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时光,能够在爱人的怀里醒过来,哪怕就是马上就要去上学,林暮亭心里也是甜的。
    闹钟还在旁边一遍又一遍地响着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清扬而又激越的钢琴声唤起了人沉睡中的每一根神经,林暮亭缓缓地睁开眼睛,在男人怀里蹭了蹭毛绒绒的脑袋,抬起头亲了亲男人长了些胡茬的下巴,“早啊,锦凭。”
    林君绰也是刚醒,下意识地提起怀里的少年,低头亲吻少年的唇瓣,醇厚低沉的声音有着些微的嘶哑,“早,我的乖乖儿。”
    “起来了。”林暮亭每次听见林君绰叫他乖乖儿,总有一种羞涩感,红着脸应了,从男人的怀里爬起来。
    两个人一起站在洗手间里洗漱,用着同一个款式的牙刷牙杯,连毛巾颜色都是一紫一蓝,绣着牡丹,林暮亭跟男人一起挑的。
    等着林暮亭洗漱完,就坐在洗手台上给男人刮胡子。
    “为什么我没有胡子啊?”林暮亭有些愤愤不平,同样是男人,他现在一点男人的样子也没有,“而且我一直没有长高,明明我早晚都喝了牛奶!”
    林君绰有一米九的身高,他才一米七的个子。林君绰高兴的时候,一只手就可以把他整个人提起来,轻轻松松地亲亲抱抱举高高。
    可恶。
    林君绰脸上有泡沫不好说话,等到少年弄完了,用水把泡沫洗了,拿毛巾擦了脸,才挑眉,有些忍俊不禁,“我们暮暮的身高才是正常华夏人的身高,我是混血,坐个车都要大车,多麻烦啊。”
    明知道男人是故意伏低做小逗他开心,林暮亭也是笑得弯了眼睛,“那是,买个车都更花钱,床都要订制的,麻烦死了。”
    “是是,都怪我长太高了,房间都要挑高,多花了多少冤枉钱。”林君绰从善如流,一本正经地附和少年的话。
    今天天气有些阴沉,看起来像是要下雪,林君绰给少年挑了一身有夹层的厚大衣,配上兔毛手套跟鹿皮靴子,加上红色的羊毛围巾,“你怕冷,早就给你带了暖手宝还有充电器。不要出去乱跑,今天肯定要下雪的。”
    京城的二月仍然跟腊月没有分别,春寒料峭,乍暖还寒。
    林暮亭明明是一个男孩子,却尤其怕冷,教室里面的暖气设备也不够暖和。
    “对了”林君绰又想起来,“空气净化器带了没有?你们学校不是还没有装?”
    整个京城的空气一旦碰上这种阴沉的天气,就一定是一个雾霾天。尽管家家户户能装空气净化器的都装了,但是学校办公楼这种公共场所,装这么大规模的空气净化器需要的成本不低,家长跟校方一直在扯皮等诸多原因,连四中都还没有装上空气净化器。
    别的人林君绰不知道,林暮亭不仅有慢性支气管炎,还有慢性咽炎,一旦空气不好就会咳嗽不止,而一旦咳嗽起来,吃药打针都没什么大用处。
    只有真正咳嗽过几个月的人,才会知道这是怎样的痛苦。
    有鉴于此,林君绰给林暮亭制定了严格的锻炼跟预防计划,就是怕少年一不小心又犯了咳嗽。
    听着男人左操心一个,右操心一个,好像对自己有操不完的心一样,林暮亭心里说不出的甜蜜,整个人像是泡在了蜜罐里,整个房间的空气都散发着甜腻的味道,乖巧地点头,“一切都听先生的。”
    在涵碧山房的衣帽间里,身形挺拔,气质温润的男人跟少年相视一笑。
    男人忍不住低头,在少年闪着星子的眼眸上印下一个吻,宠溺地表扬他,“乖。”
    早上厨房做的是江西拌粉,一碗红通通的米粉里面,撒了牛肉末,香菇,还加了几种不同的丸子,汤底是用牛骨熬的,只浇了一点点,为了让米粉不要太干。
    等到最后用香菜,葱跟蒜叶,混合特质的酱料搅拌在一起,上面再加上一个煎得极漂亮的鸡蛋,添了酸辣椒切成的剁椒,旁边配上一碗加了香菜跟葱的牛骨汤,两个人把满满一大海碗的拌粉都吃得干干净净,脸上都冒了汗。
    林暮亭摸着圆滚滚的肚皮,惬意至极地叹了一口气,“由俭入奢易,真是太腐败了。”
    他以前早上基本都是在外面的早餐小摊子上买几个馒头包子,配上用豆浆粉冲的豆浆,就把早餐给打发了。林铭诚跟董佳宁早上都要上班,两个人都没工夫做早餐,一家三口都是去外面解决的早餐。
    等到他高中住校了,学校的大锅饭食堂就更别提了,白粥咸菜是标配,早上的青菜都是菜市场剩下来的。
    他住进清平苑开始,林楠就带着清平苑的厨师来跟他聊过食谱,从此就开始了他腐败堕落,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不重样的幸福吃货日子。
    林君绰把碗里的汤给喝完,瞧着少年这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都住进来这么久了,还说这种话。好了,去上学吧,戴上午餐。”
    厨师早就给林暮亭备好了在学校要吃的午餐,用恒温的保温饭盒装着,保证到了中午也是热喷喷的。
    “我要是被喂成了一头猪,那也是你害的!”林暮亭振振有词,有理有据,“听说一旦谈恋爱就会让人变胖发福,古人诚不欺我,哼!”
    林君绰被少年的宝贝样子给逗乐了,一双墨绿色的眸子里盈满了对少年的宠爱,“我们暮暮就算是胖成了一头猪,也是全天下最可爱的猪。”
    “谁是猪了!”
    林暮亭从书房里把书包拿出来,气急败坏,冲到了男人椅子旁边,凭着哪怕是男人坐着也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海拔尽量俯视男人,“你这时候应该说,暮暮你一点也不胖,能吃是福。”
    “别贫了”林君绰拉着少年的手,把红围巾给林暮亭围上,走出了涵碧山房通往外面的路上,两人一个上班,一个上学,自然是走不同的方向,“把给你带的午饭水果零食都要吃完,一个都不许剩,不能浪费,听见没有?”
    林暮亭皱了皱鼻子,趁着林君绰不在意,在男人英挺的脸上亲了一记,作怪道,“知道了,锦凭爸爸。”
    “你要是我儿子那就好了”林君绰低头亲吻少年光洁的额头,“小坏蛋……..”
    林暮亭要是他儿子,他肯定不会让这么大的孩子承受这么多的痛苦,背负不该承担的东西,时时刻刻还要操心父母的事情。
    林君绰的话没有落地,不远处假山拐角突然传出来一声愤怒之极的尖叫,“林君绰你这个杀千刀的狗杂-种烂货,断子绝孙的狗男人,爹妈死绝的狗东西,你竟然引诱我儿子,他还没有十八岁啊,他还是个孩子啊!”
    “林暮亭,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林铭诚,林君绰,你们林家烂到根子上了!你果然是林铭诚那个变态死同性恋的儿子,你们骨子里都是同性恋,你们都是有病!我为什么会生出来一个变态同性恋儿子,为什么同性恋这辈子就不放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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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本一直都是单机码字,凉到地心了,扑街仔就不写快穿了,这个故事完结了全文就完结了┭┮﹏┭┮事实上每天都在弃坑的边缘徘徊。。。。。。
    弃坑
    不弃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