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作品:《快穿:穿成炮灰的我被迫当万人迷》 “是的。”
黎清抹胸口。
还好还好,如果系统的流程都要走几百年,他很担心自己能否顺利复活重生。
系统:“我不会把你的要求上报给主系统,赶紧上班抓紧时间完成任务!别磨蹭了!”
这一刻,系统在脑海中的形象就是拿着鞭子抽他的冷酷无情小黑蛋。
“啪嗒”一声,卫生间门刚好打开,单亦换了家居服。
他头发被水粘湿又擦干,衣服洗得有些发白,边缘已经有点卷边,但面容十分清俊,露出的四肢劲瘦,完全像从校园里走出来的青葱少年。
注意到黎清的目光,他问:“吵到你的吗?”
黎清摇头。
单亦又躺在床下地板上,他嗓音轻而温柔:“睡吧,别怕,这儿是安全的。”
“嗯。”黎清低低应声。
城市的夜安静下来,窄小的房间里,能够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黎清的呼吸声清浅有节奏,他已经睡着了。
但单亦却睡不着,他悄然侧过身,无声地睁开眼睛,看着狭窄窗户外的月亮,努力让自己目光别总落在床上安静睡着的金发姑娘身上。
这是他第一次带女孩回家。
————
写着写着就觉得单亦也好可爱,一想到要让清清在他俩中做出选择就好难过。
第136章 病弱炮灰(28)
单亦也不是没喜欢过人,记得在很小的时候,他邻居家有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经常和他一起玩,他们做游戏扮演一家人,那时候单亦年纪还很小,他觉得小女孩很可爱。
那时候他还住在旧人类城区,外面风沙很大,环境也不太好,每天都吃着无味的营养剂,偶尔一支带点甜味的改善下口味,便觉得是生活中最美好的事情了。
那时候他爸爸妈妈还在身边,单亦从没想过自己会独自来到兰石,这独属于新人类的城区。
旧人类在这里只有一种明面上的身份,那便是新人类的宠物。
单亦在这里生存已经耗费了所有力气,这座城市繁华至极,足够容纳几百万人,但却容不下数量极少的旧人类。
极少部分的旧人类也在这儿生存,他们住在最便宜的地下室,做着最脏最累的活,还得时刻提防着被人举报。
兰石是不允许旧人类在这座城市里工作生活的,要么成为宠物要么滚。
明明旧人类和新人类在外表上没有任何区别,但无形的鸿沟却将他们化为天壤之别。
新人类在天上,兰石整座城市都被笼罩在无形的透明罩里,在这里有毫无污染质量优越的空气,市场里时刻提供着新鲜的蔬菜水果,连营养剂的种类都多种多样……
旧人类生活在地底,只剩下法律的底线勉强地在表面维持,因为空气污染严重,旧人类寿命很短。
或许终究有一天,旧人类会从这颗星球上消失。
生活在新人类的城市,单亦从来没有考虑过感情的事,他一直在萨格酒店夜场工作,从没被人发现旧人类的身份。
在萨格酒店单亦知道了新人类地下的暗河,他也撞见过被绑架来当成宠物的旧人类,那些宠物长相都极尽美丽,他也听过求饶求救声,但从未救过哪个人。
今晚真是太特殊了,特殊到单亦都不知道自己当时会为什么会鬼迷心窍般将门口的保镖打晕,把这漂亮的新人类宠物带回家。
单亦胳膊撑着地面,悄悄探起身子。
浅淡的月光落在地下室一点,让整个房间有了一丝半明半昧的光。
躺在床上的金发女孩,头发如同灿阳,五官精致,唇红齿白,只看一眼单亦的心便扑通扑通直跳。
他慌忙收回目光,又躺在冰冷而硬的地板上。
在兰石这两年,他伪装得足够好,也有新人类女孩像他告白,但单亦从未接受,他不想给自己增加任何负担。
但床上安静睡着的女孩却清楚表明,他违背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原则。
“她”来自亚贝,单亦知道那是旧人类城市,“她”和他一样是旧人类。
“她”不想当新人类宠物,乞求他救她出来。
“她”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吗,“她”也会喜欢一个旧人类少年吗?
单亦的心脏在胸腔内跳得很厉害。
最后也不知道怎么睡着的,只是长久以来的生物钟还是让他在第二天一早就醒了。
躺在床上的金发女孩还在睡觉,单亦不想打扰她,蹑手蹑脚去洗漱,然而等他出来,昨晚出现在他梦中的金发女孩还是醒了,正睁着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他。
“是我打扰到你了吗?”单亦问。
黎清摇摇头,他看向已经换了衣服的单亦,小声问:“你要走了吗?”
单亦说:“我要去上班了,你就待在这里。”
“家里还有营养剂。”单亦从抽屉里拿出一支,手指却不由自主缩紧,这营养剂是最便宜的那种,没有任何口味,平时单亦自己吃没啥讲究,但此刻拿出来却莫名有些惭愧。
但金发女孩却点点头,用有点沙哑的声音低声说:“谢谢。”
单亦慌忙将营养剂放在桌上:“那我去上班了,这里很安全,你别怕。”
那双干净漂亮的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他,点了点头。
*
清晨阳光和煦,空气清新,单亦走在路上,胸口像藏着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让他产生了来到新人类城市之后前所未有的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