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作品:《窈窕如她

    带着绰绰在街头闲逛的公主由衷赞叹,天岁真是个了不起的国家,周边列国狼烟四起的时候,这里却歌舞升平,俨然人间乐土。看看这叫不出名目的水果,还有胡商手里华贵的绫罗,堂堂的公主自觉见识浅薄,属实惭愧。
    绰绰东看看,西摸摸,“殿下还想回膳善吗?”
    他乡再好,也会思念故土,可惜公主的情况比较复杂,要想回去,恐怕得等楚王百年后了。
    公主买了两个柿子插上苇杆,递了一个给绰绰,面纱掩盖下边走边嘬,“我回不去了,上国不会放人的,但你可以回去。你和有鱼她们,不必陪我苦守,想走就走吧,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吃遍山珍海味、奇瓜异果,你放心,这个苦我受得了。”
    绰绰说不,“我们都是忠仆,绝不会抛下您的。那些苦让我们去吃就好了,我们愿意为殿下分忧。”
    公主听罢目光流转,眸中精光也一闪而过。
    “这样啊……”她状似遗憾地嘟囔,“如果决定了,那就留下吧。”
    膳善国的宫人,大概是全天下最自由的宫人了,不像其他十一国全靠服役,膳善的宫人是雇佣制的。入宫之初签上一张契约,在宫中供职三到五年后,契约期满发放奖励,去留随意;中途离职者,俸禄全部扣除之外,再追加一笔赔偿金,也可以天高任鸟飞。
    虽说不是全无制约,但愿意赔款的还是能够随时离开,公主离乡背井,总得先摸清身边人的打算。
    绰绰和有鱼跟了她很久,又是一个赛一个的贪财惜命,必定是不会离开的。至于其他人,她也不强求,真想回膳善去,非但不需要缴纳罚金,还可以赠送回去的盘缠。
    唉,真是个佛心的主子,公主吸溜着柿子想。
    街道上行人熙攘,间或有男人目光锐利地望过来,想必是嗅见飧人的气味了。这时候公主难免心慌,但依旧高昂着脑袋,骄傲地从那些窥伺的视线里佯佯走过。
    绰绰战战兢兢紧随公主,拽着她的袖子说:“殿下,还是回去吧,这街市到处都是陷阱,万一被那些镬人看破了……您入楚王府的消息没有宣扬出去吧?要是人人都知道了,那咱们还穿着这身衣服,不是不打自招吗?”
    公主呆了呆,忽然明白了什么叫聪明一世糊涂一时。那双美目瞪得溜圆,吸了口气道:“你怎么不早说?”
    绰绰毛虫般杂乱的眉毛皱了起来,以示失算。此时周围的气氛似乎也有变,一种不易察觉又真实存在的危险气息极速蔓延,蛰伏在暗处的人影也开始蠢蠢欲动。
    公主拉着绰绰慢慢后退,就在她打算看准时机发足逃窜的当口,长街那头传来一阵清越的、金属撞击的声响。
    也就是那一声,周围的暗涌像潮水一样顷刻退去,公主抬眼望,见灯火辉煌处有个白衣僧人站在那里,他穿芒鞋,戴白纱帷帽,看不清五官,只觉得通身闲云散淡,人挺拔得松竹一样。
    刚才的声音,应当出自于他手里的九环锡杖。以前公主对和尚的想象无非那颗圆溜溜的光头,却没想到这上邦大国的高僧竟有那样清华的气韵,和涤荡人心的圣洁力量。
    “殿下,镬人都散了。”绰绰颤声说,“那位大师救了咱们。”
    公主点点头,本想过去道谢的,可那僧人却转身离开了,只留下一个白色的背影,和锡杖杵地激荡起的阵阵声浪。
    绰绰不敢再逗留,拽着公主便走,所幸楚王府不算太远,加紧步子一盏茶光景就到了。
    等踏进楚王府才大大松口气,绰绰抚胸道:“今天要是没有那位大师出手相救,殿下恐怕要被人片成鱼片码盘了。不知他是哪家寺庙的高僧,要是知道来历,也好去庙里布施……”
    公主劫后余生,反正挺高兴,“还好本公主福大命大。我以前看画册,上面的外邦和尚都穿着偏衫,脖子上挂着拳头大的佛珠,我以为天岁的出家人也是那样。刚才那位的打扮倒很儒雅嘛,看来楚王殿下做了和尚,好像也不怎么糟。”
    有鱼听了她们的经历只管生闷气,不是因为公主盲目外出遇险,是因为她们出去竟然不带上她。为了提醒公主,她不断在一旁比划拳脚,嘴里“呼呼”地伴奏着,“要是我在,一定打趴那些镬人!”
    公主自知理亏,点头不迭,“这次事发突然,失策失策。”
    有鱼的拳头带着风,呼啸而至停在绰绰面前寸许,绰绰的刘海都被气流带动得飞起来,有鱼淡淡提出了疑问:“那个僧人,会不会就是楚王?”
    大家都怔住了,公主思忖过后说不会,“楚王在达摩寺出家,天岁近期又没有战事,世上僧人多了,未必是楚王。”
    绰绰说对啊,“楚王也是镬人,他一定闻得到殿下的气味,怎么能岿然不动?”
    这厢正议论,奚官匆匆赶来,进门便一脸肃穆对公主长揖,“听闻殿下只身外出了,是下臣的疏忽。殿下初到上国,若是想体验天岁风土人情,大可吩咐下臣,下臣好派遣随从护送殿下。殿下是我楚王府的上宾,若是出了什么意外,下臣万死也难辞其咎。幸而殿下安然回来了,下次万万不能孤身走动……”
    绰绰在边上听奚官说了半天“只身、孤身”,终于忍不住插了一句嘴,“那个……奚官大人,我一直陪在殿下身边……”
    奚官什么都没说,调转视线瞥了绰绰一眼,顿时让绰绰感受到一股浓浓的轻蔑情绪。也许在奚官看来,不劝阻公主还颠颠跟着瞎跑,这种不知轻重的婢女,有也诚如没有吧。
    绰绰讪讪,有鱼却问奚官:“听说楚王殿下回上京了?”
    有鱼自诩公主身边半个谋士,偶尔也有出人意表的小机灵。
    没想到奚官“哦”了声,说是,“下臣此来正是要告知殿下,楚王殿下回京了。夕日北方大军属楚王掌管,上次楚王殿下落发,本意要将兵权交太尉代管,太尉大人称病不接,一直拖延至今。这几日又到整顿边军的时候了,太尉大人不得不受命,因此大内传召楚王殿下还朝,交接军务。”
    也就是说,今天街市上遇见的云游僧人,说不定真是楚王?
    公主摸了摸下巴,发现国主难得说对了一次,恶人穿白衣,确实有魅力。
    第6章
    说是这么说,发生如此巧合的几率不高。刚才那个僧人在街头摇了摇锡杖,后来就不知所踪了,公主问奚官:“达摩寺距离上京有两百里吧?楚王殿下回京后住哪里?还回王府吗?”
    “依楚王殿下的脾气,恐怕宁愿借住在城外寺庙,也不会回府来的。不过殿下放心,大内一定会想办法,为二位殿下独处创造有利条件。”奚官说着,含蓄地笑了笑,“殿下,那天使节大人的话,下臣也听见了,下臣觉得很有道理。殿下是膳善国公主,不同于以往贵国敬献的美人,我等殷切希望殿下的归宿,合乎殿下尊贵的身份。所以殿下……”奚官向公主握了握拳,“下臣看好您!就算楚王殿下是块铁,凭殿下的绕指柔,定能将楚王殿下熔化的。”
    奚官说完这通激情澎湃的话就走了,公主站在那里叹了口气,“每个人都很有信心,觉得我一定能拿下楚王。”
    其实这些自私的上国人,回避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飧人对镬人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口腹之欲的诱惑。
    膳善历年送来的女孩子,基本都和家乡断了联系,飧人在天岁的境遇很糟糕,不是进了镬人的被窝,就是上了镬人的餐桌。
    在天岁皇帝和太后看来,就算楚王出了家,只要引他破戒,这和尚就当不成了,不管是色戒还是杀戒。她这位公主是多功能的,有身份,可以亵玩,还可以溜牙缝。最双赢的局面是还俗的楚王娶她为妃,所以放在公主面前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冒着生命危险,取悦楚王。
    绰绰和有鱼同情地看着她,公主振臂挥了挥手,“来呀,把我露得最多的衣服找出来!”
    绰绰得令开箱翻找,很快把一套藕丝衫子藕丝裙送到了公主面前。
    这套让人浮想联翩的衣服,是临出发前皇后给她准备的。皇后说男人都是这么肤浅,只要你长得够好看,穿得越少他越喜欢。公主入天岁,最首要的任务是诱惑楚王,出家不出家问题不大,和尚和太监不一样。
    于是公主换上了那身衣裳,朦胧一层薄纱下玉体若隐若现,连绰绰和有鱼看了都脸红。
    公主说如此方有备无患,“楚王回来通知我一声,我就穿成这样去见他。”
    有鱼似乎很犹豫,“目的是不是太明显了?”
    公主婀娜地走了两步,回头嫣然一笑,“我可以假装进错了房间。”
    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楚王。
    “不过楚王大抵不会回来。”公主拽了拽衣襟说,“明知我在他府上还回来,说明他不是真心想出家。”
    这么一分析,似乎很有道理,大家也都放松了精神。
    这时门廊上传来脚步声,一个娇柔的嗓音响起,说:“殿下还未用饭,奚官吩咐,特送了上国有名的几样菜色,请殿下尝尝。”
    门前侍立的人上前,把食盒接了进来。之前赶路连吃了三个月的馕饼和羊肉,现在急需锅里烹制的食物改善胃口,公主每样菜都挑了一点,其余的让绰绰带出去,赏给了随行的人。
    酒足饭饱,时候不早,夜市上的灯火渐次阑珊,公主洗漱过后,揉着眼皮爬上床。奚官办事很周到,将她卧房的帐顶布置成了拱形,看久了,让人联想起膳善皇宫的殿顶。
    出门在外,甚是想家,公主思念那个不怎么靠谱的哥哥,也很记挂兵马大元帅的新娘子,不知他们婚后的生活幸不幸福,新娘子长得好不好看……
    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很奇怪,她午后一觉睡到天擦黑,照理说夜里不那么容易入眠的,谁知一挨枕头就睁不开眼了。
    天岁的仲春,好像比膳善更热,蝉翼般的明衣也穿不住,她摸索着,黑夜里脱了个干净。
    越睡越热,越热越渴,公主做了个梦,梦里有一棵巨大的菩提树,树下站着一位白衣的僧人。
    正是太阳升起的时候,菩提树的枝叶上缀满露水,水珠顺着叶子的脉络慢慢滑下来,“啪”地一声,砸在僧人的肩头。公主渴得发狂,紧紧盯着水珠滚落的轨迹,在它将要没入僧人的交领时,把嘴凑了上去。
    仿佛一滴水,就能拯救一条性命。她把露水吸走,觉得意犹未尽,咂咂嘴,伸出舌头追舔了一口。
    痒……
    从心底里泛出的痒痒,需要狠狠的挤压搓磨才能扼制。她分不清梦里的僧人是楚王,还是街市上遇见的那个和尚,反正树摇叶动,无数的露水落下来,张嘴承接不雅观,她想了想,还是像刚才这样吸吮比较好。
    把手探上去,拿腿勾住他,公主惊讶于自己的无耻,原来仪态万方的她,还能干出这种事来。
    僧人六根清净,很抵触她的痴缠,试图摆脱她,终究没有成功。
    公主咕哝:“我可是膳善第一香,别有眼不识泰山……”
    那个僧人最终成了一座移动的水库,她隔一会儿就去舔一口,解渴又解乏,身心都异常满足。
    这才是人生啊,公主愉悦地想。脑子里知道这是梦,梦里怎么舒服怎么来,管他呢。
    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阴暗的一面,对于公主来说,玷污圣洁很禁忌,也很刺激。她甚至对勾引楚王这件事跃跃欲试,当然前提是楚王的长相必须过得去。
    说起长相,她怀里的这个僧人究竟长着一张怎样的脸,始终看不清楚。她努力掀动眼皮,可惜眼皮有千斤重,神志在昏聩与清醒间拉锯,最后她放弃了,使劲拱了拱脑袋,把脸拱进了僧人的衣襟里。
    僧人说“阿弥陀佛”,开始诵经,喁喁的梵声夹杂着血液流动的声响,公主感慨,这辈子没听过这么好听的细乐。
    还有心跳,浩大却平稳,高僧果然是高僧,梦里也如此坐怀不乱,真是令人景仰。
    至于这个美梦后来如何,想不起来了。晨钟敲响的时候,公主睡得正酣畅,只是这钟声恼人,循环往复没完没了……公主蠕动了下,似乎有点不对劲。再蠕动一下,分辨出她抱住的被褥有胳膊有腿,还很温暖。
    公主终于睁开了眼,一片精壮的胸膛撞进视线里来。她吓了一跳,猛地抬头看,头顶上方是一张从未见过的脸,秀骨清相生得朗朗,曙光穿过琉璃洒在床头,把他的眼睫染成了银色。大概是公主的动静太大吵醒了他,那眼睫微微一颤,像羽毛扫过人心尖一般。然后她看见一片宁静的海,海面上泛出泠泠的月光……因为他生得过于好看,公主已经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来形容他了。
    公主受惊,这人也吓得不轻,虽没有像公主一样手脚并用爬到床尾,但那眼中深海分明掀起微澜。然后他撑起身,公主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这人没有头发,是个和尚。
    公主简直被气笑了,原来上国创造的机会就是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事,一觉醒来,发现和尚上了她的床,还有没有王法?
    当然她知道这和尚就是楚王,气愤过后乜眼打量他,他精着上半身,胸背的肌肉线条匀称,甚至可以说很有美感。那颗光光的脑袋配上僧服必定清冷出尘,但只穿一条僧裤,就无端泄露出一丝又禁又欲的气息来。
    楚王是个镬人,且吃斋念佛很长时间了,这王府上下真不怕她羊入虎口。好在公主临危不乱,拽过被子掩住胸口,在确定这个镬人自制力强大,强大到不愿多看她一眼的情况下,小心翼翼说:“楚王殿下,我是贵国接来引你回归正道的膳善公主,你听说过我吧?”
    遗憾的是大师置若罔闻,垂着眼睫捡起僧袍,姿态优雅地穿上了。
    他不理她,公主不死心,“楚王殿下,咱们第一次会晤就如此……与众不同,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鄙国虽是弹丸小国,殿下三更半夜闯进我的闺房,到底不合规矩吧?”
    那个背对她的人低着头,宽宽的领褖包裹出洁净利落的脖颈,微微向下俯身,双手合什道了一声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光是罪过就行了?想起这半夜的渴,还有这半夜的同床而卧,公主打铁趁热,好声好气说:“楚王殿下,既然你已经破戒近了女色,不如就此还俗吧,也省了大家的手脚。”
    那人不动如山,语气虽和软,但字里行间透出冰雪般的凉薄,“贫僧唐突了殿下,自会在佛前忏悔,三日三夜参禅诵经,求佛祖宽恕,虔心为殿下祈福。”
    公主心道祈福这种事,要应验实在太费时了。王府乃至朝廷上下,花了这么大的力气硬把两个人凑在一起,这回轻易放弃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因此公主的脸皮必须厚,必须拿出昨晚那股痴缠的劲儿来。
    她裹着锦被走下脚踏,金丝地衣上的脚趾分外俏丽可爱。一步步走到他身后,为了充分体现飧人的甜美,公主捏着嗓子娇滴滴说:“求佛不如求己,殿下举手之劳就能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何必绕那么大的圈子麻烦佛祖呢。”她忍着鸡皮疙瘩,又叫了声殿下,“本公……我,我远道而来,可全是为了殿下。殿下知道我的处境,出家人慈悲为怀,何不度一度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谁知他视她如洪水猛兽,往后退了两步,垂眼道:“ 贫僧会向太后谏言,放殿下回膳善国的。也请殿下谨记,贫僧已剃度出家,法号释心。”
    公主干瞪眼,发现这种有强大信念的人,真是油盐不进。
    使节送她进王府的那天就已经明说了,她是飧人,回膳善是绝不可能了,跟不成楚王就得给人当媵妾,就算楚王说情,大内本着不浪费的宗旨,自会给她安排去处。公主不知道天岁的皇亲国戚都长什么样,反正干净又漂亮的镬人很少。与其冒险,不如牢牢把握机会。然而他态度坚决,要扭转一个人的信仰,哪里那么容易。
    公主使出杀手锏,低头看了眼娑婆环,“大师既然入了佛门,必定心如磐石,经得起考验。”说着解开了臂环上的机簧,随手一抛,抛出去丈余远,然后抬起那只雪拥的臂膀,在他面前晃了晃,“我舔了你半夜,你也该还礼了。来,舔我一口,只要你敢舔,我就放你离开,绝不纠缠。”
    第7章
    不管是楚王也好,释心大师也好,这辈子大概从未遇见过一个女人,敢这么要求他的,何况这女人还是个飧人。
    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因为身量很高,从侧面看过去,只看得见那清爽的下颌,和天光下鸽蛋般通透的皮肤。