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凤冠霞帔,十里红妆。
作品:《逃婚后去往何处(NPH)》 远远地,一整队火红的人影渐渐清晰,像是天边的朝霞,一点点晕开,不断扩大,再靠近,照的旁人脸上眼睛里都是一派喜庆之色。
队伍里的乐队,手里持着喇叭唢呐,铜钹皮鼓。吹吹打打,一声比一声响亮。
马车从街头排到街尾,井然有序,路旁铺洒着数不尽的花瓣,就连满城的梧桐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涌动的人群络绎不绝,个个伸头探脑去观望这百年难见的婚礼。
坐轿里的新娘头戴凤冠,肩披霞帔。只是她的眉目皆是一片平淡,那神情真是叫人捉摸不定。她低下头,凝视着腕间的手镯。
虽说是镯子,但边框镶嵌着的却是铃铛,一晃便响。
新娘闭眼,寺院的钟声已经敲响了。她的心仿佛和钟声是一致的,那么的沉重,那么的幽寂。
周遭熙熙攘攘,嘈杂声哄闹不断。
“毓兰公主,老奴为您戴上红盖头。”教习嬷嬷从宫女手中接过纱绸,俯身行礼,“今日殿前出发,由魏西行将军为您引路。此行共一千余里,约计十天半月。路途遥远,望公主多多珍重。”
蕴和不出声,转而微微倾身告别。寻桃见状立马扶着她上轿,落座后回头向嬷嬷点头说,“多谢嬷嬷指点,寻桃知晓。”
她同蕴和一道进入内轿,却被嬷嬷喊住,连连摇头“你不过一小小宫女,如何能与公主同座,这成何体统?传出去天家的颜面还要不要?”
蕴和听不得她们二人为这些琐事争吵,忙不迭地抬手掀起红盖头,纱绸披在墨发绾成云髻上,一双水光潋滟的眼眸含笑道,“嬷嬷别恼。寻桃自幼跟着本宫,与毓兰最是姊妹之情。有她陪着本宫,嬷嬷也可安心。”
“毓兰公主所言极是。只是公主万万不可再贸然掀起盖头,女子不允轻易取下,这可是得由夫君做的事。”
说着,忙替她细细放下红盖头。
教习嬷嬷闻言不再谈论,只仔细叮嘱寻桃琐事。等到说完后,婚轿已由宫门巡游出去,直至漠北之路。
寻桃蜷缩在角落,颤颤巍巍问道,“公主,咱们已经出了宫门好远。今日估计要在车轿内过夜,您看要不要叫魏小将军停下休息?”
“寻桃,本宫且问你,可有人望送?”蕴和未答先语。
“不、不曾见过。”寻桃以为公主是在伤感大婚之日无人相送,一五一十地回答,“陛下在宣政殿处理政务,沉容华娘娘派人送了一只朱钗作为嫁妆,七皇子殿下他、他……”
蕴和瞧她一眼,“何事?”
“听说七皇子昨夜灌酒灌得有些狠了,醉意迟迟,这会儿估计还未醒来……”寻桃不敢看公主的脸色。
谁料蕴和并无失色,她只轻笑一声,抬手撂下红盖头甩在寻桃手中,微微颔首道,“自是极好,本宫喊魏西行过来。”
寻桃不知她要作何,只得缩在角落里不出声,恭敬地拾起地上的红盖头。蕴和将脑袋探出车窗外招手,大声喊道,“停车。”
魏西行驾马绕圈直驱,直至与马车并行,漠北风土赋予的高大魁梧的体魄微微俯身,双眼含笑道,“公主何事?”
“马车已行一日,如今天色已深,不知魏小将军何时寻着客栈休憩?”蕴和凝望着他。
“公主见谅。京城到漠北实在遥远,若是路上耽搁半点,想必会让漠北皇子殿下等的心急……”他低沉磁冷的音调娓娓道来,“若非实在出事,臣不得任性妄为。”
蕴和冷笑,“你这意思,是要违背本宫的命令?”
“臣不敢。”魏西行缓缓而言,“臣只是奉命行事送公主出嫁,何至于算得抗旨一词。身为天家子嗣,还请公主慎言。”
“本宫累了。”蕴和颦眉一蹙,隐隐发怒,“魏小将军,如今我不仅是大周的公主,更是漠北皇子的未婚妻,你可要知道,得罪我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魏西行轻笑,看着面前咄咄逼人的小娘子,忽而想到了李浦和对他阿姊的如此执着。料想均实应当是被她温婉的一面给骗住了,这么耀武扬威的女子如何会可怜?
“臣知晓,公主请在马车内歇息片刻。臣派人去寻附近的客栈,必不会让公主舟车劳顿。”
闻言,蕴和得了承诺便放下纱帘不再相看。昏时幽暗的光影映照她莹润的脸颊,朱砂色胭脂抹在唇角倒显得几分樱红,眉眼间艳丽的红妆衬得女子娇媚诱人。
“只是……”魏西行停顿几秒,隔帘说道,“公主的红盖头不能再取下了。于情于理,这都不合礼数。”
“本宫以为,像魏小将军这样的英气少年郎是不会在乎这些虚俗。在漠北待了那么久,竟也会知晓大周的礼数么?”蕴和浅浅一笑,话语间尽显对他的嘲讽挖苦。
魏西行不愿招惹这位和亲公主,索性不与她说太多话,故而捺着脾性忍下了她的讥语。
然而没过多久,又是不自觉的想起了李浦和,因着他此前对阿姊的种种行径,有些疑惑他今日为何没有出行相送。
“公主可有见了均实?”
蕴和淡声而言,将头上凤钗簪缨尽数卸下,“见或不见,有何差别。便是见了,也不过三两寒暄,左不过是要出嫁的女子,只同泼出去的水无二罢了。”
“均实视公主为阿姊,自是有一番情谊在。”魏西行显然对她的说辞颇有些不满,“到底是姊弟同心,许是他不愿经历这分别之苦。公主实在言重了。”
蕴和凝神不语,心下对魏西行更加鄙夷。
什么分别之苦、什么一番情谊,不是说的好听话又是什么?这偌大的皇室需要她一女子和亲已是不妥,要真是心疼怜惜她,为何不能假扮成公主去和亲?
不过是一群自私自利的薄凉冷血怪。便是同为姊弟,也无甚体谅她的不易。他们这些啃食女子血骨头的千古罪人,合该去死。
连一座孤坟也不配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