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老祖宗 第101节
作品:《人人都爱老祖宗》 叶长安啼笑皆非,想一想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的女子的长相,也真的是难为龙王的审美了。
不过人类,总比奇形怪状的妖族要好些?
叶长安拱手,“龙王也是情根深种,令长安佩服。”
如此深情,倒让她想起另一个人来了。
恰逢今日有空,叶长安正色,“说起来倒有一件事,想向龙王打探一二。您是万余年前行走过中洲大陆的,不知可认识一个人。姓容名玄,字少桓,应是万年前飞升的修士。不知道你听说过这名字没有?“
话音刚落,龙王手中的酒杯差点倾倒,不可置信惊呼,“你认识我家主人?”
第90章
昆仑灵修专修学院后山。
落英芬芳, 桃花灼灼。一身玄衣的男子正埋着头,拿着锄头挖坑。
他的动作不疾不徐, 身高颀长宽肩窄腰, 行动间有种说不清的洒脱俊逸。
这坑本来是之前叶长安不正常时学人家黛玉葬花,只不过她几锄头下去, 那坑深的可以埋人。
他正好将就着用, 将一坛坛配制好的桃华酒埋入桃花树下,等它酝酿。
身后林荫小道传来窸窣的脚步声, 男人不用回头就知道来人是谁,“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玄郎, ”熟悉的清悦嗓音响起, 带着调侃的意味, “看我把谁给你带来了?”
男人用旁边溪流的池水净了手,起身回头,目光先是落在言笑晏晏的女子身上, 朝她伸手,嗓音温柔如水, “是谁?”
叶长安加快脚步,笑着上前挽住他胳膊,朝落后她许多的龙王招手, “你磨蹭什么,快过来。”
龙王干咳了下,没好气瞪了眼叶长安,近乡情怯懂不懂。
这才慢吞吞踱步而来。
容玄看见一身黄袍的陌生中年男人定定注视着他, 气度不凡。
目光下移,在他随身佩戴的玉珏上一顿,他温润如棋子的眼睛有了一丝波动,“……你是,小龙?”
敖广垂在身侧的手握紧,“主上,您还记得我。”他面色看着镇定,浑厚略带低沉的嗓音透着一丝颤抖。
就算对方容貌和之前略有不同,但那眼神--仿佛映着万物,又仿佛什么都透不进心里的宁静淡漠,他绝对不会认错自家主人。
容玄温和道,“好久不见了。要不是那枚临别时我送你的玉珏,我也认不出你来。”
时光是把杀猪刀,俊美的少年变成如今有点腆肚的中年大叔。令人唏嘘。
敖广捋了把自己的美须,长长叹息,“毕竟万年了。”
叶长安好笑,手肘拐了下容玄胸口,“你取名的功力简直跟我一模一样。”
什么小黑小白小僵小龙,也是够了。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男人淡笑着,捉了她的手握在掌中。
龙王刚才还沉浸在与自家主上久别重逢的激动中,现在一回神,看到两人眉眼间的旖旎,一颗心顿时拔凉拔凉的。
他守在深海默默思念着旧主,而对方明明化神了,到底是什么时候给他在中洲找了个主母!还他妈是个旱魃,他龙族的天敌!
--呸呸,什么主母!他才不认叶长安,搞得自己明明一个龙王,辈分小的可怜。
“你们聊吧,我出去一趟。”叶长安拍拍男人的手,转身离开,体贴地把这份万年后的团聚留给他们两个。
不提龙王和容玄的一番叙旧,叶长安走出后山,想了想给胡雪璃打了电话,询问她现在是否有空,自己可否过去一趟。
电话里,胡雪璃的声音很高兴,热烈欢迎她前去找她。
叶长安便通过传送阵,到了妖族的领地。自有侍奉的小妖守在门口,带她去找小狐狸。
一进屋,雪白的狐狸迎面扑了过来,前爪搭在她肩膀上一人多高,六条尾巴在身后兴奋摇晃,把地面扫得锃光瓦亮,“长安你来找我了!”
叶长安摸摸狐狸耳朵,扫过她桌上厚厚的书简,“我现在来没妨碍你办公吧?”
“没事没事!”狐狸答得爽快,看都没往桌上看一眼,她来了再多的公事都靠边站,“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叶长安笑笑,拿出一个九转玲珑球,“没什么事,就是想陪你玩玩。”
她有很多事要做,所以从来都是胡雪璃来找她,很少无事主动上门陪她。看到龙王和容玄,她心中某根迟缓的弦仿佛被悄悄拨动。
她跟她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只能尽量抽空多陪伴对方。免得以后遗憾。
小狐狸很高兴,跟叶长安玩了一下午。晚上还要留她吃饭,叶长安想着家里的容玄,还是告辞了。
回到昆仑学院,正好龙王和容玄也聊完了,叶长安便送他出去。
目光扫过敖广微红的龙目,还有他释然舒畅的神情,微微一笑,“以后有空常来吧,我经常在外面,你来了正好可以陪陪他。”
闻言,敖广不可抑制地想起了下午和主人久别重逢的对话,十有八九都是围绕着叶长安。
在主人面前不好表现出来,此刻和叶长安单独私下相处,心中醋意滔天,满腔控诉,“主人为了你好不容易下到凡界,你还把他孤零零丢在这里,自己在外面到处跑。”
叶长安不接这茬,盯着他揶揄道,“说起来,你既认回旧主,又知道我和容玄的关系。那你对我的称呼是不是该改一改了,小龙?”
敖广脸色勃然大变,抱拳一拱手,“告辞!”逃也似地跳入传送阵,就跟身后有犼在追着一样。
叶长安畅快大笑,想来很长一段时间龙王都要绕着她走了。
送走敖广,叶长安去厨房取了容玄的晚餐,他毕竟是借尸还魂,身体无法修炼,还是跟正常人一样需要吃喝。
端着托盘走到后山,男人正在做着之前的活,把一坛坛酒放入坑中,再把泥土覆盖回去。
“吃饭了。”叶长安招呼,容玄应道,净了手回来,背靠桃树席地而坐,拿起筷子吃晚餐。
叶长安托腮端详着他,男人礼仪周到,举止斯文,不管做什么事都透着云淡风轻的味道。
“想吃?”容玄抬眸,见她盯着自己津津有味的样子,修长的手指夹了一块豆腐,递到她唇边。
叶长安张嘴吃了,歪歪头评价,“唔,还行。不愧是我从人间挖来的五星酒店特级厨师,做个素菜都那么好吃。”
她从空间里拿出一坛酒,拍开封泥,洒然一笑,“有美食,怎能差了美酒。”
醇厚的酒香弥散在空气中,正是他还是大徒弟时候特意给她酿的酒。
“还有美人。”男人目中含笑。
叶长安抱起坛身,豪气对着坛口喝了一口,一抹嘴把酒递给他,眼中闪烁着狡黠,“对,敬美人。”反调戏回来。
容玄接过,坛口一侧留有点水迹,他就着湿痕,仰头喝酒,“两百年了,味更醇了。”
“是呀”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很快喝完一坛。
原本坐着的叶长安懒散的跟没骨头一样,软软倚靠在男人怀中,手中持筷敲着酒坛,含糊不清地哼唱一首词令,“这一瓶、约迭三斤……有一斤酒,一斤水,一斤瓶。”
容玄单腿曲膝一手搂着她,天上的流云映在他澄澈如水的眸中,语声诚恳,“没骗你,酒真有三斤。”
叶长安轻轻一笑,慵懒枕着他的腿,青丝逶迤一地,红裙扑散开来衬得肌肤雪白泛光,嘴唇开合吟诵着一首乐府歌,“……宿昔不梳头,丝发披两肩,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忽而侧目望他,眸如弯月笑意盈盈,“此情此景,是不是和以前一样?”
男人低头凝视着她一如往昔的娇美容颜,大掌抚上她因酒意而绯红的脸颊,喉间溢出一声沉吟,“是。”
何处不可怜……两人因着这首乐府诗,不禁陷入悠远回忆。
两千年前,正是中洲大陆的西汉时期。他分出的一缕元神携带着自创的《渡人经》及若干法器,占了某个世家痴傻幼子的身体。
受天道制约,他本体无法完全控制那抹元神,行事只能在梦中提醒一二。而对方被云游四方的道士看中,直言他本不是凡人,需带去道观修炼方可保命。
家中怜惜幼子终于得以清醒,信了道士的话,送垂髫之年的他去了对方的观中修道。
拜镌刻在元神中的《渡人经》所赐,他天赋卓越,很快入道。
山中岁月清苦孤独,唯有邻山尼姑庵里的小姑娘,时常跑过来陪伴他左右。
初见时,那女孩比他小几岁,睁着圆圆的眼笑嘻嘻瞅着他,衣衫华美环佩伶仃,看上去就不是普通人家,可身边却无一奴婢随侍。
还朝他讨吃的,说是迷路在林中,一天都没吃饭了。
他取了馍给她,说要送她回家,就见她道了谢,抓了馍小鹿一样飞快逃了。
后来对方又找上来几次,两人逐渐熟悉之后,她才坦诚相告。
原竟是堂堂汉家公主,只不过是宫女所诞,被皇帝所不喜,加之出生之时皇帝敬重的太后薨逝,司天监测算她命中带煞,便被皇帝打发到一所尼姑庵,命她在此为太后祈福。
虽是一介公主之躯,被皇帝厌恶之后,命如草芥。服侍的婢女轻慢于她,还克扣餐食,更时常借故下山,对她不闻不问。守卫的侍卫见无油水可图,也懒散下来。
她便趁着此时出来找他。
他教她读书写字,教她为人处世,如父如兄如师长。她倚在他肩头,轻轻吟唱,“……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他低眸,她抬眼,目中清晰倒映出对方容颜。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两人私定了终身。
然那是个礼法森严的时代。他想要对她明媒正娶,八抬大轿风光迎娶,不想她被人指点。
于是两人定下约定,他回到家族,而她在山中静静等他。待她及笄定要娶她。
他本是一心入道的闲云野鹤,为她甘愿再入步步为营的官场汉代选拔官吏是用的察举制,即由公卿、列侯和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通过考察把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经过考核,然后授予官职。
他才智卓越,运筹帷幄,在短短两年的时间掌握家族权力,在地方颇有盛名。于是得以被王侯推举,获得了帝王的赏识。
第三年,他为皇帝所喜成为帝王心腹,顺利做成一件足以震动朝野的大事,尔后向帝王求娶了她。
帝王子女众多,早已遗忘被丢到尼姑庵中清修多年的公主,对此惊讶不已,在他再三恳求下也答应成人之美。
下旨把她接回宫中,就等着及笄后出嫁于他。
然他们与世无争,只一心惦念着彼此。却成了别人手中的戋子。
皇子争位,后宫争斗、朝堂汹涌,她天性纯善,又有司天监的测命在前,被人当做了替罪羊。
他送给她的定情信物是一块可以抵挡致命伤害的玉扳指,尽管她日日随身佩戴,也抵挡不住要她死的人看她死而复生,惊骇之下再下狠手。
而他此刻正在远方战场,待得到消息赶回,早就无力回天。
皇帝念在他功高劳苦的份上,给予她厚葬,还下旨让最受自己宠爱的公主下嫁与他,算是弥补。
“凡尘何苦,至情至悲!”他仰天长啸状若疯癫,摔冠脱袍,在众目睽睽之下乘风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