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作品:《七零小幸福》 第83章 家庭
海大富和兰秀梅因为是长辈,就坐了主位,两个老人看着娇娇带来的对象,再看看甜甜带来的对象,看哪儿都觉得满意,心里想着过些年他们的小太子就能带着对象回家了,别提多高兴了。
你说上辈子他们一个公公一个嬷嬷,压根就没想过自己也有儿女承欢膝下,含饴弄孙的一天,虽然这儿子闺女都不是亲的,但是经历了那么多事,两位老人早就不拿血缘关系当回事了。
想着两个孙女已经有对象,或许过不了多久就能变出几个曾外孙曾外孙女给他们带,两个老人别提多有干劲了。
不过真要严格说起来,两位老人肯定是更喜欢闫肃的,谁让这个孩子也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呢,毕天佑这个孙女婿小时候曾经当过他们的学生,但那时候还小,没定性,加上相处的时间也短,说不准中途会有什么改变,还需要考察考察。
可闫肃是直接能持岗上证的那一种,凌甜要是真和他结婚,家里人一点都不会担心。
全家四个长辈,除了万金枝很没骨气的被大女婿的外表迷惑,其他三人在儿女找对象方面还是很谨慎的,尤其是凌国栋,别看他一直想着儿女都能晚些嫁娶,尤其是两个闺女,越晚给他找女婿他越高兴,可真找了,他就得好好面对这个事实,总不能让自家的宝贝被人骗了吧。
“你家里还有三个弟弟,两个妹妹?”
家里人口也太多了些,尤其是毕家这情况,生父早亡,毕天佑又当爹又当妈,对几个弟妹的感情肯定很深,这里头要是有一个不好相处的,娇娇将来都得受罪。
凌国栋喝了口果酒,在饭桌上朝毕天佑问道。
这个问题早在毕天佑来凌家之前就想过,每个长辈见到女儿的对象总是会打听家庭条件的,弟妹多,意味着负累多,对于很多疼爱女儿的父母而言,毕天佑这情况,是很大的减分项。
尤其毕天佑还有一个寡母,作为长子,将来他的母亲基本上就是跟他过的,这么一来就意味着凌娇会有一个和她住一块的婆婆。
毕天佑的母亲要是那种识大体讲道理的老太太还成,要是是那种偏心眼的,又因为丧夫的原因将所有的目光都放在儿子身上的那种,长期相处,和儿媳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到时候作为夹心饼干,毕天佑是帮自己心爱的妻子,还是帮那个辛辛苦苦将他们兄妹拉拔长大的寡母,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凌国栋知道大闺女聪明,但也担心她被爱情冲昏头脑,忘记考虑这些事情,作为父亲,他就不得不替大闺女好好问清楚了。
同样的情况二女婿那儿他就不怎么担心,公公和婆婆还是不太一样的,而且就闫雷霆那性子,别说欺负甜甜了,就闫肃敢动甜甜一根手指头,他能把亲儿子打死。
“我家三个弟弟,两个妹妹,大弟弟不爱念书,在十六岁那年拜一个老木匠为师,十九岁的时候娶了老师的女儿,现在已经分家出去过,每月给家里十块钱家用,二弟弟今年和甜甜一样刚参加完高考,现在在私人饭店里打工,准备自己挣生活费和一些学杂费,三弟弟年纪更小些,今年念初三,暂时还需要家里贴补,至于两个妹妹,大妹妹中专毕业分配到了食品厂,今年二十,年初刚嫁的人,出嫁前,每个月工资一半上交家里,剩下的自用,上交的那半的一半用于家用,一半在她出嫁后作为嫁妆还了回去,小妹妹是遗腹子,年纪最小,还在念初一,家里人有默契,如果弟弟妹妹能读书,愿意读书,一定会供到他们读完为止。”
毕天佑没有隐瞒的意思,既然他决定和凌娇在一块,自家的条件是肯定不能瞒着凌家的长辈的,再者而言,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羞于启齿的地方,相反弟弟妹妹有爱团结,他觉得这反而是自己的加分项。
“我现在是大学大三的学生,除了接一些专业方面的私活外,还经营了自己的小生意,因为还没成家,每个月我给家里的家用比大弟弟多一些,一个月二十,加上大弟弟给的钱,以及大妹妹当初交给家里的部分工资,尽够剩下的弟妹学习以及家里的日常开销,这笔费用,会一直教到他们念大学为止,这一点,也是我们兄妹协商后的决定。”
凌国栋听着毕天佑的讲述,心里满意了几分。
虽然听起来似乎毕天佑出了大头,有吃亏的模样,可实际上毕天佑作为长兄,比弟弟妹妹付出更多是难免的事,难得他并没有一味承担所有弟妹的花费,足以见得他是个聪明的孩子。
凌国栋听大闺女讲过毕天佑现在做的小生意,似乎也有些规模了,若说担起全家人的花费,完全不是问题。
但是斗米恩升米仇,这样的做法对于他的那些弟弟妹妹而言未必是好事,如果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做法,或许毕家兄妹之间的感情,就不会像今天这般深厚。
“至于家母,将来会和大妹妹一块生活,其他子女每个月给与一定的生活费,这是家母的决定,也是我们这些子女一致认可的。”
荀眉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一个孤寡老太太,过惯了当年的苦日子,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做媳妇的不一定能忍受,而闺女不一样,而且大闺女作为同样经历过那些生活的姑娘,很能理解亲妈的那些小习惯。
毕天佑的大妹妹嫁的丈夫父母早亡,荀眉跟着大闺女过并不会惹来女婿的不满,相反毕天佑的大妹夫淳朴老实,对荀眉这个岳母十分孝顺。
因此在老太太的强烈要求下,她的养老问题就做了如上安排。
毕天佑的这个说法还真是让凌国栋吃了一惊,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很少见到有和女儿生活的长辈,或许是老思想作祟,尤其是农村里的老一辈,把儿子孙子当天看,对闺女不屑一顾,这么看来,毕家在儿女问题上还挺平等,不像是那些重男轻女的。
凌国栋为了自己那两个闺女真是操碎了心,现在计划生育出来了,每天有多少人家因为媳妇生了女儿闹得不可开交的,他可不想闺女嫁一个只认孙子不认孙女的人家。
现在看来,在家庭这一关上,毕天佑算是过了。
至于人品问题,这得日久见人心,凌国栋并不认为只是从一餐饭就能看出来毕天佑的为人,好在离娇娇能嫁人还有两年的时间,这段时间足够他好好观察这个大女婿了。
短短几段话的时间,毕天佑的背后已经一阵虚汗了,他的余光瞟了一眼埋头吃菜的闫肃,心里羡慕他怎么没和娇娇青梅竹马呢。
凌国栋对闫肃还真没几个问题要问的,他和闫雷霆熟啊,加上一个一心想要替儿子在未来老丈人面前刷好感,他连闫肃几岁开始不尿裤子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再加上几年的相处,对闫肃的脾性就更加了解了。
接下去的时间,喝酒吃菜,场面渐渐开始热闹了起来。
“妈,我去给你们盛饭。”
酒水喝的差不多了,凌甜自告奋勇去给大家盛饭,凌娇见状也跟了上去。
等两人出来的时候,除了一个托盘上摆着的几碗正常大小的米饭外,还有一个饭碗就有些可怕了,为啥说可怕呢,因为那个饭碗是凌家过年时候拿来盛大菜的海碗,只见里头盛了满满一碗白饭,都冒尖了。
“你把饭都盛出来干什么,等会儿都凉了。”
万金枝有些不明白,虽然现在天气已经转暖了,可也不用把饭都盛出来放在桌子旁吧。
“不是,这是给闫肃的。”
前些日子凌甜帮那父子俩在家做了一顿饭,好家伙,翻遍了整间厨房,就没找到一个正常大小的饭碗,唯独两个盛汤的碗和一个木制的饭桶特别醒目。
联想着读书时候曾见识过的闫肃的饭量,凌甜心里头怀疑,这家伙和闫叔叔在他们家吃饭,是不是从来都没吃饱过。
闫肃见自己大胃王的饭量被亲爱的甜甜拆穿了,顿时就有些绝望了。
他爸说过,正常小姑娘都不喜欢太会吃的男人,因为她们会觉得自己找的是个饭桶。
“会吃好,会吃是福啊。”
兰秀梅通透,看闫肃这样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心里头觉得好笑,面上却很慈祥的安慰闫肃那孩子:“以后来家里就不用做客,想吃多少吃多少。”
“就是,妈,你不知道看闫肃大口大口吃饭多让人开胃,当初在学校里我就盯着他吃饭,多吃了小半碗呢。”
凌甜觉得自家男人能吃挺好的,这么一来以后自己试新菜就不用担心吃不完浪费了。
闫肃一听甜甜夸了自己,顿时就生龙活虎了,原来看自己吃饭能让甜甜胃口好吗?他是个实诚人,自然不会觉得甜甜是哄他的。
接下去的这餐饭,全家人就盯着闫肃往嘴里扒饭,那胃就和无底洞似得,别说,看着他吃的那么香,大伙的胃口都被他带动的好了起来。
原本为了招待闺女对象特地准备的一大桌子菜,如风卷残云般被扫荡一空。
看着闫肃吃下最后一口饭,万金枝心里想着,她不仅得给未来二女婿准备美白的膏药,还得准备一些减肥的药啊,就这么吃下去,她闺女不会哪天被压死在床上吧?
这么一想,万金枝就很慌了,她得告诉闺女,就他们俩这体格差,以后就算宠男人,也不能让他在上面啊。
她和她爸偶尔换换是情趣,他们要是换换,那是要命的。
第84章 结婚
“回来了,怎么样啊?”
闫雷霆翘着二郎腿翻着最近特别火的武侠小说,还是从香江那边流传过来的,他现在手上的这本是一个叫骨龙的大作家写的,内容特别精彩,像闫雷霆这样生活寂寞的单身汉,看的都热血沸腾了,论消磨时光,可比电视机给力多了。
“还行。”
闫肃回了老头两个字,然后从客厅口走到自己的房门外,再从房门外走到客厅口,来来回回,晃的闫雷霆都没法安静看书了。
“呦,手上还拎着的东西呢,是你凌叔和万姨给的?”闫雷霆看着儿子手里拎的一袋包装精美的袋子,当下就明白了儿子刚刚在他眼前来回晃悠的原因,原来是等着他问这句话呢。
“咳咳,万姨给的,听说是现在特别火的擦脸的东西。”
闫肃把袋子打开一个小口,很矜持的凑到他爸面前让他瞅了一眼,然后把袋子又猛地合起来,好像仙气会跑光一样。
卖了这么大一个关子,到头来除了里头盒子方方正正的外形,啥也没看见啊。
“只给了我。”
闫肃强调了这一句,这可是在那个小弱鸡大姐夫走了后,万姨偷偷摸摸塞给他的,这得是对他多满意啊。
“莫不是你万姨觉得你丑吧?”
闫雷霆呵呵冷笑,很不给面子的打击了一把亲儿子。
“胡说!”
闫肃的眼睛都瞪直了,“要是我丑那你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万姨说过,咱们爷俩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爸就是不大方,坦然承认他这个儿子特别受欢迎不行吗?非要捏造一些莫须有的事实来诬陷他。
闫肃很认真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脸,这脸绝对不丑,不然甜甜对着他的脸怎么亲的下去呢。
打击人不成反被将了一军,闫雷霆一下子就不好受了,不过想想也是,他模样都随他,要是他儿子丑,他岂不是也跟着一起难看了。
闫雷霆觉得自己的模样还是很俊的,没看他杀猪的时候那些小媳妇老太太都跟着面红心跳啊,虽然他打定主意守身如玉,可是魅力太足不受他控制啊。
“今天我吃饱了,兰奶奶说能吃是福,大家都劝我多吃点。”
闫肃拍了拍肚子,幸福的小模样深深刺痛了闫雷霆的眼睛。
想当初他第一次去岳父家吃饭,那时候他单纯啊,当然是敞开肚子吃饱为止啊,结果岳父家的饭不够吃,还是岳母紧急蒸了一锅红薯才勉强塞饱肚子。
那天过后原本很满意这门亲事的岳父岳母就有些不太乐意了,总觉得他太会吃,将来怕是要把家里给吃垮了,要不是闫家的条件实在不错,他也娶不到自己喜欢的姑娘。
闫雷霆想着自己当初的经历,又看了看一脸我本来不想说,是你问了我才勉强告诉你,隐晦的炫耀的闫肃,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忘了他娶媳妇的时候正巧是家家户户日子都不好过,饥荒刚过去,食物暂时还紧缺,岳家人看到他一个活生生的饭桶,当然心存疑虑了。而现在经济好了,谁家还在乎一缸饭的事情,尤其是凌家和闫家的条件,闫肃再会吃,还能饿到甜甜那一口不成。
闫雷霆心绪难平,看着儿子显摆完了美滋滋的了自己的屋,视线转向手中的武侠小说,这好写到大侠手刃不孝子的那一出。
爽,好想学习学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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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凌家老大凌国庆的长子凌坤娶媳妇的日子,不管怎么说,作为凌家小辈里第一个成家的孩子,凌国栋作为亲叔叔,总是得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一趟的。
自从去了市里,然后又彻底分家了以后,乡下那房子凌国栋一家基本上就不怎么回去住了,除了过年的时候,扫墓家拜访一些老亲会住上几天,基本就空在那儿。
房子没人气就很容易坏,万金枝出了点钱托附近的一家人帮忙隔三差五去打扫一下,除除院子里的杂草,海公公和兰秀梅当初建的那房子也是,因此每趟回家暂住,只要带几床被套被褥就成了,至于其他生活用具,反正也住不长,干脆就没准备。
凌坤娶媳妇的日子还真凑巧,正好赶在了学校开学前,凌娇借口厂里的事没来,凌甜和凌壮两个却是跟着爸妈回乡了。
“国栋金枝,参加你大侄子婚事来啊。”
“这是甜甜和壮壮吧,都长大了,听说甜甜和她姐一样都考上大学了,你们俩真是有福气啊。”
一路上见到一个熟人都得停下来寒暄几句,好在凌甜早有准备,拎了一包糖果,看到个熟人塞一把,有带着孩子的,就多塞点,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收到礼物的人也开心啊。
这些年塘石村也有不少出去打拼的,可是没有一户人家混的像凌老二家那么好。
凌国栋成了大学教授,万金枝自己开了卤味铺子,据说已经在市里开了好几家店了,那得赚多少钱啊,论社会地位有了,论经济能力也有了。
再说说小辈,哪户人家能像凌老二家一样已经出两个上大学的孩子了,剩下的那个最小的儿子凌壮,一看就是个会读书的,将来还能比他两个姐姐差了。
这么看来,凌老二家什么都好,几乎找不到不好的地方来了。
想想最早的时候,村里人都觉得万金枝没选好老公,找了那个不被父母重视,干不了农活的废物老二,当初说过闲话的那些人,现在觉得自己的脸不被打也肿了。
不过对于那些人而言,凌家的日子过得不好和他们没关系,过得好他们也占不了什么光,倒是凌家老宅的那些人,成了所有人眼里的笑话,这么好一个儿子,你说他们稍微对凌国栋好一些,也不至于闹到现在除了年节的时候,基本上不来往的状态啊。
大伙心里都在猜,凌家那老两口后悔了没有,他们觉得,如果是正常人,现在应该悔到肠子都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