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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春秋》 那一次与戴志谈天,正是六月下旬的日子了。那时,林春在t市公园的单车径偶尔碰上戴志,他在练跑。戴志便停下来,跟他吹水。临别前,他们约好了在放榜前的一晚上陈秋家过夜,当然要叫李旭。也没问过陈秋,林春就答应了。回家后,他才给陈秋致电,说明一切,在电话那头的陈秋大为哀怨:「什么?他们要来……本来还打算在放榜前那晚跟你大做特做的……好歹翌日就放榜了,不知生死如何,要死的话,我寧愿死在牡丹下,做只风流鬼。」
「你、你……」林春纵是没有看见陈秋,脸也不争气地热起来,耳边彷彿吹着陈秋的气息,他没好气地说:「就算他们不来,那晚也不可以……我可不想翌日带着一身痠痛去看成绩。」
「哦?」陈秋的语调弔诡地上扬,又刻意压低声音,带着些媚惑:「都做过这么多次了,你还未习惯?原来我有这么猛啊?那你喜欢我温柔一点,还是……」
林春已听不下去,咬牙切齿说了句「我有事」就掛了他电话。林母坐在沙发那头,显然亦听到林春跟陈秋的对答,又看见林春的样子有点奇怪,便对他笑说:「跟谁说电话来着?阿秋?」
「嗯,算是啦。」林春低头拨弄头发,发现前额的发有点长了,会刺到眼睛。本想去剪,但陈秋说他这个样子迷迷糊糊的,很可爱,叫他不要剪。他也不知怎的,明明觉得不舒服,也真不去剪头发,总有点捨不得。
「阿秋跟你说了什么,让你这么冷静的孩子也激动起来?」
「才没有。什么激动不激动的。」林春执起杯子往嘴边放,仰头想喝口水,才发现一滴水也没有,想想看今日整天都没倒过一杯水。
「还说没有?」
林春只做听不到,脚步如风的飘到厨房倒水。经过母亲身边时,感觉到母亲带笑的盯着他,那眼神温柔,却内藏针刺,似一条条幼细的管道要刺入他的内心深处,看个究竟。思及此,林春又微驼着背,缩起两肩,再拨了一下头发。
他倒完水,便要走回电脑那旁,消失在母亲视线范围之内,谁知林母开口留他:「阿春。」
他只好停下来,为难地看着母亲。林母看他那么紧张,遂笑开来,摘下眼镜,那双温容的小眼睛笑弯,又带点疲态,她拍拍旁边的座位,:「坐下来吧。你好像很久没有坐过这张沙发看电视了。现在高考也完了,就陪妈坐坐,看一会儿电视也不行吗?」
林春心一软,就坐下来了。腰板挺直,一手肘枕在松软的扶手。反之,林母斜斜靠着椅背,让娇小的身子深深陷入沙发中,蹺起双腿,乜斜着眼打量儿子,林春目不斜视地看电视,生怕母亲忽然就问起陈秋的事。出乎他意料之外,母亲倒问起数日后,放榜的事。
林春明显松一口气,姿态也显得从容一点,说:「也没什么。反正我尽力了,真不行也没办法。大概让我再考一次,也考不出比这更好的成绩了。我想,再差也能上大学的。要真是上不了大学,我不会读asso或highdip(註一),而会直接找工作做,再边做边进修。asso和highdip要读两年,学费跟读一年大学差不多,认受性不高,而且要再上回大学也不容易,所以还是不读更划算。」
林母平静地点点头,说:「你大了。你的前途由你自己做主。阿妈当然最想看到你上大学,日后找份好工。然而,无论你考成怎样,也要给家里拨个电话,阿妈不会怪你,只想见到你回来。就算现在上不到大学,也总有其他路可以走的,你是个能干的孩子。」
「妈,」林春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最想我上大学的人是你,现在你倒来安慰我了。」
林母搭着儿子的肩,拍了拍,说:「没什么比你更重要,大学又好,什么也好……记着,无论你做了什么、选了什么,都是我的儿子。当年,我生你的时候痛了两天两夜,就是那种痛楚教会我一件事,那就是:你是我辛辛苦苦生下来的。」
林春忽然鼻头一酸,往旁边闪躲身子,低下头说:「妈,你为什么无缘无故说这些事,害我……怪不好意思的。」
「傻孩子,莫不是害羞了?」林母笑得更宽容。林春搔搔头皮,更不敢望向母亲。
「还有,你到底什么时候带人上来吃饭?都叫了你这么多次,还不带人家上来让妈见见。」
「带谁?」林春懵了,呆呆问母亲。
「你说呢?」林母挑挑眉,一脸理所当然:「还能带谁,当然是阿秋。」
林春未开口,脸又猛然烧热,大为窘迫:「带他上来?为什么?如果又是说我常受他的恩惠,这个理由可不成立。我承认饭钱都是他出的,可是每次做饭的都是我,换言之我付出体力,他给钱,各不相欠。而且你又不是没见过陈秋,他现在还是老样子。」
「要你管,阿妈想见见你的朋友也不可以吗?前几天,你也带了个朋友上来吃饭,叫做……那个足球小将入面的名字……对!戴志伟!你带戴志伟上吃饭也行了,怎么带陈秋让妈再见见就不行?」
没错,之前林春在单车径上碰见戴志,两人都想谈久一点,偏偏林春又是时候回家吃饭,便衝动邀戴志回家吃饭。他三令五申叫戴志不能在母亲面前提起陈秋,幸好戴志那小子合作,只是说了几句胡话而已。
「戴志伟跟陈秋又不同。」林春直觉说,林母抓住这点,反击:「哪里不同?」
「陈秋……」他差点儿说溜了嘴,幸好悬崖勒马,一转话峰:「反正就是不同。」
林母阴笑,害林春打寒颤:「别用古怪的眼神看着我。」林母看儿子还是死不肯开口,就叹了口气,覆上林春的手背,林春清楚感觉到母亲的手有多细腻柔软,她说:「虽然阿妈说过,最大的心愿是看到你出人头地,读完大学后找份好工,再娶个好媳妇,让我临死之前抱抱孙,那我就不枉此生了,也不算过得委屈。但后来妈想通了,最重要的事,还是见到你快乐。如何抉择才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待在什么人身边会感到快乐,这些事,不只是妈,任何人也没办法干预你的决定。只有你自己最清楚自己的心。
「阿春,不要做些让自己老来会后悔的事。想想,人一世,只有几十年,真的很快过。妈这四十多年的日子好似过得浑浑噩噩的,回首前塺,除了养大了你、跟了个臭男人和无穷无尽的工作,好像就没做过什么特别的事。在很多人眼中,我这个师奶的一生没任何特别,甚至是又闷又乏味。但阿妈从来不觉得自己枉过了这几十年。我看着你一天天长大,看着你由一块木头,变成如今会快乐、会害羞、有血有肉的孩子,我就觉得自己的人生过得很有意义。有没有媳妇与孙子,根本不重要,以后会变成怎样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变得比昨天好、比昨天快乐。」
林春垂下眼,母亲的手紧紧握住他的。一句话忍不住衝口而出,或者坦白过后,陈秋能更信任他,他握紧拳头,以蚊蚋似的声线说:「就算我选了他,你亦不介意吗?」
母亲的手没有移开半分。她的手很小很小,林春却有种被母亲温暖的手完全包覆自己的错觉,在紧张的沉默中,他听到母亲以那种熟悉的、宠爱孩子的语气说:「你真以为妈是傻瓜。多少事,一早已经看清,看不清楚的,反而是你自己。带他上来吧,放榜之后找个日子,带他上来,让妈见了,就能放心。妈不会为难他,也自然不会为难你。不过那孩子比你勇敢多了,懦弱的反而是你。我不怕别人嫌你软弱,那人大概也知道你的本性。」
眼泪不知何时顺住脸颊滑下来,林春觉得自己还真软弱。但他脚踏实地了:他并不是同性恋者,而只是一个喜欢陈秋的男子,恰好陈秋是个眉眼极清秀的男子,事情原来可以这样简单,他却为了这件事苦恼太久。
註一:highdip和asso,大多是高考不够分升大学的人所报读的课程,有机会接上大学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