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第1节
作品:《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本书由 云浅落叶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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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作者:张早更
文案
从亡灵界穿越到现代的骷髅领主白锦寅有个天赋技能——召唤骷髅!
然而召唤来的全是骷髅狗,骷髅猫,骷髅鸡等弱小存在。
他歌声带着灵魂波动,唱的人尿意滚滚死去活来。
骷髅领主变身灵魂歌手,拎着吉他开了嗓:我想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各地去浪一浪!
谈恋爱亲亲抱抱就可以性冷淡受vs新一代望妻石,西装白衬衫攻
内容标签:强强 娱乐圈 异能 重生
主角:白锦寅
作品简评
一代传奇歌王易晖被害变成了骷髅领主后重新回到了人间,他有一个十分厉害的技能,就是可以召唤骷髅,而这些骷髅实际上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恐怖,反而给人一种很可爱的感觉,他重新开启歌唱生涯,声音中带着神奇的灵魂波动,可以唱的人死去活来……本文作为一篇娱乐圈文,写了一代歌王重生之后和前生恋人的曲折爱情故事。白锦寅失去了记忆,对人情世故几乎不懂闹出了很多笑话,而恋人秦松在认出之后倾尽全力去帮他,两人一个呆萌一个稳重。爱一个人就爱他的一切,且看爱情是否能够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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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唱歌的骷髅将军
亡灵界没有时间一说,永远是无穷无尽的灰色和黑色,即使月圆之夜,最多也就像浓稠夜色中多了只萤火虫精,屁点大的光亮近似于无。
这里没有阳光,没有雨,没有一年四季,只有无处不在的杀戮和吞噬。
贫瘠的大地上白骨累累,只盛产一种植物——鬼脸菇,每当风起时,数以千万计,大如磨盘,小如硬币的众蘑菇便纷纷低低吟唱:嘘嘘~~嘘~~
听起来直击灵魂深处,让人尿意滚滚!
好在这里的居民大都是没有意识,没有记忆的骷髅和僵尸,不然整个亡灵界说不定能汇聚出一条尿河。
智慧和记忆只有高等生物才有,比如黑骑士,最低层的骷髅和僵尸只有靠着吞噬进化成骷髅领主或者僵尸王才能想起前生,就像从猴进化成人一样,至此才有了自我意识。
在某一隅,生活着一位有些古怪的骷髅领主,自称白将军。
他不像别的领主一般整日忙着扩张领地,吞噬灵魂之火壮大自己,而是安静的像块风吹不动的石头,喜欢发呆。
原因是这位白将军没能像别人一样有前生记忆,甚至不知道是怎么来到的这里。
为此他很羡慕两位邻居,左边的是个女僵尸王,叫美莉娅,进化后想起自己原来是位高贵美丽,艳名远播的皇家公主,她为此刻丑陋的模样嚎叫了整整一百天,而后诞生了一个爱好,每日找来颜色不同的骷髅头,用爪子细细雕刻成或含苞待放,或绽放盛开的花朵,挂的满头满脸都是,远远看去,她腐烂的只剩肉丝的身体百花绽放,活像个阴森恐怖的花圈。
右边的同是骷髅领主,据他自己说前生是个有着宏大理想的哲学家,为了让文明在这个不毛之地落根发芽,他发明了一种计时方式——每过一天就在领地上插一根白骨。
从白将军醒来的那天起,已经插了整整一千根,也就是三年的光阴。
三年来,他和两位邻居关系处的很是融洽,甚至在某个大风起兮的夜晚,对着天上一轮血月磕头拜了把子,美莉娅为二姐,他最小是为三弟。
在杀戮无处不在,残杀恶斗的亡灵界,三人和平相处实属少见。
这一日,白将军如往常一样,以个蹲坑的姿势思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目光所及处,胯下花生米大小的一撮。
只有他自己知道,虽然记不起前生,但脑子中有很多莫名的记忆,比如一些光怪陆离的画面和古怪的歌曲。
他忍不住抬起头,迎着无尽的灰色天空张开大嘴引颈高歌:“abcdefg,,hijklmn,opqist……i can my abc。”
这是其中最古怪的一首曲子,音节单一,据一位曾经见过大场面的僵尸讲,和巫妖施法时吟唱的咒语很像。
所以,他前生莫非是个魔法师?
而这段曲子难道是禁咒?
抱着这个念头,他生怕日子久了遗忘,每天都要唱那么几次。
一曲唱罢,正欲再来一首之时,白将军忽然警惕的向远处天空看去,那里有一个黑点正急速飞来,眨眼之间,黑点越来越大,它面目狰狞,双翅快速扇动,仰天发出声闷雷似的尖唳。
是骨龙!
骷髅领主虽称为领主,却只不过是最低级骷髅的进化版,就像搬砖工人摆了个小摊卖麻辣烫,只能算是个体户小老板,和真正的集团ceo总裁啥的压根不是一个档次。
来不及多想,白将军头盖骨的中灵魂之火猛然大亮,散布在四周的普通白骷髅,灰骷髅瞬间飞奔而来,以他为中心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与此同时向着右边的美莉娅一声大叫:“二姐,快跑!”
亡灵界杀戮无处不在,他虽然没有争胜之心,但并不意味着会任人宰割,骷髅领主的天赋技能是召唤一定范围内的普通骷髅为自己所用,此外说不清是模糊不清的记忆还是天性警惕,三年来,白将军在领地内挖了足足九十九道地洞,但凡有对付不了敌人就在众炮灰骷髅的保护下躲到地下。
拜把子之后,地道理所当然成了三人共同的逃难所,靠着这个,不知道多少次死里逃生。
一切发生的太快,骨龙以近似瞬移到速度来到了上空,二话不说吞出一道遮天蔽日的火红色龙息,美莉娅是僵尸王,尖牙利爪速度快是优势,她堪堪跑过来和白将军一起宛如两只受惊的野兔钻到地洞时,旁边前世是哲学家的骷髅领主才跑到一半。
地洞很深,每十多米会出现数量不等的岔道,除了白将军自己,估计蚂蚁进来也得迷路,往常时候,只要躲在里面,杀上门来的不论是强大的黑骑士还是魔法通天的巫妖无不恨恨离去。
然而今天,来者是亡灵界最为恐怖的终极boss之一——骨龙!
两人还未来得及为没能躲进来大哥担心,就发现了一个恐怖的事情——看似安全,弯弯曲曲的地道内不断有火红色的龙息涌进,虽然渐渐变淡,但两人的身体稍微接触便被侵蚀出一个个黑洞。
转眼间,美莉娅身上为数不多的腐烂肉丝滋滋作响,香味扑鼻,让人很想撒上点孜然,知道大限将至她仰天悲鸣:“父皇,儿臣去也,下辈子,我还要做您如花似玉的宝贝公主。”
亡灵界每天不知道有多少生物死去,又有多少新生命诞生,死亡对于白将军来说不是很恐惧的事。
唯一遗憾的,就是他还不知道自己是谁,来自哪里。
这是他在亡灵界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
一身晶莹如白玉的骨头架很快变成了渣子,最后,失去保护的灵魂之火慢慢熄灭,意识消失的白将军坠入到一个五彩斑斓的梦里。
高高的舞台中央,四周黑暗,唯亮着一束梦幻般的椭圆灯光,一名看不清长相的男子拿着话筒仰望星空低低吟唱:“夜阑静,秋月栏前满月明,红尘行,我心与谁鸣……”
台下,无数的听众如痴如醉,举起手机打开屏幕,不听闪烁的光点似银河降落在人间,有人叹,有人泣,有人忍不住高呼——
“易晖易晖易晖!!!”
“易晖,我们永远支持你!”
白将军迷迷糊糊想,难道这就是他一直想要知道的前世?
这之前从未在记忆中有过的画面宛如窗前偶尔飞过的蝴蝶,翩翩而来,随风而去,待想要抓住时却发现,它已无影无踪。
白将军睁开眼。
映入眼帘的不是地洞中黑色的泥土,而是——一张血肉俱在的女人脸。
难不成没死,而是被活捉变成了俘虏?
亡灵生物的身体绝大多数是森森白骨,有血有肉的只有极少数boss才能够做到。
有了这个想法他平下心来,身为骷髅领主,多少算是个小boss,傲骨多少还是有那么点的,就像大街上卖煎饼果子的小贩多少是老板一个道理,想要招安,一般的小公司看不上。
白将军直视着这位疑似大boss的女人,不卑不亢开了口:“阁下何人,将在下擒来做甚?”
然后,他头上挨了个不轻不重的脑蹦儿。
“阁下是谁?我是你亲妈白汝莲啊,你是不是发烧了?”女人说着伸手向着他的额头摸来。
头部是骷髅最最重要的位置,那里是灵魂之火所在,岂能任人随便抚摸,白将军大骇之下连忙阻挡,却发现软绵绵的使不上劲,胳膊抬到一半就垂下来。
更为惊人的是,他发现原本是一根白骨的胳膊,竟然血肉俱在。
这是……
接着他想起女人刚才说的话,亲妈?
母亲这个称呼对于亡灵界的生物来说就像埃塞俄比亚森林中黑黝黝的土著听到了防晒霜,遥远的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
那里最常见的关系是主人和属下,比如他和召唤来的众骷髅。
而因为身体生理原因,没听说过哪种生物能够繁衍后代,大家都是骷髅架子,比如他自己,生殖器只有花生米大小的一撮,别说圈圈叉叉了,含都含不住。
白将军茫然四望,四四方方的房间内灯光昏暗,一把蓝色吉他挂在看不出是白还是灰的墙壁上,离他不远处,敞开的窗户不时传来疾驰而过的轰鸣声。
这似乎和记忆中古怪的画面很像。
所以说,难道这里不是亡灵界,而是——人间?
他目光转向眼前满面担忧和关心,名叫白汝莲的中年女人,只见她个子矮小,齐耳短发,蒜头鼻小眼睛,黑黝黝的脸上星星点点的雀斑像是种了一脸芝麻。
若真是莲花的话,那应该是运气不好生错在旱地中,自小就营养不良的黑莲花。
白将军挣扎着坐起身看向窗外,明亮的街灯一盏一盏望不到头,高楼大厦林立,一轮金黄色弯月如钩。
和记忆中完全一样!
他手微微发抖,指着下面呼啸而过的汽车梦呓般问:“那,可是叫汽车?”
第2章 胸口碎大石
出于未知的原因,骷髅领主白将军死后没有灰飞烟灭,而是神奇的魂穿到了人间。
陌生的环境和离奇的经历,他一时不敢开口,在亡灵界危机遍布的三年,遇事冷静,隐忍和警惕生存的不二法宝。
好在这位长的像朵营养不良黑莲花的妇女唠叨不停,让他大概得知了现在的状况。
这具身体叫白锦寅,报名参加了某个歌唱比赛节目,认识了某位大佬,说是交十万块可以保证进入决赛,回家接连几天索要未果一气之下喝的叮咛大醉,醒来莫名奇妙身体就换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