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作品:《幸福不打烊》 (14)
九月到了,暑假结束,才刚开学的第一堂国文课班上就闹哄哄的,每位同学拼命的和邻座分享暑假去了哪里玩,吃了什么美食,交了女朋友…。会引起这个话题全是因为,国文老师的第一堂课要大家交一篇作文,题目是「长假」。国文老师就把题目写在黑板,自己就坐在讲台上不知道写些什么,也不管班上秩序,只要求下课前交出作文即可。
坐在位置上,右手托着下巴,原字笔被我夹在人中上,眼神失焦在前方的黑板,回想起这个暑假的回忆全都是吴筱慧、林盈昕和家扶学园。吴筱慧没事就会拉着我去学园做义工,如果没有见面的话,每天晚上八点,我都会固定登入即时通和吴筱慧聊天,这算是已经培养成生活作息里的一种习惯,这样的话题也会相当轻松,都是从当天发生什么事情开始分享,接着会聊起各自的往事,是我这种平凡幸福的家庭无法体会的际遇。
她说在她上国中以前,是住在桃园復兴乡的角板山,光听地名没学过地理都猜得到,那都是山路的偏僻乡下。在就读的国小里,有组一支不怎么有名气的田径队,每年都会代表学校出去比赛,谁知道被派去比赛后让吴筱慧得名了,也不知道是谁拍了她在伸展与拉筋的照片,突然在网路上爆红,她不但凭着惊人的美貌和实力掳获所有网友的心,甚至让许多婆婆妈妈写信来学校表示希望能介绍给自己的儿子做老婆。想不到学校的田径队第一次上新闻不是因为成绩太好,而是因为吴筱慧才貌出眾。
当吴筱慧拿报纸给我看时,我开玩笑的说:「哇!你以前的皮肤好黑,你是吃什么才变得现在这么白啊?」她气得十分鐘不和我说话。
在她小时候,一家人原本是住在嘉义山上,爸妈都是原住民邹族,我真的无法想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会光着脚在山里跑来跑去的。后来一家人因为工作,所以才搬来北部,搬了三次家,她还是最怀念住在角板山的时光,那时候是最纯真、最快乐的时候。但有一次,不小心和朋友玩太晚回家,妈妈一气之下就把她关去姑姑家的仓库,那里早就没住人了,不管她怎么哭哭啼啼的都没用,到了晚上肚子饿、眼泪也乾了,周围一片漆黑万分寂静,爸妈没来接她,她自己鼓起勇气一个人走10分鐘的山路回家,遇到没有路灯的路段,就是大吸一口气,牙根一咬往前奔去,就这样心惊胆跳的回到家里。从那之后,到现在都害怕黑,晚上睡觉一定要开盏小夜灯,如果不是在自己的家,也会不敢自己一个人洗澡或待着。
「别怕,我会陪你的,嘿嘿。」我听完后,做出结论。
结果她传了一句「变态」之后,即时通就下线了。
她是不是误会我的意思啦?我只是说如果怕黑,我会陪在身边而已,并不是要陪她洗澡啊!莫非是我后面的「嘿嘿」感觉太下流了?真是的!
她说她国中的时候,隔壁坐一位讲话很好笑的男生,成天在学校就一直耍白痴逗她开心,家境似乎还不错,平常没事就会送她小礼物、项鍊、耳环…等,一心想追求她,但她一直把礼物退掉没有答应。直到她生日那天,班上的同学纷纷都送礼物、卡片给她,男生也藉此说:「今天是你生日,所以这个礼物你一定要收喔!」她这才第一次收下那位男生的礼物,是一瓶jeannelanvin的香水,粉红花朵与莓果的香味,性感中带点甜美,女孩的俏皮与女人的抚媚。她第一次收到这样的礼物,虽然表面上是像平常那样道谢,但内心确实有被感动到,从那之后两人的互动变得有些曖昧,每天晚上都会讲电话,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某一个放学后的黄昏,这男生竟然就趁着一个过马路的机会,牵起吴筱慧那冰清玉洁的手,成为世界上第一位牵她手的男生。那时吴筱慧真的非常害羞,不敢立即把手抽走让男生尷尬,只能假装镇定的一直走。
「后续发展呢?」我问。
「我一直没有答应交往,后来国中毕业后,我们偶尔还是像朋友一样去吃饭、逛街,但生活没有交集就慢慢失联了…。」吴筱慧的语气竟然有点帐然若失。该死啊!竟然让这小子先碰到吴筱慧的小手,要是被我看到一定先挑断他的手脚筋。
就这样,从各式各样的话题,来加速累积对彼此的了解,我对她的好感也逐渐上升,现在我和她已经变成无话不聊,而且能互相开玩笑的朋友了,但这也谨此于朋友关係。照这个样子进行下去,万一我和吴筱慧之间就直接从普通朋友昇华到好朋友的情谊,这可是比那位至少还牵过吴筱慧小手的男生还悲惨。
下课鐘声响了,结果我的作文一个字都没写。
※我不想在爱情里交白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