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节
作品:《宠妾灭妻?重生嫁奸臣夺你狗命!》 什么道德廉耻,什么礼仪规矩,不过是人拿来骗人约束人的东西罢了,利益面前,人会丢下道德廉耻、礼仪规矩,化为利益的走狗。
根本比不上他们看不起的畜生。
他用那双蓝绿色的眸子厌倦地、冷冷地看了所有人一眼,没有任何解释。
方才还对他异常厌恶的众人急忙收起眼中的厌恶鄙夷,恢复了从前那副恭恭敬敬的模样。
“拓跋少爷,该回去了……”
一群人很快离去。
远处躲在角落里的拓跋仪离得太远,长老们说的话他一句都没听见,他只在远处看到了拓跋枭跟次云发生了拉扯,随后次云就摔下了山崖。
他以为是拓跋枭推的人,瞪大着双眼,等所有人都走了,他才敢跑过去偷看一眼,次云的尸身。
他剧烈地发了会抖,也忽然像是怕了般撒丫子就逃。
部落里的确没有传开拓跋枭弑母的消息,他只能把此事藏在心底,不敢对任何人说出口。
接下来那些年,他几乎是在拓跋枭的阴影笼罩下长大的。
拓跋枭是天生神力的武士,是族长父亲和长老们的宠儿,是部落里所有男儿需要抬头仰望的存在,随着他到了圣都,彻底成为了东荣第一武士,才十二岁的年纪就被封为将军,猎狼族所有人的话语权加起来都也敌不过他了。
他与猎狼族的天敌狼群为伍,还下令所有人不许猎狼,初时自然有不少人反对,可直至这时,他们才发现,当初那个所有人都能踩上一脚的幼童早已是他们不可忤逆的存在。
拓跋仪还只能在族中比武的年纪,拓跋枭已经能代表东荣出使大盛。
那一年,拓跋枭已经习了几年的书。
这世上可怕的不是凶猛残暴像野兽般无情的人,而是读过书、识过字,甚至明过礼之后,依旧无情残暴之人,这种人似乎天生就缺少共情和爱人的能力,蔑视人性,轻视人命。.m
这样的人,偏偏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和顶尖的能力,能轻而易举就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实乃杀人机器。
他虽年幼,手上这些年却也已经累下不少血债,加之带着难以收敛的疯性,东荣已经鲜少有人敢与他作对。
唯有那年来大盛时,偏偏有个小女娃敢跟他对着干。
两个人都是一点就爆的性子,初一相见,她就因他口中对大盛的鄙夷之语和他呛声,他自是不痛快,两人互看彼此都不顺眼,几次一见面都是硝烟四起。
他还记得那时,别人都爱叫这气人的小姑娘乳名。
她虽性格泼辣,乳名倒是绵软粘牙一般,非要唇舌呢喃相贴才能喊出囡囡二字,拓跋枭自是不会这么矫情喊她,于是一口一个苏幼月,喊得咬牙切齿。
直到发现对方在马术武艺上是真有些东西,并非夸夸其谈,他才勉强高看她一眼。
十二三岁的少年,情窦未开,哪怕是见到同龄的小姑娘,也不会生出别样的心思,只会想着对方是强是弱,是不是自己的对手。
何况他这会儿跟这个爱呛人的小姑娘还真是死对头,哪哪都看不顺眼。
那日他们赛马一场,难分先后,最后结果未分,他却丢了对他而言最重要的狼牙,才到一半,便停马发了疯地去寻。
小姑娘虽然厌恶他,见他似乎真的很重视那东西,便也不在乎输赢了,跳下马背认认真真帮他去找。
找的过程中,两人都太专注,丝毫没注意到对方,额头狠狠相撞,他正焦急得快要发疯,这会儿怒火腾升,就要抓着她怒骂,却听她惊喜道:“拓跋枭,你看是不是这个?”
他看到小姑娘笑得明媚,白嫩的手里晃着阿母留下的狼牙。
失而复得简直是这世上最好的词语。
他一把将狼牙夺了过来。
小姑娘有些不满地撅了撅嘴:“拓跋枭,你弄疼我了!”
他这辈子从来没对人道过歉。
闻言,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这时,远处又响起婆子丫鬟们焦急的声音。
“小姐,您在哪?小姐!”
小姑娘一听,雀跃地离他而去。
他道谢的话还没说出口,便咽了回去。
再见面,他便更没有想道谢的心情了。
毕竟那丫头实在是气人得很,口中好像永远都说不出让他觉得顺耳的话。
她总有一句话就让他火冒三丈的本事。
于是那天他又与她赌气,他挑衅让她重新比一场。
她似乎也在意那天没有结果的比试,于是一口应下。
谁知这依旧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比试。
比试无疾而终,刚开始一会儿,他的佩刀就不甚划过她骑的那一匹马,那匹马失控了冲向山林之中。
他虽全力追了过去,却有另一个少年比他冲得还要快。
甚至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少年就不见了踪影。
他心中暗暗惊讶于对方马术的高超,却不一会儿就在一道分岔路口迟疑方向。
他最终选错了方向。
等回来时,就看见小姑娘已经摔断了腿,大片触目惊心的血迹濡染透了她的衣裙。
他心中狠狠一刺,想追过去看看情况,可却被人拦了下来。
他以为还有机会上府上道歉,谁知苏府却闭门谁也不见。
这一错过,就又是很多年。
他鲜少有梦。
却时常会梦回这一天。
杀人都没有生出过内疚的人,竟可笑得为了这么一件事生出了内疚之情。
总有一天,他该给她道歉的。
等待着,总算等到了,重来大盛的机会。
第683章 白狼篇(五)
他终于说出了那声等了许多年的道歉。
没想到,对方却毫不在乎。
甚至说是他误会了。
他又找回了当初总是会被她轻飘飘几句话气得火气丛生的感觉,可他还没说几句,她就哭得一塌糊涂。
好像被他欺负了似的。
她还跟他最厌恶的男人好上了。
他又是一阵烦躁,烦得很快不屑离去。
她根本就没了小时候的英姿飒爽,反而变成了和其他女人没什么两样的爱哭鬼,着实无趣。
反倒是她的那个男人有点意思,是个真正的强者,又和狐狸一样狡猾,让人厌恶,居然还派人来刺杀他。
于是再次意外遇到这个女人,他毫不客气将她当作俘虏一并带走,想要对付谢渊。
谁知这女人的腿是好了,身体却弱得跟一只先天不良的猫崽子似的,还没怎么折腾,就差点病死,偏偏拖着这么一副什么都不是的身子,还敢跟他叫嚣,想要保护他要杀的平民,实在可笑。
女人就是麻烦。
一会儿病了,一会儿冷了,一会儿又热了,连吃点东西都娇气得不行,吃饼子嫌硬只肯吃一点点,他一会儿要给她找大夫,一会儿又要买衣服,还得去安排她能吃的进去的食物,免得她自己把自己给饿死。
他开始后悔带着这么一个麻烦上路。
这辈子,他拓跋枭还没这么伺候过谁。
而她居然还那么不听话!
他哪怕是真养一只野猫,也该知道亲人点了吧。
可她就偏要跟他对着干。
他让人折磨逃匿的圣子,她居然直接把人杀了。
啧,还是个带着爪牙的猫。
他可不放心,于是将她的手腕掰得错位。
没想到,都这样了,她还学不会听话,居然半夜偷偷逃走。
她不知道,她刚刚逃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
半个大漠上的狼都听他调动,她能逃到哪去。
于是他只是跟在她身后看笑话。
他是真想杀了这个不听话的女人。
可一想这段时日费了这么多心思,就觉得不甘心。
于是他再次逼着她乖乖听话。
她好像真的学乖了,答应他不再逃了。
接下来一路上,她在他面前都极为乖顺,终于让他省了不少心。
她不知道,她乖起来时,看起来柔柔弱弱,漂亮至极,倒真像一只被人娇养的猫儿。
手感也极佳,那只手握在手里,像是没有骨头,柔软滑腻,总有几次接触让他竟想将那只手一直握在手里。
他渐渐觉得养只猫儿也不错。
只是如果真是猫儿,是他养的,就只能是他的,除了他身边,哪也不准去,除了他,心里面不能有第二个人。
要是她再敢跑,他就折断她的腿,或者是杀了她,让她除了他身边,哪里都去不了。
所以那群沙匪敢调戏他,他拖着伤也要将他们全部杀死!
他养的那只不听话的猫儿看见他受伤了,居然要帮他包扎,还说不想让他死。
就连那些被胡桑撺掇的那些士兵们又在暗地里讽刺他,她也为他说话。
其实那些话他已经听了很多遍了,初时他还杀了那些说的人,到后来,他都懒得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