一句话解释,杀人者必有被杀的觉悟,他把刀放在小猫脖子上,就注定他要死。
    就在大家以为没事的时候。
    嗖!
    沙地里突然又钻出一道身影,刚跑了两步,就在赵远面前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