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走的秘密 第3节
作品:《被偷走的秘密》 她点了点头。“哥哥的母亲难产而死,在那之后,父亲才娶了我的母亲。”
“二十八岁也该成家立业了。”夏秋宜盯着夏漠看了一会儿,“想起来了,十年前,我去南京就是为参加你哥哥的婚礼。那现在他的妻儿在哪里……?”
她早料到夏秋宜会问起这件事。
“他妻子前些年去世了,没有子嗣。”
“你好像还有一个弟弟,是不是?”夏秋宜道。
弟弟。她禁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四年前,他溺水身亡。”她轻声道,她很想再补充一句,这只是那些警察的说法,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
“溺水身亡?他几岁啊?”
“当时他十岁。”
“真可怜哪……”
夏太太唏嘘道。
哥哥在朝他们这个方向望。
“我记得,二爷爷是五年前去世的。”夏秋宜道。
“是。”
“那二爷爷去世后,一直是你哥哥在经营当铺吗……”
“不,不是他。”夏英奇觉得有点难以启齿,她该怎么告诉别人,她哥哥这辈子从未正式工作过?她该怎么告诉别人,她哥哥从小到大就只是个书呆子,在外人看来,甚至是个寄生虫?父亲在世时,他靠父亲,现在他靠她。“他是学医的。”
她道。
“是医生?”夏秋宜有些不相信。
“是学过医,但他没开过诊所,也没去过医院,他只是在家里看书,有熟人得病,他就帮忙治一下。”
“他会给人看病吗?”夏秋宜又问。
夏英奇点了点头。
“他学过中医,也学过西医……”
“他这么能干,那为什么你们的父亲这么早就病故了?”夏春荣假装糊涂地仰头道,“他去世的时候应该是……”
“七十五。如果他不吃我哥哥的药,大概早五年就不在了。”夏英奇道。
“那他妻子呢?”
“她是难产死的。我哥哥想给她剖腹,但丈人不同意,硬是请来一个说是有经验的接生婆,结果……”
夏英奇轻轻摇头。
她记得嫂子落葬后,哥哥半夜挖坟,把尸体偷出来,之后的两年,他每天都跟尸体睡在一起。虽然他给尸体涂抹了他所说的“南国香油”,但还是有一股奇怪的气味在家里飘散。她记得那天,她趁哥哥不在,偷偷摸进他房间。当她来到床边,拉开被子,看见那具黑褐色的干尸时,顿时脚一软,栽倒在床边。当时父亲还在,这事自然瞒不过去,在父亲的干预下,哥哥最终很不情愿地把尸体运回了叛道”
“坟地,但自那以后,父亲就对他另眼相看。‘怪胎’、‘鬼附身’、‘不正常’、离经,父亲提起哥哥时,言语中总少不了类似的字眼。她明白,对于这个长子,除了希望他快点传宗接代外,父亲早就没了别的奢望。可现在,连这也不可能了。”
“我认识一些在医药局工作的人,也许可以替他找份工作。”夏秋宜道。
夏英奇心想,除非工作的地方只有哥哥一个医生。否则,干不了三天他就得被赶回家。这种事过去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
“过几天,我可以先带他去拜访我在医药局的两个朋友。”夏秋宜道。
她正想说几句客套话谢谢他,却见哥哥夏漠突然站起身,径直朝他们走来。
“哥……?”她用眼神问他是怎么回事,夏英奇知道哥哥能看明白她的意思。
夏漠没理她,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个信封。
“这是什么?”夏太太问。
“从她包里掉出来的。”夏漠的眼神扫过夏春荣。
“从我包里?”夏春荣一脸怀疑,随即一把抢过那封信。
扯去封口,拿出信只看了一眼,夏春荣就随手将信纸丢在了桌上,“什么玩意儿!”
夏英奇低头一看,不由得地吃了一惊。那居然是一封恐吓信。
“你丈夫周子安骗我钱财,害我破产,今日落在我手里,是他活该。三天内交齐10万元来赎人。若不然,你跟你丈夫永诀吧!”
署名是“一个可怜人”。
恐吓信用钢笔写成,字歪歪扭扭的。
夏秋宜脸色凝重,抬头问夏漠:“你说这封信是从她包里掉出来的?”
“对。就在你们坐下的时候。”
“那已经有半小时了。”夏太太讶异地看着夏漠。
夏漠耸耸肩。“我以为你们自己会发现。”他又转头问他妹妹,“我们真的要搬过去住吗?那好像是一个很可能会发生绑架事件的地方。”
她瞪了哥哥一眼。心道:如果我们有钱,我们当然不用寄人篱下!
“好吧,随便你。”哥哥看懂了她的眼神,马上让步了。
“我还是先打个电话给子安吧。马上回来。”
夏秋宜站起来抱歉地笑笑,起身离去。
“希望是一场虚惊。”夏太太道。
夏春荣冷哼一声:“我才不怕!不瞒你说,子安这工作,三天两头有人上门来找麻烦。这些穷鬼!赚了钱也不见他们说一个好字,亏了一点点就好像天塌下来似的,做生意哪有永远赚钱的?哼!”她发现夏漠在朝她笑,便冲着夏英奇嚷道,“你最好让他别笑了,要不然我可不客气了!”
夏英奇不想跟这蛮横的侄女发生正面冲突,连忙将哥哥拉到一边。
“得罪她没好处!”她小声道。
等哥哥坐回原来的座位,重新拿起之前看了一半的书,夏英奇才折返回来。
“对不起,他脾气有点怪。”她道。
夏太太回头看看夏漠,又看看她:“你哥哥平时都是你在照顾?”
“是啊。”
“那你父亲去世后,是谁在经营当铺?是你母亲?”
“我妈也照看过一阵子,大部分时候是我在管着。”
夏太太怜惜地看着她,“你真不容易,小小年纪,既要管家里的生意,又要照顾哥哥。”
“呵呵,辛苦是辛苦,管是没管好,要不然也不用跑到上海来投奔亲戚了。”
夏春荣拿出一把小扇子来轻轻扇着,“不是我说,当初要是你爹肯听我们子安的话,把钱拿去投资子安的项目,绝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哼,可是你爹啊!哼!”夏春荣阴毒的目光在夏英奇脸上扫来扫去,“听说你妈过去是金陵第一美人,男人想跟你妈喝杯酒,得花大把的银子,我看你也不太像她……”
“大姐!”夏太太道。
“我就是这脾气,想说就说。”
母亲过去是南京名妓,当年父亲为了迎娶比自己小四十岁的母亲,花了一半家产为她赎身。这件事曾遭整个夏氏宗亲的反对,但父亲却坚持这么做。这大概也是夏家的亲戚后来大多不与父亲往来的原因。
夏太太轻声道:“姑姑,大姐脾气直,你别往心里去。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你慢慢就会习惯了。”
夏英奇瞥了一眼夏春荣,后者正得意洋洋朝着她笑。她父亲从小就教过她,在口舌上占上风是最没意思的事。“做人就是做生意,看见你讨厌的人,不妨想想怎么从他身上赚钱。”
谁知道这位势利的大侄女会给她带来什么“利益”?至少现在看来,这女人是个空架子,虽然乍一看穿金戴银,珠光宝气,但有一半首饰都是假货。相比之下,衣着素雅的夏太太完全不同,光她手腕上那个通透的翠玉镯子就价值不菲,那两个翡翠耳坠,虽然有些年头了,也绝对是真货。
“你在南京念什么学校?南京也有女校吧?”夏太太岔开了话题。
“有是有,不过我没去过。”
说起这件事,夏英奇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一直很渴望自己能像别人家女孩一样去上学。唱赞美诗、学英语、跳舞、打网球、弹钢琴,她听说过的所有关于女校的传闻都充满了梦幻色彩,她羡慕那种生活。可是,她从小就只进过私塾,后来父亲虽然也请了一打先生教她各种技能,但她觉得跟那些上学的女学生比,自己还是矮了一截,就是个土包子。
“我女儿叫梅琳,虚岁十九了,现在在圣玛丽亚女校念书,今年夏天就要毕业了。”谈起自己的女儿,夏太太来了精神。这时,夏春荣却在旁边咳嗽起来。夏太太微微皱眉继续道:“我外甥女,也就是大姐的女儿,她比梅琳大二岁,跟你同岁,已经毕业了……”
夏太太不想多谈外甥女,话锋一转,又说起了自己的女儿,“梅琳已经订婚了,婚礼在明年五月举行。接下去的几个月,家里会非常忙,有很多事要做……”
“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做的,请尽管说。”夏英奇立刻接过了话茬,她也不愿意白吃白住,如果有机会做些事来补偿,她非常愿意。
夏太太微笑地拍拍她的手。“有你这句话就行了。”
说话间,夏秋宜快步走了回来。看他脸色,夏英奇就知道是虚惊一场。
“子安不在公司,但朱小姐说,他们刚刚通过电话。子安说晚点会去公司。”
夏太太松了口气。
夏春荣则冷笑:“我早就说了,肯定是哪个穷鬼在虚张声势!”
竺芳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从包里掏出菜单,她打算趁二太太去作身体检查的时候,再温习一遍晚上的菜单。今天是大小姐夏梅琳订婚后,她未婚夫第一次上门的日子,太太关照她,一定要把晚餐安排得像样些。
菜单是太太和她一起定下来的,一共十二道冷菜,二十道热菜,外加一个汤和三道点心。幸亏今晚请了三个帮佣,要不然厨房的刘妈和喜燕就算有三头六臂也忙不过来。
熏鲳鱼、红枣莲心、酱鸭、白切鸡、四喜烤麸、凉拌海蜇……
竺芳一边梳理菜单,一边回想着大小姐的这桩婚事。
半年前,那位章少爷第一次来家里玩,梅琳小姐见过他后,就变得神经兮兮的。后来还病倒了。一开始,没人知道她是怎么回事。后来有一天,章少爷再次光临,大小姐不顾自己发着烧,马上梳妆打扮下来见客,还穿上了她最喜欢的红旗袍。这下子,谁都明白了。
长着一张娃娃脸的章少爷,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能为自己终身大事拿主意的人。况且,他好像更注意表小姐希云。说实话,无论是身材、气质、学识还是为人处世的方式,希云小姐都远远胜过梅琳小姐。站在端庄秀丽,温柔大方,又会说一口流利英语的周希云旁边,夏家大小姐无论怎么打扮都像个傻大姐。
可那天章少爷根本没注意到梅琳的精心打扮。这让她非常失望。章少爷回家后,她开始乱发脾气,摔摔打打,还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拒绝出门,无论谁路过她的房门口,都能听见她在里面低声哭泣。谁都知道,她在为什么事烦恼。最后,还是太太敲开了女儿的房门。母女俩在屋里谈了一个多小时,后来老爷和大少爷也加入进去。他们一家四口在梅琳的房间商量了一上午。
第二天,少爷带着一封信去了章家。三天后,章家老爷携儿子登门拜访。两个当家人在书房密谈了两个多小时。当天晚上,老爷在饭桌上向所有人宣布了梅琳跟章少爷定亲的喜讯。这桩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蟹粉狮子头、火腿鱼翅羹、蜜制火方、野鸭炖芋艿扁尖……
蓦然,竺芳发现菜单的背后好像有字。她把菜单翻了过来,迅速扫了一眼,立即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知道你的秘密。明早10点新新戏院门口详谈。”
她的心狂蓦然跳起来。
我的秘密?我的秘密?这是指什么?难道是那件事?
除了他,还有谁知道这件事?
二太太王银娣正从内室出来。
“哎哟,芳姑,你是怎么啦?一个人傻站在这里。”银娣讶异地看着她。
她这时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站在了医院的走廊上。
“孩子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