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节
作品:《重生之相逢未晚》 “谁让你以大欺小,活该!”
“……”
三个人一直玩儿到天黑才回家,林墨的沙堡没了,林书辛辛苦苦捡到的贝壳海螺也在玩闹中不知所踪,回到家里都累瘫了。洗了澡,换好衣服,三个人肚子饿得咕咕叫,韩勋把别墅里的烤炉找出来,搬到院子里,又打电话给镇上的超市,让他们送来一批新鲜的海鲜过来。林墨将就厨房里的材料配了些调料出来,林书负责削水果,用沙拉酱做了一大盘水果沙拉。
等海鲜送来了以后,韩勋和林书在林墨的指导下弄起了海鲜烧烤。新鲜的食材,配上鲜美的调料,随便弄弄就成了一份顶级美食,就连一向在晚餐上比较克制的林墨也吃撑了。
吃完烧烤,三人及着拖鞋在幽静的小镇上逛了一圈,消了食回家。林书玩儿得太兴奋了,一点也不想去睡觉,嚷着要玩儿游戏。韩勋阴险地拿出盛唐新开发的一款射击游戏,完虐了林书十几把,直把小家伙虐得垂头丧气自己乖乖说困了要去睡觉。
无利不早起的韩小人,怎么可能这么平白陪林书玩儿游戏?两人是下了赌注的,赢的那个人可以晚上陪林墨睡!不知韩小人险恶用心的林书,就这样白白输掉了往后半个月的权利,心里还深深觉得对不起哥哥。
“……这样欺负小孩儿,有意思吗?”躺在床上,林墨轻轻踹了韩勋一脚。
韩勋顺势压在他身上,两只手不老实地在他身上游走:“欺负谁也没有欺负你有意思。”
林墨很有脾气的回了一句:“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第二天早上,林书睡到自然醒,慢悠悠从床上爬起来,家里居然半点动静也没有。他只好去敲哥哥的房门,只听屋里一阵悉索声后,韩勋披着衬衣从里面走了出来,反手小心翼翼将门关上。
“表舅你的身上怎么那么多红印子?”林书歪着头,有些好奇问道。
韩勋赶紧拉好衣服,一本正经的瞎掰:“昨晚上忘记关窗户了,让蚊子咬的。”
“好厉害的蚊子!”林书眼睛里闪过一丝遗憾,那蚊子怎么不多叮他几口呢,最好给他叮个满脸包。
韩勋无比餍足的点头,脸上的笑容简直遮都遮不住:“是挺厉害的。”
林书看着他古怪的表情,忽然后知后觉的想起昨晚哥哥也在这房间里睡,忙问:“那我哥哥有没有被咬?”
韩勋继续胡诌:“被咬了几口,你哥昨晚吹了风,有点着凉,还在睡,我们别去吵他。一会儿等我洗漱了,我带你去镇上吃早餐。”
林书有点担忧的看了眼门,闷闷地点头:“好吧。”
林墨一直睡到快中午才醒过,除了腰有些软,某个羞于启齿的地方有些肿胀,别的都还好。洗漱了下楼跟跟林书和韩勋一起去附近一家很有名气海鲜馆吃了午饭,下午继续在海滩玩,晚上跟韩勋一起去镇上的酒吧喝了些小酒,回来在韩勋半哄半骗下做了一晚上没羞没臊的事。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被韩勋抱上游艇,游艇不知开到了何处,再看不见白色的海滩,极目远眺,水天相接处只有无穷无尽的幽蓝,几个白点由远及近慢慢闯入视线才看清是悠闲的海鸟。
“钓着了钓着了,我这条鱼比你刚才钓的都大!”甲板上传来林书的欢呼声。
“小样儿,这才刚开始!”韩勋自信满满地说。
林墨听着他俩的声音,不禁弯了弯嘴角,海风骤起,一个小海浪冲过来打在游艇上,明明没有丝毫感觉,林墨却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晃荡,脑袋不可避免的开始晕乎。
“墨墨,你醒了!”韩勋一直留心着林墨,扭头忽然看到他站在甲板上,立刻朗笑着冲他招手,让他过去。
林墨极力不去看海水簸动,快步走到韩勋身边,韩勋见他脸色发白鼻尖上挂着虚汗,忙问:“怎么了,还不舒服吗?”
林墨摇头道:“没有,我有点晕船。”
韩勋忙起身,让林墨坐在他的摇摇椅上,摸摸他的额头,没发烧,才放下心来说:“你先坐着,我去给你拿晕船药。”
过一会儿,林墨吃了药,韩勋一直让他挨着自己坐,不知是不是药起了作用,还是别的原因,林墨渐渐不觉得晕了,后来索性找了跟鱼竿一起钓起了鱼。等到下午彻底恢复了,还跟韩勋一块儿玩起了潜水,在水底牵手,静静欣赏着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疯狂地接吻,任由鱼群从他们身边穿梭而过。
海上的生活远离喧嚣,背离世俗,入目的只有碧蓝如洗的海水,澄澈清亮得仿佛触手可及的天空,朵朵白云悠闲的漂浮在空中,偶尔有海鸟尖啸着飞过,片刻又重新变得宁静。在这里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管,闭上眼睛,轻柔的海风拂面而过,静静依偎在爱人的怀抱中,暖暖的阳光仿佛能一直照入心底最阴霾的角落……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林书觉得自己都没怎么玩儿,就到了该回家的时候。兄弟俩恋恋不舍的离开m国,回到老家,陪陪老太太,温习温习功课,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暑假眨眼就过完了。
☆、第一一九章 大学
顺心又忙碌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林墨觉得不过是一个晃神的功夫,他苦逼的高中生活就彻底成了过去,等回过神来,大一的军训都结束了。
如今昂首扩胸走在青大的校园里,他深觉凭自己本事考上大学的感觉,就是跟走后门不一样。为了让大学的生活更有意思些,林墨放弃了曾经懒惰的想法,把上辈子已经学过的会计学变成了企管。不管怎么变,班上的妹子依然挺多,虽然良莠不齐,但是还是很有些出挑的。鉴于林墨在军训中的优秀表现,和那张分外吸引人的脸,军训结束后,有意无意找林墨搭讪的妹子就没少过。
“……林墨,今天晚上班上有联谊活动,这次是集体活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辞哦。”简芸芸漂亮外向多才多艺,不仅是班上夺目的班花,还是学校里排得上号的校花,又是京城本地人,家里条件很好,开学第一天就被班上同学一致推举为代班,军训刚一结束就转正了。
大学是一个浓缩的小社会,迟钝点单纯点的书呆子依然兢兢业业的忙着学业,心思活络点的,则开始待价而沽,网罗人脉,顺道来一场纯纯的校园恋情。
林墨一直在京城读高中,户口也早就换成了京城的,平日里衣着打扮都是韩勋一手包办,随便一件都是国际大牌,甚至收工定制的也不少。眼尖点的早就把林墨当成富家少爷了,再加上他那张比明星还俊美些的脸,几乎一踏进大学校园就成了焦点。拿韩勋酸不拉几的话来说,他家林小墨现在就是一块喷香的奶油蛋糕,一个个的都想扑上来啃上两口,也不瞧瞧他是不是有主的。
林墨想到韩勋那副酸溜溜的模样,不禁弯了弯嘴角,简芸芸的脸‘轰’得一下就红了,一向大方外向甚至有些男孩子气的女孩儿竟然结结巴巴丢下一句“那,那说好了,晚上记得准时。”说完落荒而逃。
坐林墨身边的三个室友,简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林墨却有些头痛,晚上他已经答应了林书要陪他在家吃晚饭的,这下可怎么办?偏偏青大的规定定得很死,大一学生必须住校,一周就两天回家的时间,林书现在升高中了,学业比以前重,见哥哥必须住校,就自觉主动申请了宿读,平时每周只周六能回家住一晚上,放归宿假也才只能住上两天。因此,但凡林书回家的日子,林墨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他。
“金副班,能不能带家属啊?”林墨扭头问同桌。
“什么金副班,忒难听了,得叫金哥。”金爵,是韩勋好友兼合伙人金鑫的堂弟,人称爵爷,当然,他可不敢在林墨面前称爷,仗着比林墨早了一天出生,从认识林墨那天起就孜孜不倦让林墨叫他哥。不过,他认识林墨的时间也不长。先前他随家人一直在外地,高考考上青大后才回的京城,经过金鑫介绍认识了韩勋。韩勋知道他跟林墨报了青大的同一个系后,动了些关系,把两人分到了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美其名曰多个照应,实则是明目张胆往林墨身边安‘眼线’。林墨一开始有些反感韩勋这么做,后来跟金爵接触多了,发现他人很好后,才消了气。不过,等到他俩关系好了,韩勋又开始后悔了。
“林墨,你不会是要带女朋友来吧?那我们班的美女们还不伤心死啊。”雷祥一脸八卦样儿,一双眯眯眼简直都要没入肥肉中难觅芳踪了。雷祥是金爵的高中同学,关系非一般铁,又高又胖,像只大熊似的,看着憨厚内里贼精,对朋友绝对没话说。雷祥家里是从政的,在地方上影响力非同一般,但是到了京城就有些不够看了,雷祥很识趣的收起棱角,成天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班上除了林墨他们寝室四个人,没人知道他家里的真实情况。
常轩诧异道:“不可能吧,我都没听小书呆提过?”常轩是京城人,跟林墨同校不同班,小书呆是林墨刚读高中时的同桌商翼,高二分班后,林墨选了文科,商翼选了理科,常轩是商翼后来的同桌。商翼一贯埋头苦读,没能交到什么朋友,林墨也很难跟班上的人玩到一块儿去,时间久了,两人的关系倒是维持得不错。高二下学期的时候,商翼的父亲出车祸死了,肇事司机跑了,母亲病倒,本就贫寒的家庭不仅无法负担商翼的学业,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需要商翼回去承担。林墨听说商翼要退学,得知前因后果后,主动帮商翼还了债务,医治好他母亲,自那以来,商翼就把林墨当成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常轩知道商翼家里的事情时,也曾考虑过要帮商翼一把,可惜出手没林墨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商翼变成林墨的小尾巴,憋气不已。
林墨没好气地瞥了眼这群八卦的男人,说:“都想什么呐,我带我弟弟。”
金爵哀嚎:“坚决不准!林墨,你再把你弟弟带过来,你就不怕我们班的男生晚上给你套麻袋吗?”林家的基因实在是太强了,哥哥好看得不像话就算了,弟弟也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小白脸,再搁几年保证又是一祸害,大祸害。
“你瞎说什么呢?我弟弟才几岁呢?”林墨白了金爵一眼。
“我妹子自从上次看过你弟弟以后,回家一直发花痴到现在还没好,我可怜的妹子啊,都怪你弟弟。”金爵一想到自家小傻妞一夜之间情窦初开,他就忍不住炸毛,悔不当初啊。
“……那能怪我弟弟吗?”弟控不干了。
“不怪你弟弟怪谁?”长成小白脸样儿就算了,没事成绩那么好做什么?没事还乱害什么羞,害羞你妹啊……不对,我妹啊,我可怜的妹子。妹控也爆发了。
“爵爷你别嚎了,咱妹要能追到小林书,那简直赚翻了好不好?”雷祥很中肯地说了一句公道话。心中默默把那彪悍的小肥妞跟乖巧懂事的小林书放一块儿,又默默的挪开。
“祥子,你丫少胳膊肘往外拐!”
“我实话实说!”
“白瞎诺诺喊了你那么多年哥!老子回去告诉她……”
“别啊,爵爷我就开玩笑,开玩笑,小林书必须是咱家妹子的,谁敢抢我跟她拼命。”
“这还差不多,不对,咱诺诺才不稀罕那臭小子!”
“……”
常轩默默‘呵呵’两声,决定再不理这俩二傻子。
那头,林墨直接去问简芸芸能不能带家属,得到肯定答复后,补交一百块钱活动经费,直接回家接林书去了。
这两年多的时间,林书变化不小,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小家伙已经跟林墨快一样高了,林墨的身高从之前起就一直滞留在178再无寸进,林书则将小时候的宽度迅速转换成长度,嗖嗖嗖往上冒,那速度看得林墨简直不是眼红两字能形容的。更让林墨纠结的是韩勋,那混蛋上辈子明明只长到了185,这辈子都一大把年纪了居然愣生生蹿到了188,简直太可恶了。
林墨正准备下车回家接林书,忽然收到一条短信:亲爱的,我今天要去一趟h国,预计三天后才能回来,不要太想我哦,╭╮。
林墨快速给韩勋回了一条:嗯,绝对不想。
韩勋:我就知道,没良心的家伙。
林墨:哦。
韩勋:哦什么哦,混蛋,看我回家再找你算账!金爵什么都给我说了,我警告你啊,我不在的时候,坚决不准勾三搭四,离那朵烂云远点,不然,哼。
林墨想了半天才想起来‘烂云’是简芸芸,想到韩小人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由笑了笑,十指翻飞飞快回复道:不然怎么样?
韩勋:不怎么样,顶多把你做得起不来床而已。
这下换林墨面红耳赤了,果断将短信删除得一干二净,关机,下车,刚走进小区,林书就换了身衣服从楼上走了下来。正处于发育期的林书,带着少年特有的瘦削和稚气,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干净的球鞋,简单又帅气,小时候乖巧圆胖的脸蛋渐渐长开,五官不如林墨那样出色,却带着别样的斯文俊雅。看着逆光走来的弟弟,林墨不禁在心底感叹,难怪金家的小胖妞会回去发花痴,弟弟真的长大了。
“哥,不是说话今天晚上在家里吃饭吗?”林书这三年一直跟林墨住在一起,大约是因为在陌生环境里只有哥哥一个亲人,又没有上辈子那些隔阂误会,小时候的兄控属性不减反增,每次一放假回家就黏着林墨,着实让韩勋头痛得不行。
“班上有活动推不了,只好带你一起去了。”
林书有些踌躇:“可是你的同学我都不认识。”
“怎么不认识了?金爵、雷祥、常轩他们你哪个不认识?”林墨看着林书憋气又别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
“我跟他们又不熟。”
“多见几次就熟了,反正也就吃个饭而已,吃完了我们就回来。今天作业多吗?”
林书眼珠子一转,装出委屈的样子说:“超多。”
林墨戳了戳他额头,宠溺地笑道:“你哟。不过这借口不错,一会儿吃完饭我们就用这借口溜。”
“哥,我想吃章哥做的杨枝甘露,还有芒果班戟,百味汤。”
“全是些甜食,不怕胖回小时候那样?”
“不怕!”
“下次牙疼的时候别叫唤。”
“谁叫唤了,谁叫唤了?”
兄弟俩笑着闹着,林墨无意间瞥见街角似乎闪过一个人影,心莫名跳了下,定睛细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便没多想,跟林书一起上车前往班上订的聚餐地点。
班上并不是每个学生家里都富裕,新上任的班干部们收上来的活动经费有限,吃了饭还想出去唱唱歌,因此订的吃饭的地方并不多好,就学校外头一家普普通通的火锅店。约定的时间到了,班上的同学陆陆续续到来,林墨兄弟俩来得最晚,一到场大家就起哄要求罚酒。结果林墨说自己是开车过来的,一会儿还要送弟弟回去,大家就不好再劝什么了。林书年纪小,林墨从不让他在外面喝酒,兄弟俩一人要了一听可乐,跟金爵他们坐一块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吃菜。
“……这家火锅真难吃,跟你们家的比起来真是差太远了。”金爵因为金鑫的关系,知道林墨家里的情况,早在家那边的时候就去吃过林氏的火锅了,那味道吃多少遍都不腻,哪像这儿?
“行了,你就少帮我宣传吧。”
“等哪天你们家店开到京城了,你可别小气啊,给哥弄个免费卡什么的,以咱俩的关系没问题吧?”这两年,林氏火锅楼以锦城为中心,向外扩展,在相邻的几个省市里开了三四十家分店,那生意红火得不知有多少人眼红,偏偏有韩家掺着股,愣是没人敢整什么幺蛾子,顺风顺水的,照这架势下去,最多再等一两年能开遍全国,开到京城来不过是早晚的事儿。
“一边儿去,我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林墨,咱做人不能这样,翻脸不认人了是吧?”
“那谁先翻脸的?我怎么觉得我身边好像出间谍了?”
金爵顿时心虚了,拿着桌上的啤酒瓶就站了起来,转身去跟人敬酒,遁了。
雷祥坐旁边端着就被摇头晃脑得:“林墨真有你的,咱爵爷以前啥时候这样孬过,也就你,一句话就能把他给吓跑喽。”
“那是他做贼心虚。”林书在旁边帮林墨打抱不平,金爵是韩勋的眼线这事儿林书知道,不过他就没搞懂韩勋为什么要这样做。
“咱弟弟可真够犀利的,来,哥敬你一杯!”
☆、第一二零章 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