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总掉毛[末世] 第29节
作品:《我男友总掉毛[末世]》 “这回帛老板可高兴了,这是珍贵的‘猫兽人’啊!”
背着楚惜的大个子说:“可不是,末世以来,普通人渐渐活得越来越艰难,一些不甘心做重劳力的,开始倒贴强大的异能者,更有不少人做起了皮肉生意。可是咱们金瓯城的异能者普遍异能等级高。”
大个子把袋子往上颠了颠,继续道:“那方面的‘能力’就更高了,普通人哪儿承受的住?”说罢一行人凑趣地哄笑起来。
一人附和:“是啊,说起‘兽人’,咱们帛老板是第一个吧?”
大个子低声道:“现在帛老板自己不干了,一会儿见了,你别说漏了嘴,惹他不高兴!咱们还指着帛老板多出点脑核呢。”
“你们说,这一个能卖多少?”
楚惜听到“帛老板”的大号,心中反而落下一块大石,原来不是去“白金宫”。
但帛老板的凤凰台也不是什么安逸地方,“凤凰台”乃是金瓯城内最大的妓馆,那位“帛老板”也不是个简单人物,一个强行变异的普通人,居然在金瓯城里混得风生水起。
大个子道:“至少这个数!”楚惜不知自己究竟身价几何,那个提问的人倒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么多!”
“黄毛”道:“你以为呢,这可是‘猫兽人’!最难变异的品种!不说这些,就单看他的脸蛋、那大长腿、那圆屁股……”他似乎把自己说得兴起,吸了口口水,继续道:“这回的佣金你们可……”大个子打断他:“行了老黄,答应你的不会忘。”
另一人大概是新入行的,还没从震惊里反应过来,久久才问:“这么贵,帛老板为什么不自己买漂亮的普通人,再喂他们吃‘兽丹’?”
所谓“兽丹”其实就是变异动物脑核中除去能量体以外的某一部分,普通人吃了有一定几率变得体力更强,同时身体也更柔韧,最重要的是,相当一部分人的外貌也会发生变化,因此长出兽耳,或是兽尾,是“兽人”的一大重要标志。
楚惜已经不是第一次被错认为“兽人”了,他自己也知道这身类似“唐僧肉”的异能,实在奇怪,可自己并没有吞吃过“兽丹”,即使变回了人,也依旧收不回耳朵和尾巴。
“哪有那么容易?”大个子继续跟他们科普,“别说‘猫兽人’最难变异,就连成活率最高的‘兔兽人’,活下来的也不足百分之三,帛老板生意做的再大,也没有胆子杀那么多人。”
“对了,帛老板是什么种类的兽人啊?”
“好像是野鸡。”
“啊?那不是要长出条鸡尾巴?这可怎么办事儿啊?”
又是一阵哄笑,楚惜却是镇定下来,“凤凰台”的守卫与“白金宫”自然不及耳同日而语。
“兽人”们普遍只是改变了形态,比如数量最多的兔耳兽人,除了身体承受力有一定的强化,更多的只是碰巧迎合了某些恶趣味罢了,并没有攻击力,同时进化出能力的兽人更是凤毛麟角。
熙熙攘攘的嘈杂环境渐渐清晰起来,大概是进了金瓯城,小贩叫卖的声音此起彼伏,各种变异动物的皮毛、脑核、药丸,甚至是丧尸的尸油都能成为商品。
楚惜听着这些喧嚷的讨价还价,恍如隔世,的确,只有金瓯城才有这样的规模,楚惜记得,末世五年之后,连奇虾的脑核都已经流入市场,成了最贵重的奢侈品。
不知走了多久,楚惜才终于被人放下,布袋子之下是坚硬地板的触感,异能依旧空空如也。
“你们送的正是时候,听说这一次戒严的时间要提前,这会儿城门的守卫都增多了,全是三阶以上的异能者。”“提前?为什么啊,不是每年的五月吗?”
“谁知道,说是这次丧尸又大面积进化了,也不知道那些东西究竟是怎么回事,就盯着咱们金瓯城。”“也许这里人多?”“远的不说,净土城的人多不多?也没见他们苍蝇似的盯着。”
……
难道是丧尸潮?难怪城门外那样冷清,可上辈子并没有听说丧尸提前围城的消息,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布袋陡然打开,相比于布袋内长久的黑暗,突如其来的光亮令楚惜一时难以适应,他微微眯了眯眼睛,才看清眼前的男人。
男人滑腻的声音响起:“还真是上等货色。”
正是“凤凰台”的老板本尊帛君,帛老板并没有传说中的鸡尾巴,头顶也是干干净净,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只是一张脸雌雄莫辩,狭长的凤眼带着点烟花地特有的风情,是怎么也抹不掉的。
帛老板上下打量楚惜,目光是毫不掩饰的兴奋,楚惜被他盯得汗毛直竖,后知后觉地扯了扯衣角——他还没穿裤子,好在左宁的衣服够大,可楚惜还是警惕地退后了一步。
“帛老板,咱们没骗你吧?这样的货色,整个金瓯城都找不出来第二个!更别说还是猫兽人了!”
帛君痛快道:“成交,阿九,带他们去结账。”
“大个子”等人都是喜不自胜,“黄毛”走得最慢,似乎舍不得离开,楚惜与他的目光对上,似乎要把这个害得他最终进了金瓯城的罪魁祸首刻画下来,“黄毛”突然觉得那琥珀色的漂亮眼睛里有一闪而逝的杀意,可最终还是晃了晃脑袋,自己大概是想多了。
帛老板捏了捏楚惜头顶的猫耳朵,满意道:“是个雏。”楚惜早听说过“凤凰台”的帛老板有一门“慧眼识人”的特殊能力,没有兴趣多问,只不大舒服地抖了抖被捏了一下的猫耳朵。
帛老板的声音依旧带着点滑腻的笑意:“别怕,现在的世道能活下来是首要的,猫兽人啊,你还是第一个活下来的,怎么流落到郊外了?”
楚惜眼珠一转,搪塞道:“我吃了那东西,昏过去了,再醒来人就在城外了。”凤凰台不敢明目张胆地用兽丹“草菅人命”,不代表其他人不会见钱眼开,拿相貌姣好普通人的性命赌博,换取脑核,这向来是条不成文的‘潜规则’。
帛老板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倒没打算深究:“你叫什么名字?”
楚惜脱口而出:“楚……丸。”帛老板吩咐手底下的“大茶壶”:“带着小丸洗个澡,打扮打扮。”他顿了顿,“住在‘上九间’吧。”
不得不说,作为金瓯城内最高档的娱乐会所,凤凰台内的确称得上金碧辉煌,甚至比涂老大的“白金宫”还要富贵些,当然“白金宫”可没有这么重的脂粉气。
这里亭台楼阁,修建得颇有些复古味道,小拱桥下的变异荷花见到人就吐水,对面一个穿着薄衫、香肩半露的“兔女郎”惊呼出声,骂了句脏话,楚惜才发现那是个男人,登时掉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位“兔女郎”远远地也注意到了楚惜,目光有些不善:“他就是帛老板亲自去接的新人?”
第52章
楚惜跑了一路, 又被闷在布袋子里, 的确有些狼狈,两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为他准备好了洗澡水, 楚惜态度坚决地拒绝了她们“伺候”他洗澡的要求。
木质的大号浴桶里水汽氤氲,只是画蛇添足地撒了一层玫瑰花瓣, 楚惜胡乱将那些花瓣扔出去大半,踏进桶里, 热水包裹住全身时, 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
异能还是没有恢复的迹象,楚惜叹了口气, 既来之则安之, 早在“大茶壶”带着他熟悉环境的时候,楚惜就套出了帛老板的打算。
自己是罕见的“猫兽人”,凤凰台花了大价钱买下, 必定要待价而沽,大造声势,等强大而富有的异能者们蜂拥而至的时候,再赚个盆满钵满。
而“造势”的时间要持续一阵子, 这期间, “凤凰台”不失为一个恢复异能、养精蓄锐的好地方。
何况整个金瓯城处于备战状态,本就固若金汤,连只苍蝇也飞不出去,而自己顶着一对猫耳,又拖着条长尾巴, 无论是出城亦或是在城内“隐居”,都太过显眼,早晚要离开这里的,所谓“大隐隐于市”,既然无法离开,城门开放前还是该找个安全的藏身之处。
楚惜干脆把全身都埋进了水里,只露出个湿漉漉的脑袋,多久没洗过一个惬意的热水澡了?末世以来,他倒是以猫的身体被左宁按在水里强行洗了几次。
想到左宁,他神色暗了暗,此时左宁丢了猫,不知会不会四处寻找?找不到也就罢了吧,毕竟……只是只猫。
说来两辈子以来,离所谓的阴谋和痛苦最远的时刻就是做只毛团,上辈子的郑和歌还不是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可得知他的血堪比“唐僧肉”,能治愈重伤,甚至能安全提升能力后,立即翻脸,不止是他,周围所有的面孔都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左宁该和他们不一样的。
楚惜相信左宁,却止不住地害怕,不小心回忆起丧尸噬咬的痛苦和无止境的割伤皮肤取血,那些贪婪的面孔便会惊得他一身冷汗。
楚惜晃晃脑袋,试图把令人不愉快的回忆清除掉,左宁很快会忘掉他,一只猫而已,“无根阎罗”向来冷血冷情,独来独往也能过得很好。
左宁现在应该已经顺利度过了“进阶期”,成了金瓯城内也屈指可数的“五阶”异能者了。
依着他对丧尸嫉恶如仇的性子,这次围剿丧尸群,也应该少不了他的身影吧?楚惜裹在大浴巾里滚了两圈,擦干了自己,心不在焉地套上衣服。
可走到等身穿衣镜前时,却一下子愣住了,左宁那件不合身的外套已经被他小心叠好,收在一边,可这是什么玩意?
楚惜瞪着镜子里又一个“猫女郎”,猫耳长尾也就算了,这件半通明的‘战袍’,完美勾勒出楚惜的细腰长腿,像是刻意柔和了线条,显得男女莫辨,楚惜有些不忍直视地把那件衣服脱掉,复又套回了左宁的宽大外套。
他打开房门,拎着那件手感丝滑的新衣抗议:“至少要给我一件正常衣服吧。”
“大茶壶”很不理解:“这是帛老板吩咐的,做工考究,价值连城,连‘紫兔’都只有一件,你一来就给了你……”
“什么‘紫兔’‘红兔’的,这也太离谱了。”楚惜抖抖衣服,“除了摸起来跟塑料不一样,我还以为这是雨衣呢!”
正在这时,之前遇到的那位“兔女郎”不知什么时候飘了过来,冷笑一声:“人家不稀罕,就别勉强了。”说罢“砰”地一声关上了隔壁的房门。
“大茶壶”倒是对“兔女郎”唯唯诺诺,楚惜见他一身紫衣,心中了也明白了,这位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凤凰台头牌紫兔了吧?
倒是长了张乖巧的脸,可惜脂粉气太重,又有些尖酸刻薄,楚惜到底为自己要到了一套“正常”的衣服,帛老板也紧锣密鼓地开始为新晋摇钱树造势。
另一边,赶着关城门前进了金瓯城的左宁却一路一言不发,白恺年只道他的猫丢了,心里不痛快,至于那个凭空出现的猫耳少年,心中存了些疑惑,却没有不识相地触左宁霉头的打算。
两人都是沉默地走在熙攘的大街上,要说繁华,净土城的集市与这里不相上下,只是金瓯城的贩卖的东西更加五花八门。
多肉植物摊子上,小贩每隔两分钟就放出一只变异瓢虫,五彩斑斓的甲壳非常显眼,这种瓢虫见到人就会往肉里钻,非常难缠。
一株“桃美人”倏然伸长了肥厚的茎叶,舌头一样把瓢虫卷走,“吧唧吧唧”嚼得香甜,小贩便会喊一次“能防蚊虫!只要十枚红色脑核一盆!”
白恺年被这里的物价吸引了注意力,要知道,十枚红色脑核在净土城可是一大笔钱。再往前走,便能闻到路边烧烤变异蜥蜴串的香味,而号称可以安全升级的“超级进阶药丸”门店外聚集着不少异能者,夹杂着“骗子”“别让他跑了!”,以及老板期期艾艾的解释声。
就连路边骨瘦如柴的乞丐也比净土城要多些,有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大声背诵古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被他妈妈狠狠给了一巴掌:“不许胡说八道!”
幸存人类规模最大的基地,似乎远没有看上去那么歌舞升平。左宁却没有心思忧国忧民,他步履匆匆,目光一直不停扫视,白恺年道:“宁哥,虽说咱们在城外找过了一圈,可是地方那么大……也许丸子还在外边,不如等戒严撤了再出去看看。”
左宁却是摇头:“他在金瓯城内。”
白恺年不知左宁哪里来的自信,却冷不丁见到前方毛绒绒一大团东西从阴影里闪出来,伴随着一声“喵”,两人都齐齐看了过去,果然不是“丸子”,却也是熟面孔。正是那只大布偶,布偶的新主人是个中年男子,见到左宁似乎很激动,“无”了半天才叫对了左宁的名字。
原来现在坐得起火车的大多都有些身家,不止他们,这一位也遭遇了打劫,所以跟同伴走散了,中年男子劝左宁:“猫都是奸臣,养不熟的。”发现把左宁的脸色劝得愈发难看,才讪讪地离开了。
左宁倒是自言自语地重复了一遍:“养不熟吗?”
而短短一天的时间,“无根阎罗”来到金瓯城的消息也不胫而走,“白金宫”内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正把玩着一团噼里啪啦的球形闪电:“你们怎么看无根阎罗?”
回答他的是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男人,他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穿着打扮轻松休闲,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可眼角眉梢都透着精明,身上总有一股若有若无的特殊香味,正是与左宁等人在通往净土城必经之路上相遇的那一位郑和歌。
郑和歌道:“那位‘无根阎罗’我见过,实力的确不容小觑。”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道:“双自然系异能者又怎么样?他能升到几级?”
郑和歌冷笑一声,语调阴测测的意有所指:“自然系异能者当然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魁梧男子下意识地看向坐在主位的男人:“涂老大,我不是说你……”
涂承目前是六阶雷系异能,是金瓯城乃至全球所有异能者中战力第一位的。
而窦心远却是唯一一个达到七阶的异能者,他虽是力量异能,可到了七阶也有了质的突破,或可与涂承一战。
涂承笑道:“老窦,你不用这么紧张。”涂承的笑容总是让人摸不透,郑和歌总觉得涂承在听到“无根阎罗”之后,便已做了决定,问他们不过是在闲谈,或者说考验。
这位老大不但战力强大,还料事如神,说起来,金瓯城如今的规模,早在末世伊始便有了雏形,而他和窦心远也早早地被涂老大收入麾下,窦心远迅速升上七阶,涂承功不可没,而自己升到五阶便被涂老大制止了。
郑和歌道:“前一阵子‘无根阎罗’击杀七阶奇虾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净土城的老陈不是跟咱们通过气了么?可惜了老陈,那个左宁果然不是个省油的灯,涂老大,我看,还是趁着他不成气候,先……”他比了个手势,“做掉,以绝后患。”
涂承却是哈哈笑了起来,拍了拍郑和歌的肩膀:“小郑啊,你的心思我懂。我向来主张四角齐全,咱们金瓯城只有你和老窦两位执事,人手实在是不够。”
郑和歌还要再说什么,涂承却是敛起了笑意:“我是真起了爱才之心,不管怎么说,先把那位‘无根阎罗’请过来我看看,城外对丧尸的监控怎么样了?”
窦心远道:“估计一两天大部队就到了,这次的进化程度至少是五阶。”
涂承不堪疲惫似的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没完没了的,真是烦人。”郑和歌附和:“是啊,丧尸们怎么就盯上了咱们呢?”涂承道:“精的跟猴儿一样,有什么事儿能瞒得过你这个五感进化的异能者?别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
涂承摆了摆手:“我希望明天中午能和‘无根阎罗’共进午餐。”
郑和歌和窦心远都道:“这就去办。”
左宁和白恺年在城中寻找,并不是一无所获,他们得知了金瓯城特有的“物种”——“兽人”,提到“兽人”,金瓯城的男女老少或垂涎或不屑,却都是一脸暧昧。
而“凤凰台”这个令所有异能者心驰神往的温柔乡更是声名赫赫,听说他们那里新来了一个珍贵的“猫兽人”。
“凤凰台”的妈妈桑兼老板帛君打算在数日之后举办盛大的舞会,向金瓯城的权贵们介绍这一位新晋“小鲜肉”。说白了就是拍卖初夜,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可这也意味着那位“猫兽人”目前是安全的。
白恺年终于把自己的疑惑问出口:“宁哥,你说丸子是不是‘兽人’?”左宁的脸上看不出喜怒:“就算是兽人,也是我的猫。”
涂老大的请柬很快送到了左宁手中,烫金的铜版纸在物资稀缺的末世愈发显得奢侈,却也足见诚意。
而上面明明白白写清了只邀请左宁一人,白恺年对这突如其来的邀请有些担心,左宁却痛快给了信使答复,决定只身赴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