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就是犯天条 第11节

作品:《谈恋爱就是犯天条

    第13章 因果为罪恶
    晴烟离开元黎山后,就恢复了此身面貌,不再借用挽柳的身份。
    至于尘钰问起,也只说自己叫晴烟,其他一概不答。
    他前头带路,穿云十万里,往一座烬山去。
    “也是古怪,萱薇师侄乃仙门后辈,不知得罪哪位大能结下仇怨,竟下如此狠手。”尘钰试探搭话。
    “能当着仙尊的面将其杀灭,仅凭一人之力,是否能够呢?”
    “若非一人之力……”尘钰回想起自己曾在天书御库翻阅到过些许记载,若众人齐心咒杀一人,可跨越境界,就算对方比自己高出许多,也能咒杀。
    难不成……尊神先帝是被群仙咒杀?
    清尘是天界仙尊,又是四大仙尊之首,神仙们是个什么样子再清楚不过。
    他们既要仙者的神通自在,也要凡尘的红尘情爱,而陷于红尘,便不再履行职责,诸多秩序乱去,倒像是造祸一方。
    闲聊间,两人已来到烬山。
    这原本是一座火山,说是那位魔尊与清尘斗法时催动火山喷发,殃及一众无辜。清尘急中生智,不再斗法,说比谁救的人多才是本事,谁能灭去山火才是厉害。
    那魔尊想也不想就应下,在两人合力围救下,愣是无一人伤亡,而火山也因此长眠成了烬山。两人由此相识,惺惺相惜,便成了朋友。
    晴烟与尘钰来到洞府门前,石门紧闭,只留一块石板说明情况。
    “远游,三月后归。”
    不知那位魔尊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还得等多久,便干脆在附近村庄小住。
    村庄在一座丘陵上,与烬山中间相隔一条江,山路连接一个城郭,看着竟是有些规模。
    既是到人间不是仙山门派,两人便在晴烟的建议下变成了乞丐模样。
    “仙友,你……这算乞丐?”晴烟从田地里取了一块土还没施法,却见尘钰已经换了模样。
    只见他雪白的衣物此时变成一件满是补丁的新衣,束发清正,只是额前拖出两缕残发到耳边,面容白净仍旧丰神俊朗,这一身衣物并未让他显得狼狈破败,不似乞丐,只似想体验疾苦却不知疾苦的贵家公子。
    尘钰低头看一眼自己,疑惑到:“有何不妥吗?”
    “乞讨者,居无定所、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受人白眼、唾骂、欺辱,岂会头脸干干净净?”晴烟将泥块随手一抛,化作一团脏雾扑面而来,身上衣物变得残破邋遢,尽是泥灰。
    头发蓬开,发丝上也沾了诸多脏污,她笑了笑,一口黄牙参差不齐,说:“朋友,今天收获如何?”
    一边说着还一手探进衣里搓挠,露出只比污脸稍干净些的锁骨,却是丝毫不在意。
    尘钰移开视线,皱眉道:“仙友自重,便是乞丐也该……”他话未说完,自己已经明白其中谬误。
    乞丐何来的礼义廉耻。
    于是他试着模仿乞丐挠痒的动作,却因立得端正而显得格外诡异,动作僵硬古怪,面目纠结。
    晴烟轻笑一声,说:“不痒就不必挠,也不是每个乞丐都会长跳蚤的。”
    “人身上会长跳蚤?”尘钰难以置信。
    晴烟叹息,如今仙界大多是天生仙人,仙人后代又为仙人,故而仙丁兴旺。
    而这些个天生的仙人不曾知晓人间疾苦,只是空享一个“仙”的美名。
    “不说这些了,还是趁赶集人多,去讨点吃食吧。”晴烟一边说着便迈开步子往城郭走去,人间如何,疾苦为何,说一万遍不如自己体验。
    进城没多久,果然就遇到了找茬的。
    却也是几名乞丐。
    “喂,哪来的?敢到我们的地盘行乞?”
    话还没接一个字,就被一顿毒打。
    尘钰觉得这些凡人作恶,手中掐诀想要教训一番。略带温度的手将他握住,阻止他的行为,任由这几个乞丐拳打脚踢。
    “呸!”领头的乞丐骂骂咧咧,威胁道,“给你们三天时间滚远点,下次再看到你们,见一次打一次!”
    等到乞丐们走远,尘钰眉头紧拧,问:“仙友这是为何?白挨一顿打。”
    晴烟随意往墙上斜靠着,慵懒地晒着太阳,反问:“什么仙友?你是乞丐还是神仙?”从她一举一动间已然看不到那端正的女仙,真如一个邋遢自暴自弃的乞丐。
    他沉默一会,无奈摇头道:“是乞丐。”
    远处茶楼里的说书声徐徐入耳,且排解这一时的颓废时光,那说书人声情并茂地讲述一段“人间佳话”,可谓是荡气回肠、缠绵悱恻。
    正是九原山不语真人与魔族妖女私奔一事。
    “这位魔女,诸位却是知晓的。”说到节骨眼上,重重拍案。
    “啪——”
    折扇合拢,说书先生远指烬山:“正是咱们的邻居!”
    听了这故事才知晓,原来尘钰提及的魔尊是位女子,而那石板上的三月之期,不知是否还算数。
    茶楼里传出来阵阵叫好声,诸多艳羡赞美。
    好在先前长夜已经提及过仙魔两家的现状,让她此时听了不至于愤怒,而是一种麻木的无语。
    说书先生又一拍桌案,说:“可惜啊可惜,九原山竟有几名冷血的修仙之人,硬要阻拦此等美事,将他们二人拆开。不语真人无奈之下联手烬山魔尊,打伤了多名弟子逃跑,闹得门派不得安生,这一届的仙剑大会都没功夫去。”
    听到这边,晴烟不悦地皱起了眉,什么叫冷血的修仙之人?那叫栋梁,是正道之光。
    好,呵呵,好得很,竟还颠倒黑白了。
    -----------
    相和镇,有方医馆。
    清俊的医者正慢条斯理地收拾行囊,账房的管事跑来询问下个月的药材采购,惊讶道:“神医,你这是要去哪?”
    长衫沾满了药香,举手投足文质彬彬。
    青岩轻笑理了理长衫,说:“听闻九原仙山有灵丹妙药,我行医遇到难题,想着也不算远,便去请教些许。”
    “哦!九原山!确实是座仙山!”管事连连点头惊叹,眼中颇为遗憾,“你这一走,我们找谁看病呢?”
    “需我治的,不在此间。我不治的,人间的大夫都能治。”
    青岩临走前把一些医书交给了当地的医者们,希望他们能好好钻研,悬壶济世。
    医者们原本对这位神医颇为不满,人人都赞颂神医,完全忘记了在神医没来之前是他们在治病救人,却没想到才多久,他就要走了,还将医书相赠。
    这等气度,他们是佩服的。
    他们也没有辜负青岩的期望,钻研医书,广收门徒,要将绝妙的医术发扬光大,愿再无被疾病困扰之人。
    不过五六年,相和镇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医镇”,凡有志学医者,皆来此地拜会。凡有疑难杂症不得解的病人,也都来此地求医。
    一名身穿锦绣罗裙的女子在小镇前伫立,她理了理衣饰,带着一抹轻蔑的笑容缓缓走到镇子里。
    “这位公子,请问,有方医馆怎么走?”女子声音细柔,很是好听。
    “哦!有方医馆啊!我带你去!那可是神医度人之地,咱们这相和镇能有今天的繁荣,全靠神医恩赐!”被问路的男子颇为积极,亲自将人带到了医馆前。
    “多谢了。”
    她面上带笑,很是客气地道谢,随后踏入医馆之中。
    一名长着八字胡的掌柜望了眼门口,被女子的美貌吸引,出来迎接问:“姑娘是来求医……还是来学医的?”
    女子掩口而笑,说:“我是来寻青岩大夫的。”
    “啊?”掌柜挠挠头,说,“这……他五年多前就离开此地了。”
    “他去哪了?”
    “说是去九原山求仙问道了。”
    “求仙?问道?哈哈哈哈哈,可笑,他求什么仙,问什么道。”女子原本温和的脸色此时变得狠厉无比,一道凶光射向掌柜,嘴角扯起一抹恶劣的笑,问,“他就没有留个保命的东西给你们吗?”
    掌柜不明所以,说:“神医留了诸多医书,此乃救人之物,远比自保之物要更珍贵。姑娘此话,又是何意?”
    女子走到堂中,随意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抬首冷漠道:“他教你们治病救人,我不一样,我和他……恰恰相反。”
    一片火海,埋葬五百医书,天下名医,尽丧命于此。
    白色的帕子擦去手上的碳灰,女子冷漠地看向九原山的方向。
    根据晚了五年的信息去寻,永远跟不上步子。她将帕子往地上掷去,猩红的眼中尽是不甘。
    “种因得果……这一切都是你的罪过,终有一日,你会认输的。”
    第14章 抢来压个寨
    青岩离开相和镇的时候只背了一个简单的行囊,徒步往九原山走去。他只是一名医术有成的医者,不是仙门的修仙者,故而不会腾云驾雾,也不会御剑飞行。
    九原山离相和镇并不算远,就算徒步过去也不过半月路程。
    他站在路上突然回头看了眼相和镇,心中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时间说不清道不明。
    途中经过一个小镇,听到镇上百姓们也在讨论不语真人与烬山魔尊私奔一事。青岩到馄饨铺坐下,点了碗馄饨听他们闲聊。
    清晨的温度不算太高,一揭开锅子便是腾腾热气,店主的脸被扑得通红,欢喜地下馄饨做生意。
    只是,与他脸上洋溢的喜悦所不同的,是店铺上悬挂的白布条,整条街道都是如此,像是有什么权贵办丧事。
    “害,不是我说,如今谁不想当神仙呀?逍遥自在,本领高强,身边所识都是俊男美女。可惜,我要是没这一脸麻子,兴许就去仙门试试了。”
    “嘿哟,你少做梦了,没了麻子你也长得丑,那些个仙门选拔脸面第一。唉,其实我觉得吧,这也不合理。就拿咱们镇的范老爷来说,平日里乐善好施,帮老百姓办了多少的事实,岂不是比神仙庇佑真切?”
    这话似乎是说到点子上了,边上一人拍桌怒道:“先不说平日里供奉的那些,九原山修仙大门派离得又近,上次天灾大旱也不见他们降尊施福,还是范老爷放的粮。”
    一名工匠将馄饨汤一饮而尽,放下说:“修仙?他们忙着修仙,哪有空管我们死活?”
    “可不是嘛。”一人附和道,“每一届收徒大会都是挤满了人,早半个月就去候着,农活都不管了,唉。”
    那工匠投去一眼鄙夷,讽刺道:“你年轻的时候也很积极,如今倒笑话起别人来了,因此被你娘追了一条街打,咱们可记得呢。”
    “……”那人尴尬咳嗽两声,僵着脖子说,“别怪我说话难听,大家嘴上嫌弃,心里不都是嫉妒着吗?怪自己没有修仙的机缘,更没有轰轰烈烈的感情,你要是不语真人,是愿意来人间看一脸苦相的凡人,还是和妙人儿朝夕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