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十米外目睹了全过程的女儿被妈妈的行为彻底吓蒙了,再也不敢哭喊一声。犯了病的姜芳芳牵着女儿又走了很远,直到天色发白,才清醒过来,发现孩子丢了。
    五岁的女儿又惊又怕,更记不住那个活埋了自己弟弟的地点,只好跟着妈妈回了家。
    申俊知道了真相之后又气又痛,几乎背过气去,在心里藏了很久的想法再次涌上心头。
    那天天色渐晚的时候,申俊提出要和姜芳芳一起去找儿子的尸体,快要被愧疚淹没了的姜芳芳没有理由拒绝,但提出要把女儿带着,因为女儿有可能会记得去的路。以此为由,申俊带着姜芳芳和女儿走到了那座石桥上,趁姜芳芳不注意,把她推下了石桥。
    在得知公安机关发现了一个婴儿的尸体的时候,申俊知道早晚会查到他的头上,为了不让女儿暴露他的行为,他做通了公司一个和他有暧昧关系的会计的工作,把女儿藏在了她家里。
    “最无辜的就是这个小女孩了,看着妈妈杀了弟弟,又看着爸爸杀了妈妈,”我叹了口气,“她以后该怎么办呢?”
    “发生了这种事,”大宝很迷茫,“该去怪谁呢?”
    第十五章 金屋残娇
    嫉妒是来自地狱的一块嘶嘶作响的灼煤。
    ——歌德
    1
    晶晶和海萍是省城天正律师事务所最年轻、最漂亮的两名律师。
    为了扩充事务所的规模,提升事务所的形象,王天正用不低的薪酬从政法大学招来了这两名在学校就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律政佳人。
    两位才女虽然都是人气校花,性格却截然不同。晶晶性格外向,善于交际,周旋于事务所众多帅哥之间,给他们一种看能看得到、摸却摸不着的感觉,像只小猫一样不停地挠着他们的心。海萍则是个内向的美女,她崇尚“不以结婚为目的的上床都是耍流氓”,每天下班后,她就用一对耳塞塞住耳朵,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之中。
    她们的老板王天正是个顾家的男人,对自己的妻子言听计从。尤其是此时,妻子已经有了几个月的身孕,他更是每天准点回家,就连事务所夺了今年律师界的大奖的庆功宴,他也想缺席。同事们不可能在这种时候放过老板,强行将他留了下来。
    晶晶喝得多了些,勾着王天正的脖子,要他送她回家,然后给了海萍一个眼色。
    海萍就是省城人,但为了上班更近一些,所以和晶晶一起住在公司为她俩租的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里。可是因为晶晶偶尔会带个帅哥回来,海萍觉得自己成了个灯泡,而且她实在无法在晶晶整夜的浪叫声中入眠。于是她们心照不宣地达成了协议,晶晶若要带人回来,会提前告知海萍,而这一晚,海萍就会回到十几公里外的自己家里住。与人方便就是方便自己,海萍一直这样觉得。
    夏日的周末晚上最热闹。海萍下了公交车,漫步在热闹的街道,看着熙熙攘攘的夜市里勾肩搭背的男女,浮起一丝自怜。二十四岁了,还从未有一个男人能走进她的心扉。想着刚才晚宴上晶晶的奔放表现,心想若是自己也能像晶晶这样没心没肺就好了。
    海萍不愿意回家,因为一回家,父亲、母亲和哥哥就会分别来刺探她的感情现状,生怕她嫁不掉一样。所以,周六一早,趁着父母还没有起床,海萍就拎起包准备回宿舍去。阳光明媚,和晶晶一起逛一整天街也不失为一件趣事。
    海萍开门走进宿舍的刹那,仿佛闻见了一丝异味。晶晶的房门是关着的,估计昨晚折腾得挺晚,到现在还没有起床。海萍躺倒在自己的床上,拿出手机刷微博。可是她越来越觉得那种异味很不正常。她是律师,实习时也会去案发现场,那种异味闻上去就像是血腥的味道。海萍越想越害怕,跳起来敲了敲晶晶的房门,一片死寂。
    海萍找到备用钥匙,抖着手打开了晶晶的房门。门刚推开一道缝,浓烈的血腥味就扑鼻而来,她往后退了一步,几乎不敢往房里看去……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海萍还没有缓过神来,她坐在派出所的警车里,双手抱膝、瑟瑟发抖,脸上满是泪痕,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有头绪吗?胡老师。”我看眼前这个报案的女孩肯定是吓得说不出话了,于是转头问身边刚从现场出来的胡科长,“什么情况?”
    “估计是性变态杀人,”胡科长说,“很有头绪,嫌疑人已经被控制了。”
    “又是一个铺垫基础的案例啊。”因为单位也位于省城,所以省城市公安局管辖的命案,即便不是疑难、重大案件,师父也会要求我尽量参加侦破,从而掌握大量的基础案例作为提升自己业务素质的铺垫,让自己迅速成长。
    “不过手段是蛮残忍的,”胡科长说,“漂漂亮亮的一个小姑娘,现在追悼会都没法开了。”
    现场有明显的打扫痕迹,痕迹检验部门也确认了凶手杀人后用拖把拖了地,抹除了可能留下的痕迹物证。
    “打扫现场,”胡科长说,“通常是熟人所为。”
    我点点头,问:“尸体运走了吗?原始状况是什么样的?”
    胡科长走到位于现场内侧卧室的床边,指着床沿说:“当时死者就躺在这里,全身赤裸、四仰八叉,四肢被尼龙绳绑在床沿四角,嘴巴被胶带粘住,衣服被撕碎,扔在床边。死者身上、脸上估计加起来有两百多刀,都是深达皮下。”
    我想象了一下原始现场的原貌,不禁后背发凉:“那死者是被疼死的?”
    “现场有大量血迹,初步考虑是失血性休克,也就是慢慢失血、慢慢死去的,死者死前承受了一般人不可能承受的痛苦。”
    “尼龙绳和胶带是哪里来的?”我问。
    “问了报案的小女孩,她说是之前她们搬家用剩下的,都放在死者卧室的床头柜里,”胡科长说,“所以说,肯定是熟人喽。”
    “还有个熟人的依据,”胡科长想了想,补充道,“就是通过初步勘查,我们没有在死者相关部位发现威逼伤和抵抗伤。说明凶手是在死者不备的情况下,突然发难的。能进入一个单身女孩家里且能够寻找机会突然发难,一定是熟人。当然,也可能这种捆绑就是凶手和死者之间的一种协议。”
    我点头认可。要控制被害人,又要有充分时间寻找绳索,是很难做到的一件事情,所以我更愿意相信是凶手和死者在玩sm(虐恋)游戏,只是死者没有想到凶手会变态到要动刀。
    “嫌疑人是什么人呢?”我问。
    “死者的老板,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王天正。”胡科长说,“昨晚正是这个王天正送死者回家的。”
    “有证据吗?”
    “小区的监控,记录车的情况没问题,只是晚上看不清人脸。”胡科长说,“但是在现场,我们提取到了一枚避孕套。”
    “会打扫现场的凶手,怎么可能在现场留下避孕套?”我很质疑这个证据。
    “避孕套是在床缝里发现的,”胡科长说,“可能是凶手用完后,不慎将它掉落,想再找到却找不到了。如果这个避孕套里的精液是王天正的,那就是直接证据。”
    “可是,”身边的侦查员插话道,“目前王天正否认和死者有过性关系。他说当晚只送死者到楼下,楼都没上。通过对王天正妻子的询问,王天正回家的时间也很正常。王天正的同事都说王天正特别‘妻管严’,这种事儿肯定不敢干。”
    “那可不一定,”胡科长说,“如果真的是王天正干的,他的妻子很有可能在给他打掩护。越是道貌岸然的人,越是有可能心理变态。他的妻子不是怀孕了吗?他这时候出去作案完全有可能。”
    被胡科长这么一说,我的心头闪过了“云泰案”的影子。
    “如果避孕套里的精液是王天正的,那么他所有的供述都不成立了。”我皱皱眉头,说,“先去检验一下尸体吧。”
    死者的死状很悲惨,仅面部就被锐器划了数十刀,看不清眉目,一副狰狞的面孔。女性的特征性部位也被不同程度划伤,黄色的脂肪组织翻出了皮肤外,创口阴森森地滴着血。
    “看,”胡科长切开死者的四肢关节,说,“没有发现任何约束伤和抵抗伤,凶手不约束、威逼死者,是怎么做到找绳子、捆绑人呢?”
    “会不会是把死者弄晕了以后,利用死者昏迷的时间,寻找绳索呢?”
    我问。
    “昏迷无外乎药物、颅脑损伤和窒息才可以形成,”胡科长说,“没有发现相应的损伤啊。毒物检验也正在进行,应该不会有什么发现的。”
    “尸体上能看出窒息征象的口唇、眼睑、手指都被凶手用刀破坏了,”我说,“但是刚才我看了颅底,发现有颞骨岩部的出血。”
    胡科长说:“不错,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体,确实常见颞骨岩部出血。但是这不是机械性窒息的一种非特异性指标。不是说有颞骨岩部出血,就一定是窒息死亡,必须要有导致窒息的原因存在。”
    我点点头,用纱布擦拭着死者颈部已经被我们逐层分离的肌肉,说:“颈部被划了好几刀,虽然没有伤到大血管,但是污染了颈部的肌肉,我们看不出她的颈部生前有没有遭受过暴力。但是给我的感觉是,死者的舌骨大角活动度右侧大于左侧,不知道能不能作为有被扼颈的依据。”
    胡处长沉思了一下,说:“不好说。另外,你看,死者的生殖道里有片状的黏膜内瘀血,这是生前进行性行为的依据,可是我们在死者的生殖道内没有发现精斑,这说明我们在现场提取的避孕套就很有价值了。”
    “避孕套是新鲜的吧?”我的脑海里又闪过了一丝“云泰案”的影子,但是我心里很清楚,这起案件和“云泰案”的诸案无任何关联,显然不是一个人所做。
    胡科长点了点头,说:“肯定是这两天用的。而且,和死者同屋的那个女孩海萍证实,这些天,死者都不曾有过性行为。所以,这个避孕套只有可能是昨晚用的!”
    我隐隐觉得有一些逻辑漏洞,却又无法挑出来毛病。
    “那这处损伤是怎么形成的?”大宝有了新发现。
    2
    大宝发现的,是位于死者右手手掌心处的表皮擦挫伤,很轻微,但是因为皮瓣的存在,所以方向性很明显。形成这样的损伤是一种较锐的物体的刮擦力,力的方向从掌根到指尖。
    “这是什么物体形成的?”大宝质疑道,“而且力的方向和打击形成的方向正好相反。”
    “抓大放小吧。”我说,“死亡时间是凌晨两点,可以确定吗?”
    大家一起点头。
    分析现场不能面面俱到,不能因为一些小的不符合而更改大的推断方向,这就是专家们经常会说的“抓大放小”。法医是人不是神,不可能解释所有现场现象,所以对于案件的分析,只需要能解释清楚大的方向即可。
    我拿起死者的手腕和脚踝,白皙的皮肤上被绳索勒得血痕累累,可以看得出来,死者死前有过痛苦的挣扎。
    “你说,”我转头看着胡科长,“既然是熟人,玩sm,为什么要用胶带封嘴?”
    胡科长知道我的意思。胶带下方没有沾染血迹,胶带上面却浸染了血迹,胶带覆盖的皮肤并没有被划伤。这说明是先用胶带封了嘴,然后才动刀子的。
    凶手显然不是因为划疼了死者,怕死者喊叫才封嘴的。
    “会不会是有动刀的准备,所以提前封了嘴?”胡科长说。
    我低头不语。
    胡科长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现场发现的避孕套内的精斑,确实是王天正所留。
    “哈哈,”胡科长兴奋起来,“案子破了。新鲜的避孕套,还是王天正所留,之前王天正一直否认到过死者家里,这次看他怎么狡辩。”
    既然有了铁证,我也没再说些什么,仔细缝合了尸体,然后收队。
    这个爱漂亮的女孩,死后也应该不愿意太难看吧。我们尽力细缝了解剖创口,然后用酒精棉球擦干净她脸上创口内的血迹。
    第二天一早,我就接到了胡科长的电话。
    “王天正这小子嘴硬得很,”胡科长说,“突审了一夜,他就是不交代。在铁证面前,还是一味地哭喊着冤枉。”
    “那侦查部门怎么说?”我问。
    侦查员在长期的审讯、侦查过程中,会因为经验的积累而出现一种“直觉”。事实证明,这种直觉往往很准确。侦查员的直觉,对现场勘查员的勘查方向也是个重要参考。
    “这就是我们想叫你过来继续参与侦查的原因。”胡科长说,“据主办侦查员说,王天正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一直强调自己没有去过晶晶家里,在听到避孕套的证据时,先是愣住了,然后大喊冤枉。主办侦查员说自己对最近比较流行的姜振宇的微反应学说很感兴趣,听过姜老师的课,用微反应的理论来判断,这个人不像是在说谎。”
    我沉吟了一下。
    “另外,”胡科长接着说,“视频侦查部门又对小区的监控进行了研究,虽然小区进出的人非常多,而且监控看不清身体特征,但据王天正的同事们反映,他当晚穿的是红色的夹克,视频侦查的同志发现一对男女晚九点半进小区,男的九点四十出了小区。这个男的穿红衣,女的衣着也和晶晶相似。”
    “如果是他们,王天正就没有作案时间了?”我问。
    “他连上楼的时间都没有。”胡科长说,“那他的避孕套怎么会留在晶晶家?这一点解释不通。另外,因为前天是周末,所以凌晨两点晶晶死亡的时间点也有很多人进出小区,也有穿类似红色衣服的人,所以,监控证明不了什么。”
    “不如这样,”我叹了口气,“十五分钟后,我们在晶晶家楼下集合,再去看看现场。”
    现场封存,因为不透气,所以依旧血腥味儿十足,海萍也已经搬离了现场。据说这房子的房东天天在天正律师事务所吵着闹着要赔钱,可是王天正现在正在被刑事拘留中,也没人能出来做主,房东就转战辖区派出所,在派出所门口堵门。
    大宝和林涛满房间寻找新的痕迹物证,我却被现场大门锐利的白色门框吸引了过去。
    现场的大门是铁质的大门,内侧有个白色的木头门框。可见这个房子是在重新装潢的时候,把老式的木门换成了铁质的保险门,只是遗留下了那一圈白色的门框。
    用四甲基联苯胺进行了化学处理,门框上意外地出现了翠蓝色的血反应,而且这个反应出现在门框的锐利缘。
    “这个门框的锐利缘朝向是大门的门框,擦蹭是不可能擦到这里的。”我用放大镜看了看血迹形态,说,“那么,这里的血是哪里来的?”
    胡科长蹲在身边,看了会儿,瞪大眼睛,说:“死者的手!”
    “对,”我笑着说,“就是大宝发现的那处损伤,门框的锐利缘可以形成。”
    大宝听见自己的名字,赶紧跑过来参加了讨论:“再结合损伤的方向,那么死者应该是用手抓住门框,身体向后,手掌在锐利缘形成损伤。”
    我点点头,说:“这处损伤说明了两个问题。一、结合死者颈部可能存在的损伤分析,死者是在门口突然遭受袭击,下意识地用手抓住门框,但是力量不及凶手的力量,被推进门去。说明凶手是在门口进攻,而不是和平入屋。二、大门上有猫眼,如果不是熟人,死者不可能半夜给一个陌生人开大门。”
    胡科长说:“很有道理。简单归纳你的意见,凶手应该是晶晶的熟人,但不是王天正。因为晶晶给海萍的信号,就是要把王天正纳为裙下之物了,那么王天正应该可以和平进屋。”
    “倾向性意见是这样,”我说,“但是不能完全排除王天正性子急,在门口就开始施暴的可能。通过这个迹象,基本可以认定凶手是在门口突然袭击,然后掐晕了晶晶,在晶晶昏迷的状态下,找到绳索和胶带,捆住她的四肢,然后强奸、切割她的。”
    “可是避孕套怎么解释?”大宝说,“事实证明,晶晶遭受了性侵害,而阴道内没有精液,精液都在床缝的避孕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