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火光中走来 第99节

作品:《他从火光中走来

    林玫切一声,“你咋不知道你帮我挨打?”
    “挨打就算了,我老婆会生气,走了。”
    说完把档案袋往里头一丢,留下一车尾气。
    林玫留在原地想,十几年前,他们都还是孩子,在这巷口嬉笑打闹,无忧无虑,开心就放肆尖叫,不开心就哭,那都还是帮孩子,虽不是出名门,但满腔热血。
    一转眼,他们都快三十了,有了各自的生活,连林陆骁都要结婚了。
    青春一兮不复返,而今你我各东西。
    回到家,林陆骁丢下档案袋和钥匙,从兜里掏出手机给南初打电话:“明天有时间吗?”
    电话那头,南初正盘腿坐在地上,对着户口本和一串钥匙发呆,呆呆地回:“上午有时间。”
    林陆骁往沙发上一躺,揉了揉鼻梁,人疲倦,“嗯,我来接你。”
    南初心跳如擂,“去民政局吗?”
    那头的人似乎很累,极淡的用鼻腔发出一声单音,“嗯。”
    南初心思敏感,察觉道:“你怎么了?很累?”
    林陆骁没理她,“结婚后,你准备住哪边?”
    南初本来就有件事想提。
    但是怕说了他有会不高兴,默了一阵,那边催:“南初?”
    “队长,我先跟你说件事。”
    “嗯。”
    “我这边房租快到期了,反正明天就结婚了,我打算在江边买一套房子,以后咱们就住那里好不好?风景挺不错的。”
    林陆骁那套房子是单身公寓,两个人住还真有点小,加上之前被狗仔蹲过点,南初东西又多,估计一下子都搬不进去“多少钱?”
    南初说了个数。
    林陆骁拧拧眉,其实真不贵,他算了算,把这套卖了,加上卡里的钱再跟老头儿先借点儿,剩下的以后再慢慢给她,房子的钱总不能让人姑娘出了。
    “明天把工资卡都给你。”
    所有的身家都给你了。
    “不用,反正是我俩住,你的钱留着养孩子吧,买了这房子,我手头余钱不多了,还有些在投资跟股份里,剩下的日子,得靠你养我啦。”小姑娘声音清脆柔软。
    “好。”
    其实不用想都知道,她在尽力配合他骨子里那点大男子主义。
    两人都沉默,电话也没断,就这么安静坐着,直到林陆骁瞥了眼墙上的壁钟,才说:“睡吧,晚了。”
    “晚安,队长,明天见。”
    每一声都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晚安,明天见。”
    然后一夜无眠。
    林陆骁辗转难眠,后半夜起来坐在阳台抽了一包烟,望着天边的星光斑点,人越来越清醒。回想过去这三十年,在他脑海里跟过电影似的过了一遍。
    七岁的她,十六岁的她,二十一岁的她……
    一遍遍,一张张照片,全在他脑海浮现,喜笑嗔痴,全是她最好的模样。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仿若开了一道清口,有光洒下来。
    林陆骁在阳台上坐了一宿,然后进门洗漱换衣服,拎上档案袋就下楼去开车。
    南初整理完下楼。
    看见楼下车上倚着一道黑色的身影,她勾勾嘴角,快速跑过去。
    两人一对视,都乐了。
    都顶着俩熊猫眼,南初闷头乐,林陆骁浅浅勾着嘴角,“高兴什么?”
    “你也没睡?”
    上了车,他俯身给她扣好安全带,“还好。”
    到了民政局,两人来得早,里头人还不多,南初跟林陆骁直接被人带上二楼,工作人员给他俩带进一个房间。
    那应该是林清远提前打过招呼的。
    登记员拿着档案扫林陆骁的时候,南初心咕咚咕咚直跳,生怕那人冒出一句不行,不能结婚,想想又觉得自己傻,人还管你跟谁结婚,等到那钢印一下去,两人人手领着一本红本本,那心才定下来。
    南初跟捧了个宝贝似的左看右看,看了好久,“队长,回去我们得把它裱起来,好神圣。”
    林陆骁低头看一眼。
    倒也没觉得有什么神圣,就翻开里页看到他俩头挨在一起,忽然就有了归属感。
    好像百转千回,终于尘埃落定。
    第70章
    出了民政局。
    林陆骁开车去郊区戒毒所接林启,沿路没什么车,两旁树木匆匆,车里循环单着一首歌,《平凡之路》。
    南初坐在副驾驶上,低头捏着手里的红本本,还没缓过神来,总觉目前的一切跟做梦似的,明明前几天他俩还在吵架。
    林陆骁认真开着车,见她发呆,转头瞥她一眼,相比南初,他就比较淡定了。
    淡定领完证。
    也看上去没那么激动。
    “把你前面的箱子打开。”林陆骁目视前方,没什么情绪道。
    南初低下头去摸位置前方的扶手,“这个?”
    他瞥一眼,点头。
    南初推开,里头躺着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
    “拿出来。”
    南初听话照做,四四方方的东西捏到手里,才惊觉,应该是对戒,不等他说,自己就喜滋滋打开,迫不及待套上去,伸着纤细的手左看右看。
    款式挺简单,相比较她以前的那些或许这个更普通,可总在她看来有些不一样,仰着头看了半天,觉得这戒指跟自己再适合不过,好像原本就长在自己身上似的。
    南初笑盈盈道:“你怎么知道我手指大小?”
    林陆骁控着方向盘,头也没回,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容:“你身上哪儿我不清楚?”
    车辆在车道上孤独地行驶着,拉长了岁月的记忆。
    南初记得以前他刚打了结婚报告那阵,林陆骁有事没事就喜欢捻着她的手指玩,那时还觉得奇怪,他是不是有什么怪癖,比如跟自己一样,手控。
    当时的自己没细想,总觉得这人应该是手控,不然每次她用手弄的时候,似乎好像更兴奋?
    这么想来,倒是自己猥琐了。
    接下去也没人说话。
    林陆骁向来话不多,这结了婚也不会比以前多出什么话。
    车子很快停在戒毒所门口。
    林启理着干净简单的头茬,一身黑衣,身材颀瘦板长,手上拎着一个黑色小袋子,皮肤在阳光底下白的发光,跟他哥简直完全相反。
    相比之前的阴郁,人倒是看着健康了些。
    见到林陆骁的车,他走过来,绕过车头直奔副驾驶。
    打开车门就傻眼了。
    “南初?”
    南初冲他笑笑,就听身旁的林陆骁不咸不淡一句,“你坐后面。”
    林启点点头,“哦哦。”
    等林启上了车,南初透着后视镜,悄悄打量他,虽说状态看着健康了很多,但人倒是也沉默了,但看着更通透了。
    直到车子在胡同口停下,三人都没说几句话。
    林陆骁去停车,南初跟林启在路口下车,林启才看着她道:“你跟我哥?”
    南初晃晃手里的红本本:“刚领完证。”
    林启下巴都要掉了。
    一直等林陆骁从后头过来在他后脑勺上猛拍了一记才惊觉这不是在做梦。
    “走了。”
    说完,就往胡同深处走。
    胡同印着岁月的旧痕,穿过一扇扇窗花,时间的长河流于眼底。
    胡同院儿里,一扇青铜大门,雕刻着小时候的轨迹,南初是第一次来这边,听说这边住得都是正宗的老北浔人,留着老北浔的胡同文化。
    南月如祖籍在长南,后来出了名长期定居在北浔,之后又常年待在国外。
    这是林陆骁从小长大的地方。
    这让南初对所有的事物都带了十分好奇去探究,试图找出一点儿他的痕迹。
    三人进门的时候,林清远跟老友在下棋,张秘书在里头张罗了一桌菜。
    “爸。”
    不知是谁先叫了声。
    林清远落子的手在空中一停,循声望去,看见林启的时候,脸色还是不自觉一沉,在转头看看南初,稍稍缓和了些。
    “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