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作品:《失忆后成了病娇的囚宠》 文章逃婚时身上并没有带什么钱财,他没办法住宿,只能睡在桥洞底下。
要说夏天睡在桥洞还可以,但现在已经进入冬天了,冷风刺骨,文章只穿着一层薄薄的袄子,蜷缩在桥洞底下。
别的流浪汉身上都盖着厚厚的棉絮,只有文章,身上什么都没有。
文章在桥洞里待了一天一夜,他又冷又饿,实在受不了了,就到附近溜达起来。
街边在卖肉包子,那肉包子皮薄馅大,掰开以后肉香就会散溢出来,她简直不敢想,咬下去会有多满足。
文章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口水都从嘴角边流了出来。
卖包子的是个大娘,她心善,看到在路边流浪的文章,心疼的不得了,就从蒸笼屉里拿出了两个大肉包子,递给了文章。
文章感动的不行,对着老板鞠躬。
文章就在包子摊旁边坐了下来,她一口咬在肉包子上香浓的肉汁,在她的舌苔上蔓延着。
文章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头,在家里,她只能够吃剩菜,吃剩饭。
因为是家里的女孩都没有资格上桌吃饭,她活得窝囊又憋屈。
文章太饿了,吃肉包的速度也很快,没想到竟然噎着了,肉摊的大娘看她这样可怜,又给她端来了一杯豆浆,还对她说慢点吃。
文章活了十几岁,从来都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
文章想要报答大娘。
但是大娘告诉文章,她不需要报答她。
大娘说她只是做一些举手之劳而已。
文章的眼眶都湿了,她觉得素昧平生的人都比她的父母对她来的好。
文章吃完,包子擦干眼泪,对大娘说了几句感谢话,就准备出去找工作了。
她不能在小镇上多待,很容易又被父母抓回村里,所以她必须要去火车站,要去大城市。
那个时候时代发展的没有这么快,坐火车也不需要有身份证核验,所以文章就偷偷溜上了火车。
文章来到了大城市——恭市。
这是国家的首都。
她看到了高楼大厦,看到了车水马龙的景象,还看到了一个个穿着光鲜亮丽的男人,女人在街头行走着。
而文章看起来就土里土气的,她的身上还穿着母亲出嫁时的红色婚服,是一件红色的西服,下半身穿着黑色的西裤,整个人都土里土气的,脸上又很脏,一看就是在逃难。
但大城市里的人都很忙,没有人注意到她,这让她松了口气。
她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行走着,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做什么。
她读到初中父母就不让她读书了,她现在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很多活都干不了,因为那些老板都不敢收留她这样的童工。
她在一栋看起来很高级的房子面前蹲了下来,坐在那边的楼梯上看着西装革履的男人们进进出出。
而她穿着红色的西婚服,与这里格格不入。
她在台阶上坐了很久,久到天都黑了。
有一个穿着暴露的女人,从这栋房子里走出来,她身上穿的好像是旗袍,反正看起来很漂亮,耳垂跟脖颈处都带着珍珠,她的手上拿着一笔团扇。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她是这座房子的主人,也是这里的老鸨。
大家都叫她妈妈。
妈妈扭着屁股来到了文章的身边。
隔着老远,妈妈就能感觉到文章是个好苗子,会被大人物喜欢。
妈妈用团扇,挑起文章黑乎乎的脸,仔细端详了一会儿,更加确定了自己心里的想法,她问文章愿不愿意跟她混,说会给她饭吃,也能将她捧红。
文章那会儿都饿的受不了了,不管来找她的人,是这里的妈妈还是其她人,她应该都会答应对方的。
毫无疑问,文章答应的妈妈。
文章被妈妈带进了这栋漂亮的房子里。
妈妈把她带到房间里,往浴缸里放了热水,让文章先去洗澡,又给文章准备了几条漂亮的裙子,让文章等会穿上裙子出来。
文章那时候还不懂来,这里的含义她兴高采烈的泡着热水澡,换上她从来都没有穿过的漂亮裙子,走到了妈妈的面前。
妈妈看着文章的脸,真是越看越喜欢。
文章是典型的瓜子脸,整张脸都是瘦瘦的一双眼睛是魅惑的桃花眼,鼻子高挺,嘴唇又小又薄又红。她穿上了旗袍,月大概是因为旗袍的尺码有些小了,勒得她有些难以呼吸。
妈妈很满意这样的文章,她给文章找了个老男人给她开苞。
等第2天,文章从老男人的房间出来以后,她浑身都是血,就像是刚从血泊里面走出来的一样。
从那时候起文章就明白过来了,天下是没有免费的午餐。
第132章 回忆
文章年轻又漂亮,学东西也快,她一下子就成为红楼里炙手可热的“花魁”。
想要做她裙下臣的男人,不计其数。但文章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那些男人,她觉得那些男人跟村里的王二傻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群看中她皮囊的臭男人罢了。
她想要觅得知音,她希望她的另一半能够看重她皮囊之下的灵魂。
遇到了陆天清以后,她觉得她像是寻到了所谓的知音。
陆天清跟别的男人都不一样,她面容俊秀,身形颀长,衣冠楚楚,她可以为了文章一掷千金。她有读过书跟那些只知道风花雪月的老男人不一样,她有谈吐有修养,是文章这些年里见过的最优秀的男人,为此文章也为了陆天清而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