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小兔
作品:《他与繁花共生》 谌默和王岩词坐在一起,林笙扒住门框,第一句便问:“师兄,许问呢?”
等她看清楚面前的人时,心头一钝,有那么一丝失落,王岩词拉着谌默站起来,他戴了一副墨镜,穿着一件外套,手里抱着一堆东西,找不着来人的方向。
“这边。”王岩词带着谌默绕过茶几走到她面前。
见到谌默的第一眼,林笙的世界忽然静音了,她向前迈了两步,往谌默身后看了一眼,颤抖声音着问:“许问他……回来了是吗?”
谌默把手里的东西递给王岩词,王岩词转交给林笙。
“什……什么意思?”林笙睁大眼睛望着两人,双手接过那一叠厚厚的书本,看见那一本被自己补过的书,突然间泪目了,她抬眸盯着眼前的人问,“许问呢?他怎么不来见我?”
“弟妹你先别激动。”谌默收回顿在空中的手指,“其实我已经纠结了两年,这么瞒着你,我心头就如同被一块大石头压着,每一天都很难熬,今天让阿词陪我来演唱会,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告诉你。”
林笙的脑海轰的一下,里面的一切思绪全部被打乱,心头惴惴不安。
谌默顿了两下,不知道该如何说起,他看不见面前的人是怎样的情绪,只是听着她的声音不那么自然。
良久,他才放慢语速说:“其实小师弟走那天,去机场见过你最后一面,他喊了你的名字,只是机场的人太多,盖过了他的声音……”但谌默也没想到,这样潦草一别竟然是最后一面。
“那他……”林笙的泪水汩汩往眼眶外冒,口腔里的血腥味越来越浓,她的双手手指死死捏住手里的书本棱角,青筋凸起,她哽咽问,“那他怎么不来……不来找我?”
“小师弟回过家,被伯父狠打了一顿,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陪他喝了一夜的酒,后来他发了两天的高烧……”谌默沉声道,“原本是打算跟你好好的告别,但他状态不好,怕你心疼,就没告诉你。”
那天的机场人很多很杂,许问湮没在人群里,戴了个黑色鸭舌帽,他把帽檐压的很低,可即使压的再低,也盖不住他通红的双眼,薄唇干白毫无血色,他那么高那么显眼的人,那天挑了一个角落站着,紧盯着机场口。
一群接机的粉丝向前涌去,他就站在人群中最不显眼的位置,等着林笙过来。
林笙身穿白色长裙,眉眼中自带的温婉与媚,在保镖的保护下穿过如泉涌的人群,一直往机场门口走去,粉丝们喊着她的名字,有的拿手机拍她,这一刻她是耀眼的。
许问的泪水从眼眶里盈出,就那么一滴,滑落到他瘦削的脸颊,最后渗入他的嘴角,咸涩的味道袭遍整个口腔。
“笙笙,再见。”他的声音带着涩哑,湮没在人声中,这一刻的他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他见林笙冷漠的背影,又不甘心的喊了第二声:“林笙——”
短短两秒后,机场的粉丝躁动起来。
“啊啊啊,笙笙回头了。”
“老婆居然回头了。”
“这个回眸绝美啊……”
……机场的人咿咿呀呀,林笙的眼神在人群里搜索着。
许问仓皇背过身去,再把帽檐压低了些,挡住自己通红的眼睛,他用拳头抵着口,泣不成声。
“走吧。”谌默说,“她听到你喊她了。”
许问声音哑了,谌默没听见他在说什么,两人拐角去了角落,等林笙上了车才离开。
那天林笙确实听见了许问的声音,很真切,她一度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谌默从自己身上摸出一张卡和一个小盒子递到林笙手上:“他那么矜傲的人,我第一次见他哭成那样,当时他还发着高烧,去基地的时候又因为水土不服昏迷了好几天。”
林笙惊恐的睁着眼睛看向谌默,蓦然呼吸变得急促,奈何谌默看不见,她转头看向王岩词。
谌默继续道:“卡是小师弟的,里面有多少钱我不清楚,但全是他存起来娶你的,还有对戒,他一直带在身上的……”
“那,那许问他……”林笙的声音依旧颤抖着,“他现在在哪儿?”
“小师弟他在两年前就走了,2053年10月10日上午十点五十,媒体爆出来捐躯的科研人员就是我们那一批。”谌默哽咽一声,“原本小师弟应该跟他们一样厚葬然后追授表彰,享受众人景仰瞩目的,但伯父怕你伤心,就动用自己的关系把消息压了下来。”
那天正是林笙的新剧开机典礼,参加到一半的时候,感觉到锥心刺骨的疼,她以为自己得病了。
轰一声,林笙的心脏忽然间像是被什么东西猛的敲击,贯穿全身的疼,她带着哭腔一个劲儿的摇头:“不会的,不会的,许问说,他没告诉我不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我走之前没告诉我你不回家就一定会回来,除非我死了……不,不对,如果我死了,我的灵魂也会跟着你,躲在花丛里,藏在烈日下,护……”
谌默说:“你手里的这些,是小师弟的遗物,这本书很破,里面的东西都是学过的,没难度,他一直带着。我问他为什么就带着这本书,他不说,我想应该跟你有关。还有小师弟的日记本,五年总共就这三本。”
这本书是当年许业澜大怒给许问撕掉,林笙从垃圾桶里捡起来一张一张替他粘好的,里面夹着几张林笙的照片,每种样子都有。
林笙的泪水大滴大滴掉落到旧书封面,发出沉闷的响声,一直撞击到柔软的心脏,她不相信。
“终究是小师弟高估了这个家国里的人。”谌默低声叹道,“如果让小师弟看到网上的人那么对你,他会后悔的。弟妹,我这是最后一次机会跟你说,如果这次不说,以后都没有机会了,我和阿词要出国了,这里也没有我们眷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小师弟要你好好的活下去,他……”谌默掐着自己的大腿压制住自己的情绪,欲言又止。
林笙脑海一阵轰鸣,倏然分不清是头昏还是心疼,可能都有,全身鸡皮疙瘩泛起。
谌默安静半晌,压制住自己情绪说:“小师弟他是在试爆的时候……我去的时候已经迟了,他五脏六腑被震碎,手臂上被他用铁碎片划了几笔,依稀能看出是三个字——耳垂痣。”
——“下辈子耳垂上还长一颗痣,这是记号,你要记住了。”
她还记得许问日记里写了那么一句:林笙耳垂上有一颗痣,小小的颜色很浅,跟我眼睛下面的那一颗一模一样,很像一对。
谌默的眼睛是遭受爆炸带来的辐射,看不见的。
林笙踉跄了一下问:“他现在在哪里?”
“……”谌默抿唇,又听林笙涩哑着声音说,“我去见见他。”
谌默深吸一口气,报出了一个地址,林笙抱着怀里的东西就往外面跑。
“弟妹!”谌默喊住她,“小师弟让我给你带一句话……”
林笙站在门口,没回头,泪水滑至双腮,静静听谌默说:“小师弟说——”
那天许问趴在黄沙上,忍着内脏传来的剧烈疼痛,艰难地从嘴里挤出一句话:“很可惜,你我都未到年……年老之时;还……还好,我能永远的年……”
谌默带着鼻音说完,林笙已经跑远了,他不知道林笙听没听见。
下本《他的微笑唇很甜》,最近在码字,开书大概在八月底九月份。
文案来一波~
〔重生双洁〕第一世的江梓嚣张到不可一世,沈雁书也不是善茬,她很记仇。
沈雁书淡漠的问:“你,找我?”
“是啊,”江梓逆着光,嘴唇微微上扬,“卖了你。”
沈雁书:“卖哪儿去?”
江梓显然没料到她会这么说,思索半晌道:“没想好。”
沈雁书的一辈子是江梓的两世,第二世江梓为了遇她而重生,见到她的那一刻,他垂下眼帘,有丝微忽的自责:“我错过了她蜕变的过程,但还好,把她留在了人间。”
〔世人没见过地狱,焉知其中光景。〕
〔神明渡了众生,唯独忘了两人。〕
〔少年的血,命克人间的暗,和心一般炽热滚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