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

作品:《七零小幸福

    “到什么程度了,跟爸透个底,好歹我也是你那时候过来的,作为过来人,我也能给你一些经验啊。”
    闫雷霆想着自己当初藏起来的那些小本本,作为一个没有媳妇的老光棍,很多时候他都是靠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那些小本本就是他的精神粮食,为左手和右手的运动,培养了很不错的氛围。
    儿子都那么大的人了,闫雷霆觉得很有必要开始教他这些男人都该知道的事,毕竟年轻人火气重,要是真闹出人命来就不好了,他得教好儿子,什么事婚前能做,什么事婚前不能做,这是对儿子负责,也是对甜甜负责。
    “那我告诉你,你不能告诉别人。”闫肃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相信自家老头。
    “我怎么会和别人说自己儿子和儿媳妇的私房事呢。”闫雷霆觉得儿子不信任他,作为老父亲他很伤心。
    看着老头这副模样闫肃也不好意思了,别看他们父子隔三差五的斗嘴,实际上对于这个一手把他带大,为了他一辈子都没有再娶的父亲他还是很敬重的。
    因此没怎么犹豫,闫肃就把这些日子发生的那些事和老头子讲了。
    “是我没教好你。”
    闫雷霆听了闫肃说的那些话,当场就斯巴达了,看着还不知道自己哪里做的不好的儿子,他不禁有点庆幸。
    好在是甜甜啊,要是换了个人,这个傻小子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媳妇啊。
    闫雷霆凑近儿子耳边,闫肃的脸先是爆红,再是若有所思,接着又羞窘,最后归于平静。
    “知道该怎么做了吧?”闫雷霆拍了拍儿子的肩膀问道。
    “懂了?”
    闫肃觉得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原来打啵儿不是像甜甜说的那样只是嘴皮碰嘴皮那么简单啊,看来甜甜也不知道,改天他得好好教教她。
    “我已经是有对象的人了,爸,你以后不要对我动手动脚。”
    闫肃再次拍了拍被亲爹拍过的那边肩膀,一脸正直的对着老头子说道,然后有些飘忽的朝厨房走去,把甜甜走后他才敢煮的一大缸白米饭端出来。
    用过就被甩的亲爹闫雷霆瞪大眼睛,看着自己刚拍了儿子肩膀的左手,这个不孝子,好想把他赶出家门怎么办。
    不过转念看了看桌子上一桌香喷喷的饭菜,闫雷霆觉得自己还是忍着吧,看在儿子拐了一个棒棒的儿媳妇的份上,他只能选择原谅他啊。
    第82章 低级趣味(捉虫)
    “我这样可以吗?”毕天佑站在凌家院子外,对着一旁的对象问道。
    今天的毕天佑打扮的很有几分后世的模样,笔挺的衬衫配西裤,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临出门前,他还听了妹妹的话在下巴打了一圈肥皂,把胡子剃的干干净净的,还抹了点妹妹平日里爱擦的乳霜,看上去清清爽爽一小伙子。
    “你放心吧,我爸妈很开明的。”
    凌娇难得看到毕天佑这么羞窘的模样,有些惋惜现在没有后世那么发达的科技,不然掏出手机给他录上一段相或是拍几张照片,可以回味一辈子啊。
    “而且今天我妹也带对象来,你放心,还有人替你分担一半火力。”凌娇心疼妹妹,却不心疼未来的妹夫。
    “是上次和甜甜一起来车站接你的那个?”
    毕天佑想了想上次见到的那个青年,对着凌娇问道。
    看着娇娇点头,毕天佑这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比起那个莽汉,自己这样斯斯文文的应该更讨长辈喜欢吧。
    ******
    “我今天这打扮怎么样?”
    闫肃对着镜子已经站了大半小时了,中途换了十几身的衣裳,看的凌甜同学都怀疑他们的性别是不是换了个个儿了。
    她一手撑在床板上,一手拿着闫肃给她削了皮的苹果,第n次点头。
    “我觉得好像还是之前那件灰蓝色的套头衫好些,看上去清爽。”闫肃看着镜子里穿着规矩的白衬衫的自己,怎么看怎么别扭。
    “嗯嗯嗯。”
    他说什么都好,凌甜再次点头。
    “你敷衍我。”闫肃扭过头来,看着趴在床上啃苹果的小姑娘,一脸严肃的表情之下居然还能看出些许委屈。
    “这怎么叫敷衍呢,你身材好模样好,穿什么都好看。”
    凌甜怕他再纠结这个问题,从边上一堆翻得凌乱的衣服里挑出了其中一套海军风的衣裳来,其实就是一件简单的海魂衫短袖,一条白色的长裤。这是最近比较时兴的衣裳,在长辈们看来年轻人中开始风靡的牛仔套装太过时髦,还是这样的衣服更能让大众所接受。
    再者凌甜也有一点小私心,闫肃宽肩窄腰丰臀,腿长两米八,穿军装特别气派,有那种制服诱惑,不管她爸妈喜不喜欢,反正她很喜欢。
    “以前你穿这套衣裳的时候我爸还夸你特别精神,穿这套绝对没有错。”
    凌甜已经不记得她爸有没有夸过了,就当有吧,毕竟闫肃耽搁的太久了,要是再晚一些,她爸妈都该等急了。
    “真的?那我就穿这一套。”
    闫肃接过甜甜递过来的衣裳,将自己现在穿的衬衫纽扣一解,等胸膛都露出大半了,才看到床上那个小色女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的胸看。
    双手赶紧将扯开的衣领往中间一拢,抱起衣裳,闪进了一旁的隔间里,就和后头有狼追似得。
    “咔擦咔擦。”
    凌甜遗憾的啃了口苹果,差点都看到小果果了呢。
    你说确定关系前一直欲拒还迎的诱惑她,怎么在一块了反而害羞了呢。
    大佬甜晃着小腿,无奈的摇了摇头,男人太害羞也是个困扰啊。
    “早知道前些天我就该去买一身新衣裳的,我的衣裳凌叔和万姨都看过,都没有新鲜感了。”
    等出家门的时候闫肃还有些不自信,一手拎着两只鸡两只鸭,一手拎着一个新鲜的大猪蹄,早些年娶媳妇的聘礼差不多也就这个数。
    “你别急啊,今天我大姐也带对象来家里呢,有人帮你分摊一般火力,再说了,我全家人你都熟,还怕他们为难你不成。”
    凌甜觉得闫肃就是太紧张了,她觉得她妈挺喜欢闫肃啊,每天给他买伞,对她这个亲闺女都没这样呢。
    “大姐的对象?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吗?”
    自从和甜甜确定关系以后,闫肃就很上道的改变了对凌娇的称呼,也跟着甜甜一块叫大姐,虽然凌娇的年纪比他还小了两岁。
    “就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见面了你就喊一声毕大哥或是天佑哥。”
    凌甜怕闫肃不记得对方的名字了,又提醒了一句。
    闫肃点了点头,原来就是那次见到的小弱鸡啊,相比岳父岳母看到了那么瘦弱的大姐夫,再看看自己强壮的体格,一定会对他更满意的。
    他爸说了,长辈们都喜欢他这样强壮的孩子,尤其是招女婿,能够保护他们的闺女,给他们安全感。
    这么一想,闫肃忍不住仰头挺胸,忧虑少了大半。
    ******
    “二姐,闫大哥。”
    凌甜和闫肃进院儿的时候,凌壮正捧着厚厚一摞书准备进去。
    “不对,不能叫闫大哥了,过一段时间该改名叫二姐夫了。”凌壮冲着二姐眨了眨眼睛,你说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动作都让人赏心悦目。
    凌甜就忍不住摸两把弟弟的小嫩脸,转眼弟弟也十三了,这样的嫩豆腐不知道还能吃几年了。
    别看凌壮个头高,似乎发育的特别早的样子,除了身高长得快外,他其他的男性特征显现的并不是特别明显,依旧青涩温润的脸庞,微微凸起的喉结,肌肤白白嫩嫩的,下巴那一块压根就看不到胡子的影子。
    他的声音清脆,还没有迎来变声器的烦恼,每天早晨从不间断的英文晨诵,几乎成了全家人天然的起床铃声。
    “等过年了二姐夫给你发红包。”
    闫肃一脸正经,以前他也拿凌壮当弟弟看,现在更是亲弟弟了。
    他余光瞟了眼凌壮捧着的那些书籍,上面全是他看不懂的文字,唯一一本勉强看得懂的还是一本英文书籍,似乎是英译版的名著,剩下一些厚厚的书籍,上头一个个蝌蚪文闫肃见都没见过。
    学霸!
    作为为了追媳妇才刻苦读书考上大学的男人,闫肃对自家小舅子佩服万分,以前就听甜甜说他特别喜欢学习语言,小时候学英语,再长大点开始涉猎法语和德语,现在似乎迷恋上了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闫肃光看着那一个个奇奇怪怪的文字就头晕了,他这小舅子才十三岁呢,这要是学下去,那还得了啊。
    闫肃觉得对这个小舅子必须要好点再好点,以后他和甜甜的孩子就跟着他们舅舅学语言,多学一门,那也是特长啊。
    “别改口的那么早,你二姐我今年才十六呢,离法定结婚年龄还差得远呢,作为新时代的知识青年,咱们不能知法犯法懂吗?”
    凌甜揉了一把弟弟的头发,果然手感比闫肃那硬的和胡渣似得短发好多了,软软的还很滑顺。
    手感太好,再摸几把。
    即便发型被揉乱了,凌壮依旧笑得很开心,两个酒窝深深的,包容的看着幼稚的姐姐。
    “你始乱终弃。”
    在经过院子准备往正堂走的时候,凌壮先离开回自己的房间放书去了,闫肃跟在凌甜身后,垂着脑袋微微有点丧气,就和一条忠实的大型犬一样。
    “我怎么始乱终弃了?”
    凌甜瞪大眼睛,看着身后那个倒打一耙的男人,伸手点了点闫肃硬邦邦的胸膛,非得让他说出个一二来。
    “咱们亲都亲了,你就是我媳妇,今年不是,再过几年也是,小弟叫我一声二姐夫怎么了。”
    闫肃眼神幽幽的,凌甜觉得自己要是说一句不是,她就是千古罪人了。
    “行行行,二姐夫,二姐夫,二姐夫,这个位置你爱坐多久坐多久,我让壮壮见你一次喊你十声总行了吧。”
    凌甜觉得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小祖宗,可偏偏她就被吃的死死的。
    “那也不用那么麻烦。”
    闫肃听她这么一讲,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跟着凌甜往屋里走,一边小心的不让自己拎着的猪蹄碰到她的衣裳,一边凑近她耳边轻声说道。
    “其实每次见到我叫一声就行了,叫十声我怕咱们弟弟累着。”
    闫肃觉得自己还是很讲道理的,绝对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男人。
    凌甜翻了个白眼,不打算理睬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
    在闫肃看来,甜甜翻白眼的样子也是别样的可爱,亦步亦趋的跟在她后头,直到走到堂屋外了,才正了正神色,不让自己过于痴汉的表情出现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面前。
    他们进屋的时候毕天佑和凌娇早就已经到了,毕天佑都已经喝了好几杯水了,刚喝完万金枝又帮他续上。
    万金枝觉得自己从知道闫肃要成为自己的二女婿后,无论大女婿长什么模样她都能接受了,等她做足了心理准备,看见大闺女把一个还算标志的女婿带回家,别提她心里多高兴了。
    瞎了一个闺女,总不能另一个闺女也瞎吧。
    这么想着万金枝在心里赶紧唾骂了自己一句,她不能那么想,闫肃虽然长得丑,可他心灵美,甜甜或许就是发现了他粗糙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善良而单纯的内心。
    她要和闺女学习,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这么想着万金枝把目光挪到了跟着甜甜进来的闫肃身上,高大的和熊似得身板,一左一右拎着猪蹄和鸡鸭,看上去更魁梧了。
    妈呀,好丑!
    总觉得几天不见闫肃那孩子是不是又黑了些,她给他的那几把伞他就没好好使用吗?万金枝觉得光物理防晒果然是不行的了,好在她这次特地买了几罐据说有美白功效的面霜,专门给闫肃留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