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6)
作品:《[综武侠]保护我方小王爷》 哥,你还好吗?
哥,你还记得我们是谁吗?
哥,最近是不是政事太多了?你得劳逸结合,不能一直干活。
哥,你是不是嫌弃我光吃饭不干活,我错了,我回王府后立刻开始干活,你别把自己逼太紧。
赵明宁放下奏折,看着语无伦次的弟弟满眼疑惑,明钰还没睡醒?怎么说起胡话了?
宫九抿了抿唇,将快吓傻了的小祖宗挡在身后,问道,皇兄现在可是清醒的?
赵明宁:???
念个奏折而已,小家伙又没有回应,书房里没有外人,还不准我念叨几句了?皇帝陛下无奈的看着两个弟弟,他不就是话痨了点吗,平时找他们说话,一个比一个跑的快,现在趁儿子不会跑多说两句,等儿子会跑会跳了,肯定也是个见了他就跑的小祖宗,刚才明钰说什么来着,回王府?回什么王府?
赵明钰身体一僵,躲在宫九身后更不肯出来了,没有什么,就是弟弟刚才说错话了,不是什么大事儿。
赵明宁眉头一皱,说实话。
不说,我又不傻,你让我说我就说啊?小祖宗探出脑袋,做了个鬼脸扭头就跑,哥哥再见,哥哥勿念!
再见了哥哥,今晚他就要远航,别为他担心,他有快乐和智慧的桨~~~~
皇帝扶额摇头,阿九,我为什么会养出来一个傻弟弟?
不知道。宫九回道,然后淡定的提意见,有了明钰的教训,希望皇兄接下来带孩子能上点心。
皇帝看了一眼还在吐泡泡的儿子,叹道,放心,这次真的长记性了。
岂止是明钰的教训,眼皮子底下这么多教训,他可是真的仔细的不能再仔细了。
另一边,小祖宗小跑着回自己的寝殿,翻出纸笔气势如虹,先留信再出走,离家出走的套路他熟的很。
如果花满楼的小楼不够安全,他还有个备选的,只要他抱住玉爸爸的大腿,就算是亲哥也没法再把他抓回来。
星辰大海!!!小爷来啦!!!
第一百四十七章
*
初夏的清晨薄雾朦胧,送菜的马车哒哒哒走进宫门,将车上拉着的菜卸在御膳房,然后不紧不慢的出宫。
皇宫门口的侍卫天天都能见到送菜的人,检查的也没有太仔细,嬉皮笑脸的收了给他们买酒的钱,回到原位商量着换班之后去哪儿喝酒。
天还灰蒙蒙的,官道上人不多,马车哒哒哒踩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就这么一路出了城门,车夫谨慎的没有停车,一直走到城门五里外的林子里,才慌里慌张的将板车上的笼子掀开。
带着菜叶子的水珠之中,刚出生的婴儿在襁褓中伸手乱抓,身上的裹着的襁褓被蹬掉了大半,幸好现在不是寒冬,不然在里面待那么久,能不能活下来还说不准。
车夫小心的将婴儿抱出来,从车底下拿出一个布袋,给孩子换了干净的襁褓,然后才继续顺着官道往前走。
历朝历代的皇家都非常忌讳双生子,不管是中宫嫡出还是将其他嫔妃庶出,皇子之间都会有都有争权夺利的隐患,别的皇子还好,双生子的长相一般难以辨认,如果其中一个蓄意假扮另外一个,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所以天子也不愿意有双生子出现,如果有妃子产下双胎,孩子落地时就会让太医判定哪个小孩儿更强壮,而瘦弱的那一个,十有八九都会被赐死。
昨夜宫中有皇子降生,娘娘提前有预感觉得这一胎可能是双生,以防万一提前在宫外安排了接应的人,都是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皇帝觉得孩子可有可无,孩子的生母却舍不得辛苦生下来的孩子刚出生就被处死。
车夫看着似乎睡着了的小婴儿,叹了口气继续赶路,这么好的孩子,放在民间哪家不是放在心尖尖上宠着,可惜了。
官道的岔路上搭着简陋的茶棚,车夫抬头看看日头,翻身下车抱着孩子进去,茶棚下面只有两三张桌子,其中一张坐着两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一张只有一个带着斗笠的年轻人,只有一张桌子空着。
不过他却没有去空桌子那儿,而是直接朝两个人的那张桌子走去。
是这个孩子?中年人压低了声音,掀开襁褓看看里面已经睡着的小孩儿,沾着温水给他润了润唇。
车夫点点头,声音同样低的几乎听不见,这孩子不能养在京城附近,上面希望你们去江南或者塞北,离京城远远的,找个好人家将孩子养大。
他们的声音很小,就算旁边煮茶的摊主都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只是江湖中人耳聪目明,另一张桌子上带着斗笠的年轻人放下茶杯,将他们的话一字不漏的听了个遍。
*
王怜花最近很忙,他好不容易从危机中脱身,却被逼无奈要和沈浪一起出海,出不出海对他来说没什么不同,要办的事情已经办完了,留在中原也没什么意思。
可是他舍不得他这一身的本事就此埋没,就算自己不能再为江湖发光发热,总得留个传人来继承他这一身的本事。
沈浪那边催的急,根本没给他留机会仔细寻找徒弟,无奈之下,他只能将他的心血留给中原的友人,让友人来帮他找个衣钵传人。
李家一家子读书人,看人心性应该不会出差错,一年找不到就找两年,十年八年他也不介意,只要能给他找个挂名的徒弟就行。
他是千面公子王怜花,为了避免江湖上的人忘了他的存在,总得给他们留点念想。
他学过的东西很多,而且不光是会,一旦学就学的非常通透,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东西,他自己一个人就能全部学会,当今的江湖,他敢说他的本事是举世无双,至少明面上找不到有谁比他天分更好。
《怜花宝鉴》中有有毕生所学的武功,还有医毒易容等杂学,放到江湖中可以说是人人趋之若鹜的宝贝,但凡能学精一样,就能在江湖中聚起莫大的声望。
只要有秘籍在,江湖上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去争去抢,他对这种事情可太了解了。
沈浪催他催的厉害,从冬天催的春天,从春天催的夏天,他要是再不去海边,那家伙就得亲自过来抓人,无奈之下,他只能离开太原去海边。
只是没想到会在京城附近遇到这种场面。
一个刚出生的婴孩,不被家中所喜要送的远远的,估计又是后宅隐私,这种事情他听的多了,一般来说,这种被送出去的孩子都活不长。
以他对世人的了解,下人根本不会在意这种被主家远远送走的孩子的死活,要么直接将孩子杀了,回去编个瞎话复命,要么随随便便找户人家寄养,主人家既然将孩子送走,自然不会特意去查孩子过的怎么样。
寻常人家自己的孩子还不够疼,对亲生子还有亲疏远近,更不用说捡来的孩子了。
这小孩真可怜。
还好遇到了他。
*
江湖皆知,千面公子王怜花是当今武林独一无二的才子,惊才绝艳所学甚杂,不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医术易容术也极少有人比得过。
他会易容,也曾以女子的模样行走江湖,现在让别人相信他是女扮男装也不难,反正这些人要把孩子送的远远的,正好他要跟沈浪一起出海,这不就巧了。
于是,一个孤身在外的失独老母亲新鲜出炉,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出门在外女扮男装很是常见,听到他们要把孩子送走,一颗慈母之心无处安放,只想再抚养一个孩子聊以慰藉。
旁边桌上的三个成年人警惕的看着忽然开口的年轻人,待人掀开斗笠,露出那张清水芙蓉面,似乎觉得这人可信了许多。
长成这样,肯定不会是拐子。
身上的衣服料子很好,应该家境殷实不缺银钱。
独子夭折,收养了孩子之后会很疼爱,至少在第二个孩子出生之前,这个孩子不会失宠。
听说这些江湖人性子爽快,很少出现谁家孩子被虐待的情况,要不就给她?
几人面面相觑,凑在一起商量了许久,终于还是点头答应了那位女侠的请求,反正去江南去塞北去海上都没有区别,只要把孩子送走,他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这位女侠还不要他们的银子,看来家里是真的不缺钱。
只是一盏茶的时间,假装自己是女扮男装的王怜花王公子怀里就多了个沉睡的小娃娃,啧,跟个小猴子一样,真丑。
*
苏州码头,杨柳依依微风拂面,阳光灿烂,海水蔚蓝,海鸟轻巧的划过天空,海面波光粼粼,天高海阔格外宁静。
朝廷的海禁实行了好些年,对出海的船只检查极严,海上只有三三两两出去的渔船,眨眼间就只剩下天边一点,静谧祥和让人忍不住犯困。
近海的地方飘着几艘游船,船上丝竹管弦之声不绝于耳,时不时还有笑声传来,江南美人多,苏州城更是遍地的俊雅书生和婀娜美人。
街上车水马龙热闹的很,即便有海禁,岸上的商贾也不会少,江南首富花家就在苏州,有首富在这里,苏州城比江南的其他城池显得更繁华。
说起江南首富花如令,这可是个传奇人物,所谓虎父无犬子,花老爷生了七个儿子,各个都很有出息,不光容貌出众,还有几个考中了秀才,听说花家三子今年下场可靠,以皇帝的毛病,指不定还能让他得个探花回来。
花家是江南巨富,花老爷心善,也时常捐银子救济百姓,可惜上天无眼,花老爷最小的儿子前些天生了场病,醒来之后眼睛就看不到了。
花老爷四处求医问药,也没能将他们家小少爷的眼睛给治好,那么小的孩子,以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实在是可惜。
码头上没有几艘船,除了水手渔民之外更没有几个人会来这里,因此,站在那里的俊美青年显得格外惹眼。
沈浪耳朵微动,听着远处街道上的闲谈,靠在杆子上叹息不已,要是王怜花在,以他的医术,应该能把那小少爷的眼睛治好。
可现在问题是,王怜花那混蛋一直没有出现!
说好的年前就走,他把船都买好了,结果临到离开又告诉他舍不得他一身的本事,要把他精心写出来的《怜花宝鉴》交给可靠之人,让那人帮忙找个徒弟传承衣钵。
行吧,他也知道习武不易,学到王怜花那种程度更是不容易,让他留个念想也行,于是就把离开的时间往后拖了拖,年前走不了,那就年后再走,正好在岸上过个热热闹闹的元宵节。
苏州城的元宵节的确热闹,火树银花鱼龙舞,不比京城差,等他开开心心过了元宵节,把出海需要的各种东西装满了船,眼看着又到了越好的时间,那混蛋又说要和友人叙旧,要在太原多留几日。
友人?他有个毛线的友人?
太原李家世代书香,家里全是些和江湖不沾边的读书人,他上哪儿和那些读书人交朋友?真的不是胁迫人家只想拖延出海的时间吗?
沈浪气的不行,奈何王怜花的信写的实在是真情流露,他就是再生气也没办法,只能天天在码头上等着,看着旁边的渔船一艘艘出海,他自己的船却只能原地飘着。
望夫石都没他惨。
沈大侠吸吸鼻子,看着天边飘过的白云,感觉今天又是等不到结果的一天,算了,他不等了,等明天天亮,找个人帮他看着船,他亲自去太原李家抓人。
明明答应好的和他一起出海,就算把人打残了扔上船,他也绝对不会留那混账祸害江湖。
江湖的侠士们已经够惨了,柴玉关的毒计让江湖萧条许久,各门各派都有很多顶级绝学丢失,再放任王怜花在中原,那江湖算是完了。
纵观整个江湖,除了他沈浪沈大侠,根本找不出谁还能让王怜花收敛收敛,没办法,只能他多劳累些。
*
天边晚霞绚丽,沈大侠吐出嘴里的草茎,拍拍身上沾的灰尘,足尖一点落在船上准备休息,等明天一早,他就去太原把王怜花那个祸害给抓回来。
然而就在他钻进船舱的前一刻,眼角余光忽然瞥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让他头疼的是,那人怀里还抱了个枕头。
王怜花的易容没有人能看出来,不过他现在只是换了身黑色的衣裙,脸上没有动太多,只是用脂粉修饰的柔和了些,他本就长的好看,修饰过后更显得楚楚可怜。
沈浪和他多少年的交情,就是这人化成灰他也能认出来,看到王怜花穿成这样来到码头,头皮发麻下意识有种不祥的预感。
那混蛋不会为了给他找麻烦去抢别人家小孩儿,怀里抱的肯定是个枕头,枕头就枕头,他到底想干什么?
沈大侠身子僵硬的站在船上,看着高挑的黑衣女子走到码头尽头停下脚步,捂着胸口不祥的预感更强烈了。
船离码头不远,运起轻功就是眨个眼的功夫,你倒是赶紧上来啊!
有什么事情咱们关起门来悄悄说,别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象,他真的丢不起这个人。
柔弱的黑衣美人抱着孩子,站在码头上看着飘在那里的船,双眸含泪泫然欲泣,沈郎,你真的要和那狐媚子一同出海潇洒,不顾我们娘儿俩的死活吗?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沈浪摆手摆的飞快,他太熟悉这个大魔王了,每当这家伙作出这样的模样,他都得跟着倒大霉。
天色渐晚,出海的渔民满载而归,三三两两的准备回家,这会儿看到有负心汉欺负妻子,正义感上来都围在了王怜花身边。
夫人,这船在码头上停了好几个月了,上面真的是你家夫君吗?好心的渔民看上船上大惊失色的沈大侠,再看看女子怀里抱着的孩子,有些不忍的说道,天凉了,孩子吹不得风。
多谢这位大哥,那的确是我家夫君。可怜无助的黑衣美人扯了扯孩子的襁褓,将张开了许多的小孩儿盖的更严实些,然后忍不住落下眼泪,妾身是沈郎的发妻,我二人自幼一起长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他在成亲之后就开始不着家,就在妾身刚生下孩子的时候,回家说要和别人出海一生一世一双人,这让妾身如何能活?
美人声声泣血,对船上的负心汉满是怨恨,可是为了孩子,她不能不出来挽留,如果夫君跟别人出海逍遥,她的孩子就没爹了。
留下他们孤儿寡母,这是逼着他们去死啊。
渔民们本就觉得抱着孩子的母亲很可怜,听她将来龙去脉解释清楚,一个个的转移矛头开始骂人。
不顾家里的结发妻子刚刚生产,这种时候和外面的狐媚子潇洒,这还是男人吗?
呸!这简直不是人!
畜生都知道护崽,虎毒尚且不食子,这人长的人模狗样,没想到是个畜生不如的家伙。
枉称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